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關系文獻集零八
關燈
小
中
大
省悟,毋終冥玩!
清厘台灣倉榖檄(乾隆十九年四月)
台郡地土肥美,歲事多豐;民間雖有餘榖,多圖得價出粜。
官雖勸其撙節,為立限制;利在必趨,亦難強其不粜。
所恃以儲蓄有餘、為全台緩急之備者,全在官倉充裕,庶幾緩急足恃。
久經題定貯榖四十萬石,果能如數貯足,不獨郡城緩急可恃,南北兩路亦可撥運接濟。
倘台郡豐收,無需此榖;漳、泉需米,亦可碾運接濟:全台緩急之備,莫善于此。
祇因題定以後,節年撥運,大半空需;應買之谷,虛懸未補。
本部院屢次檄催買補,定限交倉;并發折式,令其将買榖交倉數目按月折報。
惟台郡各官玩不遵行,亦不将如何買候之處回複;上年冬間,檄行台灣道饬提台府經承究處。
嗣據台府冊報,各廳縣應買榖二十五萬二千九百六十五石零,内已領價買谷三萬一百石;領價未報買榖一十一萬一千一百一十九石零,未領價買榖一十一萬一千七百四十五石零。
本部院以未買榖石為數尚多,檢查舊案,皆因近來台米價昂,原定四錢五分之價不敷尚多,難于買補。
是以奏請聖恩準其每石不得過六錢之數,原期價足則易于買補,更可及時多買,早足貯額也。
繼又檄催将已領價、未報買榖石,分别定限催追交倉;未領價買補各榖,分别發買。
延今又已數月,未買者是否發價?已買者是否交倉?均未冊報。
在内地州縣産米無多,豐歉不齊;數年以來,尚且設法買補,漸次足額。
台郡素産米榖,連歲有收,米榖有餘,倍勝内地;而貯額久定,懸宕尚多。
地方各官何竟視同膜外,堅不補買,以緻已領價值未報交倉者,尚有十一萬餘石;其未發買者,亦尚有一十一萬餘石!決非台灣之榖反少于内地,而台灣買榖反難于内地也。
本部院訪聞台郡各屬每年皆有發買之榖;現有買榖發價甚少,折收貴價之事,業已批行查究。
誠恐台灣買榖假公濟私,所買者不盡官榖、所交者不盡本色,以緻
官雖勸其撙節,為立限制;利在必趨,亦難強其不粜。
所恃以儲蓄有餘、為全台緩急之備者,全在官倉充裕,庶幾緩急足恃。
久經題定貯榖四十萬石,果能如數貯足,不獨郡城緩急可恃,南北兩路亦可撥運接濟。
倘台郡豐收,無需此榖;漳、泉需米,亦可碾運接濟:全台緩急之備,莫善于此。
祇因題定以後,節年撥運,大半空需;應買之谷,虛懸未補。
本部院屢次檄催買補,定限交倉;并發折式,令其将買榖交倉數目按月折報。
惟台郡各官玩不遵行,亦不将如何買候之處回複;上年冬間,檄行台灣道饬提台府經承究處。
嗣據台府冊報,各廳縣應買榖二十五萬二千九百六十五石零,内已領價買谷三萬一百石;領價未報買榖一十一萬一千一百一十九石零,未領價買榖一十一萬一千七百四十五石零。
本部院以未買榖石為數尚多,檢查舊案,皆因近來台米價昂,原定四錢五分之價不敷尚多,難于買補。
是以奏請聖恩準其每石不得過六錢之數,原期價足則易于買補,更可及時多買,早足貯額也。
繼又檄催将已領價、未報買榖石,分别定限催追交倉;未領價買補各榖,分别發買。
延今又已數月,未買者是否發價?已買者是否交倉?均未冊報。
在内地州縣産米無多,豐歉不齊;數年以來,尚且設法買補,漸次足額。
台郡素産米榖,連歲有收,米榖有餘,倍勝内地;而貯額久定,懸宕尚多。
地方各官何竟視同膜外,堅不補買,以緻已領價值未報交倉者,尚有十一萬餘石;其未發買者,亦尚有一十一萬餘石!決非台灣之榖反少于内地,而台灣買榖反難于内地也。
本部院訪聞台郡各屬每年皆有發買之榖;現有買榖發價甚少,折收貴價之事,業已批行查究。
誠恐台灣買榖假公濟私,所買者不盡官榖、所交者不盡本色,以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