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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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正典刑,或賜令自盡者已有六人,遣戍者亦有二三人。
其餘微員之獲咎者亦有多名,名單業經各公使開交中國政府,大約定能照辦.此外複另設一法以懲責之。
其法維何?聞之者當為驚訝!蓋即欲中國于滋事地方停試五年是也。
各國之以停試為懲責之故,緣中國官吏均由考試而來,今停試五年,已絕其少年入仕之路。
故此法尤較一切為重。
人猶有以此次懲責中國為未足者,吾意初猶以為未足,然隻将獲罪者殺戮過多,于事亦何所濟?故此法亦不可謂不滿意也。
至賠款一節,各國所開之數,統計有五百五十兆兩之多,業經照會中國政府,得有中國政府照覆。
雖雲此數過巨,然尚未言無力賠償。
如各國以各公使現開之數為公允,中國亦有力賠償,則吾國亦不必照所開者減輕.蓋吾國苟有意寬待中國政府,固不在賠款之減輕與否,而在勸各國不與中國另立私約,以索取專利耳。
蓋中國倘與他國私自立約,與中國大局實有關礙.此其故,吾亦不必明言,諒諸公定早明晰。
所望者,各國政府于辦理賠款事,仍同心同德,與前無異耳。
中國能籌現款由各國領回,此固最善;惟中國現在情形,欲向他國借此巨款以賠各國,恐亦未易辦到。
故亦不必有此期望。
雖某某等國曾創一議,謂中國如欲借款,隻須各國公共擔保,自易為力;然此實非吾英政府 所願!以賠款總數核之,吾英所得不過九分之一。
如為牟利起見,而利益亦并不見厚也。
況以往事觀之,公共擔保一節,于各國交涉更多所關礙.故吾英政府現特拟一賠款之法,請各國允從,其法乃由中國照各國所索之數,分出借據,并言明一定年限于限内歸清本利,并将中國财政指明某某等項以為作抵;其款則交由專局代收,再由專局照數攤交各國;惟該專局隻向中國政府收取賠款,所有抽稅各事,則由中國自行辦理,不得幹預.吾英政府所以設立專局之意,系為中國。
倘至中國無力賠嘗之時,則其虧可以同受。
如是則較之令中國借款賠償,自覺無害而有益。
至于指明某項财政籌款,吾于三月間曾經言及,吾政府于加稅一節未能應允。
緣以外洋在東方商務統核之,吾國所占若幹,諸君諒已盡知,無俟餘為贅言,苟允中國以加稅。
則其款實與出自吾英相同矣。
吾英以保護商務起見,即不能應允加稅,隻能将值百抽五之數任中國抽足耳。
倘必欲值百抽十,須中國能照和議大綱中第十一節辦理,将商務章程改過,實與吾英商務有益,始可允準。
今更将退兵一節略論之,因此事與賠款相連故也。
吾英在華兵數如是之多,本有所未便,倘能早退,即當趕緊退回。
故吾政府已命選将三千三百名撤回,其餘各兵陸續再撤,隻須由京至大沽一帶沿途駐兵,于保護使館足用,即可無虞矣。
” 藍斯唐君又雲:“英俄于天津争奪鐵路隙地一節,緣俄人所稱在天津占一英方裡之地,聲言系由兵力所得,後又改變前說,謂該地為中國所與,約章即由李相簽押雲雲。
惟其中有鐵路公司之産業,且已購有多年,即果在俄人租界之内,而既在未立租界以前為公司所有,則俄人亦不能擅占。
往日各國在華所立租界,無不如此辦理者,俄人亦豈能擅改耶?英俄兩國兵士在津駐紮處,适相距咫尺,因此幾緻用武,後經名将兵士撤 退,言由兩國政府和平辦理,始已。
乃此數日内,聞俄兵又在該處工作,直與己地無殊。
是以吾英政府特行照會俄廷,刻尚未經接有覆文。
然彼此未經議妥,而俄兵竟貿然在該地工作,吾兵如法照行,亦何不可!惟究宜謹慎辦理,不以鹵莽從事為是。
前者,俄外務大臣曼斯唐伯爵,曾言兩國兵士宜各撤退,由兩國政府查明辦理。
吾英政府亦以此說為然。
惟須無偏無倚,斯肯心服耳。
長城以内之鐵路,業有俄人交與瓦德帥,而由瓦德帥交與吾英。
長城以外,則尚在俄将掌握,以為征調兵士之用。
吾意不久當可接有公文論及是事,以與諸公群閱也。
至德兵在津河槍擊英船一事,當時業有該軍統領認罪,并言以後決不再犯。
彼既如此,吾政府亦何必苛求?至滿洲一事,聞俄人已允俟中國太平後,其中央政府力足以保護俄人,不再有與俄人為難如去年之事,即當仍以滿洲還中國。
中國東南各督撫,值此次事亂之後,其舉動為我英政府所欽佩。
其有向吾政府商懇者,吾政府亦酌從二三事,以慰其心,并允其倘所轄境内或有亂事,即當派兵保護.隻以去年平安無事,故未照行。
此後如所為果有益于國,吾英政府亦必相助也。
” ○論中國停試事譯《益新西報》 各國勒令中國政府将此次拳匪滋事之區一律停試五年,極合情理。
中國若允照行,其護效似有可觀.蓋向來中國仇視洋人之事,由士林中人主謀者十居八九;及至事後所懲辦者皆無知小民,而真正罪魁反得逍遙法外。
此則殊可痛恨也。
是故苟得一懲治之法,使受責者皆為士林中人,平民不緻拖累,乃為最上之策。
此次停試五年,此意似已寓于其中。
然自我侪觀之,未見各國能如願以償也。
何以言之?中國考試之事,自有次第。
其法先由縣官将應試之士考驗,其佳者薦送至府,由府考其尤佳者薦至學院,以備選擇。
凡入選者稱為秀才,凡得秀才者可赴省應鄉試,以考取舉人。
既得舉人,則往京都以應曾試,入選者稱為進士。
此乃中國之大略情形也。
此次凡謀與洋人為難者,非進士,即舉人,非舉人,即秀才。
從未聞無功名之士,能煽動愚民,為其效力者。
而今乃以各府州縣滋事之區一律停試,于進士,舉人,秀才,毫無關涉。
驟而觀之,此法似有成效可觀;及緩思之,則不見其有裨于事也。
吾故曰:各國未能如願以償也。
雖然,考試之事乃為中國大典,今停試之命既出洋人,則中國士林驕傲之心亦當為之稍挫矣。
夫停試一事,名為警戒讀書人起見,實則商賈亦均受其害也。
蓋凡考試之地,無論省城,縣城,每屆試期,士林雲集,即有裨于商賈之生意非淺.故停試一事,不特士人欲設法阻之,即商賈等亦恐難免與士人同心也。
中國現雖為勢所迫,勉從各國之請,假令日後不肯照行,各國将以何法應之乎?吾料舍以兵力占據土地恫吓之外,恐無他法也!然此法僅一行之,已為各國所厭惡,若非不得已,必不再行也。
倘停試各縣或有讀書之人設法徑往他縣投考,或在省城鄉試,僞報為不停試之縣而來,各國欲籌善策以杜之,不亦難乎?不特此也!各國所定之考試約章雲:“凡滋事之區,須一律停試。
”如此措詞,甚屬含糊。
各國之意,蓋欲考試之事,無論其為歲考,科考,鄉試,會試,向在滋事之區舉行者,從今以往均須停止五年也。
然華人之解說則絕不相同,以為停試之事,專系指縣府試而言,于鄉會試毫無關涉。
蓋以鄉試而言,應試者為全省之秀才;以會試而言,應試者為全國之舉人。
今若将鄉會兩試停止,則保護洋人之區,亦将與滋事之區同受懲責,而南省安分之士與北省庇匪之士有何區别乎?此斷非各 國之意也!其所見如此,而中國之當道則皆以停試之事為慮,故揚言謂:“倘行之過刻,恐不免又釀禍端。
”于是李中堂及東南各督撫拟将舉國停試五年,以便将考取舊章更改一新,使舉國之士得以專心緻志,從事于有用之實學.揣其用意,不過欲全中國政府之體面耳!故各處傳說,隻稱皇太後已允各督撫所請,舉國停試五年。
惟不提政府有意更改考試之舊章,使人人讀有用之書,以為考試地步。
則皇太後之用意,亦可想見矣。
雖然,舉國停試五年之信果确,各國宜允從之。
惟須勒令中國政府将考試所用之書更改一新方可。
此策既緻益無窮,而中國少年之士,聞之又必歡悅也。
是故此議欲行,雖有令華人不覺洋人以停試懲責滋事各處之勢,然能将華人之愚暗除去,使華人好風水之癖變而入于格緻,畏鬼神之心易而進于正直,則仇恨洋人之事,将不期除而自除矣!如此,豈不較諸專在滋事之區停試,為有益哉! 今華人之積習如此,欲将其心志蕩滌一新,斷非五年所能為。
然各國若肯實心實力,贊助各明達之督撫,以成此美舉,則此五年之内,亦可立實學之基礎.将來獲效,必能與日本前三十年内所獲者相同也。
○論各國向中國索取賠款之非譯《益新西報》 賠款一事,将定議矣。
而在本館之意,則以各國不應向中國索取兵費也。
何則?查公法:若此國開罪彼國,此國之人皆心存主戰者,彼國始可向此國索取兵費,否則索之為不公也。
昔者普法之戰,法人以興師直搗德人都城而墟其國為快者,舉國皆是。
迩來英特之役亦然,特人中雖有主和議無鬥志者,英人中亦有憫恤特人以不戰為是者,然兩國之人主戰者過半。
如 此者,兩國之争鬥,乃百姓之事也,其兵費由百姓分任之,固其宜也。
今者中國則不然。
其開罪各國也,非華人之過也。
當拳匪猖獗,使館被攻時:廣東客民在内河駕駛其小艇如故也,而北方之糜爛罔聞,即或聞之,亦漠不關心也;又四川省之種值罂粟者,操其常業而為糊口之計如故也,未嘗聞洋人因鴉片入中國而招中國之仇恨也,倘圍困使館焚毀教堂之事傳至其耳,彼将曰:“此事與我無涉!”亦置之而已。
今各國所索之兵費,乃由此等無罪之人賠償,豈理也哉?假令于兵釁未起之日,向中國之人而問之曰“主戰乎?抑主和乎?”則其主和者,必不下百千萬之多。
總之中國之人,皆主和者也。
間有愚民三五成群,為當道所惑,以緻滋擾地方,亦意中之事;各國若借此為題,以律通國之人,竟向索取兵費,則不公莫甚于此矣!以為公法,公于何有?真不可為訓者也!西國之人,豈視此為文明之法而欲以開通中國之愚暗乎?夫明知人之無罪而責罰之,雖野蠻之國猶不屑為,而今反由素号文明之國為之,殊不可解也!中國之刑罰,或波及無辜,然此乃立法之不善,非司法者故意行惡也。
今本館見各國所為如此,不得不大聲疾呼而告之曰:無罪者,不應波及也!夫不波及無辜,中國已有行之者矣。
昔日本與西國通商伊始,仇殺西人之事時有所聞,然此非通國人民之本心也。
原其鬧事之故:一因民智未開,緻疑西人;一因西人不能自重,虐待土人,間有西人故激禍變,欲藉此為生财之路者。
以故龃龉之事,日多一日。
美人興問罪之師,大敗日本,索取兵費.及後美人思之,乃揚言曰:“以日人所行之事言之,理宜重索兵費以昭炯戒,然西人每稱美人以啟迪東方教化之
其餘微員之獲咎者亦有多名,名單業經各公使開交中國政府,大約定能照辦.此外複另設一法以懲責之。
其法維何?聞之者當為驚訝!蓋即欲中國于滋事地方停試五年是也。
各國之以停試為懲責之故,緣中國官吏均由考試而來,今停試五年,已絕其少年入仕之路。
故此法尤較一切為重。
人猶有以此次懲責中國為未足者,吾意初猶以為未足,然隻将獲罪者殺戮過多,于事亦何所濟?故此法亦不可謂不滿意也。
至賠款一節,各國所開之數,統計有五百五十兆兩之多,業經照會中國政府,得有中國政府照覆。
雖雲此數過巨,然尚未言無力賠償。
如各國以各公使現開之數為公允,中國亦有力賠償,則吾國亦不必照所開者減輕.蓋吾國苟有意寬待中國政府,固不在賠款之減輕與否,而在勸各國不與中國另立私約,以索取專利耳。
蓋中國倘與他國私自立約,與中國大局實有關礙.此其故,吾亦不必明言,諒諸公定早明晰。
所望者,各國政府于辦理賠款事,仍同心同德,與前無異耳。
中國能籌現款由各國領回,此固最善;惟中國現在情形,欲向他國借此巨款以賠各國,恐亦未易辦到。
故亦不必有此期望。
雖某某等國曾創一議,謂中國如欲借款,隻須各國公共擔保,自易為力;然此實非吾英政府 所願!以賠款總數核之,吾英所得不過九分之一。
如為牟利起見,而利益亦并不見厚也。
況以往事觀之,公共擔保一節,于各國交涉更多所關礙.故吾英政府現特拟一賠款之法,請各國允從,其法乃由中國照各國所索之數,分出借據,并言明一定年限于限内歸清本利,并将中國财政指明某某等項以為作抵;其款則交由專局代收,再由專局照數攤交各國;惟該專局隻向中國政府收取賠款,所有抽稅各事,則由中國自行辦理,不得幹預.吾英政府所以設立專局之意,系為中國。
倘至中國無力賠嘗之時,則其虧可以同受。
如是則較之令中國借款賠償,自覺無害而有益。
至于指明某項财政籌款,吾于三月間曾經言及,吾政府于加稅一節未能應允。
緣以外洋在東方商務統核之,吾國所占若幹,諸君諒已盡知,無俟餘為贅言,苟允中國以加稅。
則其款實與出自吾英相同矣。
吾英以保護商務起見,即不能應允加稅,隻能将值百抽五之數任中國抽足耳。
倘必欲值百抽十,須中國能照和議大綱中第十一節辦理,将商務章程改過,實與吾英商務有益,始可允準。
今更将退兵一節略論之,因此事與賠款相連故也。
吾英在華兵數如是之多,本有所未便,倘能早退,即當趕緊退回。
故吾政府已命選将三千三百名撤回,其餘各兵陸續再撤,隻須由京至大沽一帶沿途駐兵,于保護使館足用,即可無虞矣。
” 藍斯唐君又雲:“英俄于天津争奪鐵路隙地一節,緣俄人所稱在天津占一英方裡之地,聲言系由兵力所得,後又改變前說,謂該地為中國所與,約章即由李相簽押雲雲。
惟其中有鐵路公司之産業,且已購有多年,即果在俄人租界之内,而既在未立租界以前為公司所有,則俄人亦不能擅占。
往日各國在華所立租界,無不如此辦理者,俄人亦豈能擅改耶?英俄兩國兵士在津駐紮處,适相距咫尺,因此幾緻用武,後經名将兵士撤 退,言由兩國政府和平辦理,始已。
乃此數日内,聞俄兵又在該處工作,直與己地無殊。
是以吾英政府特行照會俄廷,刻尚未經接有覆文。
然彼此未經議妥,而俄兵竟貿然在該地工作,吾兵如法照行,亦何不可!惟究宜謹慎辦理,不以鹵莽從事為是。
前者,俄外務大臣曼斯唐伯爵,曾言兩國兵士宜各撤退,由兩國政府查明辦理。
吾英政府亦以此說為然。
惟須無偏無倚,斯肯心服耳。
長城以内之鐵路,業有俄人交與瓦德帥,而由瓦德帥交與吾英。
長城以外,則尚在俄将掌握,以為征調兵士之用。
吾意不久當可接有公文論及是事,以與諸公群閱也。
至德兵在津河槍擊英船一事,當時業有該軍統領認罪,并言以後決不再犯。
彼既如此,吾政府亦何必苛求?至滿洲一事,聞俄人已允俟中國太平後,其中央政府力足以保護俄人,不再有與俄人為難如去年之事,即當仍以滿洲還中國。
中國東南各督撫,值此次事亂之後,其舉動為我英政府所欽佩。
其有向吾政府商懇者,吾政府亦酌從二三事,以慰其心,并允其倘所轄境内或有亂事,即當派兵保護.隻以去年平安無事,故未照行。
此後如所為果有益于國,吾英政府亦必相助也。
” ○論中國停試事譯《益新西報》 各國勒令中國政府将此次拳匪滋事之區一律停試五年,極合情理。
中國若允照行,其護效似有可觀.蓋向來中國仇視洋人之事,由士林中人主謀者十居八九;及至事後所懲辦者皆無知小民,而真正罪魁反得逍遙法外。
此則殊可痛恨也。
是故苟得一懲治之法,使受責者皆為士林中人,平民不緻拖累,乃為最上之策。
此次停試五年,此意似已寓于其中。
然自我侪觀之,未見各國能如願以償也。
何以言之?中國考試之事,自有次第。
其法先由縣官将應試之士考驗,其佳者薦送至府,由府考其尤佳者薦至學院,以備選擇。
凡入選者稱為秀才,凡得秀才者可赴省應鄉試,以考取舉人。
既得舉人,則往京都以應曾試,入選者稱為進士。
此乃中國之大略情形也。
此次凡謀與洋人為難者,非進士,即舉人,非舉人,即秀才。
從未聞無功名之士,能煽動愚民,為其效力者。
而今乃以各府州縣滋事之區一律停試,于進士,舉人,秀才,毫無關涉。
驟而觀之,此法似有成效可觀;及緩思之,則不見其有裨于事也。
吾故曰:各國未能如願以償也。
雖然,考試之事乃為中國大典,今停試之命既出洋人,則中國士林驕傲之心亦當為之稍挫矣。
夫停試一事,名為警戒讀書人起見,實則商賈亦均受其害也。
蓋凡考試之地,無論省城,縣城,每屆試期,士林雲集,即有裨于商賈之生意非淺.故停試一事,不特士人欲設法阻之,即商賈等亦恐難免與士人同心也。
中國現雖為勢所迫,勉從各國之請,假令日後不肯照行,各國将以何法應之乎?吾料舍以兵力占據土地恫吓之外,恐無他法也!然此法僅一行之,已為各國所厭惡,若非不得已,必不再行也。
倘停試各縣或有讀書之人設法徑往他縣投考,或在省城鄉試,僞報為不停試之縣而來,各國欲籌善策以杜之,不亦難乎?不特此也!各國所定之考試約章雲:“凡滋事之區,須一律停試。
”如此措詞,甚屬含糊。
各國之意,蓋欲考試之事,無論其為歲考,科考,鄉試,會試,向在滋事之區舉行者,從今以往均須停止五年也。
然華人之解說則絕不相同,以為停試之事,專系指縣府試而言,于鄉會試毫無關涉。
蓋以鄉試而言,應試者為全省之秀才;以會試而言,應試者為全國之舉人。
今若将鄉會兩試停止,則保護洋人之區,亦将與滋事之區同受懲責,而南省安分之士與北省庇匪之士有何區别乎?此斷非各 國之意也!其所見如此,而中國之當道則皆以停試之事為慮,故揚言謂:“倘行之過刻,恐不免又釀禍端。
”于是李中堂及東南各督撫拟将舉國停試五年,以便将考取舊章更改一新,使舉國之士得以專心緻志,從事于有用之實學.揣其用意,不過欲全中國政府之體面耳!故各處傳說,隻稱皇太後已允各督撫所請,舉國停試五年。
惟不提政府有意更改考試之舊章,使人人讀有用之書,以為考試地步。
則皇太後之用意,亦可想見矣。
雖然,舉國停試五年之信果确,各國宜允從之。
惟須勒令中國政府将考試所用之書更改一新方可。
此策既緻益無窮,而中國少年之士,聞之又必歡悅也。
是故此議欲行,雖有令華人不覺洋人以停試懲責滋事各處之勢,然能将華人之愚暗除去,使華人好風水之癖變而入于格緻,畏鬼神之心易而進于正直,則仇恨洋人之事,将不期除而自除矣!如此,豈不較諸專在滋事之區停試,為有益哉! 今華人之積習如此,欲将其心志蕩滌一新,斷非五年所能為。
然各國若肯實心實力,贊助各明達之督撫,以成此美舉,則此五年之内,亦可立實學之基礎.将來獲效,必能與日本前三十年内所獲者相同也。
○論各國向中國索取賠款之非譯《益新西報》 賠款一事,将定議矣。
而在本館之意,則以各國不應向中國索取兵費也。
何則?查公法:若此國開罪彼國,此國之人皆心存主戰者,彼國始可向此國索取兵費,否則索之為不公也。
昔者普法之戰,法人以興師直搗德人都城而墟其國為快者,舉國皆是。
迩來英特之役亦然,特人中雖有主和議無鬥志者,英人中亦有憫恤特人以不戰為是者,然兩國之人主戰者過半。
如 此者,兩國之争鬥,乃百姓之事也,其兵費由百姓分任之,固其宜也。
今者中國則不然。
其開罪各國也,非華人之過也。
當拳匪猖獗,使館被攻時:廣東客民在内河駕駛其小艇如故也,而北方之糜爛罔聞,即或聞之,亦漠不關心也;又四川省之種值罂粟者,操其常業而為糊口之計如故也,未嘗聞洋人因鴉片入中國而招中國之仇恨也,倘圍困使館焚毀教堂之事傳至其耳,彼将曰:“此事與我無涉!”亦置之而已。
今各國所索之兵費,乃由此等無罪之人賠償,豈理也哉?假令于兵釁未起之日,向中國之人而問之曰“主戰乎?抑主和乎?”則其主和者,必不下百千萬之多。
總之中國之人,皆主和者也。
間有愚民三五成群,為當道所惑,以緻滋擾地方,亦意中之事;各國若借此為題,以律通國之人,竟向索取兵費,則不公莫甚于此矣!以為公法,公于何有?真不可為訓者也!西國之人,豈視此為文明之法而欲以開通中國之愚暗乎?夫明知人之無罪而責罰之,雖野蠻之國猶不屑為,而今反由素号文明之國為之,殊不可解也!中國之刑罰,或波及無辜,然此乃立法之不善,非司法者故意行惡也。
今本館見各國所為如此,不得不大聲疾呼而告之曰:無罪者,不應波及也!夫不波及無辜,中國已有行之者矣。
昔日本與西國通商伊始,仇殺西人之事時有所聞,然此非通國人民之本心也。
原其鬧事之故:一因民智未開,緻疑西人;一因西人不能自重,虐待土人,間有西人故激禍變,欲藉此為生财之路者。
以故龃龉之事,日多一日。
美人興問罪之師,大敗日本,索取兵費.及後美人思之,乃揚言曰:“以日人所行之事言之,理宜重索兵費以昭炯戒,然西人每稱美人以啟迪東方教化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