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執政前之荊公(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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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之以道藝,誠不可以誅其不帥教;不先約之以制度,誠不可以誅其不循理;不先任之以職事,誠不可以誅其不任事。
此三者,先王之法所尤急也。
今皆不可得誅,而薄物細故,非害治之急者,為之法禁,月異而歲不同,為吏者至于不可勝記,又況能一一避之而無犯者乎?此法令所以玩而不行,小人有幸而免者,君子有不幸而及者焉。
此所謂不能裁之以刑也。
凡此皆治之非其道也。
(姚氏曰:按治當作養。
) (按)官僚政治,其果足稱良政治乎?是非吾所敢言。
然近世自士達因以治普魯士行之而大效,俾士麥踵之以推及于德意志而益效,各國始漸漸慕之。
而我中國者,則二千年來舍官僚之外,無政治者也。
而其敝既若此,豈官僚政治之絕對的不可任耶?士達因之治普也,所以訓練督責其官僚者,如将帥之訓練督責其校卒也。
是故有整齊嚴肅之氣,而收使臂使指之效。
夫整齊嚴肅者,官僚政治之特長也,而所以緻之者必有道,荊公其知之矣。
方今取士,強記博誦而略通于文辭,謂之茂才異等,賢良方正。
茂才異等賢良方正者,公卿之選也。
記不必強,誦不必博,略通于文辭,而又嘗學詩賦,則謂之進士。
進士之高者,亦公卿之選也。
夫此二科所得之技能,不足以為公卿,不待論而後可知。
而世之議者,乃以為吾常以此取天下之士,而才之可以為公卿者當出于此,不必法古之取人而後得士也。
其亦蔽于理矣。
先王之時,盡所以取人之道,猶懼賢者之難進,而不肖者之雜于其間也。
今悉廢先王所以取士之道,而驅天下之才士,悉使為賢良進士,則士之才可以為公卿者,固宜為賢良進士。
而腎良進士,亦固宜有時而得才之可以為公卿者也。
然而不肖者,苟能雕蟲篆刻之學,以此進至乎公卿,才之可以為公卿者,困于無補之學,而以此绌死于岩野,蓋十**矣。
夫古之人有天下者,其所以慎擇者公卿而已。
公卿既得其人,因使推其類以聚于朝廷,則百司庶物,無不得其人也。
今使不肖之人,幸而至乎公卿,因得推其類聚之朝廷,此朝廷所以多不肖之人,而雖有賢智,往往困于無助,不得行其意也。
且公卿之不肖,既推其類以聚于朝廷;朝廷之不肖,又推其類以備四方之任使;四方之任使者,又各推其不肖以布于州郡,則雖有同罪舉官之科,豈足恃哉?适足以為不肖者之資而已。
其次九經五經學究明法之科,朝廷固已嘗患其無用于世,而稍貴之以大義矣。
然大義之所得,未有以賢于故也。
今朝廷又開明經之選,以進經術之士。
然明經之所取,亦記誦而略通于文辭者則得之矣。
彼通先王之意而可以施于天下國家之用者,顧未必得與于此選也。
其次則恩澤子弟,庠序不教之以道藝,官司不考問其才能,父兄不保任其行義,而朝廷辄以官予之,而任之以事。
武王數纣之罪,則曰官人以世。
夫官人以世而不計其才行,此乃纣之所以亂亡之道,而治世之所無也。
又其次曰流外,朝廷固已擠之于廉恥之外,而限其進取之路矣。
顧屬以州縣之事,使之臨士民之上,豈所謂以賢治不肖者乎?以臣使事之所及,一路數千裡之間,州縣之吏出于流外者,往往而有,可屬任以事者殆無二三。
而當防閑其奸者皆是也。
蓋古者有賢不肖之分,而無流品之别,故孔子之聖而嘗為季氏吏,蓋雖為吏而亦不害其為公卿。
及後世有流品之别,則凡在流外者,其所成立固嘗自置于廉恥之外,而無高人之意矣。
夫以近世風俗之流靡,自雖士大夫之才,勢足以進取,而朝廷嘗獎之以禮義者,晚節末路,往往怵而為奸,況又其素所成立無高人之意,而朝廷固已擠之于廉恥之外,限其進取者乎?其臨人親職,放僻邪侈,固其理也。
至于邊疆宿衛之選,則臣固已言其失矣。
凡此皆取之非其道也。
(按)科舉取士之制,荊公所絕對的排斥者也。
讀此書而有以知其然矣。
其變詩賦而用經義也,乃其一時之權法而非以為安也。
其熙甯初乞改科條制劄子雲:“伏以古之取士,皆本于學校,故道德一于上,而習俗成于下,其人材皆足以有為于世。
自先王之澤竭,教養之法無所本,士雖有美材而無學校師友以成就之,議者之所患也。
今欲追複古制以革其弊,則患于無漸,宜先除去聲病對偶之文,使學者得以專意經義,以俟朝廷興建學校,講求三代所以教育選舉之法施于天下。
”合此兩文讀之,公之意不已較然可見也耶?而後世動以八股之毒天下府罪于荊公,何其誣也! 方今取之既不以其道,至于任之又不問其德之所宜,而問其出身之後先;不論其才不稱否,而論其曆任之多少。
以文學進者且使之治财;已使之治财矣,又轉而使之典獄;已使之典獄矣,又轉而使之治禮。
是則一人之身,而責之以百官之所能備,宜其人才之難為也。
夫責人以其所難為,則人之所能為者少矣;人之能為者少,則相率而不為。
故使之典禮,未嘗以不知禮為憂,以今之典禮者未嘗學禮故也。
使之典獄,未嘗以不知獄為恥,以今之典獄者未嘗學獄故也。
天下之人,亦以漸漬于失教,被服于成俗,見朝廷有所任使,非其資序,則相議而讪之。
至于任使之不當其才,未嘗有非之者也,且在位者數徙,則不得久于其官。
故上不能狃習而知其事,下不肯服馴而安其教,賢者則其功不可以及于成,不肖者則其罪不可以至于着。
若夫迎新将故之勞,緣絕簿書之弊,固其害之小者不足悉數也。
設官大抵皆當久于其任,而至于所部者遠,所任者重,則尤宜久于其官,而後可以責其有為。
而方今尤不得久于其官,往往數日辄遷之矣。
取之既已不詳,使之既已不當,處之既已不久,至于任之則又不專,而又一一以法束縛之,不得行其意,臣故知當今在位多非其人,稍假借之權而不一一以法束縛之,則放恣而無不為。
雖然,在位非其人,而恃法以為治,自古及今,未有能治者也。
即使在位皆得其人矣,而一一以法束縛之,不使之得行其意,亦自古及今,未有能治者也。
夫取之既已不詳,使之既已不當,處之既已不久,任之又不專,而又一一以法束縛之,故雖賢者在位,能者在職,與不肖而無能者殆無以異。
夫如此,故朝廷明知其賢能足以任事,苟非其資序,則不以任事而辄進之。
雖進之,士猶不服也。
明知其無能而不肖,苟非有罪為在事者所劾,不敢以其不勝任而辄退之。
雖退之,士猶不服也。
彼誠不肖無能,然而士不服者何也?以所謂賢能者任其事,與不肖而無能者亦無以異故也。
臣前以為不能任人以職事,而無不任事之刑以待之者,蓋謂此也。
夫教之養之取之任之有一非其道,則足以敗天下之人才,又況兼此四者而有之,則在位不才苟簡貪鄙之人,至于不可勝數,而草野闾巷之間,亦少可任之才,固不足怪。
詩曰:國雖靡止,或聖或否。
民雖靡縻,或哲或謀,或肅或艾。
如彼流泉,無淪胥以敗。
此之謂也。
(按)此其言何其與今日官僚社會之情狀無铢黍之異耶!昔西人有讀馬可波羅之遊記(馬氏意大利人,當元世祖時仕于中國。
歐人之知中國自此記始。
),見所繪羅盤針圖,謂此物自中國發明而歐人襲之,其式已視馬圖精百倍。
彼創之之地,曆數百年,其改良當更不知何若。
乃遊中國适市而購一具,視之則與馬氏所圖曾無異毫發也。
乃嗒然而退。
吾觀今日之政治,而不能不有感于公之斯文。
夫在位之人才不足矣,而闾巷草野之間,亦少可用之才,則豈特行先王之政而不得也。
社稷之托,封疆之守,陛下其能久以天幸為常而無一旦之憂乎?蓋漢之張角,三十六萬同日而起,所在郡國,莫能發其謀;唐之黃巢,橫行天下,而所至将吏,無敢與之抗者,漢唐之所以亡,禍自此始。
唐既亡矣,陵夷以至五代,而武夫用事,賢者伏匿,消沮而不見,在位無複有知君臣之義,上下之禮者也。
當是之時,變置社稷,蓋甚于弈棋之易。
而元元肝腦塗地,幸而不轉死于溝壑者無幾耳!夫人才不足,其患蓋如此,而方今公卿大夫,莫肯為陛下長慮後顧。
為宗廟萬世計,臣竊惑之。
昔晉武帝趣過目前而不為子孫長遠之謀,當時在位,亦皆偷合苟容,而風俗蕩然。
棄禮義,捐法制,上下同失,莫以為非,有識固知其将必亂矣。
而其後果海内大擾,中國列于夷狄者二百餘年。
伏惟三廟祖宗神靈所以付屬陛下,固将為萬世血食,而大庇元元于無窮也。
臣願陛下鑒漢唐五代之所以亂亡,懲晉武苟且因循之禍,明诏大臣,思所以陶成天下之才,慮之以謀,計之以數,為之以漸,期為合于當世之變,而無負于先王之意,則天下之人才不勝用矣。
人才不勝用,則陛下何求而不得,何欲而不成哉? (按)文之切直而沈痛,至此蔑以加矣!當舉國酣醉于太平之日,而乃為此無忌諱之言,雖賈生之痛哭流涕,何以過之?而惜乎仁宗之不寤也! 夫慮之以謀,計之以數,為之以漸,則成天下之才甚易也。
臣始讀孟子,見孟子言王政之易行,心則以為誠然。
及見與慎子論齊魯之地,以為先王之制國,大抵不過百裡者,以為今有王者起,則凡諸侯之地或千裡或五百裡,皆将損之至于數十百裡而後止。
于是疑孟子雖賢,其仁智足以一天下,亦安能毋劫之以兵革,而使數百千裡之強國,一旦肯損其地之十**。
比于先王之諸侯,至其後觀漢武帝用主父偃之策,令諸侯王地悉得推恩封其子弟,而漢親臨定其号,辄别屬漢,于是諸侯王之子弟,各有分土,而勢強地大者,卒以分析弱小,然後知慮之以謀,計之以數,為之以漸,則大者固可使小,強者固可使弱,而不至乎傾駭變亂敗傷之釁。
孟子之言不為過,又況今欲改易更革,其勢非若孟子所為之難也。
臣故曰:慮之以謀,計之以數,為之以漸,則其為甚易也。
然先王之為天下,不患人之不為,而患己之不能;不患人之不能,而患己之不勉。
何謂不患己之不為,而患人之不能?人之情所願得者,善行、美名、尊爵、厚利也,而先王能操之以臨天下之士,天下之士能遵之以治者,則悉以其所願得者以與之。
士不能則已矣,苟能,是熟肯舍其所願得而不自勉以為才?故曰不患人之不為,而患人之不能。
何謂不患人之不能,而患己之不勉?先王之法,所以待人者盡美,自非下愚不可移之才,未有不能赴也。
然而不謀之以至誠恻怛之心,力行而先之,未有能以至誠恻怛之心,力行而應之者也。
故曰:不患人之不能,患己之不勉。
陛下誠有意乎成天下之才,則臣願陛下勉之而已。
臣又觀朝廷異時欲有所施為變革,其始計利害未嘗不熟也。
顧有一流俗饒幸之人,不悅而非之,則遂止而不敢。
夫法度立則人無獨蒙其幸者,故先王之政,雖足以利天下,而當其承弊壞之後僥幸之時,其創法立制,未嘗不艱難也。
使其創法立制,而天下僥幸之人,亦順悅以趨之,無有龃龉,則先王之法,至今存而不廢矣。
惟其創法立制之艱難,而僥幸之人不肯順悅而趨之,故古之人欲有所為,未嘗不先之以征誅而後得其意。
詩曰:是伐是肆,是絕是忽,四方以無拂。
此言文王先征誅而後得意于天下也。
夫先王欲立法度以變衰壞之俗而成人之才,雖有征誅之難,猶忍而為之,以為不若是不可以有為也。
及至孔子,以匹夫遊諸侯,所至則使其君臣捐所習,逆所順,強所劣,憧憧如也,卒困于排逐。
然孔子亦終不為之變,以為不如是不可以有為,此其所守蓋與文王同意。
夫在上之聖人莫如文王,在下之聖人莫如孔子,而欲有所施為變革,則其事蓋如此矣。
今有天下之勢,居先王之位,創立法制,非有征誅之難也,雖有僥幸之人不悅而非之,固不勝天下順悅之人衆也。
然而一有流俗僥幸不悅之言,則遂止而不敢為者,惑也。
陛下誠有意乎成天下之才,則臣又願斷之而已。
夫慮之以謀,計之以數,為之以漸,而又勉之以成,斷之以果,然而猶不能成天下之才,則以臣所聞蓋未有也。
(按)讀此則夫公後此之執政,其見掎龁于流俗也。
公固計之夙矣,其百折而不悔,則公之能踐其言也。
惜乎仁宗之不足以語于此也!夫以範文正之執政,所變革者不過二三節目而已。
然猶以不見容于僥幸之人,僅三月而去其位。
仁宗之優柔寡斷,蓋可知矣。
而公則雖不聽而反覆言之,豈所謂齊人莫如我敬王者耶! 然臣之所稱,流俗之所不講,而今之議者,以謂迂闊而熟爛者也。
竊觀近世士大夫所欲悉心力耳目以補助朝廷者有矣。
彼其意非一切利害,則以為當世所能行者,士大夫既以此希世,而朝廷所取于天下之士,亦不過如此。
至于大倫**禮義之際,先王之所力學而守者,蓋不及也。
一有及此,則群聚而笑之以為迂闊。
今朝廷悉心于一切之利害,有司法令(字脫)于刀筆之閑,非一日也,然其效可觀矣。
則夫所謂迂闊而熟爛者,惟陛下亦可以少留神而察之矣。
昔唐太宗正觀之初,人人異論,如封德彜之徒,皆以為非雜用秦漢之政,不足以為天下,能思先王之事開太宗者,魏文正公一人爾。
其所施設,雖未能盡當先王之意,抑其大略可謂合矣。
故能以數年之間,而天下幾緻刑措,中國安甯,蠻夷順服,自三王以來,未有如此盛時也。
唐太宗之初,天下之俗,猶今之世也,魏文正公之言,固當時所謂迂闊而熟爛者也。
然其效如此。
賈誼曰:今或言德教之不如法令,胡不引商周秦漢以觀之。
然則唐太宗之事,亦足以觀矣。
臣幸以職事歸報陛下,不自知驽下無以稱職,而敢及國家之大體者,以臣蒙陛下任使而當歸報,竊謂在位之人才不足而無以稱朝廷任使之意,而朝廷所以任使天下之士者或非其理,而士不得盡其才,此亦臣使事之所及,而陛下之所宜先聞者也。
釋此不言,而毛舉利害之一二以污陛下之聰明,而終無補于世,則非臣所以事陛下惓惓之意也。
伏惟陛下詳思而擇其中,天下幸甚! (按)此文為秦漢以後第一大文。
其稍足方之者,惟漢賈生之陳政事疏而已。
然賈生所言,大半皆為人主自保其宗廟社稷之計,其論國事民事者,又往往不揣其本而齊其末,豈若公此書廓然大公,責天子以為國民忠仆,而正本清原,一一适于道者耶?李商隐詩曰:公之斯文若元氣,此足以當之矣。
先是範文正公應诏條陳十事,所援《易》言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甚切。
謂國家革五代之亂,垂八十年,綱紀制度,日削月侵,官壅于上,民困于下,不可不更張以救之,此其所見,殆與公同。
而盈廷已沸起而與之為難,仁宗莫能右也。
夫豈獨仁宗之過而已,流俗狃于其所安,習非勝是,雖有雷霆萬鈞之力,往往莫得而奪矣。
嘗讀公與司馬谏議書曰:人習于苟且非一日,士大夫多不恤國事,同俗自媚于衆為尚。
當時社會之心理,可以見矣。
而獨于仁宗乎何尤?漢文之于賈生,宋仁之于荊公,蓋極相類。
賈生不遇而以憂卒,荊公得神宗而事之,故彼僅以文章顯,而此能以事業着。
然以荊公之遇神宗,而所成就者乃僅若是,則牛羊又從而牧之,是以若彼濯濯也。
自荊公見诟病于當時,數百年訖今而莫之白,而習于苟且,不恤國事,同俗自媚于衆者,為世之所稱尚,而中國遂千年如長夜,僅留此文為射策者諷籀撏扯奢之資,悲夫! 此書既不上省,至嘉興五年,複上陳時政疏雲: 臣竊觀自古人主享國日久,無至誠恻怛憂天下之心,雖無暴政虐刑加于百姓,而天下未嘗不亂。
自秦已下,享國日久者,有晉之武帝,梁之武帝,唐之明皇。
此三帝者,皆聰明智略有功之主也。
享國日久,内外無患,因循苟且,無至誠恻怛憂天下之心,趨過目前,而不為久遠之計,自以禍災可以無及其身,往往身遇滅禍而悔無所及。
雖或僅得身免,而宗廟固已毀辱,而妻子固以困窮,天下之民固以膏血塗草野,而生者不能自脫于困餓劫束之患矣。
夫為人子孫,使其宗廟毀辱,為人父母,使其比屋死亡,此豈仁孝之主所宜忍者乎?然而晉梁唐之三帝以晏然緻此者,自以為共禍災可以不至于此,而不自知忽然已至也。
蓋夫天下至大器也,非大明法度不足以維持,非衆建賢材不足以保守。
苟無至誠恻怛憂天下之心,則不能詢考賢才請求法度。
賢才不用,法度不修,偷假歲月,則幸或可以無他,曠日持久,則未嘗不終于大亂。
伏維皇帝陛下有恭儉之德,有聰明睿智之才,有仁民愛物之意,然享國日久矣。
此誠當恻怛憂天下而以晉梁唐三帝為戒之時。
以臣所見,方今朝廷之位,未可謂能得賢才;政事所施,未可謂能合法度。
官亂于上,民貧于下,風俗日以簿,才力日以困窮,而陛下高居深拱,未嘗有詢考講求之意,此臣所以竊為陛下計,而不能無慨然者也。
夫因循苟且逸豫而無為,可以徼幸一時,而不可以曠日持久。
晉梁唐三帝者不知慮此,故災稔禍變生于一時,則雖欲複詢考講求以自救,而已無所及矣。
以古準今,則天下安危治亂,尚可以有為。
有為之時,莫急于今日。
過今日,則臣恐亦有無所及之悔矣。
然則以至誠詢考而衆建賢才,以至誠講求而大明法度,陛下今日其可以不汲汲乎?《書》日:若藥不瞑眩,厥疾弗瘳。
臣願陛下以終身狼疾為憂,而不以一日之瞑眩為苦。
臣既蒙陛下采擢,使備從官,朝廷治亂安危,臣實預其榮辱,此臣聽以不敢避進越之罪,而忘盡規之義,伏惟陛下深思臣言以自警戒,則天下幸甚! 此書亦本前書之意而反複陳說之,然其詞愈危,其志愈苦矣。
蓋公實怵于當時累卵之勢,不能坐視,而以仁宗之猶足以為善,而冀其庶幾改之也。
然仁宗亦既耄,更不能用,越二年而遂崩矣。
(考異四)邵伯溫聞見錄雲:王安石知制诰,一日賞花釣魚宴,内侍各以金碟盛釣餌藥置幾上,安石食盡之。
明日,仁宗謂宰輔曰:王安石詐人也!使誤食釣餌一粒則止矣,食之盡,不情也!常不樂之。
後安石自着日錄,厭薄祖宗,仁宗尤甚。
蔡氏上翔曰:人臣侍君賞花釣魚,天威咫尺,朝士并列,一釣餌也。
内侍既以金碟盛之,夫人皆知其為釣餌也,焉有誤食之王安石,而又為天子親見之者哉!夫以天子親見之,而必待明日為宰輔言之,豈其有所畏于安石而不敢言耶!且由是常不樂之,又何故隐忍不堪至此?且一釣餌也,安石既知其誤矣,必食之盡以行詐,其詐術安在?君亦必以食之盡而後知其詐,其說又安在?君既以此不樂于其臣,臣複以此大怨于其君,以至他日撰日錄,薄仁廟尤甚,何邵氏造謗,一至此極!按蔡氏所駁,可謂如快刀斷亂麻。
此等小節,本不足辨,所以錄之者,以荊公之純潔精白,而謗者以詐誣之,則雖有善言善行,皆抹殺于一詐字矣,天下尚有公論耶? (考異五)當熙豐間,舉朝與荊公之新法為難,而從未有诋及荊公之人格者。
其有之,則自世所傳蘇洵之辨奸論始也。
其言曰:誤天下蒼生者,必此人也!曰:王衍盧杞合為一人。
曰:日誦孔老之書,身履夷齊之行,收召好名之士、不得志之人,相興造作言語私立名字。
曰:陰賊險狠,與人異趣。
曰:囚首喪面而談詩書。
曰:不近人情者鮮不為大奸惡,堅刁易牙開方是也。
其言極醜诋,無所不至。
近世李穆堂始證其僞,其書辨奸論後雲:老泉嘉右集十五卷,原本不可見,今行世有辨奸一篇,世人鹹因此文稱老泉能先見荊公之誤國。
其文始見于邵氏聞見錄中。
聞見錄編于紹興二年,至十七年,沈斐編老蘇文集附錄二卷,有載張方平所為墓表,中及辨奸。
又東坡謝張公作墓表書一通,專序辨奸事。
竊意此三文皆赝作,以當時情事求之,參差不合。
按墓表言嘉祐初王安石名始盛,黨友傾一時,其命相制曰:生民以來數人而已。
造作言語,至以為幾于聖人。
歐陽修亦已善之,勸先生與遊,而安石亦願交先生。
先生曰:吾知其人矣,是不近人情者,鮮不為天下患。
而聞見錄叙辨奸緣起,與墓表正同,其引用之耶?當明言墓表雲雲,不當作自叙語氣。
其暗合耶?不應詞句皆同。
考荊公嘉祐之初,未為時所用,黨友亦稀。
嘉祐三年,始除度支判官,上萬言書,并未施行。
明年命修起居注,辭章**上,始受知制诰,旋忤執政,遂以母憂去,終英宗之世召不赴,乃雲嘉興初黨友傾一時,誤亦甚矣。
以荊公為聖人者,神宗也。
命相之制辭,在熙甯二年,而老泉卒于英宗治平三年,皆非其所及聞也。
(中略)若夫收召好名之士不得志之人,相與造作言語,以為顔淵孟轲複出,則荊公本傳與荊公全集具存。
并無此事。
荊公執政之後,或有依附之徒,而老泉已沒,匪能逆知。
若老泉所及見之荊公,則官卑迹遠,非有能收召之力,吾不知所謂好名而不得志者果何人。
夫人之作奸,必有所利而為之。
荊公生平,以臯夔稷契自命,千驷弗視,三公不易,此天下所共信者,複何所為而為奸?彼誠見夫宋之積弱,然不可以終日,而公卿大臣:如處堂之燕雀,晏然自以為安,不得不出而任天下之事,而又幸遭大有為之主,遂毅然相與立制度變風俗,排衆議而行之,凡以救國家之弊,圖萬世之安,非有絲毫自私自利之意。
其術即未善,而心則可原,曾何奸之有哉!又雲:餘少時閱俗刻本老泉集,賞書其辨奸論後,力辯其非老泉作,覽者猶疑信參半,欲得宋本參考之,而購求多年,未之得也。
蓋馬貴與經籍考列載蘇明允嘉興集十五卷,而世俗所刻,不稱嘉興,書名既異,又多至二十餘卷,意必有後人赝作,闌入其中。
近得明嘉靖壬申年太原守張镗翻刻巡按禦史澧南王公家藏本,其書名卷帙,并與經籍考同,而諸論中獨無所謂辨奸論者,乃益信為邵氏赝作,确然無疑。
而又歎其心勞日拙,蓋僞固未有不破者也。
此三者,先王之法所尤急也。
今皆不可得誅,而薄物細故,非害治之急者,為之法禁,月異而歲不同,為吏者至于不可勝記,又況能一一避之而無犯者乎?此法令所以玩而不行,小人有幸而免者,君子有不幸而及者焉。
此所謂不能裁之以刑也。
凡此皆治之非其道也。
(姚氏曰:按治當作養。
) (按)官僚政治,其果足稱良政治乎?是非吾所敢言。
然近世自士達因以治普魯士行之而大效,俾士麥踵之以推及于德意志而益效,各國始漸漸慕之。
而我中國者,則二千年來舍官僚之外,無政治者也。
而其敝既若此,豈官僚政治之絕對的不可任耶?士達因之治普也,所以訓練督責其官僚者,如将帥之訓練督責其校卒也。
是故有整齊嚴肅之氣,而收使臂使指之效。
夫整齊嚴肅者,官僚政治之特長也,而所以緻之者必有道,荊公其知之矣。
方今取士,強記博誦而略通于文辭,謂之茂才異等,賢良方正。
茂才異等賢良方正者,公卿之選也。
記不必強,誦不必博,略通于文辭,而又嘗學詩賦,則謂之進士。
進士之高者,亦公卿之選也。
夫此二科所得之技能,不足以為公卿,不待論而後可知。
而世之議者,乃以為吾常以此取天下之士,而才之可以為公卿者當出于此,不必法古之取人而後得士也。
其亦蔽于理矣。
先王之時,盡所以取人之道,猶懼賢者之難進,而不肖者之雜于其間也。
今悉廢先王所以取士之道,而驅天下之才士,悉使為賢良進士,則士之才可以為公卿者,固宜為賢良進士。
而腎良進士,亦固宜有時而得才之可以為公卿者也。
然而不肖者,苟能雕蟲篆刻之學,以此進至乎公卿,才之可以為公卿者,困于無補之學,而以此绌死于岩野,蓋十**矣。
夫古之人有天下者,其所以慎擇者公卿而已。
公卿既得其人,因使推其類以聚于朝廷,則百司庶物,無不得其人也。
今使不肖之人,幸而至乎公卿,因得推其類聚之朝廷,此朝廷所以多不肖之人,而雖有賢智,往往困于無助,不得行其意也。
且公卿之不肖,既推其類以聚于朝廷;朝廷之不肖,又推其類以備四方之任使;四方之任使者,又各推其不肖以布于州郡,則雖有同罪舉官之科,豈足恃哉?适足以為不肖者之資而已。
其次九經五經學究明法之科,朝廷固已嘗患其無用于世,而稍貴之以大義矣。
然大義之所得,未有以賢于故也。
今朝廷又開明經之選,以進經術之士。
然明經之所取,亦記誦而略通于文辭者則得之矣。
彼通先王之意而可以施于天下國家之用者,顧未必得與于此選也。
其次則恩澤子弟,庠序不教之以道藝,官司不考問其才能,父兄不保任其行義,而朝廷辄以官予之,而任之以事。
武王數纣之罪,則曰官人以世。
夫官人以世而不計其才行,此乃纣之所以亂亡之道,而治世之所無也。
又其次曰流外,朝廷固已擠之于廉恥之外,而限其進取之路矣。
顧屬以州縣之事,使之臨士民之上,豈所謂以賢治不肖者乎?以臣使事之所及,一路數千裡之間,州縣之吏出于流外者,往往而有,可屬任以事者殆無二三。
而當防閑其奸者皆是也。
蓋古者有賢不肖之分,而無流品之别,故孔子之聖而嘗為季氏吏,蓋雖為吏而亦不害其為公卿。
及後世有流品之别,則凡在流外者,其所成立固嘗自置于廉恥之外,而無高人之意矣。
夫以近世風俗之流靡,自雖士大夫之才,勢足以進取,而朝廷嘗獎之以禮義者,晚節末路,往往怵而為奸,況又其素所成立無高人之意,而朝廷固已擠之于廉恥之外,限其進取者乎?其臨人親職,放僻邪侈,固其理也。
至于邊疆宿衛之選,則臣固已言其失矣。
凡此皆取之非其道也。
(按)科舉取士之制,荊公所絕對的排斥者也。
讀此書而有以知其然矣。
其變詩賦而用經義也,乃其一時之權法而非以為安也。
其熙甯初乞改科條制劄子雲:“伏以古之取士,皆本于學校,故道德一于上,而習俗成于下,其人材皆足以有為于世。
自先王之澤竭,教養之法無所本,士雖有美材而無學校師友以成就之,議者之所患也。
今欲追複古制以革其弊,則患于無漸,宜先除去聲病對偶之文,使學者得以專意經義,以俟朝廷興建學校,講求三代所以教育選舉之法施于天下。
”合此兩文讀之,公之意不已較然可見也耶?而後世動以八股之毒天下府罪于荊公,何其誣也! 方今取之既不以其道,至于任之又不問其德之所宜,而問其出身之後先;不論其才不稱否,而論其曆任之多少。
以文學進者且使之治财;已使之治财矣,又轉而使之典獄;已使之典獄矣,又轉而使之治禮。
是則一人之身,而責之以百官之所能備,宜其人才之難為也。
夫責人以其所難為,則人之所能為者少矣;人之能為者少,則相率而不為。
故使之典禮,未嘗以不知禮為憂,以今之典禮者未嘗學禮故也。
使之典獄,未嘗以不知獄為恥,以今之典獄者未嘗學獄故也。
天下之人,亦以漸漬于失教,被服于成俗,見朝廷有所任使,非其資序,則相議而讪之。
至于任使之不當其才,未嘗有非之者也,且在位者數徙,則不得久于其官。
故上不能狃習而知其事,下不肯服馴而安其教,賢者則其功不可以及于成,不肖者則其罪不可以至于着。
若夫迎新将故之勞,緣絕簿書之弊,固其害之小者不足悉數也。
設官大抵皆當久于其任,而至于所部者遠,所任者重,則尤宜久于其官,而後可以責其有為。
而方今尤不得久于其官,往往數日辄遷之矣。
取之既已不詳,使之既已不當,處之既已不久,至于任之則又不專,而又一一以法束縛之,不得行其意,臣故知當今在位多非其人,稍假借之權而不一一以法束縛之,則放恣而無不為。
雖然,在位非其人,而恃法以為治,自古及今,未有能治者也。
即使在位皆得其人矣,而一一以法束縛之,不使之得行其意,亦自古及今,未有能治者也。
夫取之既已不詳,使之既已不當,處之既已不久,任之又不專,而又一一以法束縛之,故雖賢者在位,能者在職,與不肖而無能者殆無以異。
夫如此,故朝廷明知其賢能足以任事,苟非其資序,則不以任事而辄進之。
雖進之,士猶不服也。
明知其無能而不肖,苟非有罪為在事者所劾,不敢以其不勝任而辄退之。
雖退之,士猶不服也。
彼誠不肖無能,然而士不服者何也?以所謂賢能者任其事,與不肖而無能者亦無以異故也。
臣前以為不能任人以職事,而無不任事之刑以待之者,蓋謂此也。
夫教之養之取之任之有一非其道,則足以敗天下之人才,又況兼此四者而有之,則在位不才苟簡貪鄙之人,至于不可勝數,而草野闾巷之間,亦少可任之才,固不足怪。
詩曰:國雖靡止,或聖或否。
民雖靡縻,或哲或謀,或肅或艾。
如彼流泉,無淪胥以敗。
此之謂也。
(按)此其言何其與今日官僚社會之情狀無铢黍之異耶!昔西人有讀馬可波羅之遊記(馬氏意大利人,當元世祖時仕于中國。
歐人之知中國自此記始。
),見所繪羅盤針圖,謂此物自中國發明而歐人襲之,其式已視馬圖精百倍。
彼創之之地,曆數百年,其改良當更不知何若。
乃遊中國适市而購一具,視之則與馬氏所圖曾無異毫發也。
乃嗒然而退。
吾觀今日之政治,而不能不有感于公之斯文。
夫在位之人才不足矣,而闾巷草野之間,亦少可用之才,則豈特行先王之政而不得也。
社稷之托,封疆之守,陛下其能久以天幸為常而無一旦之憂乎?蓋漢之張角,三十六萬同日而起,所在郡國,莫能發其謀;唐之黃巢,橫行天下,而所至将吏,無敢與之抗者,漢唐之所以亡,禍自此始。
唐既亡矣,陵夷以至五代,而武夫用事,賢者伏匿,消沮而不見,在位無複有知君臣之義,上下之禮者也。
當是之時,變置社稷,蓋甚于弈棋之易。
而元元肝腦塗地,幸而不轉死于溝壑者無幾耳!夫人才不足,其患蓋如此,而方今公卿大夫,莫肯為陛下長慮後顧。
為宗廟萬世計,臣竊惑之。
昔晉武帝趣過目前而不為子孫長遠之謀,當時在位,亦皆偷合苟容,而風俗蕩然。
棄禮義,捐法制,上下同失,莫以為非,有識固知其将必亂矣。
而其後果海内大擾,中國列于夷狄者二百餘年。
伏惟三廟祖宗神靈所以付屬陛下,固将為萬世血食,而大庇元元于無窮也。
臣願陛下鑒漢唐五代之所以亂亡,懲晉武苟且因循之禍,明诏大臣,思所以陶成天下之才,慮之以謀,計之以數,為之以漸,期為合于當世之變,而無負于先王之意,則天下之人才不勝用矣。
人才不勝用,則陛下何求而不得,何欲而不成哉? (按)文之切直而沈痛,至此蔑以加矣!當舉國酣醉于太平之日,而乃為此無忌諱之言,雖賈生之痛哭流涕,何以過之?而惜乎仁宗之不寤也! 夫慮之以謀,計之以數,為之以漸,則成天下之才甚易也。
臣始讀孟子,見孟子言王政之易行,心則以為誠然。
及見與慎子論齊魯之地,以為先王之制國,大抵不過百裡者,以為今有王者起,則凡諸侯之地或千裡或五百裡,皆将損之至于數十百裡而後止。
于是疑孟子雖賢,其仁智足以一天下,亦安能毋劫之以兵革,而使數百千裡之強國,一旦肯損其地之十**。
比于先王之諸侯,至其後觀漢武帝用主父偃之策,令諸侯王地悉得推恩封其子弟,而漢親臨定其号,辄别屬漢,于是諸侯王之子弟,各有分土,而勢強地大者,卒以分析弱小,然後知慮之以謀,計之以數,為之以漸,則大者固可使小,強者固可使弱,而不至乎傾駭變亂敗傷之釁。
孟子之言不為過,又況今欲改易更革,其勢非若孟子所為之難也。
臣故曰:慮之以謀,計之以數,為之以漸,則其為甚易也。
然先王之為天下,不患人之不為,而患己之不能;不患人之不能,而患己之不勉。
何謂不患己之不為,而患人之不能?人之情所願得者,善行、美名、尊爵、厚利也,而先王能操之以臨天下之士,天下之士能遵之以治者,則悉以其所願得者以與之。
士不能則已矣,苟能,是熟肯舍其所願得而不自勉以為才?故曰不患人之不為,而患人之不能。
何謂不患人之不能,而患己之不勉?先王之法,所以待人者盡美,自非下愚不可移之才,未有不能赴也。
然而不謀之以至誠恻怛之心,力行而先之,未有能以至誠恻怛之心,力行而應之者也。
故曰:不患人之不能,患己之不勉。
陛下誠有意乎成天下之才,則臣願陛下勉之而已。
臣又觀朝廷異時欲有所施為變革,其始計利害未嘗不熟也。
顧有一流俗饒幸之人,不悅而非之,則遂止而不敢。
夫法度立則人無獨蒙其幸者,故先王之政,雖足以利天下,而當其承弊壞之後僥幸之時,其創法立制,未嘗不艱難也。
使其創法立制,而天下僥幸之人,亦順悅以趨之,無有龃龉,則先王之法,至今存而不廢矣。
惟其創法立制之艱難,而僥幸之人不肯順悅而趨之,故古之人欲有所為,未嘗不先之以征誅而後得其意。
詩曰:是伐是肆,是絕是忽,四方以無拂。
此言文王先征誅而後得意于天下也。
夫先王欲立法度以變衰壞之俗而成人之才,雖有征誅之難,猶忍而為之,以為不若是不可以有為也。
及至孔子,以匹夫遊諸侯,所至則使其君臣捐所習,逆所順,強所劣,憧憧如也,卒困于排逐。
然孔子亦終不為之變,以為不如是不可以有為,此其所守蓋與文王同意。
夫在上之聖人莫如文王,在下之聖人莫如孔子,而欲有所施為變革,則其事蓋如此矣。
今有天下之勢,居先王之位,創立法制,非有征誅之難也,雖有僥幸之人不悅而非之,固不勝天下順悅之人衆也。
然而一有流俗僥幸不悅之言,則遂止而不敢為者,惑也。
陛下誠有意乎成天下之才,則臣又願斷之而已。
夫慮之以謀,計之以數,為之以漸,而又勉之以成,斷之以果,然而猶不能成天下之才,則以臣所聞蓋未有也。
(按)讀此則夫公後此之執政,其見掎龁于流俗也。
公固計之夙矣,其百折而不悔,則公之能踐其言也。
惜乎仁宗之不足以語于此也!夫以範文正之執政,所變革者不過二三節目而已。
然猶以不見容于僥幸之人,僅三月而去其位。
仁宗之優柔寡斷,蓋可知矣。
而公則雖不聽而反覆言之,豈所謂齊人莫如我敬王者耶! 然臣之所稱,流俗之所不講,而今之議者,以謂迂闊而熟爛者也。
竊觀近世士大夫所欲悉心力耳目以補助朝廷者有矣。
彼其意非一切利害,則以為當世所能行者,士大夫既以此希世,而朝廷所取于天下之士,亦不過如此。
至于大倫**禮義之際,先王之所力學而守者,蓋不及也。
一有及此,則群聚而笑之以為迂闊。
今朝廷悉心于一切之利害,有司法令(字脫)于刀筆之閑,非一日也,然其效可觀矣。
則夫所謂迂闊而熟爛者,惟陛下亦可以少留神而察之矣。
昔唐太宗正觀之初,人人異論,如封德彜之徒,皆以為非雜用秦漢之政,不足以為天下,能思先王之事開太宗者,魏文正公一人爾。
其所施設,雖未能盡當先王之意,抑其大略可謂合矣。
故能以數年之間,而天下幾緻刑措,中國安甯,蠻夷順服,自三王以來,未有如此盛時也。
唐太宗之初,天下之俗,猶今之世也,魏文正公之言,固當時所謂迂闊而熟爛者也。
然其效如此。
賈誼曰:今或言德教之不如法令,胡不引商周秦漢以觀之。
然則唐太宗之事,亦足以觀矣。
臣幸以職事歸報陛下,不自知驽下無以稱職,而敢及國家之大體者,以臣蒙陛下任使而當歸報,竊謂在位之人才不足而無以稱朝廷任使之意,而朝廷所以任使天下之士者或非其理,而士不得盡其才,此亦臣使事之所及,而陛下之所宜先聞者也。
釋此不言,而毛舉利害之一二以污陛下之聰明,而終無補于世,則非臣所以事陛下惓惓之意也。
伏惟陛下詳思而擇其中,天下幸甚! (按)此文為秦漢以後第一大文。
其稍足方之者,惟漢賈生之陳政事疏而已。
然賈生所言,大半皆為人主自保其宗廟社稷之計,其論國事民事者,又往往不揣其本而齊其末,豈若公此書廓然大公,責天子以為國民忠仆,而正本清原,一一适于道者耶?李商隐詩曰:公之斯文若元氣,此足以當之矣。
先是範文正公應诏條陳十事,所援《易》言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甚切。
謂國家革五代之亂,垂八十年,綱紀制度,日削月侵,官壅于上,民困于下,不可不更張以救之,此其所見,殆與公同。
而盈廷已沸起而與之為難,仁宗莫能右也。
夫豈獨仁宗之過而已,流俗狃于其所安,習非勝是,雖有雷霆萬鈞之力,往往莫得而奪矣。
嘗讀公與司馬谏議書曰:人習于苟且非一日,士大夫多不恤國事,同俗自媚于衆為尚。
當時社會之心理,可以見矣。
而獨于仁宗乎何尤?漢文之于賈生,宋仁之于荊公,蓋極相類。
賈生不遇而以憂卒,荊公得神宗而事之,故彼僅以文章顯,而此能以事業着。
然以荊公之遇神宗,而所成就者乃僅若是,則牛羊又從而牧之,是以若彼濯濯也。
自荊公見诟病于當時,數百年訖今而莫之白,而習于苟且,不恤國事,同俗自媚于衆者,為世之所稱尚,而中國遂千年如長夜,僅留此文為射策者諷籀撏扯奢之資,悲夫! 此書既不上省,至嘉興五年,複上陳時政疏雲: 臣竊觀自古人主享國日久,無至誠恻怛憂天下之心,雖無暴政虐刑加于百姓,而天下未嘗不亂。
自秦已下,享國日久者,有晉之武帝,梁之武帝,唐之明皇。
此三帝者,皆聰明智略有功之主也。
享國日久,内外無患,因循苟且,無至誠恻怛憂天下之心,趨過目前,而不為久遠之計,自以禍災可以無及其身,往往身遇滅禍而悔無所及。
雖或僅得身免,而宗廟固已毀辱,而妻子固以困窮,天下之民固以膏血塗草野,而生者不能自脫于困餓劫束之患矣。
夫為人子孫,使其宗廟毀辱,為人父母,使其比屋死亡,此豈仁孝之主所宜忍者乎?然而晉梁唐之三帝以晏然緻此者,自以為共禍災可以不至于此,而不自知忽然已至也。
蓋夫天下至大器也,非大明法度不足以維持,非衆建賢材不足以保守。
苟無至誠恻怛憂天下之心,則不能詢考賢才請求法度。
賢才不用,法度不修,偷假歲月,則幸或可以無他,曠日持久,則未嘗不終于大亂。
伏維皇帝陛下有恭儉之德,有聰明睿智之才,有仁民愛物之意,然享國日久矣。
此誠當恻怛憂天下而以晉梁唐三帝為戒之時。
以臣所見,方今朝廷之位,未可謂能得賢才;政事所施,未可謂能合法度。
官亂于上,民貧于下,風俗日以簿,才力日以困窮,而陛下高居深拱,未嘗有詢考講求之意,此臣所以竊為陛下計,而不能無慨然者也。
夫因循苟且逸豫而無為,可以徼幸一時,而不可以曠日持久。
晉梁唐三帝者不知慮此,故災稔禍變生于一時,則雖欲複詢考講求以自救,而已無所及矣。
以古準今,則天下安危治亂,尚可以有為。
有為之時,莫急于今日。
過今日,則臣恐亦有無所及之悔矣。
然則以至誠詢考而衆建賢才,以至誠講求而大明法度,陛下今日其可以不汲汲乎?《書》日:若藥不瞑眩,厥疾弗瘳。
臣願陛下以終身狼疾為憂,而不以一日之瞑眩為苦。
臣既蒙陛下采擢,使備從官,朝廷治亂安危,臣實預其榮辱,此臣聽以不敢避進越之罪,而忘盡規之義,伏惟陛下深思臣言以自警戒,則天下幸甚! 此書亦本前書之意而反複陳說之,然其詞愈危,其志愈苦矣。
蓋公實怵于當時累卵之勢,不能坐視,而以仁宗之猶足以為善,而冀其庶幾改之也。
然仁宗亦既耄,更不能用,越二年而遂崩矣。
(考異四)邵伯溫聞見錄雲:王安石知制诰,一日賞花釣魚宴,内侍各以金碟盛釣餌藥置幾上,安石食盡之。
明日,仁宗謂宰輔曰:王安石詐人也!使誤食釣餌一粒則止矣,食之盡,不情也!常不樂之。
後安石自着日錄,厭薄祖宗,仁宗尤甚。
蔡氏上翔曰:人臣侍君賞花釣魚,天威咫尺,朝士并列,一釣餌也。
内侍既以金碟盛之,夫人皆知其為釣餌也,焉有誤食之王安石,而又為天子親見之者哉!夫以天子親見之,而必待明日為宰輔言之,豈其有所畏于安石而不敢言耶!且由是常不樂之,又何故隐忍不堪至此?且一釣餌也,安石既知其誤矣,必食之盡以行詐,其詐術安在?君亦必以食之盡而後知其詐,其說又安在?君既以此不樂于其臣,臣複以此大怨于其君,以至他日撰日錄,薄仁廟尤甚,何邵氏造謗,一至此極!按蔡氏所駁,可謂如快刀斷亂麻。
此等小節,本不足辨,所以錄之者,以荊公之純潔精白,而謗者以詐誣之,則雖有善言善行,皆抹殺于一詐字矣,天下尚有公論耶? (考異五)當熙豐間,舉朝與荊公之新法為難,而從未有诋及荊公之人格者。
其有之,則自世所傳蘇洵之辨奸論始也。
其言曰:誤天下蒼生者,必此人也!曰:王衍盧杞合為一人。
曰:日誦孔老之書,身履夷齊之行,收召好名之士、不得志之人,相興造作言語私立名字。
曰:陰賊險狠,與人異趣。
曰:囚首喪面而談詩書。
曰:不近人情者鮮不為大奸惡,堅刁易牙開方是也。
其言極醜诋,無所不至。
近世李穆堂始證其僞,其書辨奸論後雲:老泉嘉右集十五卷,原本不可見,今行世有辨奸一篇,世人鹹因此文稱老泉能先見荊公之誤國。
其文始見于邵氏聞見錄中。
聞見錄編于紹興二年,至十七年,沈斐編老蘇文集附錄二卷,有載張方平所為墓表,中及辨奸。
又東坡謝張公作墓表書一通,專序辨奸事。
竊意此三文皆赝作,以當時情事求之,參差不合。
按墓表言嘉祐初王安石名始盛,黨友傾一時,其命相制曰:生民以來數人而已。
造作言語,至以為幾于聖人。
歐陽修亦已善之,勸先生與遊,而安石亦願交先生。
先生曰:吾知其人矣,是不近人情者,鮮不為天下患。
而聞見錄叙辨奸緣起,與墓表正同,其引用之耶?當明言墓表雲雲,不當作自叙語氣。
其暗合耶?不應詞句皆同。
考荊公嘉祐之初,未為時所用,黨友亦稀。
嘉祐三年,始除度支判官,上萬言書,并未施行。
明年命修起居注,辭章**上,始受知制诰,旋忤執政,遂以母憂去,終英宗之世召不赴,乃雲嘉興初黨友傾一時,誤亦甚矣。
以荊公為聖人者,神宗也。
命相之制辭,在熙甯二年,而老泉卒于英宗治平三年,皆非其所及聞也。
(中略)若夫收召好名之士不得志之人,相與造作言語,以為顔淵孟轲複出,則荊公本傳與荊公全集具存。
并無此事。
荊公執政之後,或有依附之徒,而老泉已沒,匪能逆知。
若老泉所及見之荊公,則官卑迹遠,非有能收召之力,吾不知所謂好名而不得志者果何人。
夫人之作奸,必有所利而為之。
荊公生平,以臯夔稷契自命,千驷弗視,三公不易,此天下所共信者,複何所為而為奸?彼誠見夫宋之積弱,然不可以終日,而公卿大臣:如處堂之燕雀,晏然自以為安,不得不出而任天下之事,而又幸遭大有為之主,遂毅然相與立制度變風俗,排衆議而行之,凡以救國家之弊,圖萬世之安,非有絲毫自私自利之意。
其術即未善,而心則可原,曾何奸之有哉!又雲:餘少時閱俗刻本老泉集,賞書其辨奸論後,力辯其非老泉作,覽者猶疑信參半,欲得宋本參考之,而購求多年,未之得也。
蓋馬貴與經籍考列載蘇明允嘉興集十五卷,而世俗所刻,不稱嘉興,書名既異,又多至二十餘卷,意必有後人赝作,闌入其中。
近得明嘉靖壬申年太原守張镗翻刻巡按禦史澧南王公家藏本,其書名卷帙,并與經籍考同,而諸論中獨無所謂辨奸論者,乃益信為邵氏赝作,确然無疑。
而又歎其心勞日拙,蓋僞固未有不破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