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關系文獻集零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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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複乘間出來搶擄燒殺,實屬罪不容誅。

    臣已嚴饬該府及各營員懸賞購線,務将該匪首等拿獲懲辦,以絕根株;并出示解散脅從,以孤匪勢。

    至大湖地方,頗關緊要;臣現饬該道、府派撥防勇同營兵駐紮,招撫百姓歸業,酌給耔種、耕牛,不緻有誤春耕。

    所有攻克大湖等處出力員弁,應俟将匪首拿獲,再擇尤奏懇恩施。

     現在全台地方均屬安靖,大甲溪河堤業經修築完竣;前奏委記名提督何秀林、鄒複勝分開北、中二路以通後山,均已分投修路,紮營前進。

    臣定于日内由基隆内渡旋省,辦理秋審案件。

    以後防撫事宜,即由台灣道劉璈暨台灣鎮總兵吳光亮就近調度;遇有要件,臣仍随時渡台督辦。

    除咨行查照外,謹附片具陳,伏乞聖鑒訓示!謹奏。

     黔軍起程回黔片(五月二十二日) 再,現據察标統帶應撤一半黔軍一千零三十三名及營官、哨弁、随員人等乘坐輪船,于五月初十日内渡至省。

    經臣檄行藩司沈保靖等委員查點明确,籌撥銀兩作為協黔饷銀,照軍需則例支給行糧、鹽菜、夫價等項;即以輪船送至廣東省城,仍由廣西之梧州、浔州、柳州一帶回黔歸伍。

    俟行抵黔省,另由貴州撫臣點驗奏報。

    除将支發行糧等款開單咨送貴州撫臣林肇元彙案奏銷外,謹附片具陳,伏乞聖鑒!謹奏。

     謝署雲貴總督恩折(五月二十四日) 奏為叩謝天恩,籲請陛見;恭折仰祈聖鑒事。

     竊臣恭讀邸鈔,光緒八年五月初七日奉上谕:『劉長佑着來京陛見,雲貴總督着岑毓英署理。

    張兆棟着署理福建巡撫;未到任以前,着何璟兼署。

    欽此』。

    當即恭設香案,望阙叩頭謝恩訖。

     伏念臣起家軍旅,疊任疆圻。

    昔在滇池,粗究籌邊之略;今來閩峤,愧無橫海之名!正切慚惶,複蒙簡擢;命回舊地,攝此重權。

    查雲南境接外藩,貴州地稱瘠土;無邊才不足以馭遠,無惠政不足以養民。

    臣宦轍所經,情形稍熟。

    念時艱之孔棘,恐臣職之易虧!回憶臣于光緒五年春間陛辭出都,迄今已逾三載。

    仰懇天恩準令陛見,跪聆聖訓,有所遵循;少申戀阙之誠,勉盡當官之義:無任屏營待命之至!所有微臣感激下忱、叩謝天恩、籲請陛見緣由,謹恭折具奏,伏乞皇太後、皇上聖鑒訓示!謹奏。

     調閩差遣各員饬回原省原籍片(同日) 再,臣上年奏奉谕旨,準帶各随員到閩差遣;該員等随同渡台辦理防務及開山撫番事宜,均屬不辭勞瘁。

    今防務稍松,臣蒙恩調署雲貴總督,行将去閩;前帶随員,除另片奏留在閩差委之知州陸樹榘、呂嘉會、通判周德溥、州判劉德恒不計外,其原有省分之二品頂戴四川盡先補用道李鳳書、鹽運使銜雲南遇缺前先補用知府全懋績、雲南補用知州遇缺盡先前補用知縣史建中、廣東補用同知直隸州知州遇缺前先補用知縣王績威,拟饬各回原省聽候補用。

    又無省分之鹽運使銜升用道分省補用知府楊景修、升用知府候選同知直隸州知州馬世鱗、分省補用知縣楊增芳、候選知縣韓學孟、知州銜前先補用知縣分省補用州判傅恩榮、知州銜分省盡先補用州判林汝桢、候選州判張國棟、分省盡先前補用縣丞孫文英、丁澤化共九員,均饬令回籍;應否酌留二、三員在台差遣,由台灣道劉璈斟酌禀複,另行核辦。

    除檄饬遵照外,謹附片具陳,伏乞聖鑒!謹奏。

     黔軍全數回黔片(同日) 再,據善後局司、道沈保靖等詳稱:台灣各營防勇,前經臣等奏請易大營為小營,共裁二千餘人;又将黔軍,撤回一千餘人;并将内地防勇,奏撤五營,均為節用起見。

    惟内地防勇尚存十五營,請再酌量裁并,以節饷需等情。

    臣與督臣何璟暨該司、道悉心商酌,現在海防稍松,内地之勇猶可酌裁。

    查駐台黔軍因時值盛夏,水土不服;且臣現奉命署理雲貴督篆,若留黔軍在台,仍屬未宜。

    拟将黔軍及帶兵各員弁全數遣撤,交記名提督何秀林、記名總兵丁槐等帶回貴州歸伍;将内地防勇抽派三營,前往更換,于台防亦不緻疏虞。

    是否有當?謹附片具陳,伏乞聖鑒訓示!謹奏。

     修理大甲溪及基隆營碉報銷片(五月二十九日) 再,現據駐守大甲溪委員知府馬世麟等禀稱:『四、五月間連漲大水,僅護堤小有坍塌,已雇夫修補。

    其兩岸大堤,均無損壞;附近三十六莊田地,皆得保全』等情。

    查新造大堤,系以蔑籠間雜鐵籠裝石築成;南北兩岸共計二千餘丈,高一丈至一丈二、三尺,厚四、五丈至七、八丈不等。

    外築各小堤,以殺水勢:本系工堅料實。

    但此溪兩旁皆山,每遇水發,勢甚洶湧;必須籌備歲修,始能堅久。

    臣已函屬台灣道劉璈酌提閑款,妥為經理。

    俟數年後兩岸田地漸次開墾,收租修費有着,即勿庸籌發。

    從此民不病涉,驿路暢通;于防務亦有裨益。

    至基隆海口,經記名提督何秀林添修炮城一座、碉樓十五座,均已完工;布置尚屬周密。

    惟台北府知府陳星聚等新設台北府城、記名總兵丁槐監修觀音山等處炮台營碉,尚未完工;臣現饬該府會同換防台北記名提督曹志忠接續修理。

     所有大甲溪堤工除紳民捐夫不計外,共由台防經費項下動支工料等款銀七萬一千九百八十餘兩,基隆營碉工料共支銀九千七百餘兩,均系撙節開支,并無浮冒。

    其台北府工程,系由台防經費撥發暨淡水、新竹、宜蘭三縣紳民量力捐助;統俟工程完竣,一并彙案報銷。

    除将基隆、大甲各委員造報開支各款行局彙辦并将捐資出力員紳存記請獎外,謹附片具陳!伏乞聖鑒!謹奏。

     由黔運閩炸炮仍存台備用片(同日) 再,臣上年由黔省奏帶開花銅炮八位交記名總兵雷應山等解運到閩,當即饬令運往基隆炮台安置,并饬該總兵等帶炮勇八十名駐紮防守。

    今臣交卸赴滇,拟将此銅炮八位交台北府知府陳星聚轉交台灣道劉璈查收備用;雷應山等及所帶炮勇,仍撤回雲、貴差遣。

    至基隆炮台,即交記名提督曹志忠派員換防,以專責成。

    除檄饬遵照外,謹附片具陳,伏乞聖鑒!謹奏。

     在台瘴故遊擊牛世清等請恤片(同日) 再,據分統黔軍記名提督何秀林、記名總兵丁槐等呈報,有副将銜補用遊擊牛世清、升用遊擊補用都司羅彤雲、遊擊銜補用都司王聯洪、都司銜補用守備吳應龍、補用守備姜本忠、補用千總周萬順、盡先外委王悅、六品銜候選府經曆楊文訓,均随帶黔軍到閩,分紮台北基隆及後山蘇澳等處;認真操防,不辭勞瘁。

    因水土不服,染受煙瘴,醫治罔效;于本年三、四、五等月内,先後在營瘴故:呈報前來。

    臣查該故員中世清等均在滇、黔軍營,随臣頻年轉戰各路,疊着勤勞;乃竟以遠戍重洋,相繼瘴故,深堪憫恻!可否仰懇天恩,賞準敕部将該故員牛世清、羅彤雲、王聯洪、吳應龍、姜本忠、周萬順、王悅、楊文訓照軍營立功後在營瘴故例,分别議恤之處?出自逾格恩施。

    謹附片具陳,伏乞聖鑒訓示!謹奏。

     籌解黔饷片(同日) 再,調閩黔軍二千六十五名暨營官哨弁已先撤一半回黔歸伍,由閩省應解協黔兵饷開支行糧等項,經臣附片奏報在案。

    現奏請将黔軍全數遣撤,所需行糧等項,仍應歸黔饷開支。

    又臣上年由廣東購買後膛洋槍一千杆及子藥等物,分發黔軍帶往台北駐防。

    今臣奉命赴滇,該省防務急需軍火,拟将此項洋槍、子藥帶往應用。

    查原價共合銀五千四百七十六兩八錢零,業經閩省開支,拟由黔饷先行發還;俟臣到滇時,再解還黔省。

    茲據善後局司、道沈保靖等先後詳解光緒八年分協黔饷銀共五萬兩,所有兩次遣撤黔軍照軍需則例支發行糧等項并借撥軍火價銀,俱分别扣出;所餘銀兩,盡數解黔接濟。

    除咨貴州撫臣查照外,謹會同督臣何璟附片具陳,伏乞聖鑒!謹奏。

     交卸福建撫篆起程赴滇日期折(六月初一日) 奏為恭報微臣交卸福建撫篆、起程赴滇日期,仰祈聖鑒事。

     竊臣前恭讀邸鈔,欽奉谕旨署理雲貴總督,當即具折叩謝天恩,籲請陛見。

    茲于光緒八年五月二十六日承準軍機大臣字寄:『五月初七日奉上谕:「本日已有旨令劉長佑來京陛見,岑毓英署理雲貴總督,并令何璟兼署福建巡撫;着即迅速起程前赴署任」』等因,欽此。

    臣遵即将交代事件清理完竣,于六月初一日派委福州府知府解煜、撫标中軍參将莊鎮藩将福建巡撫關防一顆暨王命、旗牌、文卷、書籍等件赍送兼署巡撫督臣何璟接收。

    臣因奏請遣撤黔軍,耽延數日;定于六月十二日自閩起程,由粵、黔馳赴滇省,約計八月底即可到任。

    回念臣上年奉命調撫閩疆督辦台灣防務,一年以來,仰蒙聖訓周詳,複得将軍臣穆圖善、督臣何璟和衷商摧,司道盡力襄助,用能勉竭愚忱,先後兩次渡台,裁并勇營、革除積弊、布置防務、整頓屯政隘糧,後山生番漸多向化。

    前奏請修築之基隆炮城營碉及大甲溪堤工,亦已告竣。

    惟嘉義土匪莊芋等,在逃未獲;重開後山中、北二路,因煙瘴盛發,未即開通;台北府城池營碉,一時不能蒇事;春間奏奉谕旨考試通省各文員分别去留,行司調考,猶未齊集。

    此外如培士林、恤嫠婦、贍窮民諸事,雖經随時舉辦,而識短才疏,措施未竟。

    返躬循省,負咎良深!惟有将經手未完各事移交兼署撫臣何璟并行知善後局司、道暨台灣道劉璈分别妥籌辦理,以仰副聖主轸念海疆之至意。

    除将交卸日期循例恭疏題報外,謹恭折具陳,伏乞皇太後、皇上聖鑒!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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