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泰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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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勝朝遺事本改。
)數日内外洶洶不自保。
已而,皇太後诏天下,立皇子見深為皇太子。
又數日,尚書于謙等彈奏奸臣王振傾危宗社,曆數其罪千言。
(「曆數其罪千言」,「千」原作「于」,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明紀錄彙編本改。
)讀既畢,王谕以「自有處置」。
謙等言:「振罪惡滔天,今日不正典刑,滅其族,臣等皆死于此,不但已也。
」因痛哭,聲徹中外。
王起入内,中使将阖門,衆擁謙等随入。
太監金英傳令旨:「且退。
」衆奮欲捽金英。
英懼,言令藉沒振,遣指揮馬順往。
衆曰:「順,奸臣黨也。
宜遣都禦史陳镒。
」金英脫身入。
順前勸解,辭色稍遽,(「辭色稍遽」,原說「辭色」二字,據明紀錄彙編本、清勝朝遺事本補。
)給事中王竑捽順首,衆争毆之,蹴踏撦裂,頃刻而斃。
或就脫順靴擊,出其眼血,流門阈前。
衆愈怒,求内使王、毛等二人。
英使人捽出,亦擊殺之。
曳三屍陳于東長安門,軍士猶争擊不已。
陳镒奉令旨,率軍藉振宅,并其黨彭得清、内使陳管家等。
頃之,執振侄錦衣衛指揮王山至,反接跪于庭,共唾罵之。
乃宣令旨:「獎谕百官,各歸莅事。
」拜謝而出。
明旦,移郕王坐入奉天門左受朝,由此即真之議益急。
振宅在宮城内外凡數處,皆重檐邃合,僭拟宸居,器服绮麗,尚方不逮;玉盤徑尺者十面,珊瑚樹高六七尺,(「珊瑚樹高六七尺」,此句疑有脫漏,明紀錄彙編本作「高六七尺者五七株」;清勝巿遺事本作「高六七尺者五六株」。
)金銀十餘庫,馬數萬匹。
脔王山于市,其族無少長皆斬。
山弟林,亦為錦衣衛指揮,從振死于虜。
林兇悍尤其,姬妾百數。
二十二日,虜擁上至大同,城閉。
校尉袁彬随侍,以頭觸門大叫。
于是廣甯伯劉安、給事中荪祥、知府霍瑄出見,獻蟒龍袍。
上以賜知院伯顔帖木兒及也先弟大同王、賽刊三,上曰:「秋稼未收,軍士久饑,可全刈以入城。
」又曰:「虜欲歸我,情僞難測,宜嚴為備。
」安等獻酒,上酹地飲訖,虜令括城中犒軍物,并内官郭敬等金銀共二萬餘兩來迎駕。
既獻,虜咲不應。
二十三日,(「上酹地飲訖......二十三日」,此段原無,據明紀錄彙編本、清勝朝遺事本補。
)上索西瓜、雪梨,割與虜,食訖遂去。
過貓兒莊、九十九海子。
又行,見蘇武廟、李陵碑。
二十八日,至黑松林,也先營在焉。
上入營坐,也先拜稽首,入侍坐。
宰馬設宴,出其妻四人以次奉上酒,歌舞以為娛。
其後,遂奉上居于伯顔帖木兒營,去也先營十餘裡。
伯顔帖木兒與其妻共見上,(「伯顔帖木兒與其妻共見上」,原脫「其」字,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明紀錄彙編本補。
)拜稽首,亦如也先禮。
伯顔帖木兒每二日獻羊,(「伯顔帖木兒每二日獻羊」,原脫「二」字,據明紀錄彙編本、清勝朝遺事本補。
)七日獻牛。
也先每七日獻馬。
二人者,每出獵,則又以其所獲野馬、黃牛之類來獻。
二十九日,皇太後命郕王早正大位,(「皇太後命郕王早正大位」,原脫「郕」字,據明紀錄彙編本、清勝朝遺事本補。
),以安天下。
有司擇日行禮,衆遂相率詣文華殿門,請王出,辭讓不允。
衆共言:「祖宗神器不可虛,聖母有命不可違。
」有旨:「從請。
」乃再拜,山呼而出。
九月初,也先遣其酋長尚書來言,欲送上還京。
入見,賜以冠帶彩段。
臨行,以金百兩、銀三百兩、彩段若幹賜也先。
初七日,王即皇帝位,遙尊上為太上皇。
大赦天下,百官六軍賞賜有差。
後數日,(「後數日」,「後」原作「十」,據明紀錄彙編本、清勝朝遺事本改。
)也先複遣使至,書詞悖慢。
朝廷複書,大畧言中國已立皇帝,天下兵甲衆盛,可相抗禦之意。
已而命羅通、孫祥為副都禦史,守居庸、紫荊關;石亨為武清伯,總京師軍馬。
十月初,(「十月初」,「月初」原作「日」,據明紀錄彙編本、清勝朝遺事本改。
)也先入寇,自紫荊關入,殺指揮韓清等,孫祥走,死。
初九日,虜至京師城西關外。
(「虜至京師城西關外」,「西」字下原衍「北」字,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明紀錄彙編本删。
)石亨營于城北,兵部尚書于謙督其軍;都督孫镗營于城西,刑部侍郎江淵參其軍。
交址舊将王通為都督,鴻胪寺卿楊善為副都禦史,守城。
虜攻城,(「虜攻城」,原脫「攻城」二字,據明紀錄彙編本、清勝朝遺事本補。
)連日抄掠。
亨等與之殺傷相當,其酋長鐵元帥死焉。
時畿内降附胡人留居者多,乘時為寇。
朝廷重賞購捕,被獲者累日不絕。
虜稍沮,複遣使言欲和。
十七日,以通政司參議王複為禮部侍郎,中書舍人趙榮為鴻胪寺卿,(「趙榮為鴻胪寺卿」,原脫「寺」字,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明紀錄彙彙編本補。
)持羊酒往也先營。
也先與其弟及伯顔帖木兒擐甲冑屬弓矢,太上帶刀引複等前,露刃,懼之,複等拜訖。
也先揮卻羊酒,取敕書視番字,太上取敕視漢字。
也先謂複等:「爾小官,可令胡濙、于謙、
)數日内外洶洶不自保。
已而,皇太後诏天下,立皇子見深為皇太子。
又數日,尚書于謙等彈奏奸臣王振傾危宗社,曆數其罪千言。
(「曆數其罪千言」,「千」原作「于」,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明紀錄彙編本改。
)讀既畢,王谕以「自有處置」。
謙等言:「振罪惡滔天,今日不正典刑,滅其族,臣等皆死于此,不但已也。
」因痛哭,聲徹中外。
王起入内,中使将阖門,衆擁謙等随入。
太監金英傳令旨:「且退。
」衆奮欲捽金英。
英懼,言令藉沒振,遣指揮馬順往。
衆曰:「順,奸臣黨也。
宜遣都禦史陳镒。
」金英脫身入。
順前勸解,辭色稍遽,(「辭色稍遽」,原說「辭色」二字,據明紀錄彙編本、清勝朝遺事本補。
)給事中王竑捽順首,衆争毆之,蹴踏撦裂,頃刻而斃。
或就脫順靴擊,出其眼血,流門阈前。
衆愈怒,求内使王、毛等二人。
英使人捽出,亦擊殺之。
曳三屍陳于東長安門,軍士猶争擊不已。
陳镒奉令旨,率軍藉振宅,并其黨彭得清、内使陳管家等。
頃之,執振侄錦衣衛指揮王山至,反接跪于庭,共唾罵之。
乃宣令旨:「獎谕百官,各歸莅事。
」拜謝而出。
明旦,移郕王坐入奉天門左受朝,由此即真之議益急。
振宅在宮城内外凡數處,皆重檐邃合,僭拟宸居,器服绮麗,尚方不逮;玉盤徑尺者十面,珊瑚樹高六七尺,(「珊瑚樹高六七尺」,此句疑有脫漏,明紀錄彙編本作「高六七尺者五七株」;清勝巿遺事本作「高六七尺者五六株」。
)金銀十餘庫,馬數萬匹。
脔王山于市,其族無少長皆斬。
山弟林,亦為錦衣衛指揮,從振死于虜。
林兇悍尤其,姬妾百數。
二十二日,虜擁上至大同,城閉。
校尉袁彬随侍,以頭觸門大叫。
于是廣甯伯劉安、給事中荪祥、知府霍瑄出見,獻蟒龍袍。
上以賜知院伯顔帖木兒及也先弟大同王、賽刊三,上曰:「秋稼未收,軍士久饑,可全刈以入城。
」又曰:「虜欲歸我,情僞難測,宜嚴為備。
」安等獻酒,上酹地飲訖,虜令括城中犒軍物,并内官郭敬等金銀共二萬餘兩來迎駕。
既獻,虜咲不應。
二十三日,(「上酹地飲訖......二十三日」,此段原無,據明紀錄彙編本、清勝朝遺事本補。
)上索西瓜、雪梨,割與虜,食訖遂去。
過貓兒莊、九十九海子。
又行,見蘇武廟、李陵碑。
二十八日,至黑松林,也先營在焉。
上入營坐,也先拜稽首,入侍坐。
宰馬設宴,出其妻四人以次奉上酒,歌舞以為娛。
其後,遂奉上居于伯顔帖木兒營,去也先營十餘裡。
伯顔帖木兒與其妻共見上,(「伯顔帖木兒與其妻共見上」,原脫「其」字,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明紀錄彙編本補。
)拜稽首,亦如也先禮。
伯顔帖木兒每二日獻羊,(「伯顔帖木兒每二日獻羊」,原脫「二」字,據明紀錄彙編本、清勝朝遺事本補。
)七日獻牛。
也先每七日獻馬。
二人者,每出獵,則又以其所獲野馬、黃牛之類來獻。
二十九日,皇太後命郕王早正大位,(「皇太後命郕王早正大位」,原脫「郕」字,據明紀錄彙編本、清勝朝遺事本補。
),以安天下。
有司擇日行禮,衆遂相率詣文華殿門,請王出,辭讓不允。
衆共言:「祖宗神器不可虛,聖母有命不可違。
」有旨:「從請。
」乃再拜,山呼而出。
九月初,也先遣其酋長尚書來言,欲送上還京。
入見,賜以冠帶彩段。
臨行,以金百兩、銀三百兩、彩段若幹賜也先。
初七日,王即皇帝位,遙尊上為太上皇。
大赦天下,百官六軍賞賜有差。
後數日,(「後數日」,「後」原作「十」,據明紀錄彙編本、清勝朝遺事本改。
)也先複遣使至,書詞悖慢。
朝廷複書,大畧言中國已立皇帝,天下兵甲衆盛,可相抗禦之意。
已而命羅通、孫祥為副都禦史,守居庸、紫荊關;石亨為武清伯,總京師軍馬。
十月初,(「十月初」,「月初」原作「日」,據明紀錄彙編本、清勝朝遺事本改。
)也先入寇,自紫荊關入,殺指揮韓清等,孫祥走,死。
初九日,虜至京師城西關外。
(「虜至京師城西關外」,「西」字下原衍「北」字,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明紀錄彙編本删。
)石亨營于城北,兵部尚書于謙督其軍;都督孫镗營于城西,刑部侍郎江淵參其軍。
交址舊将王通為都督,鴻胪寺卿楊善為副都禦史,守城。
虜攻城,(「虜攻城」,原脫「攻城」二字,據明紀錄彙編本、清勝朝遺事本補。
)連日抄掠。
亨等與之殺傷相當,其酋長鐵元帥死焉。
時畿内降附胡人留居者多,乘時為寇。
朝廷重賞購捕,被獲者累日不絕。
虜稍沮,複遣使言欲和。
十七日,以通政司參議王複為禮部侍郎,中書舍人趙榮為鴻胪寺卿,(「趙榮為鴻胪寺卿」,原脫「寺」字,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明紀錄彙彙編本補。
)持羊酒往也先營。
也先與其弟及伯顔帖木兒擐甲冑屬弓矢,太上帶刀引複等前,露刃,懼之,複等拜訖。
也先揮卻羊酒,取敕書視番字,太上取敕視漢字。
也先謂複等:「爾小官,可令胡濙、于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