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百年眼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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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帝用賈生
孝文時,山東之國,齊七十二城,楚四十城,吳三十城。
三國之中,齊為尤大,悼惠王複子多而材。
呂氏之亂,哀王襄欲舉兵西向,則關中為之震恐,且有自帝之謀,其弟朱虛、東牟且将為内應。
幸諸呂已誅,文帝正位,而其謀遂寝。
然則帝即位之後,諸侯之勢疏而逼、地大而可忌者莫如齊為盛。
文帝豈不慮及此故雖盡複呂後所奪齊地,而即割其二郡以王城陽、濟北。
逮濟北以構逆誅,文王絕世,則盡以齊地分王悼惠之六子,即賈誼所謂"各受其祖之分地,地盡而止,天子無所利焉"者也。
及孝景時,吳、楚為逆,悼惠王之子孫所謂六王者皆預其謀,然俱以國小兵弱之故,齊與濟北雖豫密謀而終不敢發,膠東、膠西、濟南、淄川僅能出兵圍齊,及漢兵出,則各已潰散。
吳楚既無巨援,宜其速敗。
使齊地不早分,以一壯王全據七十二城之甲兵,與吳、楚合從西向,漢之憂未艾也。
孰謂誼言不見用,而文帝為無謀哉![按賈誼傅長沙,绛、灌之屬害之也。
史謂其以谪去,宜耳。
其為梁懷王太傅也,帝自以為不及故也。
王,文帝愛子,故以屬誼。
王堕馬死,誼自傷為傅無狀,不忍負帝委托之重,故哭泣而死。
後之覽者,徒執誼谪長沙一節為誼歎息,謂帝終不用生,誤矣。
] 《過秦論》出《丹書》 賈長沙《過秦論》末所雲"仁義不施而攻守之勢異",為宋儒所笑,不知其原出于《丹書》也,日:"仁得之,以仁守之,其量百世;以不仁得之,以仁守之,其量十世;以不仁得之,以不仁守之,必及其世。
"可見讀書不多,未可輕議古人。
賈生厚德 漢文欲任賈誼,公卿、绛侯之屬皆害之。
其後人告绛侯反,系獄。
誼言待大臣無禮以諷之,而帝亦悟。
洛陽少年可謂有先民之遺風矣! 宣室不宜名齋殿 《淮南子》雲:"桀囚于焦門,悔不殺湯于夏台;纣拘于宣室,悔不誅文王于羑裡。
"果爾,則宣室乃系所也,漢不宜以名齋殿。
趙、蓋、韓、楊之冤不由廷尉 張釋之為廷尉,天下無冤民;于定國為廷尉,民自以為不冤。
若趙、蓋、韓、楊之死,謂之不冤可乎不知漢公卿有罪未必悉下廷尉,自有诏獄,多丞相禦史大夫治之,或下中二千石雜議。
廷尉所謂平者,非必皆寬縱之謂,剛不葉、柔不茹者,平也。
以趙、蓋、韓、楊之死歸罪張子者,亦浪說耳。
李廣無長者風 李将軍廣,閑居霸陵,每日遊獵飲酒,必夜乃歸。
霸亭吏呵之,從者日:"故李将軍。
"吏日:"今李将軍亦不得夜行,況故乎!"廣竟止宿亭下。
其年匈奴入塞,诏起李将軍出右北平。
廣請霸亭吏随,次日殺之。
嗚呼!廣之不侯,微獨殺羌降者,而霸亭一事殊無長者之風,此後之所以多不振也。
[夏君憲日:快仇報怨,武弁常态也。
且霸亭吏亦自可殺,炎涼小人,何足以累長者!] 文帝不能用李廣 漢文帝見李廣日:"惜廣不逢時,令當高祖世,萬戶侯豈足道哉!"帝蓋識廣才矣,自以其時海内乂安,不事兵革,廣之才無所用之耳。
末年匈奴入上郡、雲中,烽火通于甘泉、長安,遣将軍令免屯飛狐,蘇意屯句注,張武屯北地,周亞夫次細柳,劉禮次霸上,徐厲次棘門,以備胡。
史稱其選用材勇,亦為勤至,而不及廣。
上之自勞軍也,亞夫則真将軍,而霸上、棘門兒戲爾,是時廣不知何在以廣為之,其不賢于劉禮、徐厲輩耶令免,蘇意、張武固亦不聞立功于景、武之世者也。
文帝複行族誅之法 漢初時雖約法三章,然大辟尚有夷三族之令。
高後元年,既除之矣,其後孝文與平、勃熟計,盡除收帑相坐律令,非甚盛德哉!乃新垣平謀為逆,複行三族之誅。
故班史日:"以孝文之仁,平、勃之知,猶有過刑。
"蓋指此也。
自是族誅之法,景、武每輕用之。
袁盎陷晁錯,但雲"方今計獨有斬晁錯耳",而景帝使丞相以下劾奏,遂至父母、妻子、同産無少長皆棄市。
主父偃陷齊王于死,武帝欲勿誅,公孫丞相争之,遂族偃。
郭解客殺人,吏奏解無罪,公孫議族解。
則皆文帝族新垣平啟之也。
史謂孝文時斷獄四百,有刑錯之風,若新垣平一事,其不免為盛德之累乎 短喪不自文帝 後之儒者,皆以為短喪自孝文遺诏始,以為深譏。
考之三年之喪,自春秋、戰國以來未有能行者矣。
子張問日:"《書》雲‘高宗諒闇三年不言',何謂也"子日:"何必高宗,古之人皆然。
"蓋時君未有行三年喪者,故子張疑而問之,夫子答以古禮皆然,蓋亦歎今人之不能行也。
滕文公問喪禮于孟子,欲行三年之喪,父兄百官皆不欲,日:"吾宗國魯先君莫之行,吾先君亦莫之行也。
"魯最為秉禮之國,夫子稱其一變可以至道,而尚不能行此,則他國可知。
漢初禮文,大率皆承
三國之中,齊為尤大,悼惠王複子多而材。
呂氏之亂,哀王襄欲舉兵西向,則關中為之震恐,且有自帝之謀,其弟朱虛、東牟且将為内應。
幸諸呂已誅,文帝正位,而其謀遂寝。
然則帝即位之後,諸侯之勢疏而逼、地大而可忌者莫如齊為盛。
文帝豈不慮及此故雖盡複呂後所奪齊地,而即割其二郡以王城陽、濟北。
逮濟北以構逆誅,文王絕世,則盡以齊地分王悼惠之六子,即賈誼所謂"各受其祖之分地,地盡而止,天子無所利焉"者也。
及孝景時,吳、楚為逆,悼惠王之子孫所謂六王者皆預其謀,然俱以國小兵弱之故,齊與濟北雖豫密謀而終不敢發,膠東、膠西、濟南、淄川僅能出兵圍齊,及漢兵出,則各已潰散。
吳楚既無巨援,宜其速敗。
使齊地不早分,以一壯王全據七十二城之甲兵,與吳、楚合從西向,漢之憂未艾也。
孰謂誼言不見用,而文帝為無謀哉![按賈誼傅長沙,绛、灌之屬害之也。
史謂其以谪去,宜耳。
其為梁懷王太傅也,帝自以為不及故也。
王,文帝愛子,故以屬誼。
王堕馬死,誼自傷為傅無狀,不忍負帝委托之重,故哭泣而死。
後之覽者,徒執誼谪長沙一節為誼歎息,謂帝終不用生,誤矣。
] 《過秦論》出《丹書》 賈長沙《過秦論》末所雲"仁義不施而攻守之勢異",為宋儒所笑,不知其原出于《丹書》也,日:"仁得之,以仁守之,其量百世;以不仁得之,以仁守之,其量十世;以不仁得之,以不仁守之,必及其世。
"可見讀書不多,未可輕議古人。
賈生厚德 漢文欲任賈誼,公卿、绛侯之屬皆害之。
其後人告绛侯反,系獄。
誼言待大臣無禮以諷之,而帝亦悟。
洛陽少年可謂有先民之遺風矣! 宣室不宜名齋殿 《淮南子》雲:"桀囚于焦門,悔不殺湯于夏台;纣拘于宣室,悔不誅文王于羑裡。
"果爾,則宣室乃系所也,漢不宜以名齋殿。
趙、蓋、韓、楊之冤不由廷尉 張釋之為廷尉,天下無冤民;于定國為廷尉,民自以為不冤。
若趙、蓋、韓、楊之死,謂之不冤可乎不知漢公卿有罪未必悉下廷尉,自有诏獄,多丞相禦史大夫治之,或下中二千石雜議。
廷尉所謂平者,非必皆寬縱之謂,剛不葉、柔不茹者,平也。
以趙、蓋、韓、楊之死歸罪張子者,亦浪說耳。
李廣無長者風 李将軍廣,閑居霸陵,每日遊獵飲酒,必夜乃歸。
霸亭吏呵之,從者日:"故李将軍。
"吏日:"今李将軍亦不得夜行,況故乎!"廣竟止宿亭下。
其年匈奴入塞,诏起李将軍出右北平。
廣請霸亭吏随,次日殺之。
嗚呼!廣之不侯,微獨殺羌降者,而霸亭一事殊無長者之風,此後之所以多不振也。
[夏君憲日:快仇報怨,武弁常态也。
且霸亭吏亦自可殺,炎涼小人,何足以累長者!] 文帝不能用李廣 漢文帝見李廣日:"惜廣不逢時,令當高祖世,萬戶侯豈足道哉!"帝蓋識廣才矣,自以其時海内乂安,不事兵革,廣之才無所用之耳。
末年匈奴入上郡、雲中,烽火通于甘泉、長安,遣将軍令免屯飛狐,蘇意屯句注,張武屯北地,周亞夫次細柳,劉禮次霸上,徐厲次棘門,以備胡。
史稱其選用材勇,亦為勤至,而不及廣。
上之自勞軍也,亞夫則真将軍,而霸上、棘門兒戲爾,是時廣不知何在以廣為之,其不賢于劉禮、徐厲輩耶令免,蘇意、張武固亦不聞立功于景、武之世者也。
文帝複行族誅之法 漢初時雖約法三章,然大辟尚有夷三族之令。
高後元年,既除之矣,其後孝文與平、勃熟計,盡除收帑相坐律令,非甚盛德哉!乃新垣平謀為逆,複行三族之誅。
故班史日:"以孝文之仁,平、勃之知,猶有過刑。
"蓋指此也。
自是族誅之法,景、武每輕用之。
袁盎陷晁錯,但雲"方今計獨有斬晁錯耳",而景帝使丞相以下劾奏,遂至父母、妻子、同産無少長皆棄市。
主父偃陷齊王于死,武帝欲勿誅,公孫丞相争之,遂族偃。
郭解客殺人,吏奏解無罪,公孫議族解。
則皆文帝族新垣平啟之也。
史謂孝文時斷獄四百,有刑錯之風,若新垣平一事,其不免為盛德之累乎 短喪不自文帝 後之儒者,皆以為短喪自孝文遺诏始,以為深譏。
考之三年之喪,自春秋、戰國以來未有能行者矣。
子張問日:"《書》雲‘高宗諒闇三年不言',何謂也"子日:"何必高宗,古之人皆然。
"蓋時君未有行三年喪者,故子張疑而問之,夫子答以古禮皆然,蓋亦歎今人之不能行也。
滕文公問喪禮于孟子,欲行三年之喪,父兄百官皆不欲,日:"吾宗國魯先君莫之行,吾先君亦莫之行也。
"魯最為秉禮之國,夫子稱其一變可以至道,而尚不能行此,則他國可知。
漢初禮文,大率皆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