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叙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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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史氏曰:甚矣,知人論世之不易易也。
以餘所見宋太傅荊國王文公安石,其德量汪然若千頃之陂,其氣節嶽然若萬仞之壁,其學術集九流之粹,其文章起八代之衰,其所設施之事功,适應于時代之要求而救其弊,其良法美意,往往傳諸今日莫之能廢,其見廢者,又大率皆有合于政治之原理,至今東西諸國行之而有效者也。
嗚呼,臯夔伊周,遐哉邈乎,其詳不可得聞,若乃于三代下求完人,惟公庶足以當之矣。
悠悠千年,間生偉人,此國史之光,而國民所當買絲以繡,鑄金以祀也。
距公之後,垂千年矣,此千年中,國民之視公何如,吾每讀宋史,未嘗不廢書而恸也。
以不世出之傑,而蒙天下之诟,易世而未之湔者,在泰西則有克林威爾,而在吾國則荊公。
泰西鄉原之史家,其論克林威爾也,曰亂臣,曰賊子,曰奸險,曰兇殘,曰迷信,曰發狂,曰**者,曰僞善者,萬喙同聲牢不可破者殆百年,顧及今而是非大白矣。
英國國會先哲畫像數百通,其裒然首座者,則克林威爾也。
而我國民之于荊公則何如?吠影吠聲以醜诋之,舉無以異于元佑紹興之時。
其有譽之者,不過賞其文辭;稍進者,亦不過嘉其勇于任事,而于其事業之宏遠而偉大,莫或及見。
而其高尚之人格,則益如良材之埋于深礦,永劫莫發其光晶也。
嗚呼,吾每讀宋史,未嘗不廢書而恸也。
曾文正謂宋儒寬于責小人而嚴于責君子。
嗚呼,豈惟宋儒,蓋此毒深中于社會,迄今而日加甚焉。
孟子惡求全之毀。
求全雲者,于善之中必求其不善者雲爾,然且惡之,從未有盡沒其善而虛構無何有之惡以相誣蔑者。
其有之,則自宋儒之诋荊公始也。
夫中國人民,以保守為天性,遵無動為大之教,其于荊公之赫然設施,相率驚駭而沮之,良不足為怪。
顧政見自政見,而人格自人格也,獨奈何以政見之不合,黨同伐異,莫能相勝,乃架虛辭以蔑人私德,此村妪相谇之窮技,而不意其出于賢士大夫也。
遂養成千年來不黑不白不痛不癢之世界,使光明俊偉之人,無以自存于社會,而舉世以學鄉原相勸勉。
嗚呼,吾每讀宋史,未嘗不廢書而長恸也。
吾今欲為荊公作傳,而有最窘餘者一事焉,曰:宋史之不足信是也。
宋史之不足信,非吾一人私言,有先我言之者數君子焉。
數君子者,其于荊公可謂空谷之足音,而其言宜若可以取信于天下,又孟子所謂□不至阿其所好者也。
今首錄之以志竊比之誠。
陸象山先生(九淵)荊國王文公祠堂記曰: (前略)昭陵之日,使還獻書,指陳時事,剖悉弊端,枝葉扶疏,往往切當。
公疇昔之學問,熙甯之事業,舉不遁乎使還之書。
而排公者,或謂容悅,或謂迎合,或謂變其所守,或謂乖其所學,是尚得為知公者乎?英邁特往,不屑于流俗聲色利達之習,介然無毫毛得以入于其心,潔白之操,寒于冰霜,公之質也。
掃俗學之凡陋,振弊法之因循,道術必為孔孟,勳績必為伊周,公之志也。
不期人之知,而聲光烨奕,一時钜公名賢,為之左次,公之得此,豈偶然哉。
用逢其時,君不世出,學焉而後臣之,無愧成湯高宗,公之得君,可謂專矣。
新法之議,舉朝喧嘩,行之未幾,天下憂憂,公方秉執周禮,精白言之,自信所學,确乎不疑。
君子力争,繼之以去,小人投機,密替其決。
忠樸屏伏,佥狡得志,曾不為悟,公之蔽也。
熙甯排公者,大抵極诋訾之言,而不折之以至理,平者未一二,而激者居**,上不足以取信于裕陵,下不足以解公之蔽,反以固其意成其事,新法之罪,諸君子固分之矣。
元?大臣,一切更張,豈所謂無偏無黨者哉?所貴乎玉者,瑕瑜不相掩也。
古之信史,直書其事,是非善惡,靡不畢見,勸懲鑒戒,後世所賴,抑揚損益,以附己好惡,用失情實,小人得以藉口而激怒,豈所望于君子哉。
(中略)近世學者,雷同一律,發言盈廷,又豈善學前輩者哉。
公世居臨川,罷政徙于金陵,宣和間故廬邱墟,鄉人屬縣,立祠其上,紹興初常加葺焉。
逮今馀四十年,隳圮已甚,過者咨歎,今怪力之祠,綿綿不絕。
而公以蓋世之英,絕俗之操,山川炳靈,殆不世有。
其廟貌不嚴,邦人無所緻敬,無乃議論之不公,人心之畏疑,使至是耶。
(後略) 顔習齋先生(元)宋史評曰: 荊公廉潔高尚,浩然有古人正己以正天下之意。
及既出也,慨然欲堯舜三代其君。
所行法如農田保甲保馬雇役方田水利更戍置弓箭手于兩河,皆屬良法,後多踵行,即當時至元?間,範純仁李清臣彭汝砺等,亦訟其法以為不可盡變。
惟青苗均輸市易,行之不善,易滋弊窦。
然人亦曾考當日之時勢乎?太宗北征中流矢,二歲創發而卒,神宗言之,泣焉流涕。
夏本宋叛臣而稱帝,此皆臣子所不可與共戴天者也,宋歲輸遼夏金一百二十五萬五千兩,其他慶吊聘問賂遺近幸又倍,宋何以為國?求其容我為君,宋何以為名?又臣子所不可一日安者也。
而宋欲舉兵則兵不足,欲足兵饷又不足,荊公為此,豈得已哉?譬之仇雠,戕吾父兄,吾急與之訟,遂至數責家赀,而豈得已哉。
宋人苟安已久,聞北風而戰栗,于是牆堵而進,與荊公為難,極诟之曰奸曰邪,并不與之商榷可否,或更有大計焉,惟務使其一事不行立見驅除而後已。
而乃獨責公以執拗可乎?且公之施為,亦彰彰有效矣。
用薛向張商英等治國用,用王韶、熊本等治兵,西滅吐蕃,南平洞蠻,奪夏人五十二砦,高麗來朝,宋幾振矣。
而韓琦富弼等必欲沮壞之,毋乃荊公當念君父之仇,而韓富司馬等皆當恝置也乎。
矧琦之劾荊公也,其言更可怪笑,曰:緻敵疑者有七,一擡高麗朝貢,一取吐蕃之地建熙河,一植榆柳于西山以制蕃騎,一創團保甲,一築河北城池,一置都作院頒弓矢新式大作戰車,一置河北三十七将,皆宜罷之以釋其疑。
嗟乎,敵惡吾備則去備,若敵惡吾有首将去首乎?此韓節夫所以不保其元也。
且此七事皆荊公大計,而史半削之,幸琦誤以為罪狀遂傳耳,則其他削者何限。
範祖禹、黃庭堅修神宗實錄,務诋荊公。
陸佃曰:此謗書矣。
既而蔡卞重行刊定,元?黨起,又行盡改。
然則宋史尚可信邪?其指斥荊公者是邪非邪。
雖然,一人是非何足辨,所恨誣此一人,而遂君父之仇也,而天下後世,遂群以苟安頹靡為君子,而建功立業欲擏柱乾坤者為小人也。
豈獨荊公之不幸,宋之不幸也哉! 至近世則有金陵蔡元鳳先生(上翔),殚畢生之力,為王荊公年譜考略,其自序曰: (前略)君子疾沒世而名不稱焉,則凡善有可紀,惡有當褫,不出于生平事實。
而後之論者,雖或意見各殊,褒貶互異,然事實固不可得而易也。
惟世之論公者則不然,公之沒去今七百馀年,其始肆為诋
以餘所見宋太傅荊國王文公安石,其德量汪然若千頃之陂,其氣節嶽然若萬仞之壁,其學術集九流之粹,其文章起八代之衰,其所設施之事功,适應于時代之要求而救其弊,其良法美意,往往傳諸今日莫之能廢,其見廢者,又大率皆有合于政治之原理,至今東西諸國行之而有效者也。
嗚呼,臯夔伊周,遐哉邈乎,其詳不可得聞,若乃于三代下求完人,惟公庶足以當之矣。
悠悠千年,間生偉人,此國史之光,而國民所當買絲以繡,鑄金以祀也。
距公之後,垂千年矣,此千年中,國民之視公何如,吾每讀宋史,未嘗不廢書而恸也。
以不世出之傑,而蒙天下之诟,易世而未之湔者,在泰西則有克林威爾,而在吾國則荊公。
泰西鄉原之史家,其論克林威爾也,曰亂臣,曰賊子,曰奸險,曰兇殘,曰迷信,曰發狂,曰**者,曰僞善者,萬喙同聲牢不可破者殆百年,顧及今而是非大白矣。
英國國會先哲畫像數百通,其裒然首座者,則克林威爾也。
而我國民之于荊公則何如?吠影吠聲以醜诋之,舉無以異于元佑紹興之時。
其有譽之者,不過賞其文辭;稍進者,亦不過嘉其勇于任事,而于其事業之宏遠而偉大,莫或及見。
而其高尚之人格,則益如良材之埋于深礦,永劫莫發其光晶也。
嗚呼,吾每讀宋史,未嘗不廢書而恸也。
曾文正謂宋儒寬于責小人而嚴于責君子。
嗚呼,豈惟宋儒,蓋此毒深中于社會,迄今而日加甚焉。
孟子惡求全之毀。
求全雲者,于善之中必求其不善者雲爾,然且惡之,從未有盡沒其善而虛構無何有之惡以相誣蔑者。
其有之,則自宋儒之诋荊公始也。
夫中國人民,以保守為天性,遵無動為大之教,其于荊公之赫然設施,相率驚駭而沮之,良不足為怪。
顧政見自政見,而人格自人格也,獨奈何以政見之不合,黨同伐異,莫能相勝,乃架虛辭以蔑人私德,此村妪相谇之窮技,而不意其出于賢士大夫也。
遂養成千年來不黑不白不痛不癢之世界,使光明俊偉之人,無以自存于社會,而舉世以學鄉原相勸勉。
嗚呼,吾每讀宋史,未嘗不廢書而長恸也。
吾今欲為荊公作傳,而有最窘餘者一事焉,曰:宋史之不足信是也。
宋史之不足信,非吾一人私言,有先我言之者數君子焉。
數君子者,其于荊公可謂空谷之足音,而其言宜若可以取信于天下,又孟子所謂□不至阿其所好者也。
今首錄之以志竊比之誠。
陸象山先生(九淵)荊國王文公祠堂記曰: (前略)昭陵之日,使還獻書,指陳時事,剖悉弊端,枝葉扶疏,往往切當。
公疇昔之學問,熙甯之事業,舉不遁乎使還之書。
而排公者,或謂容悅,或謂迎合,或謂變其所守,或謂乖其所學,是尚得為知公者乎?英邁特往,不屑于流俗聲色利達之習,介然無毫毛得以入于其心,潔白之操,寒于冰霜,公之質也。
掃俗學之凡陋,振弊法之因循,道術必為孔孟,勳績必為伊周,公之志也。
不期人之知,而聲光烨奕,一時钜公名賢,為之左次,公之得此,豈偶然哉。
用逢其時,君不世出,學焉而後臣之,無愧成湯高宗,公之得君,可謂專矣。
新法之議,舉朝喧嘩,行之未幾,天下憂憂,公方秉執周禮,精白言之,自信所學,确乎不疑。
君子力争,繼之以去,小人投機,密替其決。
忠樸屏伏,佥狡得志,曾不為悟,公之蔽也。
熙甯排公者,大抵極诋訾之言,而不折之以至理,平者未一二,而激者居**,上不足以取信于裕陵,下不足以解公之蔽,反以固其意成其事,新法之罪,諸君子固分之矣。
元?大臣,一切更張,豈所謂無偏無黨者哉?所貴乎玉者,瑕瑜不相掩也。
古之信史,直書其事,是非善惡,靡不畢見,勸懲鑒戒,後世所賴,抑揚損益,以附己好惡,用失情實,小人得以藉口而激怒,豈所望于君子哉。
(中略)近世學者,雷同一律,發言盈廷,又豈善學前輩者哉。
公世居臨川,罷政徙于金陵,宣和間故廬邱墟,鄉人屬縣,立祠其上,紹興初常加葺焉。
逮今馀四十年,隳圮已甚,過者咨歎,今怪力之祠,綿綿不絕。
而公以蓋世之英,絕俗之操,山川炳靈,殆不世有。
其廟貌不嚴,邦人無所緻敬,無乃議論之不公,人心之畏疑,使至是耶。
(後略) 顔習齋先生(元)宋史評曰: 荊公廉潔高尚,浩然有古人正己以正天下之意。
及既出也,慨然欲堯舜三代其君。
所行法如農田保甲保馬雇役方田水利更戍置弓箭手于兩河,皆屬良法,後多踵行,即當時至元?間,範純仁李清臣彭汝砺等,亦訟其法以為不可盡變。
惟青苗均輸市易,行之不善,易滋弊窦。
然人亦曾考當日之時勢乎?太宗北征中流矢,二歲創發而卒,神宗言之,泣焉流涕。
夏本宋叛臣而稱帝,此皆臣子所不可與共戴天者也,宋歲輸遼夏金一百二十五萬五千兩,其他慶吊聘問賂遺近幸又倍,宋何以為國?求其容我為君,宋何以為名?又臣子所不可一日安者也。
而宋欲舉兵則兵不足,欲足兵饷又不足,荊公為此,豈得已哉?譬之仇雠,戕吾父兄,吾急與之訟,遂至數責家赀,而豈得已哉。
宋人苟安已久,聞北風而戰栗,于是牆堵而進,與荊公為難,極诟之曰奸曰邪,并不與之商榷可否,或更有大計焉,惟務使其一事不行立見驅除而後已。
而乃獨責公以執拗可乎?且公之施為,亦彰彰有效矣。
用薛向張商英等治國用,用王韶、熊本等治兵,西滅吐蕃,南平洞蠻,奪夏人五十二砦,高麗來朝,宋幾振矣。
而韓琦富弼等必欲沮壞之,毋乃荊公當念君父之仇,而韓富司馬等皆當恝置也乎。
矧琦之劾荊公也,其言更可怪笑,曰:緻敵疑者有七,一擡高麗朝貢,一取吐蕃之地建熙河,一植榆柳于西山以制蕃騎,一創團保甲,一築河北城池,一置都作院頒弓矢新式大作戰車,一置河北三十七将,皆宜罷之以釋其疑。
嗟乎,敵惡吾備則去備,若敵惡吾有首将去首乎?此韓節夫所以不保其元也。
且此七事皆荊公大計,而史半削之,幸琦誤以為罪狀遂傳耳,則其他削者何限。
範祖禹、黃庭堅修神宗實錄,務诋荊公。
陸佃曰:此謗書矣。
既而蔡卞重行刊定,元?黨起,又行盡改。
然則宋史尚可信邪?其指斥荊公者是邪非邪。
雖然,一人是非何足辨,所恨誣此一人,而遂君父之仇也,而天下後世,遂群以苟安頹靡為君子,而建功立業欲擏柱乾坤者為小人也。
豈獨荊公之不幸,宋之不幸也哉! 至近世則有金陵蔡元鳳先生(上翔),殚畢生之力,為王荊公年譜考略,其自序曰: (前略)君子疾沒世而名不稱焉,則凡善有可紀,惡有當褫,不出于生平事實。
而後之論者,雖或意見各殊,褒貶互異,然事實固不可得而易也。
惟世之論公者則不然,公之沒去今七百馀年,其始肆為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