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關系文獻集零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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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有賊目劉港、劉仲、黃番婆、陳連、江七、蔡恭、侯虎等分屯茅港尾、曾文溪等十二處,互相聲援,漸逼府城;而彰化黃城、府城舊社賊林海、鳳山賊許成各糾衆響應,淫殺焚掠,全台大震。
十月二十日,陸路馬提軍濟勝率兵由廈門渡鹿耳門登岸攻其南,窦鎮軍振彪由蚶江渡鹿港仔登岸攻其北,謝副将朝恩由五虎門渡八裡坌防其入海,署閩督魏撫軍元烺遣鳳臬使來會,水師陳提軍化成備兵廈門策應。
诏以瑚将軍松額為欽差大臣、哈都統郎阿為參贊大臣,率侍衛巴圖魯等馳驿赴軍。
程制軍祖洛至,複征粵、浙兩省兵會剿。
十月二十八日,馬提軍兵抵台灣府城。
二十九日,窦鎮軍兵入番仔坑登岸;賊衆據茅港尾并力以拒。
初,黃城糾九莊賊圍攻鬥六久門守備馬步衢力禦之;賊退而複集。
十一月初三日,賊大至,實草塗泥漿蔽以進,槍炮皆不能洞。
護都司許荊山見事急,領兵破栅走。
網民陳馬等以步衢素勤明得士心,諷其去;步衢不聽,與縣丞方振聲、署千總陳玉成矢死守。
已而知不能禦,令家屬避賊。
時惟步衢無親随,而振聲妻張氏、玉成妻唐氏皆願殉難;振聲有庶子纔五歲,乃命其母同一雇媪挈之,乘居民紛出雜沓,遂同匿蔗林。
署中人争出走,方之客沈志勇考毅然獨留,而志勇子聯輝複願與父同生死;于是,方之雇仆江承惠、曾大祥、邱新、許廚皆願同死。
馬步衢等急草文書,預列諸殉難人姓名,加钤記,強陳繼昌易服潛赴劉鎮軍處投遞。
部署甫畢,而賊已奪栅入。
步衢等恐火藥為賊所得,然之;欲自戕,皆以藥少不死。
持刀巷戰,各刃數人,力竭為賊所執;十一人均遇害。
而馬步衢、方振聲、張氏、唐氏四人均因忿激罵賊,被割鼻剜舌,其死為尤烈雲。
陳繼昌逃出,投劉鎮軍達其文書。
自團鄉兵殺賊,獲黃城逆黨江賓、賴來,官兵後亦擒黃城,同至鬥六門磔之。
當賊圍攻時,劉鎮軍偵知内地兵已至,募土人效賊裝告急于馬提軍,促北路兵往援。
以道梗輾轉纡回,故十一人終及于難。
十一月初五日,馬提軍率兵抵茅港尾;賊來拒,敗之。
初八、初十兩戰,皆捷。
十二日,賊複據鐵線橋設險以拒。
十八日,我兵分三道進戰,奪其險;又追敗之于灣裡溪,溺死者無算。
二十日,窦鎮軍自彰化入嘉義縣城。
時賊悉衆南犯,呼噪動原野。
馬提軍堅壁以待,觇賊漸疲,揮兵突出,用子母炮轟擊;翼以鳥槍,連環進步,順風擲火彈入賊陣。
賊驚潰,自相跆藉;我兵乘之,擒斬甚衆。
夜半,複焚其新營埔各賊寮。
次晨,分道進攻,賊望風披靡,斬馘不可勝計;餘賊奔潰。
賊首詹通着黃褂、佩僞印,衆擁之疾走;官兵縱馬追至安溪寮,适有鄉兵截其前,遂擒之。
賊既大敗,無所得食,漸解散,或數十人、數百人竄伏内山。
馬提軍移營鹽水港,窦鎮軍亦引兵來會,遣将安撫店仔口各莊。
于是,張丙各賊目均次第就擒。
惟舊社、鳳山賊尚合擾二喃溝等處,乃留窦鎮軍守嘉義、劉鎮軍守彰化,馬提軍仍領兵南下督謝副将等擊林海、許成,斬之。
北路兵亦獲陳辦:台灣平。
附論 嘉義之變,不旬日警報至粵,遣兵赴南澳防堵策應;羽書絡繹,故得備其始末而為此記。
然傳聞龐□,必一事而兩證之,取其同者;否則仍阙疑焉。
如鬥六門馬、方諸君死事之烈,則以欽使會疏請恤之文彰着人口,故序次尤詳。
嗚呼!忠孝義烈萃于一時,諸君素所樹立可想矣。
用能以大義相激發,各盡于倫紀之間,下至仆夫傭保皆以身殉為難能也。
且倉皇之頃,草文書、緘封钤印,使諸人姓名不同泯于冷煙荒草,即以安其死難之心而毋或苟免者,處事精審不亂,一若平日,可謂從容就義者矣。
或謂嘉義為全台适中地,宜移郡城、處重兵以居中禦外。
昔林逆之亂,必欲陷之以通道南犯,故攻之最力。
今賊既圍城,則南北軍報不相聞,非其明驗欤?然此專就地勢論之,而未籌夫緩急之際也。
何也?台灣孤懸重洋之中,惟恃澎、廈諸島為之聲援;必郡城緊接鹿耳門,則諸島之聲息可通,内地之兵饷無阻。
蓋台灣門戶,惟鹿耳門能通大舟。
若嘉義四面平原,無險可扼,又距海口最遠,緩急既不足恃,形勢因之亦輕:則移置郡城,未可輕議也。
或又謂台灣宜防山而不必防海者,以土番為足患,且朱、林各逆多起于山也。
然蔡骞、朱濆寇艇數百,一旦擊□
複有賊目劉港、劉仲、黃番婆、陳連、江七、蔡恭、侯虎等分屯茅港尾、曾文溪等十二處,互相聲援,漸逼府城;而彰化黃城、府城舊社賊林海、鳳山賊許成各糾衆響應,淫殺焚掠,全台大震。
十月二十日,陸路馬提軍濟勝率兵由廈門渡鹿耳門登岸攻其南,窦鎮軍振彪由蚶江渡鹿港仔登岸攻其北,謝副将朝恩由五虎門渡八裡坌防其入海,署閩督魏撫軍元烺遣鳳臬使來會,水師陳提軍化成備兵廈門策應。
诏以瑚将軍松額為欽差大臣、哈都統郎阿為參贊大臣,率侍衛巴圖魯等馳驿赴軍。
程制軍祖洛至,複征粵、浙兩省兵會剿。
十月二十八日,馬提軍兵抵台灣府城。
二十九日,窦鎮軍兵入番仔坑登岸;賊衆據茅港尾并力以拒。
初,黃城糾九莊賊圍攻鬥六久門守備馬步衢力禦之;賊退而複集。
十一月初三日,賊大至,實草塗泥漿蔽以進,槍炮皆不能洞。
護都司許荊山見事急,領兵破栅走。
網民陳馬等以步衢素勤明得士心,諷其去;步衢不聽,與縣丞方振聲、署千總陳玉成矢死守。
已而知不能禦,令家屬避賊。
時惟步衢無親随,而振聲妻張氏、玉成妻唐氏皆願殉難;振聲有庶子纔五歲,乃命其母同一雇媪挈之,乘居民紛出雜沓,遂同匿蔗林。
署中人争出走,方之客沈志勇考毅然獨留,而志勇子聯輝複願與父同生死;于是,方之雇仆江承惠、曾大祥、邱新、許廚皆願同死。
馬步衢等急草文書,預列諸殉難人姓名,加钤記,強陳繼昌易服潛赴劉鎮軍處投遞。
部署甫畢,而賊已奪栅入。
步衢等恐火藥為賊所得,然之;欲自戕,皆以藥少不死。
持刀巷戰,各刃數人,力竭為賊所執;十一人均遇害。
而馬步衢、方振聲、張氏、唐氏四人均因忿激罵賊,被割鼻剜舌,其死為尤烈雲。
陳繼昌逃出,投劉鎮軍達其文書。
自團鄉兵殺賊,獲黃城逆黨江賓、賴來,官兵後亦擒黃城,同至鬥六門磔之。
當賊圍攻時,劉鎮軍偵知内地兵已至,募土人效賊裝告急于馬提軍,促北路兵往援。
以道梗輾轉纡回,故十一人終及于難。
十一月初五日,馬提軍率兵抵茅港尾;賊來拒,敗之。
初八、初十兩戰,皆捷。
十二日,賊複據鐵線橋設險以拒。
十八日,我兵分三道進戰,奪其險;又追敗之于灣裡溪,溺死者無算。
二十日,窦鎮軍自彰化入嘉義縣城。
時賊悉衆南犯,呼噪動原野。
馬提軍堅壁以待,觇賊漸疲,揮兵突出,用子母炮轟擊;翼以鳥槍,連環進步,順風擲火彈入賊陣。
賊驚潰,自相跆藉;我兵乘之,擒斬甚衆。
夜半,複焚其新營埔各賊寮。
次晨,分道進攻,賊望風披靡,斬馘不可勝計;餘賊奔潰。
賊首詹通着黃褂、佩僞印,衆擁之疾走;官兵縱馬追至安溪寮,适有鄉兵截其前,遂擒之。
賊既大敗,無所得食,漸解散,或數十人、數百人竄伏内山。
馬提軍移營鹽水港,窦鎮軍亦引兵來會,遣将安撫店仔口各莊。
于是,張丙各賊目均次第就擒。
惟舊社、鳳山賊尚合擾二喃溝等處,乃留窦鎮軍守嘉義、劉鎮軍守彰化,馬提軍仍領兵南下督謝副将等擊林海、許成,斬之。
北路兵亦獲陳辦:台灣平。
附論 嘉義之變,不旬日警報至粵,遣兵赴南澳防堵策應;羽書絡繹,故得備其始末而為此記。
然傳聞龐□,必一事而兩證之,取其同者;否則仍阙疑焉。
如鬥六門馬、方諸君死事之烈,則以欽使會疏請恤之文彰着人口,故序次尤詳。
嗚呼!忠孝義烈萃于一時,諸君素所樹立可想矣。
用能以大義相激發,各盡于倫紀之間,下至仆夫傭保皆以身殉為難能也。
且倉皇之頃,草文書、緘封钤印,使諸人姓名不同泯于冷煙荒草,即以安其死難之心而毋或苟免者,處事精審不亂,一若平日,可謂從容就義者矣。
或謂嘉義為全台适中地,宜移郡城、處重兵以居中禦外。
昔林逆之亂,必欲陷之以通道南犯,故攻之最力。
今賊既圍城,則南北軍報不相聞,非其明驗欤?然此專就地勢論之,而未籌夫緩急之際也。
何也?台灣孤懸重洋之中,惟恃澎、廈諸島為之聲援;必郡城緊接鹿耳門,則諸島之聲息可通,内地之兵饷無阻。
蓋台灣門戶,惟鹿耳門能通大舟。
若嘉義四面平原,無險可扼,又距海口最遠,緩急既不足恃,形勢因之亦輕:則移置郡城,未可輕議也。
或又謂台灣宜防山而不必防海者,以土番為足患,且朱、林各逆多起于山也。
然蔡骞、朱濆寇艇數百,一旦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