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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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

    意國使臣資望較深,各國鹹推為領袖,是日詣賢良寺答拜。

    寒暄既畢,即大言曰:“此何時那?既已一敗塗地,至此尚欲議和耶?惟有凜遵各國所示而已!” 其傲慢如此。

    使相無可與校,默然不言。

     旋聞各國使臣佥以中朝處置縱匪作亂之諸王大臣過于輕縱,且兩宮蒙塵于外,和局必緻難成。

    使相遂禀商慶王,拟定折稿,請旨将諸王大臣分别從嚴治罪,萬不可仍留行在,以緻外人啧有煩言,且言:“德皇覆書内以賜奠己故使臣克林德之事未惬于心,諸王大臣縱匪殃民,禍延鄰國,法應論死,若中國大皇帝自行懲治,方能折服各國之心。

    ”複言:“美國外務省來電,亦請嚴治剛董諸罪魁,今已令使臣康格查明中朝所定治罪之條是否已足?此外幸逃法網者尚有幾員?”雲雲。

    及得剛毅病故,端莊斥逐電音,立即照會各使。

    亦深知董尚擁兵扈駕,懲之易易,然回銮之事兩宮尚未允從,在京各官亦不敢渎至再三,緻幹天怒。

    使相乃又單銜馳奏,略稱:“德皇所覆國書中曾有兩宮如欲還京,當饬統帥依禮迎迓;美廷亦望早日回銮,以免意外之事。

    總之偏安不可久,悍回不可恃,瓜分之局,恐自我釀成。

    唐代德宗仍回故都,遂成中興盛業;梁元帝一去不複返,遂至淪亡。

    臣年已八旬,久荷天眷,苟非确有所見,烏敢冒昧上陳?”等情。

    其言極為肫摯。

    于是兩宮乃有回銮之意。

     先是二十五日俄使由津入京,二十八日德使續到。

    是日,英使函請慶王偕使相赴署,出示所拟辦法五條:“一,懲治庇匪元兇;二,償還兵費;三,賠被毀之産,恤被害之人;四, 國家财賦歸各國公同掌管;五,總理各國事務衙門,隻須遴選明于交涉者綜理一切,人數不可太多。

    ”使相問:“以兵費約須若幹?”答雲:“約在三十萬萬之譜.”使相雲:“中國急切何能籌此!”英使雲:“若由各國掌管财賦,此款尚當可籌.”使相曰:“若是則中國無自主之權。

    ”英使雲:“事已如斯,中國尚望自主耶!”使相遂不複與言。

    各使臣複以使相先将照會及和好章程送交,殊有不悅之色,因此言語間更覺格格難入。

     慶邸見事棘手,憂心如焚,緻須發皓然,幾将一白如錦,每謂使相曰:“我公系國家柱石,實為當今不可少之人,凡事均須借重,本爵當拱聽指揮耳。

    ”由是每當聚議時,一切辯駁均由使相陳詞,慶邸惟贊助數言。

    所幸使相年華雖邁,而精神依然矍铄,加以口似懸河,滔滔不竭,凡事皆力争上流,并不稍屈。

     各使臣乃允将條款交付,開議和局。

    由此觀之,使相之功,不甚偉哉! 所有照會底稿,茲亦附錄于後:為照會事:照得本年入春後,義和拳匪擾及近畿一帶,以緻向所未聞之奇禍層見疊出。

    始則各國使館被圍,繼則各國兵隊彙至京中,随至乘輿播遷遠地。

    試憶此事未出以前,若語人曰:“數月後當有此事!”誰其信之?今者,朝廷始知左右諸王大臣之縱庇拳匪,妄啟禍端,是以一面将該王大臣等照中國例,交各該衙門嚴議,一面派本大臣為全權大臣,便宜行事,俾得迅速開議和局,以了此事。

    惟應與議者,并非一國;且應議之事,各國又有不同;加以事出非常,應議一切,種種較難.再四思惟,不若先将其事之綱領,與與議各國會定通行之專約,後将共事之詳細,按照各國情形,各定分約.此外俟通商條約應否改定,均已辦妥,再将約内關系各省應行事宜,再另定善後章程,以期彼此獲益,永無窒礙.茲将先議之通行專約,特 拟底稿,附送查閱,以便各國大臣會閱。

    并請将中國現在如何辦法各情形,電達貴國外部,俾期速将應辦之事,早得完結.除将拟稿附送,并錄鈔分送各國大臣查閱外,合即照會。

    為此照會貴大臣,請煩查照可也。

    須至照會者。

     ○宣化近事紀 去冬,德,英,意,奧諸國聯軍,馬步炮隊共計二千五百餘人,炮車計二十四輛,辎重糇糧車約可七十餘輛,歸德國伯爵約克提督統領.九月中旬,自京援隊。

    先至沙河,将衙署焚毀;繼至昌平州,又将霸昌道昌平州署焚毀。

    凡見華兵,立即槍斃。

    守居庸關某軍統領馬軍門,聞信率隊退出關外,至宣化府,而聯隊遂欲追蹤而來,勢不可遏。

    經過延慶懷來各州縣,人民□□。

     宣化鎮何海峰軍門,新任口北道靈壽芝觀察,夙知軍台效力,已革道員沈君敦和,前在江南駕馭德将,辦理洋務,頗有聲名,因即禀請察哈爾都統星夜檄調沈君馳抵宣化。

    其時聯軍已将臨境,來勢洶湧,阖郡官商還懇沈君設法調停。

    沈君奮不顧身,單騎前迎,行至雞鳴驿,适與聯軍先鋒馬隊相遇。

    其時适有華兵馬隊疾馳而過,洋将放槍,将各兵擊斃,遂疑沈君為帶兵官,傳令洋兵馬隊圍之,拟開槍擊之。

    沈君即操西語侃侃而辯,仍不之信。

    正危急間,适洋将中有前在自強軍之德将某君馳抵其地,知是沈君,遂至統将前力保。

    統将始回嗔作喜,與沈君握手為禮.而大隊已入雞鳴驿城。

    沈君偕同紳土等往谒統将,備陳願備供億,求将城池保全,勿縱各國兵隊擾害民居。

     當經允準,并請沈君偕德将蓋副戎巡城。

     駐紮一夜,尚無淫掠。

    沈乘機與統将商議,保全宣化府, 張家口兩處。

    統将雲:“宣張二處,六七月間均有拳匪仇教焚殺,慘無人理。

    此次奉瓦帥命來此複仇,非轟城不足蔽辜。

    且須西至歸化城太原府洩忿,并拿拳匪,恤教民,救被圍之英将周尼思。

    ”語次,即派馬隊數百騎西行,又派馬步炮一千餘人先至宣化張家口攻擊。

    各兵聞命,争先拔隊。

    沈君一再婉懇,并允代赴歸化城拿拳匪,救英将等事,并許保險費一萬五千兩,将宣化府保全,洋兵不得入城焚掠,更許銀一萬兩,羊皮兵衣千件,将張家口上下堡兩城池保全。

    幸經自強軍德将往返勸說,始允,傳令将西趨馬隊一并調至張家口再議.二十七日,聯軍千餘人已抵張家口。

    二十八日午後,西趨馬隊亦抵張垣,旁晚,大隊全到。

    沈君向統将情懇商借德步隊一百二十人,分布上下堡各城門口,并大皮貨店,票号,當典,銀号,衙署守護.沈君更偕警察營務德将沙君晝夜梭巡,并拿辦随隊華人搶奪财物者數起。

    是以相持六晝夜之久,未加擾害。

     惟駐紮聯軍之深溝一帶地面,土匪誘令意兵燒毀當鋪一家;淫掠亦所不免。

    十月初一日,沈君随同都統與聯軍各将會議,允于初二日退兵。

    張家口遂得保全。

    沈君複從宣化雞鳴驿官民之請,遂與聯軍偕行,至雞鳴驿而返。

     凡沈君所經過各地,均賴保全,而未及同往之沙城,懷來等處,淫掠殊難言狀。

    于是商民感沈君之德者萬口同聲。

    至初六日,沈君自宣化回時,商民夾道跪迎者約七裡之遙.沈君下車答禮,一一慰問。

    後商民益感,群議繪像建祠以報。

     察哈爾奎魁兩都統當即專折奏聞。

    十月十八日,奉旨:“沈敦和免其發遣,交奎順等差遣委用。

    ”繼派沈君總辦察哈爾張家口洋務局。

    沈君又于蒙古各地追獲五六月之間俄商所失茶葉一萬四千餘箱,值銀五十萬兩,交還俄商;并拿獲拳匪頭目數人正法,優恤被難教民;招練洋警察營,保護洋商貨物行旅。

     道路平靖,商貨流通。

    群稱沈君為塞上福星,朔方生佛。

     十二月初二日,忽奉上谕:“沈敦和着開複原官銜翎,仍交奎順等差遣委用,欽此。

    ”蒙古宣化張家口商民聞信之餘,歡聲雷動,代頌聖恩浩蕩,公議各制萬民牌傘者不計其數。

     ○西安聞見錄 兩宮西巡後,所有緊要各事,擇尤彙錄如下:大阿哥慈眷極衰,屢遭太後鞭撻。

    因其姿質愚頑,性尤乖傲之故,高赓恩嘗謂人雲:“可惜一候補皇上,将來恐變成開缺太子!” 大阿哥不喜讀書,所好者,音樂,騎馬,拳棒,三者而已。

     每日與太監數人至戲園觀劇,頭戴金邊氈帽,身着青色緊身皮袍,棗紅巴圖魯領褂,無異下流。

    最喜看連環套,嘗點是出。

     有京伶名嚴玉者,屢邀厚賞.大阿哥音樂學問極佳,凡伶人作樂時有不合者,必當面申饬,或親自上台敲鼓闆,扯胡琴,以炫己長.十月十八日,大阿哥瀾公溥僎率領太監多名,與甘軍哄于城隍廟之慶喜園.太監大受傷,□□□□□□在座,均遭殃及。

     起釁之由,因争坐位而起。

    太監受傷後,又不敢與甘軍一圖報複,遂遷怒于戲園.囑某中丞将各園一律封禁,并将園主枷示通衢。

    其告示有雲:“兩宮蒙塵,萬民塗炭,是君辱臣死之秋,上下共圖卧薪嘗膽,何事演戲行樂?況陝中旱災浩大,尤宜節省浮費,及一切飯店,酒樓,均一律嚴禁。

    ”繼而各園營求内務大臣繼祿,工部侍郎溥興,轉求李蓮英,遂又啟封開演。

    又雲:“天降瑞雪,預兆豐盈,理宜演戲酬神,所有園館一律弛禁,惟禁止滋鬧,如違重懲。

    ”藉以掩人耳目。

    聞者無不鼓掌。

     李蓮英現下不甚跋扈,惟各省進呈貢品則多方挾制,稍不滿意,挑剔備至。

     夏震武上折,力保餘蠻子可勝經略之任,願以全家保其與聯軍背城一戰。

    折中引用尚父韓信兩典,請皇上設台拜帥。

    雖未見施行,而太後贊賞不已。

     董福祥,名雖回甘,其全軍仍令鄧增節制。

    鄧于乙未年平回案内,蒙董保獎,本董門生也。

     樊增祥外放,因與某甲積不相能所緻。

    某為人稍通時務,為榮幕出色人物,現已以海關道記名矣。

     十月初六日,某中丞欲為萬壽鋪張,與各宗室議及。

    溥侗厲聲曰:“國是敗衰,一至于此,近又聞東陵為聯軍占踞,何以對祖宗!尚欲做生日乎!我當力阻!”其事遂寝。

     某中丞為人沽名釣譽,其嚴禁太監滋擾告示雲:“本部院久已視官如寄,不知權貴為何如人。

    ”其實每日奔走于權閹之前,谄媚逢迎,無微不至,且與内奏事辛太監換帖,呼之曰三哥。

     行在各官,出入非乘車,即騎馬,尚書始能坐轎.某中丞以乘車不甚冠冕,力求太監斡旋,故有加尚書銜之命,亦改車為轎矣。

    榮相聲名甚劣,新者目為逆臣,舊者指為漢奸,尤以貪黩着聞。

    陳澤霖侵吞軍饷甚巨,榮嚴劄催繳,陳派山西候補把總姚度芝赍炭敬四萬兩,白燕窩念斤,綢緞四箱,饷榮求免,榮遂準其以前敵遺失作正報銷.榮之夫人故于彰德府旅次,榮在西安皮條巷某刹開吊,車馬盈門.莊王福晉故于太原旅次,亦假西安皇華館開吊,客雖衆而赙敬遠遜于榮.行在頑固黨有謂何乃瑩者曰:“肇禍諸臣究竟何如?”曰:“亦不過做王允耳。

    ”或曰:“拟之韓侂胄,似乎相當。

    ” 何語塞。

     何乃瑩每談及剛毅,則泣下,動曰:“中堂身後異常蕭條,幾無以殓,操守廉節,古今罕有,不假以年,豈非天哉!” 趙舒翹初到陝時,即請假十日,攜帶著名堪輿赴南關外修理祖墓,竭力培植,以期永久富貴.家中聘有精于子平風鑒者五人,終日講求命相氣色,一日三看,以決休咎。

    其愚誠不可及! 山東糧道達斌謝恩時,面奏太後,請誅禍首以息外國要求。

     太後色頗不豫。

    達又奏雲:“洋人決不肯幹休,與其指出罪狀而後辦,不若先辦以全國體.”太後曰:“不獨王大臣忠心耿耿,即義和拳亦忠心愛國,爾當時不在京,不知其中首尾,不必多說.”達遂退下。

     ○戕害德使兇手就獲記 有恩某者,系神機營霆字隊槍八隊章京,在東辇店居住。

     經日本包探在日界内某當鋪訪查贓物,旋偵得銀表一枚,确系德使身畔之物,詢問店主,據雲,系一旗人來質,此人名恩海。

     随經包探訴明捕房,即由捕頭帶同巡捕五名,以翻譯官為引線,同往捕拿。

    乃恩海與胡姓同居,迨入宅,見二三男子,不知誰是恩海。

    因問:“恩海在家否?”恩不知其來捕己也,遽出答曰:“予即恩海。

    ”巡捕等即将恩海擒住,帶至捕房訊問。

     是時恩泰然自若,毫不畏懼。

    日官問曰:“殺德使者是爾乎?”答曰:“然。

    餘奉我隊長吩咐:路上見洋人,可直殺之。

     予等身為軍人,隻知有隊長之命,不知其它。

    是日餘率部下數十人,在路行走,恰好見一洋人乘轎入東直門.餘急讓開,在北首高處站住,方取槍對準向轎内欲擊,其時轎中人亦向餘放 手槍。

    餘讓過一彈,趕緊即發一槍。

    槍聲響處,轎夫棄轎向總理衙門逃去。

    予等即至轎前拖出洋人,業經氣息奄奄。

    探其胸畔,見有銀表一枚,為予所得。

    其餘手槍,指環等物,皆被他人分攫而散。

    不意因此一物,遂緻發覺.予因殺敵而死,死無所憾,請速斬吾首可也。

    ”翻譯謂恩曰:“爾當時是否飲酒,乘興殺人乎?”恩曰:“否。

    酒是大好物,予平日嘗飲三五斤,不足為奇。

    惟是日确系涓滴不飲。

    君等猶以我為吐虛言而圖蔽罪者乎?恩海生平,不知有欺人之事也!”侃侃而言,了無懼色。

     恩拘于日捕房者一宵,次日即送交德使署訊辦.遂于十一月初十日,于德使被害處正法。

     ○宗室伯茀太史壽富殉節記 自拳匪禍作,太史極以内廷為優,四向窮探消息。

    一日,忽翻然曰:“毋庸問矣!無論如何結束,總非好局面。

    吾思之熟矣!大清臣子,隻有一死字。

    及今,尚有自主之權耳。

    ”有叩以急策者,取案上筆書曰:“先救皇上出險,然後再議辦法。

    ”間有勸太史出避,怆然不對。

    又勸使其弟仲茀挈眷屬居墓廬,則曰:“皮之不存,毛将安附!”既又曰:“大宗如此,何論小宗!”仲茀亦向人自道活得無謂.太史之外舅聯仙蘅學士,素治宋學,官楚時,聞太史講新法,嚴函往複,翁婿誼絕矣。

    迨學士内用,始知太史懇懇忠愛,原本義理之學,不同世之号新法者,都下事急,召對諸臣,學士痛哭力争,極陳萬國律法利害,公使必不可戕。

    某王出班叱曰:“聯元可殺!”賴太後默然,乃免。

    太史私告密友,以為“吾外舅決不能終免”。

    蓋學士所陳,皆據其言入告也。

    及七 月十七,學士卒赴東市。

    太史憂國之外,又加以私痛矣。

    聯學士被刑後,至二十一日内眷逃太史家,自是内外信斷絕.二十三日,洋兵入西城,喧傳若豎白旗者免死。

    太史與仲茀急仰藥。

    其未字堂妹,年三十二歲,奪所遺藥令八歲妹咽後,亦引藥自咽。

    其婢名隆兒者,感主人義,亦服藥誓死。

    未幾洋兵已至隔院,太史懼不即死,為所辱,曳諸人入兩廂投缳于梁,體重繩絕,砰然墜地。

    仲茀急為扶上,即履仲茀肩,複上缳.仲茀又為妹婢從容理缳畢,出門趨南屋覓得細繩,回至西廂,阖其門投環當門死焉。

    此七月二十三日巳刻事也。

    太史年三十有六,仲茀三十有二耳。

    其妯娌為聯氏眷力持,得以不死。

     洋兵退後,家人排闼曳仲茀屍,方得入,懸屍盡□□。

    □事無所措,鄰舍傅君蘭泰出百金,市柳棺五具,橐葬宅後園中。

     太史之友先後均郵金赙奠,夫人急為籌遷葬,制外椁,并謀歸傅氏金,孤孀半饑飽不顧也。

    諸孤皆幼,太史子橘塗,方九歲,行止舉動,無異其父。

    仲茀平日有燕趙俠士之氣,卒與其兄并以不辱。

    太史自馬關議成後,日夜涕立,倡新學,冀以雪國恥,乃今僅以一死自潔其身,此豈其生平之志者!然上足以報太祖之靈,下足以塞守舊之口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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