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關系文獻集零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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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寄,特恐後來不便。
爰請中人三面言約:将武園邱與進父柩寄土,候進事峻(竣),另請地理師詳覆允妥,方算換斷。
但此園既然寄柩,雖然一隅坯土,未免穢草侵廢。
茲将武園地照踏,隻有七千栽之左右,誼(宜)估銅錢一百一十千文,暫立賣契付進收執。
仍将進現典園丘照面契錢檢交武掌耕抵額,并添湊錢尾以足一百一十千文之數。
如詳覆妥允交換,并無後悔。
倘蔔擇不利,原地換回,俱各聽從其便;則有置成荒埔,難以耕種者,進宜備銅錢一千文幫貼武,以為開剝工資。
内所換契目,系進承典他人。
如上手典主向武取續後無契可換還者,按原契面錢聲,如數坐理。
此系二比甘願,各無異言反悔。
諺所謂「先斷後不亂」者,此也。
合立公約字二紙,各執為照(内注「現典」二字,又注「契」一字)。
合同公約(按此四字切半)。
同治五年(歲次丙寅)九月□□日。
作中人蔡降信 同立公約字人蔡武甘、蔡尚進憑 代書人蔡才 乙亥年七月一還來後厝後壁園一丘契面錢二十七千文。
又還來寮仔後洪禮園一丘契面錢九千文。
又還來富墘媽賢叔宅一丘契面錢六千七百文。
癸未年十一月托景雲哥手再還來錢六千五百文。
計共錢四十九千二百文(蓋有「捷升」印)。
按原件,毛邊紙,縱四二.五公分,橫三七公分。
現藏黃頂生先生處。
此系三面言約甘願,日後進及子孫不得再行簡較讨原園。
恐口無憑,理合批明,立甘願約字一紙付執存照。
尚進親筆泐。
捷升(按此系蓋印截半) 蔡武呈批:據爾呈稱:當日蔡逢祥向爾換過墓地一所,付爾園六丘。
茲因風水不合,既經遷葬别處,爾之墓地情願收回。
應将原園六丘退還,方為合理。
何得逗留一丘不還伊,殊不合理。
膽敢先控伊較讨!姑念二比系是叔侄至親,應合請族長公人在外理處交還,毋得率意冒渎。
特斥不準! 按原件,毛邊紙本,縱一二公分,橫二三公分。
黃頂生先生藏。
蘭譜 吳煥章,譜名立成,字後文,号卓軒,行七;道光丙申年己亥月乙醜日吉時生。
世居福建泉州府同安縣,現住安溪縣湖頭鄉。
同治二年,奉上谕,着改武職,賞戴藍翎,以守備留台盡先補用。
本生祖曾祖父諱廷璋,舉人,任福清縣教谕。
母李氏。
曾祖父諱益琬,舉人,任湖廣武昌府蒲圻縣知縣。
母李氏。
祖父諱承勤,歲貢生,候選訓導。
母李氏。
父諱拔元,恩貢生,候選同知。
母李氏。
室周氏、黃氏。
子:定邦、定國、定興、定進。
女一,未字。
譜誼弟吳煥章頓首拜。
少爺如兄台大人惠藏。
同治十一年(歲序壬申)季春之月吉日于榕城□ 按原件,連史紙,精楷書寫,折疊七帖,未量其尺寸。
現藏澎湖馬公保安街黃頂生先生家。
六品軍功林鳳捷禀帖 标下右營六品軍功林鳳捷謹禀呈: 今開:鳳捷現年三十七歲,系福建福州府福清縣人。
由行伍,于同治六年八月十七日奉海壇鞠總兵當場考驗,鳳捷打靶中式,年富(按原抄「富」誤「當」)力強,賞補名糧。
九月内,跟随海壇鞠總兵出洋巡緝,曾(按原抄似誤作「會」)獲賊首毛齒春等回營,詳報在案。
九年二月内,奉蒙閩浙總督任「閱操案内」,以鳳捷挑射全中,蒙賞戰糧。
十年六月内,奉派在三号銅底艇船出洋緝匪。
奉海壇鞠總兵以鳳捷洋面沙汕
爰請中人三面言約:将武園邱與進父柩寄土,候進事峻(竣),另請地理師詳覆允妥,方算換斷。
但此園既然寄柩,雖然一隅坯土,未免穢草侵廢。
茲将武園地照踏,隻有七千栽之左右,誼(宜)估銅錢一百一十千文,暫立賣契付進收執。
仍将進現典園丘照面契錢檢交武掌耕抵額,并添湊錢尾以足一百一十千文之數。
如詳覆妥允交換,并無後悔。
倘蔔擇不利,原地換回,俱各聽從其便;則有置成荒埔,難以耕種者,進宜備銅錢一千文幫貼武,以為開剝工資。
内所換契目,系進承典他人。
如上手典主向武取續後無契可換還者,按原契面錢聲,如數坐理。
此系二比甘願,各無異言反悔。
諺所謂「先斷後不亂」者,此也。
合立公約字二紙,各執為照(内注「現典」二字,又注「契」一字)。
合同公約(按此四字切半)。
同治五年(歲次丙寅)九月□□日。
作中人蔡降信 同立公約字人蔡武甘、蔡尚進憑 代書人蔡才 乙亥年七月一還來後厝後壁園一丘契面錢二十七千文。
又還來寮仔後洪禮園一丘契面錢九千文。
又還來富墘媽賢叔宅一丘契面錢六千七百文。
癸未年十一月托景雲哥手再還來錢六千五百文。
計共錢四十九千二百文(蓋有「捷升」印)。
按原件,毛邊紙,縱四二.五公分,橫三七公分。
現藏黃頂生先生處。
此系三面言約甘願,日後進及子孫不得再行簡較讨原園。
恐口無憑,理合批明,立甘願約字一紙付執存照。
尚進親筆泐。
捷升(按此系蓋印截半) 蔡武呈批:據爾呈稱:當日蔡逢祥向爾換過墓地一所,付爾園六丘。
茲因風水不合,既經遷葬别處,爾之墓地情願收回。
應将原園六丘退還,方為合理。
何得逗留一丘不還伊,殊不合理。
膽敢先控伊較讨!姑念二比系是叔侄至親,應合請族長公人在外理處交還,毋得率意冒渎。
特斥不準! 按原件,毛邊紙本,縱一二公分,橫二三公分。
黃頂生先生藏。
蘭譜 吳煥章,譜名立成,字後文,号卓軒,行七;道光丙申年己亥月乙醜日吉時生。
世居福建泉州府同安縣,現住安溪縣湖頭鄉。
同治二年,奉上谕,着改武職,賞戴藍翎,以守備留台盡先補用。
本生祖曾祖父諱廷璋,舉人,任福清縣教谕。
母李氏。
曾祖父諱益琬,舉人,任湖廣武昌府蒲圻縣知縣。
母李氏。
祖父諱承勤,歲貢生,候選訓導。
母李氏。
父諱拔元,恩貢生,候選同知。
母李氏。
室周氏、黃氏。
子:定邦、定國、定興、定進。
女一,未字。
譜誼弟吳煥章頓首拜。
少爺如兄台大人惠藏。
同治十一年(歲序壬申)季春之月吉日于榕城□ 按原件,連史紙,精楷書寫,折疊七帖,未量其尺寸。
現藏澎湖馬公保安街黃頂生先生家。
六品軍功林鳳捷禀帖 标下右營六品軍功林鳳捷謹禀呈: 今開:鳳捷現年三十七歲,系福建福州府福清縣人。
由行伍,于同治六年八月十七日奉海壇鞠總兵當場考驗,鳳捷打靶中式,年富(按原抄「富」誤「當」)力強,賞補名糧。
九月内,跟随海壇鞠總兵出洋巡緝,曾(按原抄似誤作「會」)獲賊首毛齒春等回營,詳報在案。
九年二月内,奉蒙閩浙總督任「閱操案内」,以鳳捷挑射全中,蒙賞戰糧。
十年六月内,奉派在三号銅底艇船出洋緝匪。
奉海壇鞠總兵以鳳捷洋面沙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