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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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望,但稱門下士可也。

    宸荃曰:掃門求仕,我亦恥之。

    至是,有吏要以千金,曰:部疏上,從否維在内閣,可以轉移。

    客以其語來告;宸荃曰:若如吏言,我将為吏用矣。

    既而南都亡,舉兵邑中,魯王擢佥都禦史。

    從王至閩,進工部尚書。

    戊子十月,與劉沂春并入為東閣大學士。

    明年,從至浙海。

    壬辰,從至中左所,舣舟南日山,為■〈風貝〉風飄沒;宸荃從亡。

    其父居家,當事齮龁之;父亦強直,不能加害。

    宸荃每思其親,辄吟詩,詩罷痛哭;聞者莫不憐之。

     陳函輝,字木叔,号寒山;浙江臨海人。

    崇祯甲戌進士,知清江縣。

    函輝不拘小節,好交遊,日事詩酒;禦史左光先劾免之。

    其友人曰:子盍亦止酒簡事乎!函輝曰:昔龐士元非百裡才,彼雖廢事,猶獲大用。

    今吾縣事不廢也;友朋詩酒何害于事!而左君摭拾小過,借以立威,子謂我遂無所樹立乎?吾聞之,君子志其大者、遠者,子固待之。

    及大兵徇浙江,郡縣響附。

    魯王駐台州,函輝走谒王曰:國統再絕矣,王亦高皇帝子孫也,報恥繼統,于是乎在;王盍圖之!王謝曰:國家禍亂相仍,區區江南且不能保,尚何冀乎?函輝曰:不然。

    浙東沃野千裡,南倚瓯越、北據三江,環以大海;士民忠義技勇,句踐所以擒吳稱霸也。

    王若起事,臣願竭股肱之力,奔走先後;上以報高皇帝,而下盡忠于王。

    會兵部尚書張國維起兵東陽來迎王,函輝乃與柯夏卿侍王至紹興。

    王監國,拜禮部侍郎,進禮、兵二部尚書。

    國維督師江上,而函輝居中調度。

    其時,諸臣皆不習軍旅,華衣呵殿,相為誇耀;以兵柄授王、方二鎮,日事争饷,義兵漸散。

    函輝歎曰:大事去矣!無種、蠡之材,而有嚭、同之佞,何以能久?明年,防江師敗,從王出亡;半途阻亂兵,與王相失。

    返台州之雲峰,入文心僧舍;賦詩十章,自沉死。

    年五十七。

     餘煌,字武貞,号公遜;會稽人。

    天啟乙醜進士第一,授翰林院修撰。

    崇祯時,曆官右庶子。

    以與修三朝要典,不得大用。

    煌事親孝,登第後猶俯伏受杖。

    家居不以事牍幹有司,邑中大利、大害則言之。

    魯王監國,擢兵部尚書。

    時,内閣田仰與義興伯鄭遵謙争饷,兩軍格鬥,喋血禁廷;煌至,叱之,始去。

    乃申嚴軍紀,将士稍戢。

    諸臣競榮高爵,請乞無厭。

    煌上言:今國勢愈危,朝政愈紊,尺土未複,戰守無資。

    諸臣請祭,則當思先帝蒸嘗未備;請葬,則當思先帝山陵未營;請封,則當思先帝宗廟未享;請蔭,則當思先帝子孫未保;請谥,則當思先帝光烈未昭。

    時以為名言。

    舟山将乞師日本,煌寓書黃斌卿止之。

    江濱失守,王航海,有欲據城抗守者。

    煌以為徒害民生,不可。

    大開諸門,任其避難。

    由是,一城獲全。

    煌賦絕命詩,投城東東渡橋下;久之,浮于水面曰:忠臣不易為也。

    複奮力自沉而死。

     高岱,字魯瞻,号白浦,會稽人;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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