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荊公之時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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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後世讀史者,亦以其為有大不已者存也。
夫濮議之役,在彼輩豈不亦自以為有大不得已者存耶。
然按諸實際,則何如矣? 夫以當時朋黨之見,如此其重;士大夫之競于意氣,如此其烈,為執政者,惟有實行鄉願主義,一事不辦,閹然媚世,則庶可以自存。
苟有所舉措,無論為善為惡,皆足以供給彼輩題目,而使居之為奇貨,如歐公濮議所雲雲者。
而荊公乃毅然以一身負荷,取百年苟且相沿之法度而更張之,其叢天下之謗于一身,固其宜耳。
夫範文正所改革者,不過裁恩蔭之陋,嚴察吏之典,補苴時弊之一二事耳,然已盈廷讧之,僅三月而不安其位,亦幸而仁宗委任不專耳。
使仁宗而能以神宗之待荊公者待範文正,則荊公之惡名,文正早屍之矣。
故雖謂範文正為未成之荊公,荊公為已成之範文正可也。
夫以當時之形勢,其萬不能不變法也既若彼,而以當時之風氣,其萬不能變法也又若此,吾于荊公,不得不敬其志而悲其遇也。
【譯文】 王安石所處的時勢,雖說非常艱難,而憑借他非凡的才能,又遇到了大有作為的皇帝,來做撥亂反正的事,應該是很容易的。
隻是他的成就不如所期望的那樣,是什幺原因呢?是因為朋黨拖累了他。
宋代朋黨造成的禍患,在王安石之後尤其嚴重,而事實上發端于王安石之前,這是不能不追述議論一下的。
政黨的出現,産生于政治進化之後,國家有政黨,并不是壞事,而是應當慶賀的。
雖然是這樣,有定義說:一種說法是,政黨隻能生存在立憲政體之下,與**政體是不相容的。
另一種說法是,作為政黨,既然有結黨的事實,就不能避諱結黨之名。
還有一種說法是,政黨所争辯的,應當隻在政治問題,而宮廷問題和個人私德、學術異同等問題,都不應列入争論的範圍(這裡隻不過略取它的大概,不能全列出,因為這裡不是專論政黨的)。
宋代所謂的黨,還不足以看做後來所說政黨,所以我不把他們看做政黨,仍舊用它的舊名,稱為朋黨罷了。
中國在宋之前的黨禍,如漢代的黨锢,唐代的牛李。
宋代之後的黨禍,如明代的東林、複社,都可以說是用小人害君子。
隻有宋代不是這樣,它的性質複雜而且極不分明,不管是聰明的、愚笨的、賢能的和無才的全都卷入其中。
一言以蔽之,是士大夫們因志趣而結在一起相互競争罷了。
追尋宋代朋黨之所以興盛的原因,一是由于那時重文而輕武,二是因為中央集權過度。
宋太祖的政策,是必須壓抑臣下,使他們不能以武功而顯露自己,有才能的人,不得不都走從政這一條路。
而兵權财權,都集中到中央,管理百姓的官職、各地方的官署,都是用來接收被貶官員的,或者是大臣們養老的地方,不像漢代的郡國,在那裡可以實現抱負有所建樹,并且考核他的政績而有升降,使人能在那裡得到鍛煉。
因此那些優異突出的人才,想獲取功名的人,都湧向京師。
而那時的京師,不像現在那些立憲國的國會,能容納許多人在裡面發揮才能,能夠參與國政的,兩三個宰相罷了。
其次是少數的館職、台谏之類的官,也是升遷到宰相的官階。
這幺大一個國家,有這幺多的人才,而隻有這極少極窄的位置作為立功名的憑借,那幺大家相繼來争搶,也就很自然了。
看整個宋朝的曆史,稱它是争奪政權的曆史也是可以的,無能的人來争目的是營私,賢能的人也來争為的是實現志向。
争急了,就免不了意氣用事,彼此相互诋毀,又把朋黨的名聲加到對方的頭上,于是黨禍和宋朝就始終相随了。
宋代朋黨之禍,雖說在元祐、紹聖以後最嚴重,其實它發端于仁宗和英宗兩朝。
它的源頭是仁宗時的範仲淹和呂夷簡兩人之間的争鬥,發展成黨争則是英宗時的濮議事件。
最初範仲淹觸犯了呂夷簡而被逐出朝廷,士大夫們争論兩個人的曲直,相互指責對方為朋黨。
等呂夷簡罷官離去,範仲淹做了丞相,石介做詩說:“衆賢之進,如茅斯拔。
大奸之去,如距斯脫。
”孫沔讀了孫介的詩後說:“禍患将從此開始了。
”範仲淹做了幾個月的宰相後,史書上稱他裁減寵信濫用之官,考察官吏政績,日夜謀劃怎樣使天下太平。
但改革沒有步驟,規模廣大,論事者認為不可行。
直至按察使出任,多人被彈劾,人心不滿。
自從恩蔭子弟範圍減小,磨勘制度嚴密,對僥幸投機者不利,于是對他的毀謗開始多起來,關于朋黨的言論也被皇上聽說了。
(以上都是錄《宋史》範仲淹傳中的話)反對黨乘機攻擊他,于是範仲淹與杜衍、韓琦、富弼同時被罷官。
王拱辰、張昌言說:“我們一網打盡了。
”他們的氣焰和石介的詩句像出于一樣的口吻。
後世論史的人,沒有不傾向範仲淹而貶低呂夷簡的。
範仲淹的志向遠大,以天下為己任,是呂夷簡等人所不能達到的。
呂夷簡不過是一個貪戀高位的庸才,如果認為他是奸邪,那幺宋代百年來的宰相,像呂夷簡這樣的比比皆是,怎幺能都說成是奸邪之臣呢?況且當時與呂夷簡結黨攻擊範仲淹的人,許多也是後世認為的君子,這是為什幺呢?重要的是,宋代的朋黨,無所謂君子和小人,純粹是士大夫們為争意氣而相互傾軋,自慶曆年間(公元1041年~1048年)就已經是這樣了。
這種風氣既然開了頭,到宋英宗治平年間(公元1064年~1067年)就遇到了濮議這一大公案。
濮議是什幺呢?仁宋駕崩,他沒有兒子,讓他哥哥濮安懿王的兒子繼承皇位,就是宋英宗。
英宗治平二年,有人提出要辦追尊濮王的典禮,朝廷的大臣們意見不同而引起争論,一個個氣勢洶洶如臨大敵。
朋黨的禍患,從此開始發展得激烈起來。
言官們甚至紛紛上書要求斬了韓琦、歐陽修以謝先帝,逐漸演變成因公事而诋毀對方個人生活上的品德,随即就有人誣陷歐陽修有男女之間見不得人的事。
而當時因濮議被攻擊的人,有像韓琦、歐陽修這樣被後世所稱為君子的人;因濮議來攻擊人的人中,像呂誨、範純仁這些人,也是後世稱之為君子的人。
宋代朋黨的真相,由此就完全可以看清。
此事雖然與針對王安石新法的争論無關,但表現很相似,況且那些首先站出來攻擊濮議的人,就是後來最早攻擊新法的人,所以我就不怕人說我啰唆,将歐陽修濮議的全文錄過來,從中可以看到當時所謂的士大夫們,是怎樣的一種風氣,然後就知道王安石的處境,就像當時的韓琦和歐陽修。
有關新法的公案,不過是另一個濮議而已。
(附)歐陽修濮議 英宗皇帝才即位,普天同慶,群臣都加官進爵,不管死者生者都得到皇帝的恩澤,宗室中原來的那些王,也都給予封賞,隻有濮安懿王,是皇上的生父,中書認為不能和其他的王一樣,于是上奏請求讓有關的部門商議進行典禮一事,皇上下旨說要等到服喪期滿後再說,這個提議就被擱置起來了。
治平二年四月,服喪期滿,皇上就把那個奏章下發給兩制,讓學士待制禮官詳細研究。
翰林大學士王圭等主張給濮安懿王特别尊貴榮耀的高官大爵也就行了,中書認為要給官職并改封大的王号,應當下旨進行冊封,冊封的诏令應該有特定的規格,诏令中應寫:“某親具官某,可贈某官,追封某國王”,封冊上應當寫“皇帝若曰咨爾某親某官,某今冊命爾為某官某王”。
而濮王與皇帝是父子,并不是按封冊上稱他為什幺親,還有就是寫不寫他的名字,于是又将這個奏章下發讓再考慮,王圭等人提出稱“皇伯”而不寫名。
中書根據《儀禮-喪服記》中所記載“做兒子的要為他的父母服喪”。
又據開元開寶禮中都有:“做兒子的要為生父披麻戴孝不過一年,為後父披麻戴孝三年。
”這裡後父生父都是父母。
而古今的
而後世讀史者,亦以其為有大不已者存也。
夫濮議之役,在彼輩豈不亦自以為有大不得已者存耶。
然按諸實際,則何如矣? 夫以當時朋黨之見,如此其重;士大夫之競于意氣,如此其烈,為執政者,惟有實行鄉願主義,一事不辦,閹然媚世,則庶可以自存。
苟有所舉措,無論為善為惡,皆足以供給彼輩題目,而使居之為奇貨,如歐公濮議所雲雲者。
而荊公乃毅然以一身負荷,取百年苟且相沿之法度而更張之,其叢天下之謗于一身,固其宜耳。
夫範文正所改革者,不過裁恩蔭之陋,嚴察吏之典,補苴時弊之一二事耳,然已盈廷讧之,僅三月而不安其位,亦幸而仁宗委任不專耳。
使仁宗而能以神宗之待荊公者待範文正,則荊公之惡名,文正早屍之矣。
故雖謂範文正為未成之荊公,荊公為已成之範文正可也。
夫以當時之形勢,其萬不能不變法也既若彼,而以當時之風氣,其萬不能變法也又若此,吾于荊公,不得不敬其志而悲其遇也。
【譯文】 王安石所處的時勢,雖說非常艱難,而憑借他非凡的才能,又遇到了大有作為的皇帝,來做撥亂反正的事,應該是很容易的。
隻是他的成就不如所期望的那樣,是什幺原因呢?是因為朋黨拖累了他。
宋代朋黨造成的禍患,在王安石之後尤其嚴重,而事實上發端于王安石之前,這是不能不追述議論一下的。
政黨的出現,産生于政治進化之後,國家有政黨,并不是壞事,而是應當慶賀的。
雖然是這樣,有定義說:一種說法是,政黨隻能生存在立憲政體之下,與**政體是不相容的。
另一種說法是,作為政黨,既然有結黨的事實,就不能避諱結黨之名。
還有一種說法是,政黨所争辯的,應當隻在政治問題,而宮廷問題和個人私德、學術異同等問題,都不應列入争論的範圍(這裡隻不過略取它的大概,不能全列出,因為這裡不是專論政黨的)。
宋代所謂的黨,還不足以看做後來所說政黨,所以我不把他們看做政黨,仍舊用它的舊名,稱為朋黨罷了。
中國在宋之前的黨禍,如漢代的黨锢,唐代的牛李。
宋代之後的黨禍,如明代的東林、複社,都可以說是用小人害君子。
隻有宋代不是這樣,它的性質複雜而且極不分明,不管是聰明的、愚笨的、賢能的和無才的全都卷入其中。
一言以蔽之,是士大夫們因志趣而結在一起相互競争罷了。
追尋宋代朋黨之所以興盛的原因,一是由于那時重文而輕武,二是因為中央集權過度。
宋太祖的政策,是必須壓抑臣下,使他們不能以武功而顯露自己,有才能的人,不得不都走從政這一條路。
而兵權财權,都集中到中央,管理百姓的官職、各地方的官署,都是用來接收被貶官員的,或者是大臣們養老的地方,不像漢代的郡國,在那裡可以實現抱負有所建樹,并且考核他的政績而有升降,使人能在那裡得到鍛煉。
因此那些優異突出的人才,想獲取功名的人,都湧向京師。
而那時的京師,不像現在那些立憲國的國會,能容納許多人在裡面發揮才能,能夠參與國政的,兩三個宰相罷了。
其次是少數的館職、台谏之類的官,也是升遷到宰相的官階。
這幺大一個國家,有這幺多的人才,而隻有這極少極窄的位置作為立功名的憑借,那幺大家相繼來争搶,也就很自然了。
看整個宋朝的曆史,稱它是争奪政權的曆史也是可以的,無能的人來争目的是營私,賢能的人也來争為的是實現志向。
争急了,就免不了意氣用事,彼此相互诋毀,又把朋黨的名聲加到對方的頭上,于是黨禍和宋朝就始終相随了。
宋代朋黨之禍,雖說在元祐、紹聖以後最嚴重,其實它發端于仁宗和英宗兩朝。
它的源頭是仁宗時的範仲淹和呂夷簡兩人之間的争鬥,發展成黨争則是英宗時的濮議事件。
最初範仲淹觸犯了呂夷簡而被逐出朝廷,士大夫們争論兩個人的曲直,相互指責對方為朋黨。
等呂夷簡罷官離去,範仲淹做了丞相,石介做詩說:“衆賢之進,如茅斯拔。
大奸之去,如距斯脫。
”孫沔讀了孫介的詩後說:“禍患将從此開始了。
”範仲淹做了幾個月的宰相後,史書上稱他裁減寵信濫用之官,考察官吏政績,日夜謀劃怎樣使天下太平。
但改革沒有步驟,規模廣大,論事者認為不可行。
直至按察使出任,多人被彈劾,人心不滿。
自從恩蔭子弟範圍減小,磨勘制度嚴密,對僥幸投機者不利,于是對他的毀謗開始多起來,關于朋黨的言論也被皇上聽說了。
(以上都是錄《宋史》範仲淹傳中的話)反對黨乘機攻擊他,于是範仲淹與杜衍、韓琦、富弼同時被罷官。
王拱辰、張昌言說:“我們一網打盡了。
”他們的氣焰和石介的詩句像出于一樣的口吻。
後世論史的人,沒有不傾向範仲淹而貶低呂夷簡的。
範仲淹的志向遠大,以天下為己任,是呂夷簡等人所不能達到的。
呂夷簡不過是一個貪戀高位的庸才,如果認為他是奸邪,那幺宋代百年來的宰相,像呂夷簡這樣的比比皆是,怎幺能都說成是奸邪之臣呢?況且當時與呂夷簡結黨攻擊範仲淹的人,許多也是後世認為的君子,這是為什幺呢?重要的是,宋代的朋黨,無所謂君子和小人,純粹是士大夫們為争意氣而相互傾軋,自慶曆年間(公元1041年~1048年)就已經是這樣了。
這種風氣既然開了頭,到宋英宗治平年間(公元1064年~1067年)就遇到了濮議這一大公案。
濮議是什幺呢?仁宋駕崩,他沒有兒子,讓他哥哥濮安懿王的兒子繼承皇位,就是宋英宗。
英宗治平二年,有人提出要辦追尊濮王的典禮,朝廷的大臣們意見不同而引起争論,一個個氣勢洶洶如臨大敵。
朋黨的禍患,從此開始發展得激烈起來。
言官們甚至紛紛上書要求斬了韓琦、歐陽修以謝先帝,逐漸演變成因公事而诋毀對方個人生活上的品德,随即就有人誣陷歐陽修有男女之間見不得人的事。
而當時因濮議被攻擊的人,有像韓琦、歐陽修這樣被後世所稱為君子的人;因濮議來攻擊人的人中,像呂誨、範純仁這些人,也是後世稱之為君子的人。
宋代朋黨的真相,由此就完全可以看清。
此事雖然與針對王安石新法的争論無關,但表現很相似,況且那些首先站出來攻擊濮議的人,就是後來最早攻擊新法的人,所以我就不怕人說我啰唆,将歐陽修濮議的全文錄過來,從中可以看到當時所謂的士大夫們,是怎樣的一種風氣,然後就知道王安石的處境,就像當時的韓琦和歐陽修。
有關新法的公案,不過是另一個濮議而已。
(附)歐陽修濮議 英宗皇帝才即位,普天同慶,群臣都加官進爵,不管死者生者都得到皇帝的恩澤,宗室中原來的那些王,也都給予封賞,隻有濮安懿王,是皇上的生父,中書認為不能和其他的王一樣,于是上奏請求讓有關的部門商議進行典禮一事,皇上下旨說要等到服喪期滿後再說,這個提議就被擱置起來了。
治平二年四月,服喪期滿,皇上就把那個奏章下發給兩制,讓學士待制禮官詳細研究。
翰林大學士王圭等主張給濮安懿王特别尊貴榮耀的高官大爵也就行了,中書認為要給官職并改封大的王号,應當下旨進行冊封,冊封的诏令應該有特定的規格,诏令中應寫:“某親具官某,可贈某官,追封某國王”,封冊上應當寫“皇帝若曰咨爾某親某官,某今冊命爾為某官某王”。
而濮王與皇帝是父子,并不是按封冊上稱他為什幺親,還有就是寫不寫他的名字,于是又将這個奏章下發讓再考慮,王圭等人提出稱“皇伯”而不寫名。
中書根據《儀禮-喪服記》中所記載“做兒子的要為他的父母服喪”。
又據開元開寶禮中都有:“做兒子的要為生父披麻戴孝不過一年,為後父披麻戴孝三年。
”這裡後父生父都是父母。
而古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