第十一章荊公之政術(三)軍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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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置軍器監,總内外軍器之政,置判一人,同判一人。
先是軍器領于三司,至是罷之,一總于監。
凡知軍器利害者聽詣監陳述,于是吏民獻器械法式者甚衆雲。
按元澤為荊公愛子,其學行才能皆有大過人者,惜蚤卒不得表見。
而後人诋之,不遺餘力,即宋史載此奏,亦以為逢迎上意,欲妄更舊制。
夫舊制之敝壞,既已若此,即欲不更之,其可得乎?觀其所言,與今東西諸國之法正暗合。
蓋國家而欲強兵,非先利其器不可。
而欲利戎器,非設專官以董其事不可。
若如宋前此之制,委各州官吏循例供獻,即欲求其不朽窳而差堪用,猶不可得,況能改良以日新者哉!夫軍器監之設,雖以今日之中國,尚為當務之急,而執政者且未見及也。
而元澤于千年前能言之,其識不亦遠耶!以宋史兵志所載,自軍器監設置之後,其發明新式之軍器,不一而足。
勸工之效,亦可見矣。
而元?更張,又一舉而廢之,還責諸諸路坊作,斯真元澤所謂聚工以毀天地有用之材耳!宋之為宋如此,雖欲不南,安可得也? 綜觀荊公之軍政,其大體悉衷于學理,與今世各國之軍政略相近。
而其欲變募兵以為民兵,更經國之遠漠。
今之中國猶未能行,而非斷行之不足以圖強者也。
但其保甲之法,全仿古制,非徒使人人為兵而已。
又欲使人人無時而不為兵,夫人人為兵,宜也;人人無時而不為兵,此在古代小國寡民,或可行之,而非可以施諸秦以後泱泱之大國。
何也?古代部落,以戰争為國家第一大事,而經濟不過為供給戰争之資。
及夫世運日進文明,則以經濟為國家第一大事,而戰争不過保護經濟之具。
人人無時而不為兵,則雖曰農隙講武,而有妨于生産者終不少焉。
法之未盡善,此其一也。
又古代小國寡民,非盡籍為兵,不足以禦侮。
後世禹域一家,民數自數千萬以增至數萬萬,使人人無時而不為兵。
則國家固無需此多兵,且即盡搜一國之财,亦不足以供其費。
法之未盡善,此其二也。
故唐府兵之所以變為弓廣騎,雖曰執政之無術?然亦勢所必至者矣。
然曰荊公人人皆兵之主義,竟不能實行乎?曰:是又不然。
今世各國之區别常備兵、預備兵、後備兵,得其道矣。
人人皆有執幹戈衛社稷之義務,然其服此義務也,或一年,或二年、三年,過此以往,則散而歸農,非有大故,則征調不及也。
此各國已然之成法,雖有後聖,亮無以易矣。
曰:然則以荊公之學識,胡乃見不及此乎?曰:荊公蓋已見及之。
曰:既見及則何為不行?曰:是當論其世也。
彼荊公執政之時,國家固已有募兵百餘萬,此即比于各國之常備兵者也。
以荊公之計劃,固欲盡廢之而代以民兵也。
然中唐以來數百年之積弊,革之不能驟也,故以漸焉。
于一方面減募兵,同時于一方面以民兵補其所省之額,于是乎有所謂上番者。
其上番之民兵,即服常備兵之義務者也;其退番之民兵,即服預備兵後備兵之義務者也。
孰謂荊公而風不及此也!使無反對黨之阻撓,而荊公更久于其位,則安知現今各國通行之軍制,我國不于千年前創之,以為世界模範耶! 【譯文】 軍政第一省兵 宋朝因為養兵而使國家困頓,擁有百萬的軍隊,所花費占每年收入的三分之二,而一仗都不能打,稍有見識的人不能不為此感到憂慮,然而最終沒能進行改革,是因為這弊端已經積累很久,若不是豪傑之士不能改變。
而當時的士大夫們習慣于偷懶,他們沒有誰的心力足以擔當此任的。
現在先來述說當時的賢人們所論述有關養兵的弊端,然後再說王安石裁撤軍隊的政策(下面所抄錄的雖然很長,然而讀了這些才能知道當時舊法的弊病極大,不得不改變。
又可以看到王安石的保甲法和裁撤軍隊相配合,而攻擊他的人是無理取鬧)。
仁宗嘉祐年間(公元1056年~1063年)知谏院範鎮上書說: 現在土地很多,百姓很少,賦斂很重,國家财政費用很不足的原因,正是因為兵多。
議論的人肯定要說這是為防契丹而準備的。
契廟五十年不敢南侵的原因,是因為朝廷送給他們的金銀等财物更有利。
即使他們放棄這種利益而南侵,那幺黃河以北,就連婦人女子,都要成為守城的人,城市不依靠田地中耕田的人,又将有什幺用呢?隻是預先蓄養而使民困頓。
從百姓中征兵就會造成民稀,民稀田地就會空閑,田地空閑賦稅就會加重,賦稅加重民心就會背離;寓兵于民間百姓就會多,百姓多田地就會開辟得多,田地多賦稅就會輕,賦稅輕民心就會穩固。
與其使百姓離心而防備契丹,契丹沒有來而民力已經匮乏,不如鞏固民心以防備契丹,即使契丹來了民力也有餘,國家支出有準備,這其中的利害如看白黑,如數一二一樣明白。
而現在在此問題上猶豫的人,讓我深感迷惑。
當年漢武帝因為軍事使天下因頓,是他用兵來征匈奴掃平漠北而達到了自己的目的;陛下因為軍事使天下困頓,是不用兵養兵以至于此的緣故,并沒有達到自己目的,何必要這樣來做呢? 歐陽修也論述這事說: 國家從景德年間與遼國議和休戰以來,已經有三十三年的時間了。
當年經曆過戰争的士兵,如今已經年老死盡了,而後來當兵的人還沒有聽見過戰鬥的鑼鼓、見識過戰争的場面。
出生在太平年代衣食飽暖,滋生驕橫懶惰是必然的。
現在入京宿衛的士兵,自己不拿甲胄而讓别人替他拿,禁軍分的口糧,自己不背卻雇别人替他背。
驕惰到這個樣于,又怎幺肯吃苦冒險去作戰呢!前不久西邊的将吏,如高化軍、齊宗舉兩次用兵都遭失敗,就是證明。
假如士兵真能耐住辛苦參加戰鬥,隻是需要農民的供養,還是可以的,可惜他們空有一個士兵的虛名,其實卻是驕惰無用之人。
古代的普通百姓成年健壯的都在田裡勞動,農閑時教他們作戰的本領。
現在則大不相同,一遇荒年,州郡的官吏拿着尺子去衡量老百姓,健壯的便被招去當禁兵,另外不夠尺度較瘦弱的,都被送去當廂兵。
官吏招人多的有賞,而老百姓正當窮困之時,便争着去當兵,因此一遇災荒,留在家裡耕田種地的隻有年老體弱的人了。
官吏對此卻說:不招他們去當兵,恐怕他們去當強盜。
唉!僅知道使他們一時不會變為強盜,卻不知道他們将因此一生驕橫怠惰變成寄生蟲。
古時成年健壯的人負責耕田種地,老弱的人遊手好閑,現在是成年健壯的人遊手好閑,而年老體弱的人留下來耕種,怎幺這幺相反呢?既然百姓盡力耕種,仍不免要吃豬狗之食,而一旦去當和尚、士兵,就會終身安閑,享受美好的食物,那幺耕田的人就不得不日益減少了。
所以說有誘民之弊,指的就是這個。
又說: 古代善于用兵的人,可以讓他們赴湯蹈火。
現在廂軍和禁軍,官吏不敢使用,到不得已的時候暫時使用他們,就稱這為暫時借用。
那些官兵相互傳告說,官吏央求我們了。
而調遣軍隊的公文也稱為請求。
那賞賜是用來酬勞的,現在因為大禮的原因,沒有勞心勞力的賞賜三年就要有一遍,用款**百萬,官吏不敢延遲一天。
兵士得到賞賜,不因為沒有功勞而覺得羞愧,而是去稱量賞賜的多少,比較賞賜的好與差,稍不如意,就聚集起來呼叫,拿棍棒想攻擊朝廷的官吏。
沒有事情的時候還像這樣,因此知道士兵的驕橫。
兵士敢于驕橫的原因,是因為使用他們沒有正确的方法,制度沒有建立。
往日五代的混亂可以說達到了極點,五十三年之間變更了五個姓氏的十二個君王,因為亡國被殺死的有八個。
在位時間最長的不過十餘年,短的甚至隻有三四年就滅亡了。
那些五代的君主難道都是愚笨的人嗎?他們的心裡難道喜歡禍亂而不想實行長治久安的大計嗎?但他們的力量有不能做王的地方,是因為環境和條件的制約。
那個時期,東邊北漢據山西,西邊有前蜀、後蜀據四川等地,北邊有契丹,南邊有吳據淮南、南唐據江南、閩據福建、南漢據南海、吳越據兩浙、楚據湖南、南平據荊南,天下分為十三四,中原被四面環繞。
以非常狹窄的中國,又有叛将強臣實行割據,那些統治天下的人,大抵都治理國家的時間短,威望德行沒有融洽。
強暴的君王勇猛的國君依靠武力實施統治,僅僅能夠維持統治,不能庇佑懦弱的子孫,不過一兩次傳位就要陷于敗亂。
因此養兵就像讓童子去吃虎狼的肉,因為害怕不敢吃,哪裡還談得上制約!天下的形勢就像破屋子,修補内室則牆角壞了,修整椽子則棟梁傾頹,拼命支撐着,勉強存在罷了,哪還有時間制禮作樂,對各方面進行約束,建立健全制度呢?現在宋朝存在已經八十年了。
對外平息了僭亂,沒有能與我們抗衡的敵國;對内削除了藩鎮割據,沒有強大叛逆的臣子。
天下實現了統一,海内平安。
建立國家不能說時間不長,天下不能說不廣大,可是軍隊不能夠對外震懾卻敢驕橫國内,制度不能成為萬世的法則卻日益細碎雜亂,一切得過且過,與五代的時候沒有差異,這确實太讓人歎惜了。
蘇轼也論述到: 軍隊沒有事而要吃飯,這樣就不能讓他們集中在一起;如果集中,就不能讓他們隻吃飯而沒有事做。
這兩者是相互矛盾而不能并行的,事情就是這樣。
現在有百頃的閑田就足以養馬四千匹,而不用花費什幺,聚集起四千匹馬而運來百頃地上的馬草,則它的費用要增加百倍,這是很容易明白的。
過去漢代的制度,有輪流服役的士卒,而沒有耕田的士卒,雖然都出身于農夫,而當他們成為士卒後,就不再關心農夫的事,因此郡縣裡沒有經常屯駐的軍隊,而京師也不過有南北兩個軍期門羽林而已。
邊境有事,諸侯有變,都要用虎符調動郡國的軍隊。
到戰事完後,軍隊就休整,各分散到原來的地方。
因此它的士兵雖然不離開農業,而天下也不至于有匮乏,這是它不常聚的原因。
唐擁有天下後,設置十六個衛府兵,天下駐軍有八百餘處,而屯在關中的,就有五百處,而他們沒有戰事時就耕田生産谷物,不僅可以自己養活自己,還能增加縣裡糧食的存儲,因此它軍隊雖然在京師,而天下也不至于困頓的原因,是他們不曾隻吃飯而什幺事都不做。
而現在天下的軍隊,聚集在京城周圍而不從事耕作的有數十萬,都要仰仗着縣官來養活,有漢唐的禍患,而沒有漢唐的好處,選擇了它們不好的地方都吸收了,這就是不分辨而将弊端全吸收。
天下的财物,近的在淮河流域,遠的到吳楚,凡是車船能到達的地方,人力能去的地方,沒有不把那裡的财物都搜取到京城來的。
天下安定無事,而賦稅聚斂的程度,達到了不能再高的地步,而财政部門所掌握的收入,仍苦于不夠支出,這弊端都是由不從事耕種的軍隊在内聚集,而吃四方的貢賦的緣故。
不僅如此,還有循環往來屯駐在郡縣中的。
過去建國初,那些分裂的勢力,擁有軍隊而不服,太祖和太宗,親披戰袍,經過奮戰而取得那些地方,收降了它們的君主而擁有了它們的疆土。
而它們仍然有殘餘的力量,皇上怕複發,于是派出禁兵戍守在那裡,大到蕃鎮州府,小到縣鎮,處處都有京師的軍隊。
由此來看,則天下的土地,一尺一寸,都是天子自己來守衛,而這樣能長久不變嗎?花費沒有比養兵更大的了,養兵的費用,沒有比出征和行進更多的。
現在派禁兵來守郡縣,遠的有數千裡,除了他們每月每年應當供給的外,而每天還要供給他們糧草,三年輪換一次,去的紛紛擾擾,來的接連不斷,雖然每批不過數百人,而總共算下來,與數十萬兵沒有什幺區别。
三年一出征,農夫之力,怎幺能不枯竭?來回運輸的士卒,怎幺能不疲憊?況且現在天下沒有戰事,武夫和兇悍的士卒,沒有什幺功勞可以取得上面的重視,然而都不得不成為閑居無用的士卒,他們以為給天子當兵,就應該吃好的穿好的,開府庫,拿出金帛,如果有不盡他們意的,就群起而攪鬧。
這是做什幺呢?天下是一家,已經是數千百年了,百姓擁戴國君,到海邊都應是這樣,和京城周圍沒有什幺兩樣,也不必懷疑四方的軍隊而隻信任禁軍。
過去四川有均賊,近來貝州之亂,并不一定非要禁兵才可以平定。
我認為郡縣的士兵,可以慢慢訓練而悄悄奪去他們的權利,那幺禁兵就可以逐漸不用了。
天下武功高的人,非要有固定的場所嗎?大自然所賦予人的,各地沒有什幺不同,以前戰國時各地都是要使用的。
四川人的怯懦,吳地人的矮小,都曾與大國來抗衡,怎幺能隻用禁兵呢?現在的士卒,是疲憊、怯懦而振作不起來的,他們見到郡縣都有禁兵,而對待他們很特殊,因此就把自己看成是低等的役夫,這樣将吏們也無法使他們聽從命令。
假如禁兵漸漸減少,而供養他們的錢糧來優待郡縣的士兵,那他們肯定會非常高興,出于意外,他們會感激皇上的恩德,而願為朝廷效力,又怎幺怕他們不如禁兵呢?士兵一天天多,禁兵一天天少,除了皇帝的侍衛以及保衛城池外,就不必再用禁軍,這樣則内部就不再有屯兵聚集供養的費用,外也沒有遷徙供應的勞頓,費用的節省,就可以過半了。
又說:(《策别十六》) 三代之兵,不等選擇就已經很精,這是什幺原因呢?從農民中選擇士兵,有固定的數目而沒有固定的人;國家有重要的事,每一家出一個士兵,如此而已。
這樣老年人能得以奉養,有疾病的能得以休息。
百姓中被官府所用的,沒有不是健壯的子弟的。
因此他們在沒有戰事的時候耕作和打獵,這些用不到老弱的百姓;軍隊出征而供應糧食,不曾喂養無用的士卒。
使他們經曆艱險,精于武藝,智慧足以跟随旗鼓的指揮而進退,強大鋒利足以攻入堅固之地,守城的人,人人都能夠自己保衛自己,這樣損失少而取得的成功多,費用省而兵卒強。
到了後世,兵民既然分開,士卒不再是平民百姓,于是開始有了老弱的士卒。
既然募民而成為兵,他們的妻子兒女房屋等,都要托付到軍隊之中,他們的姓名既然已經寫到官府的兵籍冊中,就行走不能做商人,居住不能做農民,隻能依靠官府,到衰老後無家可歸,那幺他們肯定不願意離開軍營。
因此就是那些沒有用的兵卒,即使減少他們的糧食和報酬,也都要一輩子靠軍營生活。
所有人從二十歲往上一直到衰老,不過四十餘年,身強力壯,足以上戰場拼殺的,也不過二十多年,現在供養他們終身,就是一個士卒共有二十年沒有用而卻要官府供養。
由此可以推斷,養兵十萬,其中有五萬人是可以離開的;屯兵十年,其中有五年是沒有益處的花費。
現在天下募集的士卒很多,過去陝西那一仗,都靠平民為兵。
加上明道、寶元年間,天下遭旱災和蝗災,到近年青州和齊州的饑荒以及河朔的水災,百姓急于當兵的日益多起來。
查考資料就可以看出,近代以來,募兵的數目,沒有像今天這樣多的了,然而都是些老弱沒有經過訓練的,不能頂上古代士卒的十分之五,而衣食的花費,比古代多百倍。
這實在不能長久不變。
凡是百姓要當兵的,他們這些人多數不是良民,在他們少壯時,賭博飲酒,不在家安分守己,因此能舍身到軍營中,等他們年歲大了,氣力不足了,後悔也來不及。
我認為五十以上,願意再恢複為百姓的,應該聽從他們。
從現在起,百姓願意當兵的,三十歲以下可以收,限期十年消除他的兵籍。
百姓三十而去當兵,十年後回去,他們的精力還足以養小的送老的,還可以為他們的終身打算。
在他們應募時,就已經知道在這裡不出十年,而要為他這十年而打算,到時候削除了他們的兵籍而沒有怨言。
用官府終身供養無用的士卒的錢來招募别人,應征的人肯定會多,這樣官府就不會有老弱的士卒,而百姓中不能打仗的,也不至于無辜而死。
他們都知道不超過十年就要恢複為平民,就會自愛而不去犯法,也不至于結交一些無賴或自己去做惡人。
現在天下的禍患,在于民不了解兵,因此士卒們常常驕橫兇悍,而百姓常常害怕,盜賊來攻而不能抵禦,外族來搶掠也不能抵抗。
現在如果讓百姓來代替他們而來當兵,之後還可以恢複為百姓,那幺天下了解軍隊的就多了,而盜賊和外族就會有所忌憚。
讀了這些就知道,當時養兵的弊端,是萬萬不能不改變了。
而範、歐陽、蘇這些人所建議的,就是後來王安石所施行的。
要等到王安石的時候才改,這是為什幺呢?事情是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天下的大業,終究不是那些議論者所能辦到的。
宋仁宗是優柔寡斷之主,不能和他來讨論大計。
而神宗則是英明果斷的君王,可以輔佐他并施行這些改革。
然而皇上一談到要實際操作,群臣們一個個都變了臉色,誰也不敢負這個責任,首先阻撓的就是司馬光,他說: 淘汰的多了,人們惶恐且懷疑,會招來憂愁怨恨,雖然國家太平,法令嚴密,這種攪擾,也不會怎幺樣。
可是诏書一下,萬一有人散布流言,煽動百姓,朝廷到那時想省事,把诏書收還,就會馬上失去威嚴,之後就不能指揮這些驕兵了。
如果硬要推行,則衆怨難犯。
梁朝因分魏博的兵,導緻張彥之亂,這事是可以借鑒的。
司馬光的這種說法,可以說是當時反對黨的代表。
問他們理由,不過就是擔心驕兵不能控制,怕激惹他們造反,而決心姑息養癰。
假如沒有王安石,那幺這件事也就因為聽了别人的意見而廢止了。
當時皇帝和王安石議論裁兵的事,皇上說:“密院以為肯定要有唐建中的叛亂。
”王安石說:“陛下親身施行德義,勤勞于政事,上下都不相蒙蔽,不會有這樣的道理。
建忠叛亂的原因,是因為德宗用盧杞這些人而疏遠陸贽,他不亡國,是他的幸運。
現在所決斷的事都出于皇上,詳細定立條例,逐漸來施行。
”皇上的決心才下。
于是熙甯元年(公元1068年),下诏給各路的監司,察州兵中不符合條件的記錄下來,不能任禁軍的降為廂軍,不能任廂軍的免為平民。
不久又下诏挑選各路年齡四十五歲以下還能打仗的,升一等;五十歲以上願還為民的,聽其自便。
舊制兵卒到六十一歲才可退休,有進還不馬上允許,這時免為平民的很多,冗兵從此裁減許多。
熙甯二年(公元1069年),下诏廢除合并各個軍營,陝西馬步軍營三百二十七并為二百七十,馬軍數額改為三百人,步兵四百人。
之後總兵也進行調換合并,馬步軍五百四十五營,并為三百五十五營,而京城的兵,都和京城周邊的各路以及廂軍調撥合并,都聚集并取整補零,都規定了人數。
從熙甯到元豐,每年廢除和合并都很多,而增加武衛軍,嚴格他們的訓練方法,不過幾年都成為了精兵。
冗兵應該裁減,當時是既然人人都知道的,然而不敢有所動作的原因,就是怕兵變。
然而王安石
先是軍器領于三司,至是罷之,一總于監。
凡知軍器利害者聽詣監陳述,于是吏民獻器械法式者甚衆雲。
按元澤為荊公愛子,其學行才能皆有大過人者,惜蚤卒不得表見。
而後人诋之,不遺餘力,即宋史載此奏,亦以為逢迎上意,欲妄更舊制。
夫舊制之敝壞,既已若此,即欲不更之,其可得乎?觀其所言,與今東西諸國之法正暗合。
蓋國家而欲強兵,非先利其器不可。
而欲利戎器,非設專官以董其事不可。
若如宋前此之制,委各州官吏循例供獻,即欲求其不朽窳而差堪用,猶不可得,況能改良以日新者哉!夫軍器監之設,雖以今日之中國,尚為當務之急,而執政者且未見及也。
而元澤于千年前能言之,其識不亦遠耶!以宋史兵志所載,自軍器監設置之後,其發明新式之軍器,不一而足。
勸工之效,亦可見矣。
而元?更張,又一舉而廢之,還責諸諸路坊作,斯真元澤所謂聚工以毀天地有用之材耳!宋之為宋如此,雖欲不南,安可得也? 綜觀荊公之軍政,其大體悉衷于學理,與今世各國之軍政略相近。
而其欲變募兵以為民兵,更經國之遠漠。
今之中國猶未能行,而非斷行之不足以圖強者也。
但其保甲之法,全仿古制,非徒使人人為兵而已。
又欲使人人無時而不為兵,夫人人為兵,宜也;人人無時而不為兵,此在古代小國寡民,或可行之,而非可以施諸秦以後泱泱之大國。
何也?古代部落,以戰争為國家第一大事,而經濟不過為供給戰争之資。
及夫世運日進文明,則以經濟為國家第一大事,而戰争不過保護經濟之具。
人人無時而不為兵,則雖曰農隙講武,而有妨于生産者終不少焉。
法之未盡善,此其一也。
又古代小國寡民,非盡籍為兵,不足以禦侮。
後世禹域一家,民數自數千萬以增至數萬萬,使人人無時而不為兵。
則國家固無需此多兵,且即盡搜一國之财,亦不足以供其費。
法之未盡善,此其二也。
故唐府兵之所以變為弓廣騎,雖曰執政之無術?然亦勢所必至者矣。
然曰荊公人人皆兵之主義,竟不能實行乎?曰:是又不然。
今世各國之區别常備兵、預備兵、後備兵,得其道矣。
人人皆有執幹戈衛社稷之義務,然其服此義務也,或一年,或二年、三年,過此以往,則散而歸農,非有大故,則征調不及也。
此各國已然之成法,雖有後聖,亮無以易矣。
曰:然則以荊公之學識,胡乃見不及此乎?曰:荊公蓋已見及之。
曰:既見及則何為不行?曰:是當論其世也。
彼荊公執政之時,國家固已有募兵百餘萬,此即比于各國之常備兵者也。
以荊公之計劃,固欲盡廢之而代以民兵也。
然中唐以來數百年之積弊,革之不能驟也,故以漸焉。
于一方面減募兵,同時于一方面以民兵補其所省之額,于是乎有所謂上番者。
其上番之民兵,即服常備兵之義務者也;其退番之民兵,即服預備兵後備兵之義務者也。
孰謂荊公而風不及此也!使無反對黨之阻撓,而荊公更久于其位,則安知現今各國通行之軍制,我國不于千年前創之,以為世界模範耶! 【譯文】 軍政第一省兵 宋朝因為養兵而使國家困頓,擁有百萬的軍隊,所花費占每年收入的三分之二,而一仗都不能打,稍有見識的人不能不為此感到憂慮,然而最終沒能進行改革,是因為這弊端已經積累很久,若不是豪傑之士不能改變。
而當時的士大夫們習慣于偷懶,他們沒有誰的心力足以擔當此任的。
現在先來述說當時的賢人們所論述有關養兵的弊端,然後再說王安石裁撤軍隊的政策(下面所抄錄的雖然很長,然而讀了這些才能知道當時舊法的弊病極大,不得不改變。
又可以看到王安石的保甲法和裁撤軍隊相配合,而攻擊他的人是無理取鬧)。
仁宗嘉祐年間(公元1056年~1063年)知谏院範鎮上書說: 現在土地很多,百姓很少,賦斂很重,國家财政費用很不足的原因,正是因為兵多。
議論的人肯定要說這是為防契丹而準備的。
契廟五十年不敢南侵的原因,是因為朝廷送給他們的金銀等财物更有利。
即使他們放棄這種利益而南侵,那幺黃河以北,就連婦人女子,都要成為守城的人,城市不依靠田地中耕田的人,又将有什幺用呢?隻是預先蓄養而使民困頓。
從百姓中征兵就會造成民稀,民稀田地就會空閑,田地空閑賦稅就會加重,賦稅加重民心就會背離;寓兵于民間百姓就會多,百姓多田地就會開辟得多,田地多賦稅就會輕,賦稅輕民心就會穩固。
與其使百姓離心而防備契丹,契丹沒有來而民力已經匮乏,不如鞏固民心以防備契丹,即使契丹來了民力也有餘,國家支出有準備,這其中的利害如看白黑,如數一二一樣明白。
而現在在此問題上猶豫的人,讓我深感迷惑。
當年漢武帝因為軍事使天下因頓,是他用兵來征匈奴掃平漠北而達到了自己的目的;陛下因為軍事使天下困頓,是不用兵養兵以至于此的緣故,并沒有達到自己目的,何必要這樣來做呢? 歐陽修也論述這事說: 國家從景德年間與遼國議和休戰以來,已經有三十三年的時間了。
當年經曆過戰争的士兵,如今已經年老死盡了,而後來當兵的人還沒有聽見過戰鬥的鑼鼓、見識過戰争的場面。
出生在太平年代衣食飽暖,滋生驕橫懶惰是必然的。
現在入京宿衛的士兵,自己不拿甲胄而讓别人替他拿,禁軍分的口糧,自己不背卻雇别人替他背。
驕惰到這個樣于,又怎幺肯吃苦冒險去作戰呢!前不久西邊的将吏,如高化軍、齊宗舉兩次用兵都遭失敗,就是證明。
假如士兵真能耐住辛苦參加戰鬥,隻是需要農民的供養,還是可以的,可惜他們空有一個士兵的虛名,其實卻是驕惰無用之人。
古代的普通百姓成年健壯的都在田裡勞動,農閑時教他們作戰的本領。
現在則大不相同,一遇荒年,州郡的官吏拿着尺子去衡量老百姓,健壯的便被招去當禁兵,另外不夠尺度較瘦弱的,都被送去當廂兵。
官吏招人多的有賞,而老百姓正當窮困之時,便争着去當兵,因此一遇災荒,留在家裡耕田種地的隻有年老體弱的人了。
官吏對此卻說:不招他們去當兵,恐怕他們去當強盜。
唉!僅知道使他們一時不會變為強盜,卻不知道他們将因此一生驕橫怠惰變成寄生蟲。
古時成年健壯的人負責耕田種地,老弱的人遊手好閑,現在是成年健壯的人遊手好閑,而年老體弱的人留下來耕種,怎幺這幺相反呢?既然百姓盡力耕種,仍不免要吃豬狗之食,而一旦去當和尚、士兵,就會終身安閑,享受美好的食物,那幺耕田的人就不得不日益減少了。
所以說有誘民之弊,指的就是這個。
又說: 古代善于用兵的人,可以讓他們赴湯蹈火。
現在廂軍和禁軍,官吏不敢使用,到不得已的時候暫時使用他們,就稱這為暫時借用。
那些官兵相互傳告說,官吏央求我們了。
而調遣軍隊的公文也稱為請求。
那賞賜是用來酬勞的,現在因為大禮的原因,沒有勞心勞力的賞賜三年就要有一遍,用款**百萬,官吏不敢延遲一天。
兵士得到賞賜,不因為沒有功勞而覺得羞愧,而是去稱量賞賜的多少,比較賞賜的好與差,稍不如意,就聚集起來呼叫,拿棍棒想攻擊朝廷的官吏。
沒有事情的時候還像這樣,因此知道士兵的驕橫。
兵士敢于驕橫的原因,是因為使用他們沒有正确的方法,制度沒有建立。
往日五代的混亂可以說達到了極點,五十三年之間變更了五個姓氏的十二個君王,因為亡國被殺死的有八個。
在位時間最長的不過十餘年,短的甚至隻有三四年就滅亡了。
那些五代的君主難道都是愚笨的人嗎?他們的心裡難道喜歡禍亂而不想實行長治久安的大計嗎?但他們的力量有不能做王的地方,是因為環境和條件的制約。
那個時期,東邊北漢據山西,西邊有前蜀、後蜀據四川等地,北邊有契丹,南邊有吳據淮南、南唐據江南、閩據福建、南漢據南海、吳越據兩浙、楚據湖南、南平據荊南,天下分為十三四,中原被四面環繞。
以非常狹窄的中國,又有叛将強臣實行割據,那些統治天下的人,大抵都治理國家的時間短,威望德行沒有融洽。
強暴的君王勇猛的國君依靠武力實施統治,僅僅能夠維持統治,不能庇佑懦弱的子孫,不過一兩次傳位就要陷于敗亂。
因此養兵就像讓童子去吃虎狼的肉,因為害怕不敢吃,哪裡還談得上制約!天下的形勢就像破屋子,修補内室則牆角壞了,修整椽子則棟梁傾頹,拼命支撐着,勉強存在罷了,哪還有時間制禮作樂,對各方面進行約束,建立健全制度呢?現在宋朝存在已經八十年了。
對外平息了僭亂,沒有能與我們抗衡的敵國;對内削除了藩鎮割據,沒有強大叛逆的臣子。
天下實現了統一,海内平安。
建立國家不能說時間不長,天下不能說不廣大,可是軍隊不能夠對外震懾卻敢驕橫國内,制度不能成為萬世的法則卻日益細碎雜亂,一切得過且過,與五代的時候沒有差異,這确實太讓人歎惜了。
蘇轼也論述到: 軍隊沒有事而要吃飯,這樣就不能讓他們集中在一起;如果集中,就不能讓他們隻吃飯而沒有事做。
這兩者是相互矛盾而不能并行的,事情就是這樣。
現在有百頃的閑田就足以養馬四千匹,而不用花費什幺,聚集起四千匹馬而運來百頃地上的馬草,則它的費用要增加百倍,這是很容易明白的。
過去漢代的制度,有輪流服役的士卒,而沒有耕田的士卒,雖然都出身于農夫,而當他們成為士卒後,就不再關心農夫的事,因此郡縣裡沒有經常屯駐的軍隊,而京師也不過有南北兩個軍期門羽林而已。
邊境有事,諸侯有變,都要用虎符調動郡國的軍隊。
到戰事完後,軍隊就休整,各分散到原來的地方。
因此它的士兵雖然不離開農業,而天下也不至于有匮乏,這是它不常聚的原因。
唐擁有天下後,設置十六個衛府兵,天下駐軍有八百餘處,而屯在關中的,就有五百處,而他們沒有戰事時就耕田生産谷物,不僅可以自己養活自己,還能增加縣裡糧食的存儲,因此它軍隊雖然在京師,而天下也不至于困頓的原因,是他們不曾隻吃飯而什幺事都不做。
而現在天下的軍隊,聚集在京城周圍而不從事耕作的有數十萬,都要仰仗着縣官來養活,有漢唐的禍患,而沒有漢唐的好處,選擇了它們不好的地方都吸收了,這就是不分辨而将弊端全吸收。
天下的财物,近的在淮河流域,遠的到吳楚,凡是車船能到達的地方,人力能去的地方,沒有不把那裡的财物都搜取到京城來的。
天下安定無事,而賦稅聚斂的程度,達到了不能再高的地步,而财政部門所掌握的收入,仍苦于不夠支出,這弊端都是由不從事耕種的軍隊在内聚集,而吃四方的貢賦的緣故。
不僅如此,還有循環往來屯駐在郡縣中的。
過去建國初,那些分裂的勢力,擁有軍隊而不服,太祖和太宗,親披戰袍,經過奮戰而取得那些地方,收降了它們的君主而擁有了它們的疆土。
而它們仍然有殘餘的力量,皇上怕複發,于是派出禁兵戍守在那裡,大到蕃鎮州府,小到縣鎮,處處都有京師的軍隊。
由此來看,則天下的土地,一尺一寸,都是天子自己來守衛,而這樣能長久不變嗎?花費沒有比養兵更大的了,養兵的費用,沒有比出征和行進更多的。
現在派禁兵來守郡縣,遠的有數千裡,除了他們每月每年應當供給的外,而每天還要供給他們糧草,三年輪換一次,去的紛紛擾擾,來的接連不斷,雖然每批不過數百人,而總共算下來,與數十萬兵沒有什幺區别。
三年一出征,農夫之力,怎幺能不枯竭?來回運輸的士卒,怎幺能不疲憊?況且現在天下沒有戰事,武夫和兇悍的士卒,沒有什幺功勞可以取得上面的重視,然而都不得不成為閑居無用的士卒,他們以為給天子當兵,就應該吃好的穿好的,開府庫,拿出金帛,如果有不盡他們意的,就群起而攪鬧。
這是做什幺呢?天下是一家,已經是數千百年了,百姓擁戴國君,到海邊都應是這樣,和京城周圍沒有什幺兩樣,也不必懷疑四方的軍隊而隻信任禁軍。
過去四川有均賊,近來貝州之亂,并不一定非要禁兵才可以平定。
我認為郡縣的士兵,可以慢慢訓練而悄悄奪去他們的權利,那幺禁兵就可以逐漸不用了。
天下武功高的人,非要有固定的場所嗎?大自然所賦予人的,各地沒有什幺不同,以前戰國時各地都是要使用的。
四川人的怯懦,吳地人的矮小,都曾與大國來抗衡,怎幺能隻用禁兵呢?現在的士卒,是疲憊、怯懦而振作不起來的,他們見到郡縣都有禁兵,而對待他們很特殊,因此就把自己看成是低等的役夫,這樣将吏們也無法使他們聽從命令。
假如禁兵漸漸減少,而供養他們的錢糧來優待郡縣的士兵,那他們肯定會非常高興,出于意外,他們會感激皇上的恩德,而願為朝廷效力,又怎幺怕他們不如禁兵呢?士兵一天天多,禁兵一天天少,除了皇帝的侍衛以及保衛城池外,就不必再用禁軍,這樣則内部就不再有屯兵聚集供養的費用,外也沒有遷徙供應的勞頓,費用的節省,就可以過半了。
又說:(《策别十六》) 三代之兵,不等選擇就已經很精,這是什幺原因呢?從農民中選擇士兵,有固定的數目而沒有固定的人;國家有重要的事,每一家出一個士兵,如此而已。
這樣老年人能得以奉養,有疾病的能得以休息。
百姓中被官府所用的,沒有不是健壯的子弟的。
因此他們在沒有戰事的時候耕作和打獵,這些用不到老弱的百姓;軍隊出征而供應糧食,不曾喂養無用的士卒。
使他們經曆艱險,精于武藝,智慧足以跟随旗鼓的指揮而進退,強大鋒利足以攻入堅固之地,守城的人,人人都能夠自己保衛自己,這樣損失少而取得的成功多,費用省而兵卒強。
到了後世,兵民既然分開,士卒不再是平民百姓,于是開始有了老弱的士卒。
既然募民而成為兵,他們的妻子兒女房屋等,都要托付到軍隊之中,他們的姓名既然已經寫到官府的兵籍冊中,就行走不能做商人,居住不能做農民,隻能依靠官府,到衰老後無家可歸,那幺他們肯定不願意離開軍營。
因此就是那些沒有用的兵卒,即使減少他們的糧食和報酬,也都要一輩子靠軍營生活。
所有人從二十歲往上一直到衰老,不過四十餘年,身強力壯,足以上戰場拼殺的,也不過二十多年,現在供養他們終身,就是一個士卒共有二十年沒有用而卻要官府供養。
由此可以推斷,養兵十萬,其中有五萬人是可以離開的;屯兵十年,其中有五年是沒有益處的花費。
現在天下募集的士卒很多,過去陝西那一仗,都靠平民為兵。
加上明道、寶元年間,天下遭旱災和蝗災,到近年青州和齊州的饑荒以及河朔的水災,百姓急于當兵的日益多起來。
查考資料就可以看出,近代以來,募兵的數目,沒有像今天這樣多的了,然而都是些老弱沒有經過訓練的,不能頂上古代士卒的十分之五,而衣食的花費,比古代多百倍。
這實在不能長久不變。
凡是百姓要當兵的,他們這些人多數不是良民,在他們少壯時,賭博飲酒,不在家安分守己,因此能舍身到軍營中,等他們年歲大了,氣力不足了,後悔也來不及。
我認為五十以上,願意再恢複為百姓的,應該聽從他們。
從現在起,百姓願意當兵的,三十歲以下可以收,限期十年消除他的兵籍。
百姓三十而去當兵,十年後回去,他們的精力還足以養小的送老的,還可以為他們的終身打算。
在他們應募時,就已經知道在這裡不出十年,而要為他這十年而打算,到時候削除了他們的兵籍而沒有怨言。
用官府終身供養無用的士卒的錢來招募别人,應征的人肯定會多,這樣官府就不會有老弱的士卒,而百姓中不能打仗的,也不至于無辜而死。
他們都知道不超過十年就要恢複為平民,就會自愛而不去犯法,也不至于結交一些無賴或自己去做惡人。
現在天下的禍患,在于民不了解兵,因此士卒們常常驕橫兇悍,而百姓常常害怕,盜賊來攻而不能抵禦,外族來搶掠也不能抵抗。
現在如果讓百姓來代替他們而來當兵,之後還可以恢複為百姓,那幺天下了解軍隊的就多了,而盜賊和外族就會有所忌憚。
讀了這些就知道,當時養兵的弊端,是萬萬不能不改變了。
而範、歐陽、蘇這些人所建議的,就是後來王安石所施行的。
要等到王安石的時候才改,這是為什幺呢?事情是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天下的大業,終究不是那些議論者所能辦到的。
宋仁宗是優柔寡斷之主,不能和他來讨論大計。
而神宗則是英明果斷的君王,可以輔佐他并施行這些改革。
然而皇上一談到要實際操作,群臣們一個個都變了臉色,誰也不敢負這個責任,首先阻撓的就是司馬光,他說: 淘汰的多了,人們惶恐且懷疑,會招來憂愁怨恨,雖然國家太平,法令嚴密,這種攪擾,也不會怎幺樣。
可是诏書一下,萬一有人散布流言,煽動百姓,朝廷到那時想省事,把诏書收還,就會馬上失去威嚴,之後就不能指揮這些驕兵了。
如果硬要推行,則衆怨難犯。
梁朝因分魏博的兵,導緻張彥之亂,這事是可以借鑒的。
司馬光的這種說法,可以說是當時反對黨的代表。
問他們理由,不過就是擔心驕兵不能控制,怕激惹他們造反,而決心姑息養癰。
假如沒有王安石,那幺這件事也就因為聽了别人的意見而廢止了。
當時皇帝和王安石議論裁兵的事,皇上說:“密院以為肯定要有唐建中的叛亂。
”王安石說:“陛下親身施行德義,勤勞于政事,上下都不相蒙蔽,不會有這樣的道理。
建忠叛亂的原因,是因為德宗用盧杞這些人而疏遠陸贽,他不亡國,是他的幸運。
現在所決斷的事都出于皇上,詳細定立條例,逐漸來施行。
”皇上的決心才下。
于是熙甯元年(公元1068年),下诏給各路的監司,察州兵中不符合條件的記錄下來,不能任禁軍的降為廂軍,不能任廂軍的免為平民。
不久又下诏挑選各路年齡四十五歲以下還能打仗的,升一等;五十歲以上願還為民的,聽其自便。
舊制兵卒到六十一歲才可退休,有進還不馬上允許,這時免為平民的很多,冗兵從此裁減許多。
熙甯二年(公元1069年),下诏廢除合并各個軍營,陝西馬步軍營三百二十七并為二百七十,馬軍數額改為三百人,步兵四百人。
之後總兵也進行調換合并,馬步軍五百四十五營,并為三百五十五營,而京城的兵,都和京城周邊的各路以及廂軍調撥合并,都聚集并取整補零,都規定了人數。
從熙甯到元豐,每年廢除和合并都很多,而增加武衛軍,嚴格他們的訓練方法,不過幾年都成為了精兵。
冗兵應該裁減,當時是既然人人都知道的,然而不敢有所動作的原因,就是怕兵變。
然而王安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