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關系文獻集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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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懲。

    如此則官無虛設、兵皆實用,無地無殺賊之人矣。

    戚繼光之平倭也,雞鳴蓐食,殲厥無遺;故至今倭猶惕息其餘威,以「犯華不利」為戒。

    今賊且生生不已矣,猶可留「撫」之一字以為海上之傳燈乎?自賊飽而陽以撫愚我,我将飽而陰以撫酬賊;于是旗鼓雖設、壁壘雖嚴,而賊之去來動靜,未有不先通于将者。

    兵乘賊至,則引下風以避之;賊去,則尾其後以送之。

    抽矢扣輪,以發虛聲;遮襲商艇,以當捕擊:海波尚得有晏時乎?惟曉然示以渠魁法在必殲,以斷行間之觀望,則将無利于賊金粟。

    馬羊之膻去,而後陷陣死綏之志堅矣』。

     給事中傅元初論開洋禁疏:『臣竊見中國之财,天産地毛,悉以供西北邊之用,出不複返;兼今軍需孔棘,徒求之田畝,加派編戶,此亦計之無如何也。

    然利害有宜剖晰、時勢有宜變通,有閉之乃釀隐禍而開之足杜奸萌者,則如閩中洋禁,曾奉明旨。

    然臣,閩人也;謹查先臣何喬遠曾有疏議,謹詳其概,則又有未始不可實行者。

    臣請得按論之。

    萬曆年間,開洋市于漳州府海澄縣之月港,一年得稅二萬有餘兩,以充閩中兵饷。

    至于末年,海上久安,武備廢弛;遂緻盜賊劫掠,兼以紅毛番時來倡奪船貨。

    官府以聞,朝廷遂絕開洋之稅。

    然語雲:海者,閩人之田。

    海濱民衆生理無路,兼以饑馑薦臻,窮民往往入海從盜,嘯聚亡命。

    海禁一嚴,無所得食,則轉掠海濱;海濱男婦束手受刃,子女、銀物盡為所有,為害尤酷。

    近雖鄭芝龍就撫之後屢立戰功、保護地方,海上頗見甯靜;而曆稽往事,自王直作亂以至于今,海上故不能一日無盜,特有甚、不甚耳。

    海濱之民,惟利是視,走死地如骛;往往至島外瓯脫之地曰台灣者與紅毛番為市。

    紅毛業據之以為窟穴,自台灣兩日夜可至漳、泉内港。

    而呂宋佛郎機之夷見我禁海,亦時時私至雞籠、淡水之地與奸民闌出者市貨。

    其地一日可至台灣,官府即知之而不能禁,禁之而不能絕,徒使沿海将領、奸民坐享洋利;有禁洋之名,未能盡禁洋之實:此皆臣鄉之大可憂者。

    即當事者譚海上事,亦未能詳悉以生利彌害之計告于我皇上;臣知而不言,誼所不敢出也。

    蓋海外之夷,有大西洋、有東洋。

    大西洋,則暹羅、柬埔諸國;道其國産蘇木、胡椒、犀角、象牙諸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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