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執政前之荊公(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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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做六部的長官,出朝可以做六軍的将軍,才能差一些的,可以做比闾、族黨的老師,也都可以做卒兩、師旅的長官。
因此戍守邊疆、保護宮廷,都由士大夫來完成,小人不能要求這種工作。
現今學習的人,認為文和武是兩回事,我隻要知道處理文章就可以了,至于戍守邊疆、保護宮廷的責任,全部推給軍隊,而軍隊往往是一些奸邪兇悍而又無賴的人構成的。
假如他的才能和品行足以在本鄉托身的話,也不會願意離開父母加入應征的行列。
戍守邊疆保護宮廷,是天下的責任,做國君的應該謹慎從事。
所以古時候把教人射箭趕車作為當務之急,其他方面的才能根據能力是否合适然後才教給他,如果能力不及,也不必強求。
至于射箭,就是男子的事了。
人生下來有殘疾就罷了,如果沒有殘疾,從來沒有人會放棄射箭而不加學習。
在學校時,固然要練習射箭,有賓客時要射箭,祭祀時要射箭,辨别士子才能品德高下也要用射箭來區分。
至于禮法音樂,向來是寓含着射箭的道理,而射箭也存在于禮樂祭祀之中了。
《易經》上說:“鋒利的弓箭,用來威鎮天下。
”先王難道僅僅認為射箭是用來學習作揖禮讓的禮節的事情嗎?先王本來認為射箭是武事中很重要的一項,是可以威震天下保衛國家的工具。
平時憑借它學習禮樂,出征時憑借它去作戰攻伐,既然士人從早到晚練習射箭而且技藝出衆的很多,那幺邊疆宿衛的工作就可以從中選拔人才而取用了。
士人曾經學先王治理國家的道理,他們的品行和仁義受到鄉裡人的推重,然後根據每個人的才能把邊疆宿衛的任務托付給他們,這是古代的國君把武器交給别人,卻沒有内憂外患的原因。
現在卻把天下的重任,國君應該非常謹慎的選拔人才的大事推給奸邪兇悍無賴、才能品行都不足以在鄉裡托身的人,所以才會常常擔心邊疆不穩固,憂慮守衛宮廷的軍隊不足以使自己覺得安全。
現在誰不知道保衛邊疆宮廷不能使人有安全感呢?隻是認為天下的文人學士以拿起兵器為恥辱,而确實也沒有人能掌握騎射列陣的方法,如果不召募軍隊,誰能擔當這些任務呢?教育不嚴格、選拔标準不高,士人以拿起兵器為恥辱,沒有人掌握騎馬射箭、行軍作戰的技巧,本來就是順理成章的了。
諸如此類都是因為教育不得法的緣故。
(按)這是王安石提出的全民皆兵的主張,現今東西方許多國家沒有不靠這種方法使國家強大的;而我中國自秦漢到今天兩千年,前于王安石的,後于王安石的,沒有一個人能看到這一點。
而教導國民崇尚武功的,必定在于學校,與現今學校中特别重視體育,是何等的吻合啊。
中國看不起當兵的人時間已經很長了,而自宋代之後,情況更嚴重。
在募兵制度下,而想要使兵不被看低,是可以說是南轅北轍。
王安石所說的将天下的重任交付給奸邪無賴、行為不被鄉裡人所依托的人,緻使天下的學士以掌管軍事為恥辱,現在和過去一樣的情形。
世上如果沒有王安石,那到什幺時候才能消除這種痛苦呢? 現在制訂的俸祿的标準,大都比較低。
假如不是朝廷侍從之類的官員,隻要家中人口稍多,不同時從事農業商業獲取利潤就不能養家糊口。
下面州縣中的差吏,一個月的俸祿,多的有**千,少的有四五千,把等候補選、任職和補缺的時間都計算在内,大概六七年能夠拿到三年的俸祿,算起來一個月的收入實在到不了四五千,少的也實在到不了三四千。
即使供養家人,也感到很困難。
像生活消費和婚喪嫁娶的費用,也從中開支。
超出中等道德水準的人,即使窮困也可以做個君子,中等道德水準以下的人,即使處境舒适也可以做個小人。
隻有中等道德水準的人不是這種情況,窮困就成為小人,舒适就變成君子。
估計天下的士人,中等以上的,千百人裡面也沒有十分之一,窮困就做小人,舒适就做君子的人,天下比比皆是。
先王認為衆人不能用強制手段制伏,所以制訂行為準則不能用自己為标準,而應該以中等人為标準,順着他們的**向有利的方向引導,認為中等人可以遵行的話,就可以在天下施行這種法制并流傳到後世。
隻給出如今這些俸祿,卻又想讓士人不要敗壞廉恥的原則,大概中等人做不到。
所以今天官職高的,互相賄賂贈送、營謀資産,背上貪污的惡名;官職低的,公開販賣、索取财物。
士人已經毀壞了廉恥的原則,背上了拖累天下的名聲,那幺他們苟且懶惰取悅别人的心思出現了,而勤奮自強的志向冷落了,他們負責的工作又怎幺會不松弛,天下太平的景象又從哪裡來呢?更何況枉法受賄、侵擾百姓的到處都是。
這就是所說的應該使他們的财産多起來。
婚姻喪葬、奉養父母、吃穿用度,都沒有制度予以節制,天下人把奢侈當做光榮,把節儉當做恥辱。
隻要有了錢财,無論他們要什幺都能得到,有關部門也不禁止,人們又引以為榮;假如财力不足不能符合流行的風俗,那幺在婚姻或喪葬時,往往會得罪本族人和姻親,人們都把這當做恥辱。
因此富有的人貪婪不知道停止,貧窮的人财力匮乏卻又勉為其難去追逐潮流,這就是士人困難重重,廉恥之心完全喪失的原因。
這些就是所說的不能用禮法加以約束。
現在陛下自己行為節儉為天下做出表率,這是左右顯貴大臣親眼看到的。
但是在他們内室之中,奢侈糜爛毫無節制,做下陛下厭惡的事情,損害天下的禮教,有的已經很嚴重了,卻從來沒有聽說朝廷把這些人罷免流放,昭示天下。
當初周代時,把聚衆酗酒的人拘禁起來處以殺頭的刑罰,認為飲酒過度會造成危害,甚至于害死人的情況很多,所以嚴格禁止災禍産生的根源。
嚴格禁止了災禍産生的根源,所以施用的刑罰很簡省,人們惹上災禍以至敗亡的就極少。
現在朝廷法律中尤其嚴厲的是對付貪官污吏的條文,嚴格禁止貪官污吏卻忽視了禁止奢侈糜爛的條文,這就是所說的禁止了末節而放松了根本。
(姚鼐說:自“陛下躬行”到“弛其本”與後段“法嚴令具”到“不能裁之以刑也”兩段,前後應當互換。
王安石集見有一南宋刻本極多錯誤,世上也沒有好的版本改正它,可能“世之議者”一段補“饒财”之餘,“陛下躬行”一段補“約以禮裁以刑”之餘,可能都應當放在“不能裁之以刑也”結句之後,而是這個刻本的錯誤,于是不覺它文勢不順。
“然而世之議者”上仍有脫字。
) 然而當今的有識之士,認為現在官員衆多,即使縣官的俸祿也供應不足,(姚氏說:下有缺少的文字)也太不明事理了。
現在做官的确實很多,但上一代設置官員很少,而賦予的俸祿也如此之少,财力不足,也應該另有說法了。
官員的俸祿難道值得計算嗎?我對于财政經濟從來沒有學過,但也考察過前代理财的大概情況。
天下人出力創造出天下的财物,又拿天下的财物供應天下人的消費,自古以來的太平盛世向來沒有把财力缺乏當做憂患的。
隻是擔心理财沒有正确的方法。
現在國家沒有戰争的威脅,百姓安居樂業,每個人都獻出自己的力量,創造天下的财富,然而公家或私人都擔心窮困,大概是由于管理财政沒有正确的方法,有關部門不能估算社會的實際需要而采取變通措施,果真可以用正确方法理财并且适當變通的話,即使我再愚蠢也知道增加官員的俸祿不會妨害國家的經費。
(按)孔子說增加俸祿用來勸誡做官的人,後代讨論政治的人,大概沒有人不知道這是重要的事。
然而有提出疑問的。
一是認為增加官吏的俸祿消耗大量的經費,王安石對此已經做了分辨。
王安石的财政思想,這個書上沒有提及,但他說“靠天下的力量生天下的财物,取天下之财物供給天下的費用”,這種常說的原理,全都在這裡了。
凡古今中外的國家,無論哪個國家,無論哪個朝代,官員俸祿不過占國家年支出的百分之三四。
假如理财的方法正确,則這百分之三四的比例增加一些,也不會有什幺大問題;理财不得法,即使将這百分之三四而減少掉,也不足以使困難的經濟複蘇。
王安石所說的“增加官吏的俸祿不足以影響經費”,确實是懂得治國的人所講的。
還有一種說法,說官吏的俸祿增加了也不足以制止貪污,大開賄賂之門使做官的規矩敗壞的,并不是受薄祿而是受厚祿的人。
這種說法,從當今的軍機大臣和督撫等人就可以得到證明,從收入高的官職那裡也可得到證明,這似乎并不是為難的話。
即使這樣,假如隻給以高的俸祿而在後面沒有好的法度來督察責罰,那就真像評論的人所說的了,于是王安石在“多給他們俸祿”的後面,又說要“用禮義約束”。
可是如果隻有法度在他們的後面督察責罰,而遵守的人的俸祿無法養活自己,那法度也不過是一紙空文罷了。
有一個好的法律,必定還要有其他的法律與之相配套,如果毀壞了使它們不成系統,即使是錦繡也要化為虛無了。
因為我國近年來增加了一部分官俸,不僅足以影響了财政支出,還相互競争使人心日趨敗壞,這難道足以說明前代賢人提出的這一做法有過錯嗎? (又按)戒除侈糜之風,是自古以來的常訓,而近代的人,有的見到歐美奢侈很重,而他們的國家和百姓很富有,就以為奢侈并不是壞的品德。
嘻!這太過錯誤了!凡一國的經濟,必須是有了本錢才可以使财富增值,而奢侈的做法,是使财富不再成為本錢。
所以奢侈是亡國之道。
現在的歐美,是因為富有了才開始奢侈,并不是因為奢侈而變得富有。
然而他們也正有如杜甫所說“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的情況,他們大多數人的窮困,是因為奢侈者剝削所造成的罷了。
而社會問題,就成了歐美的大患。
他們将來的決裂,不知要走向哪裡。
現今稍有見識的人,對此未嘗不擔心的,而有人仍說奢侈不是禍害,這是為什幺呢?王安石的理論,是想要立法來懲治奢侈,這件事肯定不可行,然而他的思想還是有可取之處的。
如今法令條文嚴厲而且周密,搜求天下賢才的手段非常周詳,然而也曾經教給他們治理國家的方法,可是有不服從管理就予以處置的刑罰嗎?曾經制訂制度約束他們,可是有不按常理做事就予以處置的刑罰嗎?也曾經任用他們負責某項事務,可是又有不盡職盡責就予以處置的刑罰嗎?不先教給他們治理國家的方法,确實不能要求他們服從管理,不先用制度約束,确實不能要求他們按常理做事,不先任命他處理事務,确實不能要求他盡職盡責。
這三方面,是先王的法律中尤其看重的,現在都不加以責備要求,而那些輕微細小、并不妨礙治理天下的事情,都制訂法令加以禁止。
每年每月都要改變花樣,做官的也記不勝記,又怎幺能完全避開不會違犯呢?這就造成了法令成為擺設不能施行,小人有的很幸運而免于制裁,君子有的很不幸而受到制裁。
這就是所謂不能用刑罰制裁。
像這些情況都是治理天下國家沒有使用正确的方法。
(姚氏說:“治”應當是“養”) (按)官僚政治,果然可以稱為好的政治嗎?這不是我所敢說的。
然而近代從施泰因用它治理普魯士而收到好的效果,俾斯麥接着将它推廣到德意志而收到更好的效果,各國才開始漸漸學習它。
而我國兩千年來,去了官僚就沒有政治了,而它的弊病這樣嚴重,難道是官僚政治絕對的不可用嗎?施泰因治理普魯士,用來訓練和督察責罰官僚的方法,就如同将帥訓練督察責罰下面的将校一樣,有整齊嚴肅的氣氛,而收到如同使用自己的手臂和指頭一般的效果。
整齊嚴肅,是官僚政治的特長,要達到這種效果必定有方法,王安石是知道這些的。
現在選拔人才,隻要能博聞強記,稍稍有點文辭,就被稱為茂才異等、賢良方正。
茂才異等、賢良方正的人,都是公卿的候選人。
記憶力不必很強,讀書不必很廣博,稍有些文辭,又曾經學過詩歌辭賦,就叫做進士。
進士中才學高的,也可以是公卿的候選人。
這兩科選拔的人才不足以做公卿,不必論證就很清楚了。
而世間人們議論時,竟然以為我經常這樣選拔天下的人才,而能力足以做公卿的人也可以從中選拔出來,不一定仿效古代選拔的方法然後才能發現人才,這也是不明白事理。
先王的時代,用盡所有選拔人才的方法,仍然擔心賢才不會被選中,而無能的人會摻雜在其中。
現在完全廢除了先王選取人才的方法,驅趕着天下的才士,都使他們成為賢良進士,那些才能足以做公卿的,本來就應該是賢良、進士,而賢良、進士中也會有才力足以做公卿的人。
但沒有才能的人如果能精通寫作應試文章這種雕蟲小技,并因此而晉升為公卿,才能可以做公卿的人,被這種對天下國家沒有益處的學問困住,因而老死在鄉野之中,大概會有十分之**。
古代的天子,進行謹慎選拔的,就是公卿。
如果公卿選對了人才,他們就會推薦出同類會聚在朝廷上,那幺所有的機構,都不會有不稱職的人了。
現在首先使一些無能的人僥幸擔任了公卿,因而推薦同類聚集在朝廷上,因此朝中才會有這幺多無能之輩。
即使有賢能聰慧之士,往往孤立無助,不能實現自己的構想。
而且公卿無能,又推薦同類會聚在朝廷上,朝廷中無能者,又推薦同類充任出使四方的使臣,四方的使臣,又各自推薦同類遍布到州郡任職,這樣即使有舉薦不當而一同治罪的條文,怎幺值得依靠呢?隻是恰好成為無能者晉升的資本罷了。
其次九經、五經、學究、明法的考試科目,朝廷本來就擔心它們對國家沒有用處,逐漸要求士子們掌握治國的道理,但即使掌握了這些道理,也不見得比過去的人才更賢能。
現在朝廷又開設了明經的考試科目,來選拔掌握經學的士人,但通過明經選拔上來的,也隻是單憑記憶而略微有些文采的人,這樣就入選了。
那些通曉先王的意旨而且運用到國家治理上的人才,卻不一定能夠加入被選拔的行列。
再次是那些世代享受皇家恩澤的世家子弟,在學校裡不教給他們治理國家的方法,官員也不考驗他們有什幺才能,父親兄長也不能擔保他們的品行道德,而朝廷總是動不動給他們封官,任用他們去辦事。
武王數說商纣的罪行,就說“憑借家世任用官吏”。
憑借家世任用官吏卻不顧慮他的才能品行,這就是商纣把國家弄得混亂而敗亡的原因,而太平盛世卻不會發生類似情況。
最後是一些不入流的人。
朝廷本來就把他們排擠在廉恥之外,限制了他們進取做官的道路,卻又把治理州縣的事務交給他們,使他們淩駕在士人和百姓之上,難道這就是所說的用賢人統治庸才嗎?據我的管轄範圍來看,方圓幾千裡的一個路中,州縣中的差吏,出身于流品之外的到處都是,而可以把事務托付給他們的,大概不足十分之二三,要防備他們作奸犯科的到處都是。
大概古代隻有賢才庸才的區别,而沒有等級的分别,所以像孔子那樣的聖人也曾經當過季氏的差吏,可能即使做過差吏也不妨礙他再去做公卿。
到了後來産生了等級的差别,凡是在等級以外的,他們成就的事情,本來已經把自己安排在廉恥之外了,沒有超過别人的意思了。
到最近這些年,風俗變得頹靡,即使像士大夫那樣的人才,根據形勢完全足以進取,朝廷也曾經用講究禮義的名譽表彰過他們,到了晚年或失意的時候,往往被引誘做壞事,更何況平時形成的思想,沒有從品德上超過别人的意思,朝廷本來就把他們排除在廉恥之外,限制了他們進取的道路了呢?他們在管理百姓、處理公務時,放縱奢侈、不走正路,本來就成為理所當然了。
至于保衛邊疆、宿衛宮廷人才的選拔,我已經談論過這方面的失誤了。
像這些都是選取人才沒有遵照正确的方法。
(按)科舉取士的制度,是王安石絕對排斥的,讀了這封上書就可以知道它的原因了。
放棄詩賦而考經義,是他一時的措施而并不是這樣就完全合理了。
他在熙甯初寫的《乞改科條制劄子》中說:“自古以來選拔人才,都立足于學校,所以在上層有純一的道德,在下面就能形成風氣,選拔出的人才在世上就能有所作為。
自從先王的遺澤斷絕,教育培養人才無法可依,士人即使有良好的資質,卻沒有學校、老師和同窗加以栽培,這是議論朝政的人所擔心的。
如果想恢複古代的制度,改革這種弊病,就怕不能循序漸進。
首先要廢除講求四聲八病和骈偶對稱的文體,使學習的人能一心一意注意經義,等朝廷建立了學校,然後再研究夏、商、周三代教育選拔人才的方法,在天下施行。
将這兩篇文章結合起來讀,王安石的用意不是已經很明顯了嗎?而後世動不動就将八股文毒害天下的罪名加到王安石頭上,這是多幺大的誣陷啊! 現今選取人才不遵照正确的方法,到了任命的時候又不管他的品德是否适合,卻去考問他出身前後,不管他的才能是否稱職,卻考慮他曆任過多少職位。
憑着文學做了官的,将派他去理财,已經派他去理财了,又轉而調任去掌管刑獄,已經派他去掌管刑獄,又調任去研究禮儀,就是這樣一個人卻要求他具備百官的才能,所以人的才能就難以發揮出來。
本來才能就難以發揮又嚴加要求,那幺能做的事就少了。
人們能做的事少了,都互相做表率不去做事。
因此命他主持禮儀,從來不擔心自己并不懂得禮儀,因為今天主持禮儀的人從來沒有學習過禮儀。
命他主管訴訟,從來不擔心自己并不懂得訴訟,因為今天主管訴訟的人從來沒有學習過訴訟。
天下的人,都已經漸漸習慣了缺乏教育,服從于現成的習俗,見到朝廷任用了某人,如果他們認為不合乎資格和順序,就加以非議和诽謗,如果說任用的人才能不足,卻沒有人非議過。
而且做官的人屢次遷調,不能長時間擔任某一官職,所以擔任高官的不能夠熟悉了解政事,處于下位的不願馴服而安心接受教導,賢能的人不能成就自己的功業,無能的人的罪行也不能暴露出來。
至于迎接新任、送走舊職的勞頓,交卸了文書就不再有瓜葛的弊病,這種危害本來不大,不值得一一舉出。
設立官員大都應該長久擔任這個職位,至于管轄區域較遠,責任重大的,更應該長久擔任職務,然後可以要求他有所作為。
可現在更加不能長久擔任職務,常常幾天就會調離。
選拔時已經不嚴密,使用時又已經不恰當,安置又已經不久長,到了任命時又不能專一,又完全用法令束縛他,不能按自己的想法見機行事。
我因此知道現在做官的都不是合适的人選,漸漸把權力交付給他又不能一一用法令加以約束,他們就會放縱恣肆無所不為。
即使這樣,做官的都不是合适的人選卻又依仗法律認為就能天下大治,從古到令,向來沒有把天下治理好的。
即使做官的都是合格的人才,又一一用法令加以束縛,不讓他推行自己的看法,從古到今也沒有能把天下治理好的。
選拔人才已經不嚴密,使用人才已經不恰當,安置人才又已經不長久,任用人才已經不專一,又用法令把人才完全束縛起來,因此即使是賢人在位,能人任職,和那些無才無能的人在位也沒什幺區别。
像這樣,朝廷明明知道他的賢能足以委任大事,如果不合乎資格和次序就不能因為有事托付給他而推薦上去,即使推薦了,士人也不會信服的。
明明知道他無能無才,如果不是有罪,受到當事人的彈劾,也不敢因為他不稱職而把他撤換下來,即使撤換下來,士人也不會信服。
那個人确實無才無能,但士人對撤換他不信服是什幺原因呢?是因為所謂的賢能之士處理問題,和那些無才無能的人沒有區别的緣故。
我前面所說的不能隻任用某人處理事務但是沒有對待不盡職責的刑罰來對待他,就是指這回事。
教育人才、撫養人才、選拔人才、任用人才,有一方面方法不正确就足以敗壞天下的人才,更何況四者兼而有之呢,于是做官的人沒有才學、苟且随便、貪婪卑鄙的人,竟然不可勝數,而在民間草野之中,也缺少可以任用的人才,本來就不值得奇怪了。
《詩經》上說:“國雖靡止,或聖或否。
民雖靡膴,或哲或謀,或肅或艾,如彼流泉,無淪胥以敗”(國家即使不大,也有聖明或不聖明的人,百姓人數即使不多,也會有的聰明有的有智謀,有的嚴肅有的幹練,要像那流動的泉水,不積聚起來就**了)。
說的就是這回事。
(按)他說的這些,怎幺與今天的官僚社會的情形沒有多幺大的差别呢?過去有西方人讀馬可波羅的遊記(馬可波羅,意大利人,元世祖時在中國做官,歐洲人知道中國是從他的遊記開始的)見到他所畫的羅盤圖,說,這種東西自從中國發明而歐洲人開始使用,它的樣式比馬可波羅所畫的圖已經精密百倍。
它的發明地經曆了數百年之後,它的改良更不好想象是怎幺個樣子,于是在遊中國時到市場中買到一個,看起來和馬可波羅所畫的一點都沒有差别,于是很頹喪地走了。
我看今天的政治,而不能不有感于王安石的這篇文章。
做官的人才力不足,而民間草野也缺少可用之才,難道隻是不能推行先王的政治?像托付社稷、保衛邊疆,陛下還能總是以上天能夠給你幸運而沒有考慮過有一天會失去這種幸運嗎?漢代的張角,三十六萬人在同一天起義,他所在的郡國沒有人能預先發現他的計謀;唐代的黃巢,橫行天下,每到一個地方沒有哪一位将軍敢和他抗衡,漢、唐兩個朝代之所以滅亡,災禍是由此發生的。
唐代滅亡以後,混亂局面一直延續到五代,武将當權,賢才隐居在草野之中不出來做官,做官的人也不再懂得君臣之間的道義和上下級之間的倫理關系。
在這個時候,江山變換,比下棋還容易,而百
因此戍守邊疆、保護宮廷,都由士大夫來完成,小人不能要求這種工作。
現今學習的人,認為文和武是兩回事,我隻要知道處理文章就可以了,至于戍守邊疆、保護宮廷的責任,全部推給軍隊,而軍隊往往是一些奸邪兇悍而又無賴的人構成的。
假如他的才能和品行足以在本鄉托身的話,也不會願意離開父母加入應征的行列。
戍守邊疆保護宮廷,是天下的責任,做國君的應該謹慎從事。
所以古時候把教人射箭趕車作為當務之急,其他方面的才能根據能力是否合适然後才教給他,如果能力不及,也不必強求。
至于射箭,就是男子的事了。
人生下來有殘疾就罷了,如果沒有殘疾,從來沒有人會放棄射箭而不加學習。
在學校時,固然要練習射箭,有賓客時要射箭,祭祀時要射箭,辨别士子才能品德高下也要用射箭來區分。
至于禮法音樂,向來是寓含着射箭的道理,而射箭也存在于禮樂祭祀之中了。
《易經》上說:“鋒利的弓箭,用來威鎮天下。
”先王難道僅僅認為射箭是用來學習作揖禮讓的禮節的事情嗎?先王本來認為射箭是武事中很重要的一項,是可以威震天下保衛國家的工具。
平時憑借它學習禮樂,出征時憑借它去作戰攻伐,既然士人從早到晚練習射箭而且技藝出衆的很多,那幺邊疆宿衛的工作就可以從中選拔人才而取用了。
士人曾經學先王治理國家的道理,他們的品行和仁義受到鄉裡人的推重,然後根據每個人的才能把邊疆宿衛的任務托付給他們,這是古代的國君把武器交給别人,卻沒有内憂外患的原因。
現在卻把天下的重任,國君應該非常謹慎的選拔人才的大事推給奸邪兇悍無賴、才能品行都不足以在鄉裡托身的人,所以才會常常擔心邊疆不穩固,憂慮守衛宮廷的軍隊不足以使自己覺得安全。
現在誰不知道保衛邊疆宮廷不能使人有安全感呢?隻是認為天下的文人學士以拿起兵器為恥辱,而确實也沒有人能掌握騎射列陣的方法,如果不召募軍隊,誰能擔當這些任務呢?教育不嚴格、選拔标準不高,士人以拿起兵器為恥辱,沒有人掌握騎馬射箭、行軍作戰的技巧,本來就是順理成章的了。
諸如此類都是因為教育不得法的緣故。
(按)這是王安石提出的全民皆兵的主張,現今東西方許多國家沒有不靠這種方法使國家強大的;而我中國自秦漢到今天兩千年,前于王安石的,後于王安石的,沒有一個人能看到這一點。
而教導國民崇尚武功的,必定在于學校,與現今學校中特别重視體育,是何等的吻合啊。
中國看不起當兵的人時間已經很長了,而自宋代之後,情況更嚴重。
在募兵制度下,而想要使兵不被看低,是可以說是南轅北轍。
王安石所說的将天下的重任交付給奸邪無賴、行為不被鄉裡人所依托的人,緻使天下的學士以掌管軍事為恥辱,現在和過去一樣的情形。
世上如果沒有王安石,那到什幺時候才能消除這種痛苦呢? 現在制訂的俸祿的标準,大都比較低。
假如不是朝廷侍從之類的官員,隻要家中人口稍多,不同時從事農業商業獲取利潤就不能養家糊口。
下面州縣中的差吏,一個月的俸祿,多的有**千,少的有四五千,把等候補選、任職和補缺的時間都計算在内,大概六七年能夠拿到三年的俸祿,算起來一個月的收入實在到不了四五千,少的也實在到不了三四千。
即使供養家人,也感到很困難。
像生活消費和婚喪嫁娶的費用,也從中開支。
超出中等道德水準的人,即使窮困也可以做個君子,中等道德水準以下的人,即使處境舒适也可以做個小人。
隻有中等道德水準的人不是這種情況,窮困就成為小人,舒适就變成君子。
估計天下的士人,中等以上的,千百人裡面也沒有十分之一,窮困就做小人,舒适就做君子的人,天下比比皆是。
先王認為衆人不能用強制手段制伏,所以制訂行為準則不能用自己為标準,而應該以中等人為标準,順着他們的**向有利的方向引導,認為中等人可以遵行的話,就可以在天下施行這種法制并流傳到後世。
隻給出如今這些俸祿,卻又想讓士人不要敗壞廉恥的原則,大概中等人做不到。
所以今天官職高的,互相賄賂贈送、營謀資産,背上貪污的惡名;官職低的,公開販賣、索取财物。
士人已經毀壞了廉恥的原則,背上了拖累天下的名聲,那幺他們苟且懶惰取悅别人的心思出現了,而勤奮自強的志向冷落了,他們負責的工作又怎幺會不松弛,天下太平的景象又從哪裡來呢?更何況枉法受賄、侵擾百姓的到處都是。
這就是所說的應該使他們的财産多起來。
婚姻喪葬、奉養父母、吃穿用度,都沒有制度予以節制,天下人把奢侈當做光榮,把節儉當做恥辱。
隻要有了錢财,無論他們要什幺都能得到,有關部門也不禁止,人們又引以為榮;假如财力不足不能符合流行的風俗,那幺在婚姻或喪葬時,往往會得罪本族人和姻親,人們都把這當做恥辱。
因此富有的人貪婪不知道停止,貧窮的人财力匮乏卻又勉為其難去追逐潮流,這就是士人困難重重,廉恥之心完全喪失的原因。
這些就是所說的不能用禮法加以約束。
現在陛下自己行為節儉為天下做出表率,這是左右顯貴大臣親眼看到的。
但是在他們内室之中,奢侈糜爛毫無節制,做下陛下厭惡的事情,損害天下的禮教,有的已經很嚴重了,卻從來沒有聽說朝廷把這些人罷免流放,昭示天下。
當初周代時,把聚衆酗酒的人拘禁起來處以殺頭的刑罰,認為飲酒過度會造成危害,甚至于害死人的情況很多,所以嚴格禁止災禍産生的根源。
嚴格禁止了災禍産生的根源,所以施用的刑罰很簡省,人們惹上災禍以至敗亡的就極少。
現在朝廷法律中尤其嚴厲的是對付貪官污吏的條文,嚴格禁止貪官污吏卻忽視了禁止奢侈糜爛的條文,這就是所說的禁止了末節而放松了根本。
(姚鼐說:自“陛下躬行”到“弛其本”與後段“法嚴令具”到“不能裁之以刑也”兩段,前後應當互換。
王安石集見有一南宋刻本極多錯誤,世上也沒有好的版本改正它,可能“世之議者”一段補“饒财”之餘,“陛下躬行”一段補“約以禮裁以刑”之餘,可能都應當放在“不能裁之以刑也”結句之後,而是這個刻本的錯誤,于是不覺它文勢不順。
“然而世之議者”上仍有脫字。
) 然而當今的有識之士,認為現在官員衆多,即使縣官的俸祿也供應不足,(姚氏說:下有缺少的文字)也太不明事理了。
現在做官的确實很多,但上一代設置官員很少,而賦予的俸祿也如此之少,财力不足,也應該另有說法了。
官員的俸祿難道值得計算嗎?我對于财政經濟從來沒有學過,但也考察過前代理财的大概情況。
天下人出力創造出天下的财物,又拿天下的财物供應天下人的消費,自古以來的太平盛世向來沒有把财力缺乏當做憂患的。
隻是擔心理财沒有正确的方法。
現在國家沒有戰争的威脅,百姓安居樂業,每個人都獻出自己的力量,創造天下的财富,然而公家或私人都擔心窮困,大概是由于管理财政沒有正确的方法,有關部門不能估算社會的實際需要而采取變通措施,果真可以用正确方法理财并且适當變通的話,即使我再愚蠢也知道增加官員的俸祿不會妨害國家的經費。
(按)孔子說增加俸祿用來勸誡做官的人,後代讨論政治的人,大概沒有人不知道這是重要的事。
然而有提出疑問的。
一是認為增加官吏的俸祿消耗大量的經費,王安石對此已經做了分辨。
王安石的财政思想,這個書上沒有提及,但他說“靠天下的力量生天下的财物,取天下之财物供給天下的費用”,這種常說的原理,全都在這裡了。
凡古今中外的國家,無論哪個國家,無論哪個朝代,官員俸祿不過占國家年支出的百分之三四。
假如理财的方法正确,則這百分之三四的比例增加一些,也不會有什幺大問題;理财不得法,即使将這百分之三四而減少掉,也不足以使困難的經濟複蘇。
王安石所說的“增加官吏的俸祿不足以影響經費”,确實是懂得治國的人所講的。
還有一種說法,說官吏的俸祿增加了也不足以制止貪污,大開賄賂之門使做官的規矩敗壞的,并不是受薄祿而是受厚祿的人。
這種說法,從當今的軍機大臣和督撫等人就可以得到證明,從收入高的官職那裡也可得到證明,這似乎并不是為難的話。
即使這樣,假如隻給以高的俸祿而在後面沒有好的法度來督察責罰,那就真像評論的人所說的了,于是王安石在“多給他們俸祿”的後面,又說要“用禮義約束”。
可是如果隻有法度在他們的後面督察責罰,而遵守的人的俸祿無法養活自己,那法度也不過是一紙空文罷了。
有一個好的法律,必定還要有其他的法律與之相配套,如果毀壞了使它們不成系統,即使是錦繡也要化為虛無了。
因為我國近年來增加了一部分官俸,不僅足以影響了财政支出,還相互競争使人心日趨敗壞,這難道足以說明前代賢人提出的這一做法有過錯嗎? (又按)戒除侈糜之風,是自古以來的常訓,而近代的人,有的見到歐美奢侈很重,而他們的國家和百姓很富有,就以為奢侈并不是壞的品德。
嘻!這太過錯誤了!凡一國的經濟,必須是有了本錢才可以使财富增值,而奢侈的做法,是使财富不再成為本錢。
所以奢侈是亡國之道。
現在的歐美,是因為富有了才開始奢侈,并不是因為奢侈而變得富有。
然而他們也正有如杜甫所說“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的情況,他們大多數人的窮困,是因為奢侈者剝削所造成的罷了。
而社會問題,就成了歐美的大患。
他們将來的決裂,不知要走向哪裡。
現今稍有見識的人,對此未嘗不擔心的,而有人仍說奢侈不是禍害,這是為什幺呢?王安石的理論,是想要立法來懲治奢侈,這件事肯定不可行,然而他的思想還是有可取之處的。
如今法令條文嚴厲而且周密,搜求天下賢才的手段非常周詳,然而也曾經教給他們治理國家的方法,可是有不服從管理就予以處置的刑罰嗎?曾經制訂制度約束他們,可是有不按常理做事就予以處置的刑罰嗎?也曾經任用他們負責某項事務,可是又有不盡職盡責就予以處置的刑罰嗎?不先教給他們治理國家的方法,确實不能要求他們服從管理,不先用制度約束,确實不能要求他們按常理做事,不先任命他處理事務,确實不能要求他盡職盡責。
這三方面,是先王的法律中尤其看重的,現在都不加以責備要求,而那些輕微細小、并不妨礙治理天下的事情,都制訂法令加以禁止。
每年每月都要改變花樣,做官的也記不勝記,又怎幺能完全避開不會違犯呢?這就造成了法令成為擺設不能施行,小人有的很幸運而免于制裁,君子有的很不幸而受到制裁。
這就是所謂不能用刑罰制裁。
像這些情況都是治理天下國家沒有使用正确的方法。
(姚氏說:“治”應當是“養”) (按)官僚政治,果然可以稱為好的政治嗎?這不是我所敢說的。
然而近代從施泰因用它治理普魯士而收到好的效果,俾斯麥接着将它推廣到德意志而收到更好的效果,各國才開始漸漸學習它。
而我國兩千年來,去了官僚就沒有政治了,而它的弊病這樣嚴重,難道是官僚政治絕對的不可用嗎?施泰因治理普魯士,用來訓練和督察責罰官僚的方法,就如同将帥訓練督察責罰下面的将校一樣,有整齊嚴肅的氣氛,而收到如同使用自己的手臂和指頭一般的效果。
整齊嚴肅,是官僚政治的特長,要達到這種效果必定有方法,王安石是知道這些的。
現在選拔人才,隻要能博聞強記,稍稍有點文辭,就被稱為茂才異等、賢良方正。
茂才異等、賢良方正的人,都是公卿的候選人。
記憶力不必很強,讀書不必很廣博,稍有些文辭,又曾經學過詩歌辭賦,就叫做進士。
進士中才學高的,也可以是公卿的候選人。
這兩科選拔的人才不足以做公卿,不必論證就很清楚了。
而世間人們議論時,竟然以為我經常這樣選拔天下的人才,而能力足以做公卿的人也可以從中選拔出來,不一定仿效古代選拔的方法然後才能發現人才,這也是不明白事理。
先王的時代,用盡所有選拔人才的方法,仍然擔心賢才不會被選中,而無能的人會摻雜在其中。
現在完全廢除了先王選取人才的方法,驅趕着天下的才士,都使他們成為賢良進士,那些才能足以做公卿的,本來就應該是賢良、進士,而賢良、進士中也會有才力足以做公卿的人。
但沒有才能的人如果能精通寫作應試文章這種雕蟲小技,并因此而晉升為公卿,才能可以做公卿的人,被這種對天下國家沒有益處的學問困住,因而老死在鄉野之中,大概會有十分之**。
古代的天子,進行謹慎選拔的,就是公卿。
如果公卿選對了人才,他們就會推薦出同類會聚在朝廷上,那幺所有的機構,都不會有不稱職的人了。
現在首先使一些無能的人僥幸擔任了公卿,因而推薦同類聚集在朝廷上,因此朝中才會有這幺多無能之輩。
即使有賢能聰慧之士,往往孤立無助,不能實現自己的構想。
而且公卿無能,又推薦同類會聚在朝廷上,朝廷中無能者,又推薦同類充任出使四方的使臣,四方的使臣,又各自推薦同類遍布到州郡任職,這樣即使有舉薦不當而一同治罪的條文,怎幺值得依靠呢?隻是恰好成為無能者晉升的資本罷了。
其次九經、五經、學究、明法的考試科目,朝廷本來就擔心它們對國家沒有用處,逐漸要求士子們掌握治國的道理,但即使掌握了這些道理,也不見得比過去的人才更賢能。
現在朝廷又開設了明經的考試科目,來選拔掌握經學的士人,但通過明經選拔上來的,也隻是單憑記憶而略微有些文采的人,這樣就入選了。
那些通曉先王的意旨而且運用到國家治理上的人才,卻不一定能夠加入被選拔的行列。
再次是那些世代享受皇家恩澤的世家子弟,在學校裡不教給他們治理國家的方法,官員也不考驗他們有什幺才能,父親兄長也不能擔保他們的品行道德,而朝廷總是動不動給他們封官,任用他們去辦事。
武王數說商纣的罪行,就說“憑借家世任用官吏”。
憑借家世任用官吏卻不顧慮他的才能品行,這就是商纣把國家弄得混亂而敗亡的原因,而太平盛世卻不會發生類似情況。
最後是一些不入流的人。
朝廷本來就把他們排擠在廉恥之外,限制了他們進取做官的道路,卻又把治理州縣的事務交給他們,使他們淩駕在士人和百姓之上,難道這就是所說的用賢人統治庸才嗎?據我的管轄範圍來看,方圓幾千裡的一個路中,州縣中的差吏,出身于流品之外的到處都是,而可以把事務托付給他們的,大概不足十分之二三,要防備他們作奸犯科的到處都是。
大概古代隻有賢才庸才的區别,而沒有等級的分别,所以像孔子那樣的聖人也曾經當過季氏的差吏,可能即使做過差吏也不妨礙他再去做公卿。
到了後來産生了等級的差别,凡是在等級以外的,他們成就的事情,本來已經把自己安排在廉恥之外了,沒有超過别人的意思了。
到最近這些年,風俗變得頹靡,即使像士大夫那樣的人才,根據形勢完全足以進取,朝廷也曾經用講究禮義的名譽表彰過他們,到了晚年或失意的時候,往往被引誘做壞事,更何況平時形成的思想,沒有從品德上超過别人的意思,朝廷本來就把他們排除在廉恥之外,限制了他們進取的道路了呢?他們在管理百姓、處理公務時,放縱奢侈、不走正路,本來就成為理所當然了。
至于保衛邊疆、宿衛宮廷人才的選拔,我已經談論過這方面的失誤了。
像這些都是選取人才沒有遵照正确的方法。
(按)科舉取士的制度,是王安石絕對排斥的,讀了這封上書就可以知道它的原因了。
放棄詩賦而考經義,是他一時的措施而并不是這樣就完全合理了。
他在熙甯初寫的《乞改科條制劄子》中說:“自古以來選拔人才,都立足于學校,所以在上層有純一的道德,在下面就能形成風氣,選拔出的人才在世上就能有所作為。
自從先王的遺澤斷絕,教育培養人才無法可依,士人即使有良好的資質,卻沒有學校、老師和同窗加以栽培,這是議論朝政的人所擔心的。
如果想恢複古代的制度,改革這種弊病,就怕不能循序漸進。
首先要廢除講求四聲八病和骈偶對稱的文體,使學習的人能一心一意注意經義,等朝廷建立了學校,然後再研究夏、商、周三代教育選拔人才的方法,在天下施行。
将這兩篇文章結合起來讀,王安石的用意不是已經很明顯了嗎?而後世動不動就将八股文毒害天下的罪名加到王安石頭上,這是多幺大的誣陷啊! 現今選取人才不遵照正确的方法,到了任命的時候又不管他的品德是否适合,卻去考問他出身前後,不管他的才能是否稱職,卻考慮他曆任過多少職位。
憑着文學做了官的,将派他去理财,已經派他去理财了,又轉而調任去掌管刑獄,已經派他去掌管刑獄,又調任去研究禮儀,就是這樣一個人卻要求他具備百官的才能,所以人的才能就難以發揮出來。
本來才能就難以發揮又嚴加要求,那幺能做的事就少了。
人們能做的事少了,都互相做表率不去做事。
因此命他主持禮儀,從來不擔心自己并不懂得禮儀,因為今天主持禮儀的人從來沒有學習過禮儀。
命他主管訴訟,從來不擔心自己并不懂得訴訟,因為今天主管訴訟的人從來沒有學習過訴訟。
天下的人,都已經漸漸習慣了缺乏教育,服從于現成的習俗,見到朝廷任用了某人,如果他們認為不合乎資格和順序,就加以非議和诽謗,如果說任用的人才能不足,卻沒有人非議過。
而且做官的人屢次遷調,不能長時間擔任某一官職,所以擔任高官的不能夠熟悉了解政事,處于下位的不願馴服而安心接受教導,賢能的人不能成就自己的功業,無能的人的罪行也不能暴露出來。
至于迎接新任、送走舊職的勞頓,交卸了文書就不再有瓜葛的弊病,這種危害本來不大,不值得一一舉出。
設立官員大都應該長久擔任這個職位,至于管轄區域較遠,責任重大的,更應該長久擔任職務,然後可以要求他有所作為。
可現在更加不能長久擔任職務,常常幾天就會調離。
選拔時已經不嚴密,使用時又已經不恰當,安置又已經不久長,到了任命時又不能專一,又完全用法令束縛他,不能按自己的想法見機行事。
我因此知道現在做官的都不是合适的人選,漸漸把權力交付給他又不能一一用法令加以約束,他們就會放縱恣肆無所不為。
即使這樣,做官的都不是合适的人選卻又依仗法律認為就能天下大治,從古到令,向來沒有把天下治理好的。
即使做官的都是合格的人才,又一一用法令加以束縛,不讓他推行自己的看法,從古到今也沒有能把天下治理好的。
選拔人才已經不嚴密,使用人才已經不恰當,安置人才又已經不長久,任用人才已經不專一,又用法令把人才完全束縛起來,因此即使是賢人在位,能人任職,和那些無才無能的人在位也沒什幺區别。
像這樣,朝廷明明知道他的賢能足以委任大事,如果不合乎資格和次序就不能因為有事托付給他而推薦上去,即使推薦了,士人也不會信服的。
明明知道他無能無才,如果不是有罪,受到當事人的彈劾,也不敢因為他不稱職而把他撤換下來,即使撤換下來,士人也不會信服。
那個人确實無才無能,但士人對撤換他不信服是什幺原因呢?是因為所謂的賢能之士處理問題,和那些無才無能的人沒有區别的緣故。
我前面所說的不能隻任用某人處理事務但是沒有對待不盡職責的刑罰來對待他,就是指這回事。
教育人才、撫養人才、選拔人才、任用人才,有一方面方法不正确就足以敗壞天下的人才,更何況四者兼而有之呢,于是做官的人沒有才學、苟且随便、貪婪卑鄙的人,竟然不可勝數,而在民間草野之中,也缺少可以任用的人才,本來就不值得奇怪了。
《詩經》上說:“國雖靡止,或聖或否。
民雖靡膴,或哲或謀,或肅或艾,如彼流泉,無淪胥以敗”(國家即使不大,也有聖明或不聖明的人,百姓人數即使不多,也會有的聰明有的有智謀,有的嚴肅有的幹練,要像那流動的泉水,不積聚起來就**了)。
說的就是這回事。
(按)他說的這些,怎幺與今天的官僚社會的情形沒有多幺大的差别呢?過去有西方人讀馬可波羅的遊記(馬可波羅,意大利人,元世祖時在中國做官,歐洲人知道中國是從他的遊記開始的)見到他所畫的羅盤圖,說,這種東西自從中國發明而歐洲人開始使用,它的樣式比馬可波羅所畫的圖已經精密百倍。
它的發明地經曆了數百年之後,它的改良更不好想象是怎幺個樣子,于是在遊中國時到市場中買到一個,看起來和馬可波羅所畫的一點都沒有差别,于是很頹喪地走了。
我看今天的政治,而不能不有感于王安石的這篇文章。
做官的人才力不足,而民間草野也缺少可用之才,難道隻是不能推行先王的政治?像托付社稷、保衛邊疆,陛下還能總是以上天能夠給你幸運而沒有考慮過有一天會失去這種幸運嗎?漢代的張角,三十六萬人在同一天起義,他所在的郡國沒有人能預先發現他的計謀;唐代的黃巢,橫行天下,每到一個地方沒有哪一位将軍敢和他抗衡,漢、唐兩個朝代之所以滅亡,災禍是由此發生的。
唐代滅亡以後,混亂局面一直延續到五代,武将當權,賢才隐居在草野之中不出來做官,做官的人也不再懂得君臣之間的道義和上下級之間的倫理關系。
在這個時候,江山變換,比下棋還容易,而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