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百年眼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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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舊。
秦,無禮義者也,其喪禮固無可考,然杜預言秦燔書籍,率意而行,亢上抑下。
漢祖草創,因而不草,乃至率天下皆終重服,旦夕哀臨,經罹寒暑,禁塞嫁娶飲酒食肉,制不稱情。
是以孝文遺诏,斂畢便葬,釋其重服,而為大功、小功、纖,釋其久臨,而為三十六日。
诏語忠厚懇恻,與異時振貸勸課等诏,皆仁人之言,豈可訾也帝之诏固不為嗣君而設,而景帝之短喪亦初不緣遺诏也。
蓋古者天子七月而葬,諸侯五月而葬,雖通喪必以三年,然亦以葬後為即吉之漸。
滕文公五月居廬,未有命戒,蓋孟子雖誨以三年之喪,而文公僅能于五月未葬之前守諒陰之制耳。
然亦當時所無也。
至秦始皇以七月崩于沙丘,九月葬;漢高祖崩凡二十三日而葬,葬之一日而惠帝即位;文帝崩凡七日而葬,葬之三日而景帝即位。
蓋景帝之所遵者,惠帝之法,惠帝之所遵者,春秋以來至亡秦之法耳,豈孝文遺诏為之乎 七國緩削則不反 漢景初年,七國後強,晁錯之議曰:"削之亦反,不削亦反。
"愚則日:亟削則必反,緩削則可以不反。
濞以壯年受封,至是垂老矣,寬之數年,濞之木拱,則首難無人。
七國雖強,皆可以勢恐之也。
錯不忍數年乏緩暇,欲急其攻,而踯躅為之,身殒國危,取笑天下。
俚語日;"貪走者蹶,貪食者噎。
"其錯之謂耶 袁盎幸免 漢殺錯餌七國以求罷兵,卑亦甚矣。
盎欲快私仇,不顧國體,小人情态,迄今有餘恨也。
後說不售當誅,獲幸免者,帝失刑也。
而竟死于刺客,孰謂天道無知哉 亞夫之死以忌 史稱漢景帝欲侯後兄王信,周亞夫争之,帝默然而阻。
匈奴降者五人,帝亦欲侯也,亞夫曰:"彼背其主而侯之,何以責人臣不守節者乎"上日:"丞相議不可用。
"悉封降者五人為侯。
卒以此緻禍。
不知帝殺亞夫,竟不在是。
帝春秋高,太子幼,而亞夫負震主之感,挾不賞之功,亞夫不死,帝不瞑目也。
故曰"鞅鞅非少主臣。
"帝本心于茲露矣。
漢興以來,獨勃父子俱有安社稷之功。
勃幾死而不死,亞夫竟死之,"走狗良弓"之喻所從來矣。
窦太後專制 漢母後豫政臨朝,不必少主,雖長君亦然。
窦太後好黃老,惡儒士,儒士多不得進。
趙绾、王臧欲助上興制度,則發其奸利寝之。
窦嬰,兄子也,惡之則除門籍,喜之則為相。
又灌夫罵坐則不食,論棄市。
愛梁孝王,則誦言請立為嗣,不顧太宗之重。
韓嫣,帝所貴也,太後欲殺之,則帝不能救。
可謂司晨預事矣! 武帝紀元 自武帝立年号以紀元,改秦政而用夏,吾知千萬世而下,湯、武複興不能易也。
何者漢非用夏也,蓋用古曆也。
殷、周未有改元之法,此子醜之所由建。
武帝易之而為年号,以明曆數之歸己,以示天下之從違。
雖易代之法,不過如此,又必複建子建醜以為贅乎此新莽、曹魏、唐肅宗所以随改而随廢也。
籲!孰謂武帝之智,猶有殷、周之所不逮者哉! 武帝封建多不克終 漢之封建,其予之甚艱,而奪之每亟。
至孝武之時,侯者雖衆,率至不旋踵而褫爵奪地。
方其外事四夷,則上遵高帝非功不侯之制。
于是以有功侯者七十五人。
然終帝之世,失侯者已六十八人。
其能保者七人而已。
及其外削諸侯,則采賈誼各受其祖之分地之說,于是以王子侯者一百七十五人。
然終帝之世,失侯者已一百十三人,其能保者五十七人而已。
外戚恩澤侯者九人.然終帝之世失侯者已六人,其能保者三人而已。
功臣外戚恩澤之失侯也,诿曰予奪自找;王子之失侯,則是姑假推恩之名以析之,而苛立黜爵之罰以奪之。
籲,亦太刻矣! 太常卿用侯 漢自武帝以後,唯太常一卿必以見侯居之。
而職典宗廟園陵,動辄得咎,由元狩以降,以罪廢斥者二十人。
意武帝陰欲損侯國,故使居是官以困之爾。
表中所載酂侯蕭壽成坐犧牲瘦,蓼侯孔臧坐衣冠道橋壞,大略自酇侯至牧丘十四侯,皆以小故奪國,此亦鋤擊之術也。
漢和親與宋歲币等 自古邊防莫強于漢,乃和親一事,至以天于之尊與匈奴約為兄弟,帝女之号與胡媪并禦,烝母報子,從其污俗,而漢之君臣皆莫之恥,此其辱與趙宋之歲币甯有差别乎!顧漢武能雪平城之恥,其後雖以哀、平柔懦,猶能令呼韓起颡;朱真不能報澶淵之讨,遂至微、欽北狩,其後竟折而入于夷,則其得失大可睹矣!腐儒小生,猶以窮黩為漢武罪,此李卓老所謂滅卻一隻眼睛也。
其可其可! 申公不知止 窦嬰、田蚡,俱好儒雅,推毂趙绾、王臧,迎魯申公,欲設明堂,令列侯就國;除關,以禮為服制,欲以興太平。
會太後不悅,绾、臧下吏。
嬰、蚡所為,其名亦善矣,然嬰既沾沾自喜,蚡又專為利,太平豈可以文緻力成哉!申公始不能用穆生言,為楚人所辱,亦可以少懲矣,晚乃為嬰、蚡起,又可一笑。
"鳳凰翔于千仞,烏鸢彈射不
秦,無禮義者也,其喪禮固無可考,然杜預言秦燔書籍,率意而行,亢上抑下。
漢祖草創,因而不草,乃至率天下皆終重服,旦夕哀臨,經罹寒暑,禁塞嫁娶飲酒食肉,制不稱情。
是以孝文遺诏,斂畢便葬,釋其重服,而為大功、小功、纖,釋其久臨,而為三十六日。
诏語忠厚懇恻,與異時振貸勸課等诏,皆仁人之言,豈可訾也帝之诏固不為嗣君而設,而景帝之短喪亦初不緣遺诏也。
蓋古者天子七月而葬,諸侯五月而葬,雖通喪必以三年,然亦以葬後為即吉之漸。
滕文公五月居廬,未有命戒,蓋孟子雖誨以三年之喪,而文公僅能于五月未葬之前守諒陰之制耳。
然亦當時所無也。
至秦始皇以七月崩于沙丘,九月葬;漢高祖崩凡二十三日而葬,葬之一日而惠帝即位;文帝崩凡七日而葬,葬之三日而景帝即位。
蓋景帝之所遵者,惠帝之法,惠帝之所遵者,春秋以來至亡秦之法耳,豈孝文遺诏為之乎 七國緩削則不反 漢景初年,七國後強,晁錯之議曰:"削之亦反,不削亦反。
"愚則日:亟削則必反,緩削則可以不反。
濞以壯年受封,至是垂老矣,寬之數年,濞之木拱,則首難無人。
七國雖強,皆可以勢恐之也。
錯不忍數年乏緩暇,欲急其攻,而踯躅為之,身殒國危,取笑天下。
俚語日;"貪走者蹶,貪食者噎。
"其錯之謂耶 袁盎幸免 漢殺錯餌七國以求罷兵,卑亦甚矣。
盎欲快私仇,不顧國體,小人情态,迄今有餘恨也。
後說不售當誅,獲幸免者,帝失刑也。
而竟死于刺客,孰謂天道無知哉 亞夫之死以忌 史稱漢景帝欲侯後兄王信,周亞夫争之,帝默然而阻。
匈奴降者五人,帝亦欲侯也,亞夫曰:"彼背其主而侯之,何以責人臣不守節者乎"上日:"丞相議不可用。
"悉封降者五人為侯。
卒以此緻禍。
不知帝殺亞夫,竟不在是。
帝春秋高,太子幼,而亞夫負震主之感,挾不賞之功,亞夫不死,帝不瞑目也。
故曰"鞅鞅非少主臣。
"帝本心于茲露矣。
漢興以來,獨勃父子俱有安社稷之功。
勃幾死而不死,亞夫竟死之,"走狗良弓"之喻所從來矣。
窦太後專制 漢母後豫政臨朝,不必少主,雖長君亦然。
窦太後好黃老,惡儒士,儒士多不得進。
趙绾、王臧欲助上興制度,則發其奸利寝之。
窦嬰,兄子也,惡之則除門籍,喜之則為相。
又灌夫罵坐則不食,論棄市。
愛梁孝王,則誦言請立為嗣,不顧太宗之重。
韓嫣,帝所貴也,太後欲殺之,則帝不能救。
可謂司晨預事矣! 武帝紀元 自武帝立年号以紀元,改秦政而用夏,吾知千萬世而下,湯、武複興不能易也。
何者漢非用夏也,蓋用古曆也。
殷、周未有改元之法,此子醜之所由建。
武帝易之而為年号,以明曆數之歸己,以示天下之從違。
雖易代之法,不過如此,又必複建子建醜以為贅乎此新莽、曹魏、唐肅宗所以随改而随廢也。
籲!孰謂武帝之智,猶有殷、周之所不逮者哉! 武帝封建多不克終 漢之封建,其予之甚艱,而奪之每亟。
至孝武之時,侯者雖衆,率至不旋踵而褫爵奪地。
方其外事四夷,則上遵高帝非功不侯之制。
于是以有功侯者七十五人。
然終帝之世,失侯者已六十八人。
其能保者七人而已。
及其外削諸侯,則采賈誼各受其祖之分地之說,于是以王子侯者一百七十五人。
然終帝之世,失侯者已一百十三人,其能保者五十七人而已。
外戚恩澤侯者九人.然終帝之世失侯者已六人,其能保者三人而已。
功臣外戚恩澤之失侯也,诿曰予奪自找;王子之失侯,則是姑假推恩之名以析之,而苛立黜爵之罰以奪之。
籲,亦太刻矣! 太常卿用侯 漢自武帝以後,唯太常一卿必以見侯居之。
而職典宗廟園陵,動辄得咎,由元狩以降,以罪廢斥者二十人。
意武帝陰欲損侯國,故使居是官以困之爾。
表中所載酂侯蕭壽成坐犧牲瘦,蓼侯孔臧坐衣冠道橋壞,大略自酇侯至牧丘十四侯,皆以小故奪國,此亦鋤擊之術也。
漢和親與宋歲币等 自古邊防莫強于漢,乃和親一事,至以天于之尊與匈奴約為兄弟,帝女之号與胡媪并禦,烝母報子,從其污俗,而漢之君臣皆莫之恥,此其辱與趙宋之歲币甯有差别乎!顧漢武能雪平城之恥,其後雖以哀、平柔懦,猶能令呼韓起颡;朱真不能報澶淵之讨,遂至微、欽北狩,其後竟折而入于夷,則其得失大可睹矣!腐儒小生,猶以窮黩為漢武罪,此李卓老所謂滅卻一隻眼睛也。
其可其可! 申公不知止 窦嬰、田蚡,俱好儒雅,推毂趙绾、王臧,迎魯申公,欲設明堂,令列侯就國;除關,以禮為服制,欲以興太平。
會太後不悅,绾、臧下吏。
嬰、蚡所為,其名亦善矣,然嬰既沾沾自喜,蚡又專為利,太平豈可以文緻力成哉!申公始不能用穆生言,為楚人所辱,亦可以少懲矣,晚乃為嬰、蚡起,又可一笑。
"鳳凰翔于千仞,烏鸢彈射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