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荊公之政術(一)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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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富爾何人耶?俾斯麥何人?耶格蘭斯頓何人耶?吾國之一巡撫或總督耳。

    若夫羅馬帝國之盛,與夫今之俄羅斯,求其比迹彼數子者,又何無人也。

    吾乃深思而得其故矣。

    所謂大政治家者,不外整齊畫一其國民,使之同向于一目的以進行,因以充國力于内而揚國威于外雲爾。

    欲整齊畫一其國民,則其為道也,必出于幹涉。

    今之以放任不以幹涉而能為治者,惟英美等二三國而已。

    然其所謂放任,已非猶夫吾之所謂放任,而況乎其前此,蓋皆嘗經莫大之幹涉而始有今日也。

    自餘諸國,則莫不以幹涉為治者也。

    非惟今東西諸國有然,即吾國古代亦莫不有然。

    管商諸葛,皆以幹涉其民而成治者也。

    周官為周公之書與否,吾不敢知;其嘗實行之與否,吾不敢知。

    使果為周公之書也,果嘗實行也,則幹涉其民最密者,莫周公若也。

    準此以談,則幹涉為政治家唯一之手段,抑章章矣。

    而此手段者,行諸小國則易,行之大國則難。

    小國行之則利餘于弊,大國行之則弊餘于利。

    是故疇昔之治大國者,惟有二法焉:一曰威劫,二曰放任。

    威劫者字曰民賊,其不足語于政治家無論也。

    而放任亦決不足以稱政治家,未聞以政治家而卧而治其國者也。

    且既曰放任矣,則夫人而能之,且并土木偶而能之,而安用此種政治家為也?我國數千年之曆史,凡一姓之初興,必以威劫為政策,如漢高祖、宋藝祖之時代是也。

    及經數葉,則必以放任為政策,如漢文景宋真仁之時代是也。

    放任既久則有亂,亂則有亡,亡則有興,有興則有威劫,威劫既倦,則返于放任,如是疊為循環,若一邱之貉焉。

    此政治家所以不産公其間也。

    雖然,吾無惑乎其然也。

    舍威劫與放任兩者之外,執其中者惟有幹涉之一途,而大國之難于幹涉且弊餘于利既若彼矣,故吾竊以為太大之國,利于□□之武夫以為舞台,利于碌碌之餘子以為藏身薮,而最不利于發強剛毅文理密察之大政治家。

    自今以往,交通機關日漸發達,其大國壹如疇昔之小國,則政治家之成就也較易。

    而在疇昔,則天下至難之業殆未有過是也。

    以荊公之時、荊公之也,而欲行荊公之志,其難也,非周公比也,非管仲、商君、諸葛武侯比也,非來喀瓦士、梭倫比也,非士達因、加富爾、俾斯麥、格蘭斯頓比也。

    其難如彼,則其所成就僅如此,固其宜也。

    其難如彼,而其所成就尚能如此,則荊公在古今中外諸政治家中,其位置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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