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關系文獻集零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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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有應支台灣府屬光緒四年分起每年不敷留支銀一千八百六十五兩五錢七分五厘,又台北府光緒五年起每年不敷留支俸工銀共二千三百四十三兩八錢二分七厘八毫;所有閏月應支不敷銀米,在于閏月裁米款内撥湊。

    此外尚有餘剩榖價銀兩,事同一律;仍請留作台防善後經費,以免路隔重洋,提解不前之慮。

    據善後局司道會同署糧儲道謝家瑞詳請奏咨前來,臣覆核無異。

    除咨部外,謹會同閩浙總督臣何璟恭折具奏,伏乞皇太後、皇上聖鑒,敕部核覆施行!謹奏。

     再行渡台片(同日) 再,臣于九月初三日由台灣旋抵省署辦理内地公事,今已兩月。

    拟于本月初八日複行渡台,籌辦防務、撫番事宜,并督修城池、炮台、河堤各工程。

    所有省署尋常事件,照例委藩司代行代印;如事關緊要,仍送臣自行核辦。

    謹附片具陳,伏乞聖鑒!謹奏。

     到台籌辦開山撫番等事片(十二月十八日) 再,臣于上月初八日複由省渡台,因海上阻風五日,于十四日始抵基隆;督饬分統黔軍記名提督何秀林,将新紮炮城、營碉妥為布置。

    十七日,至台北艋舺,又督饬黔軍将換防各營壘認真修理;署陸路提督孫開華已交卸防務,帶所部四營渡回泉州。

    臣于二十二日行抵新竹、彰化交界之大甲溪,紳民所捐修堤夫役皆已齊集,當即督饬開辦。

    該處居全台之中,又與前山各番社相近,便于調度;臣暫行駐紮。

    台灣道劉璈、台灣鎮總兵吳光亮、署台灣府知府袁聞柝,先後到臣行營面商。

    并據吳光亮呈稱:『兼統後山各營已經數載,現值整頓綠營又兼辦防務,恐兼顧難周;請另委員接統』等語。

    查前、後山番社,臣前次渡台查知中、北兩路尚多梗化,即派墾戶黃南球、姜紹基分投招安;現據帶來二十六社番目禾乃阿鹿等共二百一十七戶,俱願薙發歸順。

    又有記名提督鄒複勝,協同奏帶黔軍各員到閩投效;該員前在滇省經臣奏委查辦東昭江防甚合機宜,且耐勞苦。

    臣于九月旋省時,複委往後山詳加查看。

    該員自台灣南路之鳳山、恒春、卑南至中路之水尾、璞石閣、大巴塱,共走十八站,始到花蓮港;因北路生番隔絕,仍由南路折回臣營,面述一切。

    以後山僅有恒春一路可通,防軍繞道,行走維艱;每遇換防及采運糧米、軍火,皆需輪船渡送。

    而後山各營紮處又無大港,輪船難泊;一有缺乏,坐困堪虞!其言尚屬可采。

    此時辦法,必須将中、北兩路先行開通,俾後山各營糧饟、軍火及往來文報皆便于運送,則開山撫番方能應手。

    拟即以吳光亮兼統之飛虎三小營撥歸鄒複勝統帶,并将南路屯丁挑派五百名為鄉導,責成由台灣、嘉義交界之三重埔、老弄社、小八洞、關嶺開路六站,即至後山之大陂,以通璞石閣、卑南等處;又将現紮蘇澳一小營撥歸駐防基隆提督何秀林就近兼統,并将北路屯丁挑派五百名為鄉導,責成由大小南澳、新城一帶開路,以通花蓮港;又将現紮埔裡社一小營撥歸督帶黔軍換防彰化之總兵丁槐,責成清查沿山墾戶、通事、隘丁,不準勾引生番再出劫殺,并查勘山勢能否再開一路?禀商辦理。

    惟查台灣後山番地,言語難通,煙瘴甚大;必須鄉導,及冬春兩季方好辦理。

    臣拟饬何秀林、鄒複勝等俟開年春暖瘴輕,即設法将路開通,并清查各番社。

    凡就撫番目,按所管番戶多寡給予八、九品頂戴,月給飯食銀數兩,責令約束番民懔遵教化;果能相安無事,再仿照湖南鳳凰三廳成案,奏請分設千、把、外委各土職,以示鼓勵。

    或須添設文員督同治理,俟察看情形,再行請旨。

    至各屯弁共十八缺内有五缺久懸無人,均經臣調集考拔,咨部注冊。

    所管熟番屯丁,台南、北共計四千名,亦督饬挑選足額。

    派出一千名,委員管帶操防,以三月為期,輪流更換;每丁隻應役三月,不緻廢農。

    原領饟銀,照舊發足;在防之日,加給口糧,所費亦屬不多:于開山撫番,頗有裨益。

    是否有當?謹附片具陳,伏乞聖鑒訓示!謹奏。

     赈濟嘉、彰兩屬災民片(十二月二十日) 再,台灣地方于本年六、七等月疊遭台風大雨,所有各屬披災及赈濟澎湖居民情形,前經臣等附片具奏在案。

    茲據代理彰化縣知縣朱幹隆禀稱:『縣屬深耕、二林兩保因逼近海邊,被災較重;所種雜糧收成歉薄,饑民衆多。

    懇請赈濟』!又據署台灣府知府袁聞柝、署嘉義縣知縣邱峻南禀稱:『嘉義沿海之笨港、三條侖一帶,亦有饑民紛紛求赈』等情。

    經臣與台灣道劉璈先後委員查勘,并饬該縣官紳分别周濟,将精壯者雇修大甲等處河堤,以工代赈。

    但老弱婦女不能工作者尚多,本籍周濟無幾;春耕在迩,亟應從寬接濟。

    臣等往返函商,現檄饬司、道将省城增廣倉存榖酌提碾米,運往赈濟。

    謹合詞附片具陳,伏乞聖鑒訓示!謹奏。

     宜蘭縣節婦林莊氏等請旌折(同日) 奏為台北宜蘭縣采訪貞孝節烈婦女,彙案籲懇天恩,敕部分别旌表,以維風化;恭折仰祈聖鑒事。

     竊台灣孤懸海外,凡士民之盡忠、盡孝與婦女之守節、守貞者,往往因舉報維艱,緻多湮沒;經臣責成地方官選派公正紳耆采訪呈報去後。

    茲據宜蘭縣知縣馬桂芳詳:『準儒學署教谕黃而康牒:「據在籍紳士進士楊土芳等禀報,陸續采訪得現存節婦生員林應台之妻莊氏、民人李文山之妻廖氏、吳大業之妻謝氏、潘西瑤之妻羅氏、林文潮繼妻李氏、李坑生之妻锺氏,已故節婦民人吳碧瑞之妻張氏、黃怿如之妻蔡氏、陳景瑞之妻蔡氏、郭龍水之妻林氏、董發之妻陳氏、遊厚水之妻呂氏、胡朝昌之妻遊氏、林玉秀之妻王氏,已故烈婦楊賢庇之妻張氏,已故孝女陳天心之女陳氏——共十六口,核與年例相符;造其事實總冊,取具族鄰切結呈送,并懇建立專祠,以垂久遠」等情,轉報到縣。

    由該縣馬桂芳覆核相符,加具印結,詳請旌表;并聲明該邑自嘉慶十七年先設噶瑪蘭廳缺、嗣改縣缺,迄今七十年并無舉報節孝,亦未建有專祠。

    此次應由縣籌款建祠,設牌緻祭』等情前來。

     臣查宜蘭縣現存節婦生員林應台之妻莊氏、民人李文山之妻廖氏、吳大業之妻謝氏、潘西瑤之妻羅氏、林文潮繼妻李氏、李坑生之妻锺氏,已故節婦民人吳碧瑞之妻張氏、黃怿如之妻蔡氏、陳景瑞之妻蔡氏、郭龍水之妻林氏、董發之妻陳氏、遊厚水之妻呂氏、胡朝昌之妻遊氏、林玉秀之妻王氏,已故烈婦楊賢庇之妻張氏,已故孝女陳天心之女陳氏——共十六口,生長海濱,雜居山島:風凄雨苦,處蓬戶而大義能知;玉潔冰清,詠「柏舟」而微瑕不玷。

    或矢志撫孤,畫荻灰以贻訓;或代夫行孝,竭菽水以承歡;或守不字之貞,養親終老;或抱至清之節,失偶捐軀:均為巾帼完人,宜荷旌揚巨典。

    除饬縣将建祠、設牌等事妥為籌議詳辦,并将事實冊結送部外,合無仰懇天恩俯準照例旌表,分别建立總坊、專坊,以維風化。

    臣謹會同閩浙總督臣何璟、福建學政臣昆岡恭折具奏,伏乞皇太後、皇上聖鑒,敕部議覆施行!謹奏。

     嘉義縣土匪莊芋等滋事情形片(光緒八年正月二十六日) 再,本年正月初四日臣自大甲溪旋台北府,督同官紳布置修築府城、添紮炮台營碉各事。

    十四日,接據署嘉義縣知縣潘文鳳禀稱:『訪聞有土匪莊芋、林阿淋、陳文嬰等于光緒七年十二月二十五夜糾集匪黨,将甘蔗侖民人吳登科及其妻吳李氏一并殺斃;其餘家屬,受傷七人、被擄二人。

    又将頂坪民人劉傳基、劉廷顯、劉廷芳等住屋焚毀,擄去男女八人。

    該縣聞報,一面馳往勘驗,一面會營查拏。

    該匪莊芋等竟聚集匪黨二百餘人,分占離城五十裡之大湖、甘仔寮等處,阻險抗拒;請派兵圍拏』等情。

    查甘蔗侖距嘉義縣城僅二十裡,該匪等膽敢肆行燒殺,實屬目無法紀!臣現已飛饬台灣道劉璈并咨會台灣鎮總兵吳光亮就近酌派兵勇,交署台灣府知府袁聞柝帶往查辦;臣定于日内亦即親往督同辦理。

    除俟到嘉義查明詳細并辦理情形另行奏報外,謹附片具陳,伏乞聖鑒訓示!謹奏。

     蔡标帶黔軍回伍片(二月二十二日) 再,臣上年奏奉谕旨,準帶黔軍二千六十五名到閩辦理台灣防務。

    當将該官兵等渡台換防情形,先後奏明在案。

    現在防務稍松,臣拟将黔軍先撤回一半,以節饷需。

    惟黔、閩相距遙遠,必須約束得人,以免滋事;又須分為二起行走,沿途站口方不擁擠。

    查新授雲南開化鎮總兵蔡标,紀律素嚴,馭兵有術。

    該員現請旨入觐,合無仰懇天恩俯準俟該員晉京陛見後,仍饬回閩先将該員分統之黔軍五百餘員名順帶回黔歸伍,再赴新任。

    尚餘五百餘員名,容另遴委妥員管帶回黔。

    此外隻留一千餘名,随後察看情形,再行妥籌辦理。

    臣為節饷起見,是否有當?謹附片具陳,伏乞聖鑒訓示!謹奏。

     攻克嘉義土匪莊芋等巢購拿匪首片(三月初六日) 再,臣于二月初七日行抵嘉義縣城,據知府袁聞柝禀稱,已會同台灣道劉璈所派之升用總兵副将楊開友、李勝才暨台灣鎮總兵吳光亮所派已革總兵王九齡等管帶駐防勇營及綠營練兵,于二月初四、五兩日夜将匪等占據之大湖、甘仔宅等處一律攻破,傷斃匪黨二十餘名、生擒陳老陣等十五名,餘匪潰散;而匪首莊芋等尚無實在下落,正跟蹤搜捕等情:并據劉璈、吳光亮轉報前來。

    臣實時督饬袁聞柝将生擒各匪提訊明确,分别懲辦。

    查匪首莊芋、林阿淋、陳文嬰皆系積年匪犯,逃匿生番内山;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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