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叙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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毀者,多出于私書;既而采私書為正史,此外事實愈增,欲辨尤難。

    (中略)憶公有上韶州張殿丞書,其言曰:“自三代之時,國各有史,而當時之史,多世其家,往往以身死職,不負其意,蓋其所傳,皆可考據。

    後既無諸侯之史,而近世非尊爵盛位,雖雄奇俊烈,道德流衍,不幸不為朝廷所稱,辄不得見于史。

    而執筆者又雜出一時之貴人,觀其在廷論議之時,人人得講其然否,尚或以忠為邪,以異為同,誅當前而不栗,讪在後而不羞,苟以餍其忿好之心而止耳。

    況陰挾翰墨以裁前人之善惡,疑可以貸褒,似可以附毀,往者不能訟當否,生者不得論曲直,賞罰謗譽,又不施其間,以彼其私,獨安能無欺于冥昧之間耶。

    ”嗚呼,盡之矣。

    此書作于慶曆皇?間,當是時公已見稱于名賢钜公,而未嘗有非毀及之者也。

    然每讀是書,而不禁?欷累歎,何其有似後世诋公者,而公已先言之也。

    自古前代有史,必由繼世者修之,而其所考據,則必有所自來。

    若為宋史者元人也,而元人盡采私書為正史。

    當熙甯新法初行,在朝議論蜂起,其事實在新法,猶為有可指數者。

    及夫元?諸臣秉政,不惟新法盡變,而黨禍蔓延。

    尤在範呂諸人初修神宗實錄,其時邵氏聞見錄,司馬溫公瑣語涑水紀聞,魏道輔東軒筆錄,已紛紛盡出,則皆陰挾翰墨以餍其忿好之私者為之也。

    又繼以範沖朱墨史,李仁甫長編,凡公所緻慨于往者不能訟當否,生者不得論曲直,若重為天下後世惜者。

    而不料公以一身當之,必使天下之惡皆歸。

    至謂宋之亡由安石,豈不過甚哉?宋自南渡至元,中間二百馀年,肆為诋毀者,已不勝其繁矣。

    由元至明中葉,則有若周德恭,謂神宗合赧、亥、桓、靈為一人,有若楊用修,斥安石合伯鲧、商鞅、莽、操、懿、溫為一人,抑又甚焉。

    又其前若蘇子瞻作溫國行狀,至九千四百餘言,而诋安石者居其半。

    無論古無此體,即子瞻安得有如是之文。

    後則明有唐應德者,着史纂左編,傳安石至二萬六千五百馀言,而亦無一美言一善行。

    是尚可與言史事乎哉?(後略) 陸、顔兩先生,皆一代大儒,其言宜若可信。

    而蔡氏者又博極群書,積數十寒暑之日力網羅數千卷之資料以成年譜,而其持論若此。

    然則居今日以傳荊公,欲求如克林威爾所謂“畫我當畫似我者”,不亦戛戛乎至難之業哉?雖然,曆史上不一二見之哲人,匪直盛德大業,淹沒不章,抑且千夫所指,與禹鼎之不若同視,天下不複有真是非,則禍之中于世道人心者,将與洪水猛獸同烈。

    則夫辟邪說拒氵?辭,揚潛德發幽光,上酬先民,下獎來哲,為事雖難,烏可以已,是則茲編之所由作也。

     (附)宋史私評 宋史在諸史中,最稱蕪穢,四庫全書提要雲:“其大旨以表章道學為宗,餘事不甚措意,故舛謬不能殚數。

    ”檀氏(萃)曰:“宋史繁猥既甚,而是非亦未能盡出于大公。

    蓋自洛蜀黨分,迄南渡而不息,其門戶之見,锢及人心者深,故比同者多為掩飾之言,而離異者未免指摘之過。

    ”此可謂深中其病矣。

    其後柯維骐着宋史新編,沈世泊着宋史就正編,皆糾正其謬。

    四庫提要摘其紀志互異處、傳前後互異處,十餘條。

    趙氏(翼)陔餘業考,廿二史劄記,摘其叙事錯雜處、失檢處、錯謬處、遺漏處、□牾處,各十餘條;其各傳回護處、附會處、是非失當處、是非乖謬處,共百餘條;則是書之價值,概可見矣。

    而其舛謬最甚,而數百年來未有人起而糾之者,莫如所記關于王荊公之事。

     宋史成于元人之手,元人非有所好惡于其間也,徒以無識不能别擇史料之真僞耳,故欲辨宋史當先辯其所據之資料。

    考宋時修神宗實錄,聚訟最紛,幾興大獄。

    元?初,範祖禹、黃庭堅、陸佃等同修之,佃數與祖禹、庭堅争辯。

    庭堅曰:如公言,蓋佞史也。

    佃曰:如君言,豈非謗書乎?佃雖學于荊公,然不附和新法,今其言如此,則最初本之神宗實錄,誣罔之辭已多,可以見矣。

    是為第一次之實錄。

    及紹聖改元,三省同進呈台谏前後章疏,言實錄院前後所修先帝實錄,類多附會奸言,诋熙豐以來政事。

    及國史院取範祖禹、趙彥若、黃庭堅所供文狀,各稱别無按據得之傳聞事。

    上曰:文字以盡見,史臣敢如此誕慢不恭。

    章X曰:不惟多稱得于傳聞,雖有臣僚家取到文字,亦不可信。

    但其言以傳聞修史,欺誕敢如此。

    安焘曰:自古史官未有如此者,亦朝廷不幸。

    此雖出于反對元?者之口,其言亦不無可信。

    前此蔣之奇劾歐陽修以帷薄事,修屢抗疏乞根究。

    及廷旨诘問之奇,亦僅以傳聞了之。

    可知宋時台館習氣,固如是也。

    于是有诏命蔡卞等重修實錄。

    卞取荊公所着熙甯日錄以進,将元?本塗改甚多,以朱筆抹之,号朱墨本。

    是為第二次之實錄。

    而元?諸人,又攻之不已。

    徽宗時,有劉正夫者,言元?紹聖所修神宗史,互有得失,當折衷其說,傳信萬世。

    又有徐責力者,言神宗正史,今更五閏,未能成書,蓋由元?紹聖史臣,好惡不同,範祖禹等專主司馬光家藏記事,蔡京兄弟純用王安石日錄,各為之說,故論議紛然。

    當時輔相之家,家藏記錄,何得無之。

    臣謂宜盡取用,參訂是非,勒成大典。

    于是複有诏再修,未及成而靖康之難作。

    南渡後,紹聖四年,範沖再修成之以進。

    是為第三次之實錄。

    宋史所據,即此本也。

    自紹聖至紹興,元黨人,竄逐颠播者凡三十餘年,深怨積憤。

    而範沖又為祖禹之子,繼其父業,變本加厲以恣報複。

    而荊公自着之日錄,與紹聖間朱墨本之實錄,悉從毀滅,無可考見。

    宋史遂據一面之詞,以成信谳,而沉冤遂永世莫白矣。

    凡史中醜诋荊公之語,以他書證之,其誣蔑之迹,确然可考見者十之六七。

    近儒李氏(绂)蔡氏(上翔)辯證甚博,吾将摘其重要者,分載下方各章,茲不先贅。

    要之欲考熙豐事實,則劉正夫、徐責力所謂元?紹聖好惡不同互有得失者,最為公平。

    吾非敢謂紹聖本之譽荊公者,遂為信史,然如元?紹興本欲以一手掩蓋天下目,則吾雖欲無言,又烏可得也。

    蔡氏所撰荊公年譜載靖康初楊時論蔡京疏,有南宋無名氏書其後雲: 荊公之時,國家全盛,熙河之捷,擴地數千裡,開國百年以來所未有者。

    南渡以後,元?諸賢之子孫,及蘇程之門人故吏,發憤于黨禁之禍,以攻蔡京為未足,乃以敗亂之由,推原于荊公,皆妄說也。

    其實徽、欽之禍,由于蔡京。

    蔡京之用,由于溫公。

    而龜山之進,又由于蔡京。

    波闌相推,全與荊公無涉。

    至于龜山在徽宗時,不攻蔡京而攻荊公,則感京之恩,畏京之勢,而欺荊公已死者為易與,故舍時政而追往事耳。

    (後略) 此其言最為洞中症結,荊公所以受誣千載而莫能白者,皆由元?諸賢之子孫及蘇程之門人故吏,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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