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百年眼卷十

關燈
名,屯聚草澤,抄劫蓄積。

    所以宗、韓、嶽諸公未及北伐,唯專意招撫,山砦江海之間,豪傑響應,故百萬之兵饷,皆不煩經營措置而得,此所謂先手着也。

    可見将得其人,雖盜賊可用;若不能禦将,雖以韓、嶽諸公之才,無救于宋之尺寸,徒使為後世扼腕也! 嶽飛文章 昔晉文之拔郤縠,孫權之勖呂蒙,蓋欲其武而能文也。

    嶽飛本以勇敢進,而旁通儒業,其《謝講和》一表,藹然有孔明之風,《高宗良馬對》,則淵淵乎有道之言也。

    又嘗題詩鄱陽龍居寺,有“潭水寒生月,松風夜帶秋”之句,直逼唐人佳境矣。

    餘屈指上下數千載間,蓋唐有張睢陽,合之武穆而二,當亦閒氣所鐘也。

     秦桧為金人作間 方虜之以七事邀我也,有毋易首相之說,正為桧設。

    洪忠宣自虜回,戲謂桧日:“撻辣郎君緻意。

    ”桧大恨之。

    厥後金人徙汴,其臣張師顔者作《南遷錄》,載孫大鼎疏,備言遣桧間我以就和好。

    于是桧之奸賊不臣,其迹始彰彰矣。

     秦桧以悍婦絕後 鄧孺孝日:“秦桧欺君誤國,萬世罪人,而有曾孫钜,钜子浚,浚弟瀈,以是知世類不可限量人也。

    钜通判蕲州,金人犯境,與郡守李誠之協力捍禦,求援于武昌、安慶。

    月餘,兵不至,城陷,钜與誠之各以見兵巷戰,死傷略盡,歸署自焚而死。

    浚先往四祖山,兵至,亟還,與弟瀈殉父死。

    ”孺孝此論,可謂辨矣,然考之史,桧無子,立妻兄王喚孽子為後,曰熺,其孫曰埙,皆王所自出,則秦氏世絕于桧久矣。

    嗚呼,桧以奸臣亂人之國,己亦自以妒婦殄絕其家,天道乎! 秦桧身後之報 秦桧建第于望仙橋,備極宏麗。

    其死也,值應天府開浚運河,取土堆府門。

    有人題詩雲:“笑談便解興羅織,咫尺那知有照臨。

    “二語曲盡奸狀。

    桧墓在金陵江甯鎮,歲久榛蕪。

    成化乙巳秋八月,為盜所發,獲貨貝以巨萬計。

    盜被執,而司法者特減其罪,惡桧也。

     王安石流禍與秦桧等 羅景綸日:國家一統之業,其合而遂裂者,王安石之罪也;其裂而不複合者,秦桧之罪也。

    渡江以前,王安石之說浸漬士大夫之肺腸,不可得而冼滌;渡江以後,秦桧之說淪浃士大夫之骨髓,不可得而針砭。

    偉哉此論,使半山有靈,雖百喙難解于九原矣。

     張浚忌殺曲端 曲端,鎮戎軍人,長于兵略,屢戰有聲。

    張浚宣撫川陝,以端有威聲,承制拜端威武大将軍、都統制、知渭州,軍士歡聲如雷。

    婁室寇邠州日,端屢戰皆捷。

    至彭原店,撒離喝乘高望之,懼而号泣,虜人目之為啼哭郎君,其為敵所畏如此。

    既而浚欲大舉,端力勸浚按兵以伺金人之弊。

    浚不悅。

    金犯環慶,端遣吳玠拒之彭原店,戰少卻,端劾玠違節制。

    時參謀王庶亦與端有宿怨,因共谮于浚。

    浚大怒,罷其兵柄。

    是年,浚大舉軍至富平縣,将戰,仍僞立前軍都統制曲端旗以懼之。

    婁室日:“聞曲将軍已得罪,必绐我也。

    ”遂擁軍驟至,軍遂大潰。

    浚心愧其言,而欲慰人望,乃下令,以富平之役,泾原軍出力最多,皆前帥曲端訓練有方,遂複叙左武大夫,欲複用端。

    玠懼端複起,因與王庶力谮之。

    浚入其說,于是徙端恭州置獄。

    端既赴逮,知必死,仰天長籲,指其所乘戰馬鐵象雲;“天不欲複中原乎惜哉!”泣數行下,左右皆泣。

    至獄,獄官進械,坐之鐵籠,熾火逼之,殊極慘惡。

    端渴甚求飲,與之酒,九竅流血而死,年四十二,時建炎四年八月三日丁卯申時也。

    陝西軍士皆流涕怅恨,多叛去者。

    浚尋得罪。

    诏追複端宣州觀察使,制日:“頃失意于權臣,卒下獄而譴死。

    恩莫追于三宥,人将贖以百身。

    ”其後金歸河南之月,又诏谥端壯闵,制日:“屬委任之非人,緻刑誅之橫被。

    興言及此,流涕何追!”端為泾原都統日,有叔為偏将,戰敗誅之,既乃發喪,祭之以文日:“嗚呼,斬副将者,泾原都統制也!祭叔者,侄曲端也!尚飨!”一軍畏服。

    其紀律極嚴,魏公嘗按視端軍,端執撾以軍禮見,傍無一人。

    公異之,謂欲點視。

    端以所部五軍籍進,公命點其一,則于庭開籠縱一鴿以往,而所點之軍随至,張為愕然。

    既而欲盡觀,于是悉縱五鴿,則五軍頃刻而集,戈甲煥燦,旗幟精明。

    魏公雖而獎,而心實忌之。

    在蜀日,嘗有詩雲:“破碎江山不足論,何時重到渭南村。

    一聲長嘯東風裡,多少未歸人斷魂。

    ”亦可見其志也。

    至今尚論者,鹹稱其冤,而《四朝國史》且罪端狠愎自用,委曲為魏公庇,失其實矣!信如所言,則秦桧之殺嶽飛亦不為過。

    又比之孔明斬馬谡,尤無謂。

    直筆之難也久矣,惜哉! 張浚遺誅 張浚素輕銳好名,揮金如土,視官爵如等閑。

    士之好功名富貴者,無不趨其門。

    且其子南軒以道學倡名,父子為當時宗主。

    在朝顯官,皆其門人,悉自詭為君子,稍有指其非者,則目之為小人。

    紹興元年,合關陝五路兵三十餘萬,一旦盡覆,朝廷無一人敢言其罪。

    直至四年,辛炳始言之,亦不過落職福州居住而已。

    淮西郦瓊之叛,是時公論沸騰,言路不得已,遂疏其罪。

    既而并逐言者于外。

    及符離之敗,國家平日所積兵财掃地無餘,乃以殺傷相等為辭,行賞轉官無虛日。

    隆興初年大政事莫如符離之事.而《實錄》、《時政紀》并無一字及之,公論安在哉!按此說出《何氏備史》。

    每疑南軒大儒而以異疾死,意甚冤之,今乃得其解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