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百年眼卷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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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惇曾開梅山,有詩一篇,專誦其利,而濟北晁無咎賦詩,則言不必開,蓋因章惇小人專其事,為清議所不與耳。

    然梅山地為今長沙府之安化縣五寨,自熙甯至今,永無蠻獠之患。

    則惇之此舉,不為無當也。

    不然,長沙之害,豈減于廣西之瑤僮哉! 章惇雷州之報 蘇子由谪雷州,不許占官舍,遂僦民屋。

    章子厚又以為強奪民居,下本州追民究治,以僦券甚明乃已。

    不一二年,子厚谪雷州,亦問舍于民。

    民日:“前蘇公來,為章丞相幾破我家,今不可也。

    ”殘刻之報,不爽如是。

    然則小人之害君子,适以自害耳。

     李泰伯非不喜《孟子》 小說家載李泰伯不喜《孟子》事,非也,泰伯未嘗不喜孟也。

    何以知之日:考其集知之。

    《内始論》引“仁政必自經界始”,《明堂制》引“明堂王者之堂”,《刑禁論》引“瞽叟殺人,舜竊負而逃”,《富國策》引“楊氏為我,墨氏兼愛”,《潛書》引“萬取千焉,千取百焉”,《廣潛書》引“男女後室,人之大倫”,《省欲論》引“文王以民力為台為沼,而民歡樂之”,《本仁論》引“以至仁伐不仁”,《遙平集序》以子思、孟轲并稱,《送嚴介序》稱章子得罪于父,出妻屏子,而孟子禮貌之;常語孟子儉于百裡之制,又詳說之。

    由是言之,泰伯蓋深于《孟子》者也。

    其古詩《示兒》雲:“退當事奇偉,夙駕追雄轲”,則尊之亦至矣。

    按此語出楊升庵.可謂确見。

    胡元瑞極辨,且援餘隐之、朱元晦語為解。

    夫不信泰伯之《盱江集》,而力持餘、朱二子之議,橫坐泰伯以不喜《孟子》,則其無根亦甚矣。

     張商英《無佛論》 張商英少年負奇氣,尤不信佛。

    嘗于招提睹《金剛般若》,喟然日:“豈胡書而反奧于六經乎”歸著《無佛論》,達曉不成一字。

    妻日:“公平日為文,援筆不加點,伸紙萬言,今作何文其苦乃爾?”張相日:“吾欲作《無佛論》。

    ”妻日:“既已無矣,何論之有”張大悟,深悔前事,究心内典,自謂得其旨。

    張和仲日:今之未窺藩籬而妄加排議者,惜無如商英之妻從旁下一轉語耳。

     教主之号不祥 宋朝廢後入道,謂之教主,郭後曰金庭教主,孟後曰華陽教主,其實乃一師号耳。

    政和後,群黃冠乃敢上道君尊号曰教主,不祥甚矣。

    孟後在瑤華宮,遂去教主之稱以避尊号。

    籲,可怪也! 宋禮儒臣 宋之君崇禮儒臣。

    其一,真宗臨楊砺之喪,降辇步吊,重其清介也。

    其二,富弼母卒,仁宗為罷春宴。

    二事雖三代令主不能過。

    其後徽宗之待蔡京,王黼,南宋之待秦桧、侂胄、似道,恩禮倍此。

    然前之則如蕩子之交狎客,後之則如弱主之畏豪奴,書之隻辱青史,豈曰榮遇美事乎 童貫為真太師 童貫為太師,用廣南龔澄樞故事;林靈素為金門羽客,用閩王時譚紫霄故事。

    嗚呼異哉!然澄樞為内太師,猶稍與外庭異;童貫真為太師,領樞密院,振古所無。

     蔡京奸狀 謝任伯在西掖草蔡京谪散官制,其數京之罪日:“列聖诒謀之憲度,掃蕩無餘;一時異議之忠賢,耕鋤略盡。

    ”四語可作京一小傳。

    京懷奸固位,屢被逐而不去。

    王黼切忌之,百方欲其去,乃取旨遣童貫偕其子攸往取表。

    京以攸被诏同至,及置酒留貫,攸亦預焉。

    京以事出不意,一時失措,酒行自陳日:“京衰老宜去,而不忍遽乞身者,以上恩末報。

    此二公所知也。

    ”時左右聞京并呼其子為公,莫不竊笑。

    嗚呼,以若人而擅台席者久且專,何怪虜騎之南牧也! 葉石林長厚 葉石林出蔡元長門下,所著有《避暑錄》,中間紀蔡元長事,多稱為魯公而不名。

    此雖近于私,亦見古人用心忠厚有始終處。

    今之失足權門、自甘厮養者,一遇其敗,辄反戈攻之,冀文其醜,其又石林之罪人哉! 楊龜山論朋黨 宋欽宗時,京、黼既敗,言者攻之,不遺餘力,至欲盡逐其黨。

    楊時上疏日:“今舊出權輔之門者,不問賢否,一切廢罷。

    京、黼秉政垂二十年,天下之士,不仕則已,其仕于朝者,必皆其薦引也。

    若盡指以為黨而逐之,是将空國無人矣。

    此言果行,恐缙紳之禍未有已時,而國之安危未可知也。

    ”龜山此論偉甚。

    洵哉有用之道學也!陳眉公日:黨之一字,且論于宰相當路之時,不宜太分别于宰相捐印之後。

     種師道策虜有見 姚平仲謀劫虜寨,欽廟以詢種彜叔。

    彜叔持不可甚堅。

    及平仲敗,彜叔乃請速再擊之,日:“今必勝矣。

    ”或問:“平仲之舉,為虜所笑,奈何再出”彜叔日:“此所以必勝也。

    ”彜叔可謂知兵矣。

    然朝廷方上下震懼,無能用者。

    哀哉,庸主之不可輔也。

     龜山不輕解《易》 吳審律勸龜山解易,答日:“《易》難解。

    如乾、坤兩卦,聖人嘗釋其義于後,是解《易》之法也。

    ‘初九潛龍勿用’,釋雲陽在下也,又曰龍德而隐者也,又曰下也,又曰陽氣潛藏,又曰隐而未見,行而未成。

    此一爻耳,反覆推明,至五變其說然後已。

    今人于他卦能如是推明乎若不能,則一爻之義,隻可用之一事。

    《易》三百八十四爻,爻指一事,是其用止三百八十四事而已。

    《易》之理果極于此乎若三百八十四事不足以盡之,則一爻之用不止一事明矣。

    觀聖人于《系辭》發明卦義尚多,其說果如今之解易者乎嘗謂說《易》須仿佛聖人之意,然後可以下筆,此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