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軍侵台檔(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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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價銀四元二角。
寫字燈一枝,價銀一元五角。
藥廚上下共二座,價銀八元。
藥件大小矸共百餘件,價銀三百元。
聖經福音傳一箱共一千本,價銀五元。
交椅四塊、幾棹二塊,價銀共一元二角。
唐人七朵八腳眠床一張,價銀十三元。
字畫共六幅,價銀三元。
小廳内圓棹一塊,價銀三元五角。
柴交椅四塊,價銀八元。
藤交椅一塊,價銀三元。
人像吊燈十八個,價銀九元。
棹巾一條,價銀二元。
内路玻璃吊燈連墜一枝,價銀五元五角。
小玻璃燈一對,價銀五元。
書廚入玻璃面上下共一座,價銀八元。
聖書大小付共百部,價銀二百五十元。
山水字畫共九幅,價銀四元五角。
人客房四腳眠床一張,價銀四元五角。
蚊帳一頂,價銀三元五角。
棉被連皮一領,價銀三元。
氈仔一領,價銀三元五角。
書棹一塊,價銀三元二角;又書棹内有公銀二百元、捐題南風澳緣銀一百元。
寫字燈一枝,價銀一元五角。
煤油二擔,價銀六元。
交椅四塊,價銀四元。
小房内八腳七朵眠床一張,價銀十二元。
四腳眠床一張,價銀四元五角。
蚊帳被一付,價銀九元。
紅綠毛氈共二領,價銀六元。
小藥箱一個,價銀十二元。
挽齒家器一付,價銀十三元。
小刀包一包,價銀十五元。
洋藥秤一枝,價銀三元。
問症筒一枝,價銀一元。
見症寒暑計一枝,價銀三元。
凸鏡一個、外國像百餘幅,價銀共十四元。
百花鏡一個,價銀八元。
五節千裡鏡一個,價銀十六元。
顯微鏡一個,價銀十二元。
小凸鏡一個,價銀四元。
玻璃水漬十二枝,價銀五元。
照身鏡一個,價銀五元。
時鐘一個,價銀七元。
人像吊鏡六個,價銀七元二角。
一.一尺四方玻璃半箱,價銀六元。
碗廚一座,價銀三元。
洋面桶一個,價銀二元。
--合共銀四千二百九十四元零七角。
計開: 艋舺教堂一座,計共英銀二千一百元。
堂内物件,開列于左: 大椅條二十四條,價銀二十四元。
上落三煉大洋燈三枝,價銀十八元。
藥廚一座,價銀六元;廚内藥三十矸,價銀一百二十元。
大鼓一個,價銀三元。
刀包一副,價銀二十元。
天文、地理圖二副,價銀五元。
台頂棹一塊,價銀六元。
幼圓棹二塊,價銀十二元。
幼書棹二塊,價銀十二元。
面桶棹、洋面桶共二副,價銀十三元。
八仙棹一塊,價銀七元。
棹櫃一個,價銀八元。
碗廚一塊,價銀四元。
柴交椅六塊,價銀二十元。
藤交椅四塊,價銀四元。
竹交椅二副,價銀二元四角。
交椅帖三副,價銀十二元。
棹頭燈四枝,價銀六元。
扇葉燈四枝,價銀一元。
柴禅床二塊,價銀十四元。
幼眠床二頂,價銀四十八元。
蚊帳二領,價銀十元。
棉被二領,價銀十元。
氈仔四領,價銀十二元。
大甲席二領,價銀八元。
時鐘三個,價銀二十一元。
大鏡二十個,價銀十四元。
照身鏡三個,價銀十二元。
教會公銀,一百元。
丹清六對,價銀八元。
--合共銀二千六百六十元零四角。
計開: 三角湧教堂内物件,開列于左: 台頂棹一塊,價銀五元。
書棹二塊,價銀六元。
交椅四塊,價銀一元。
八腳眠床二張,價銀十二元。
大鼓一個,價銀三元。
書架一個,價銀五元。
藥架一個,價銀四元。
天文、地理圖二副,價銀五元。
時鐘一個,價銀七元。
寫字燈一對,價銀四元。
吊燈一枝,價銀五元。
--合共銀六十三元 計開: 和尚洲教堂一座,計共英銀一千四百七十四元。
堂内物件,開列于左: 書棹四塊,價銀八元。
圓棹二塊,價銀六元。
椅條四十條,價銀二十元。
大鼓一個,價銀四元。
藤交椅十塊,價銀十五元。
大燈三枝,價銀二十一元。
小燈十二校,價銀三元六角。
時鐘三個,價銀二十元。
水油一擔,價銀三元二角。
七朵眠床三張,價銀三十六元。
蚊帳三領,價銀七元五角。
棉被三領,價銀九元。
茄紋席三領,價銀五元。
天文圖一副,價銀二元五角。
地理圖一副,價銀二元五角。
西洋藥數十矸,價銀一十元。
聖書一百餘本,價銀五十元。
教堂公銀,六十元。
--合共銀一千九百五十七元零三角。
計開 水返腳教堂門窗戶扇被拆搶,價銀一百二十元。
堂内物件,開列于左: 三煉上落燈二枝,價銀十二元。
寫字燈一對,價銀三元。
竹椅頭三塊,價銀一元。
棹四塊,價銀十元。
人像鏡十二個,價銀八元。
椅條十八條,價銀十一元。
交椅八塊,價銀三元。
照身鏡一個,價銀六元。
萬人球一粒,價銀一元。
大甲席二領,價銀四元。
篾席二領,價銀二元。
書,價銀五十元。
藥連矸,價銀四十元。
書、藥廚二座,價銀十二元。
時鐘二個,價銀十一元。
挽齒器具一付,價銀十六元。
刀包一付,價銀十六元。
蚊帳二領,價銀七元。
棉被二領,價銀六元。
眠床二張,價銀十四元。
--合共銀三百四十三元。
計開 錫口教堂一座,計共英銀八百四十五元。
堂内物件,開列于左: 公銀,四十元。
八腳眠床二張,價銀十五元。
蚊帳二領,價銀十元。
棉被二領,價銀七元五角。
書棹二塊,價銀八元五角。
圓棹二塊,價銀十元。
交椅十塊,價銀十元。
椅條二十條,價銀十元。
大洋燈二條,價銀六元。
棹頭燈一對,價銀三元五角。
小燈六枝,價銀一元五角。
大鏡十二個,價銀十五元。
時鐘二個,價銀十一元。
西洋藥四十矸,價銀一百三十元。
--合共銀一千一百二十三元。
計開 大龍峒教堂一座,計共英銀一千六百五十元。
堂内物件,開列于左: 台頂棹一塊,價銀六元。
長椅條三十條,價銀十八元。
交椅十二塊,價銀三元六角。
書棹二塊,價錢四元。
大鼓一個,價銀三元。
天文、地理圖共五幅,價銀五元。
外國書十五本、西醫書一箱,共價銀五十五元。
七堵幼花眠床一張,價銀六十元。
圓棹一塊,價銀四元五角。
八腳眠床一張,價銀六元四角。
蚊帳一付,價銀四元。
棹櫃一個,價銀三元;棹櫃内有拜堂公銀八十五元。
煤油一桶,價銀一元五角。
寫字燈一對,價銀四元。
大八角時鐘一個價銀七元。
--合共銀一千九百二十元。
照抄照複英領事原文 為照複事。
準貴領事照會,竊查淡屬各處教堂被匪毀搶一案,除原文有案不錄外,查偕教士人甚厚道,既經發誓,所開失單諒無虛假。
惟此案應照貴領事照會委員出滬,澈底查考。
除劄委通商委員李彤恩會同台北府劉代守勳、團防局陳紳霞林前往所拆教堂之處詳細查明、禀候辦理以臻妥善外,合先照覆。
為此照會貴領事,請煩查照施行。
須至照會者。
光緒十一年五月二十四日照覆。
照抄台北府知府劉勳、通商委員李彤恩詳文 為遵劄議覆事:竊光緒十一年五月二十六日接奉憲台劄開:『據英國費領事文稱:「竊查淡屬各處教堂被匪毀搶一案,本領事當将已辦情形随時禀詳本國駐京欽差大臣察奪。
本年三月杪,接奉駐京現署欽差大臣劄開:披閱該領事疊次申詳,是此案劉大臣以及地方官等允既實力辦理;且該領事會晤劉大臣,并經面許日後賠償拆搶各教堂價值等語。
斯時地方正在非常多事,地方官誠恐民情痛忿,急變堪虞;以故稍緩拿辦。
本大臣體念時艱,雅不欲照請總理衙門查辦。
第此刻中、法兩國議和停戰
寫字燈一枝,價銀一元五角。
藥廚上下共二座,價銀八元。
藥件大小矸共百餘件,價銀三百元。
聖經福音傳一箱共一千本,價銀五元。
交椅四塊、幾棹二塊,價銀共一元二角。
唐人七朵八腳眠床一張,價銀十三元。
字畫共六幅,價銀三元。
小廳内圓棹一塊,價銀三元五角。
柴交椅四塊,價銀八元。
藤交椅一塊,價銀三元。
人像吊燈十八個,價銀九元。
棹巾一條,價銀二元。
内路玻璃吊燈連墜一枝,價銀五元五角。
小玻璃燈一對,價銀五元。
書廚入玻璃面上下共一座,價銀八元。
聖書大小付共百部,價銀二百五十元。
山水字畫共九幅,價銀四元五角。
人客房四腳眠床一張,價銀四元五角。
蚊帳一頂,價銀三元五角。
棉被連皮一領,價銀三元。
氈仔一領,價銀三元五角。
書棹一塊,價銀三元二角;又書棹内有公銀二百元、捐題南風澳緣銀一百元。
寫字燈一枝,價銀一元五角。
煤油二擔,價銀六元。
交椅四塊,價銀四元。
小房内八腳七朵眠床一張,價銀十二元。
四腳眠床一張,價銀四元五角。
蚊帳被一付,價銀九元。
紅綠毛氈共二領,價銀六元。
小藥箱一個,價銀十二元。
挽齒家器一付,價銀十三元。
小刀包一包,價銀十五元。
洋藥秤一枝,價銀三元。
問症筒一枝,價銀一元。
見症寒暑計一枝,價銀三元。
凸鏡一個、外國像百餘幅,價銀共十四元。
百花鏡一個,價銀八元。
五節千裡鏡一個,價銀十六元。
顯微鏡一個,價銀十二元。
小凸鏡一個,價銀四元。
玻璃水漬十二枝,價銀五元。
照身鏡一個,價銀五元。
時鐘一個,價銀七元。
人像吊鏡六個,價銀七元二角。
一.一尺四方玻璃半箱,價銀六元。
碗廚一座,價銀三元。
洋面桶一個,價銀二元。
--合共銀四千二百九十四元零七角。
計開: 艋舺教堂一座,計共英銀二千一百元。
堂内物件,開列于左: 大椅條二十四條,價銀二十四元。
上落三煉大洋燈三枝,價銀十八元。
藥廚一座,價銀六元;廚内藥三十矸,價銀一百二十元。
大鼓一個,價銀三元。
刀包一副,價銀二十元。
天文、地理圖二副,價銀五元。
台頂棹一塊,價銀六元。
幼圓棹二塊,價銀十二元。
幼書棹二塊,價銀十二元。
面桶棹、洋面桶共二副,價銀十三元。
八仙棹一塊,價銀七元。
棹櫃一個,價銀八元。
碗廚一塊,價銀四元。
柴交椅六塊,價銀二十元。
藤交椅四塊,價銀四元。
竹交椅二副,價銀二元四角。
交椅帖三副,價銀十二元。
棹頭燈四枝,價銀六元。
扇葉燈四枝,價銀一元。
柴禅床二塊,價銀十四元。
幼眠床二頂,價銀四十八元。
蚊帳二領,價銀十元。
棉被二領,價銀十元。
氈仔四領,價銀十二元。
大甲席二領,價銀八元。
時鐘三個,價銀二十一元。
大鏡二十個,價銀十四元。
照身鏡三個,價銀十二元。
教會公銀,一百元。
丹清六對,價銀八元。
--合共銀二千六百六十元零四角。
計開: 三角湧教堂内物件,開列于左: 台頂棹一塊,價銀五元。
書棹二塊,價銀六元。
交椅四塊,價銀一元。
八腳眠床二張,價銀十二元。
大鼓一個,價銀三元。
書架一個,價銀五元。
藥架一個,價銀四元。
天文、地理圖二副,價銀五元。
時鐘一個,價銀七元。
寫字燈一對,價銀四元。
吊燈一枝,價銀五元。
--合共銀六十三元 計開: 和尚洲教堂一座,計共英銀一千四百七十四元。
堂内物件,開列于左: 書棹四塊,價銀八元。
圓棹二塊,價銀六元。
椅條四十條,價銀二十元。
大鼓一個,價銀四元。
藤交椅十塊,價銀十五元。
大燈三枝,價銀二十一元。
小燈十二校,價銀三元六角。
時鐘三個,價銀二十元。
水油一擔,價銀三元二角。
七朵眠床三張,價銀三十六元。
蚊帳三領,價銀七元五角。
棉被三領,價銀九元。
茄紋席三領,價銀五元。
天文圖一副,價銀二元五角。
地理圖一副,價銀二元五角。
西洋藥數十矸,價銀一十元。
聖書一百餘本,價銀五十元。
教堂公銀,六十元。
--合共銀一千九百五十七元零三角。
計開 水返腳教堂門窗戶扇被拆搶,價銀一百二十元。
堂内物件,開列于左: 三煉上落燈二枝,價銀十二元。
寫字燈一對,價銀三元。
竹椅頭三塊,價銀一元。
棹四塊,價銀十元。
人像鏡十二個,價銀八元。
椅條十八條,價銀十一元。
交椅八塊,價銀三元。
照身鏡一個,價銀六元。
萬人球一粒,價銀一元。
大甲席二領,價銀四元。
篾席二領,價銀二元。
書,價銀五十元。
藥連矸,價銀四十元。
書、藥廚二座,價銀十二元。
時鐘二個,價銀十一元。
挽齒器具一付,價銀十六元。
刀包一付,價銀十六元。
蚊帳二領,價銀七元。
棉被二領,價銀六元。
眠床二張,價銀十四元。
--合共銀三百四十三元。
計開 錫口教堂一座,計共英銀八百四十五元。
堂内物件,開列于左: 公銀,四十元。
八腳眠床二張,價銀十五元。
蚊帳二領,價銀十元。
棉被二領,價銀七元五角。
書棹二塊,價銀八元五角。
圓棹二塊,價銀十元。
交椅十塊,價銀十元。
椅條二十條,價銀十元。
大洋燈二條,價銀六元。
棹頭燈一對,價銀三元五角。
小燈六枝,價銀一元五角。
大鏡十二個,價銀十五元。
時鐘二個,價銀十一元。
西洋藥四十矸,價銀一百三十元。
--合共銀一千一百二十三元。
計開 大龍峒教堂一座,計共英銀一千六百五十元。
堂内物件,開列于左: 台頂棹一塊,價銀六元。
長椅條三十條,價銀十八元。
交椅十二塊,價銀三元六角。
書棹二塊,價錢四元。
大鼓一個,價銀三元。
天文、地理圖共五幅,價銀五元。
外國書十五本、西醫書一箱,共價銀五十五元。
七堵幼花眠床一張,價銀六十元。
圓棹一塊,價銀四元五角。
八腳眠床一張,價銀六元四角。
蚊帳一付,價銀四元。
棹櫃一個,價銀三元;棹櫃内有拜堂公銀八十五元。
煤油一桶,價銀一元五角。
寫字燈一對,價銀四元。
大八角時鐘一個價銀七元。
--合共銀一千九百二十元。
照抄照複英領事原文 為照複事。
準貴領事照會,竊查淡屬各處教堂被匪毀搶一案,除原文有案不錄外,查偕教士人甚厚道,既經發誓,所開失單諒無虛假。
惟此案應照貴領事照會委員出滬,澈底查考。
除劄委通商委員李彤恩會同台北府劉代守勳、團防局陳紳霞林前往所拆教堂之處詳細查明、禀候辦理以臻妥善外,合先照覆。
為此照會貴領事,請煩查照施行。
須至照會者。
光緒十一年五月二十四日照覆。
照抄台北府知府劉勳、通商委員李彤恩詳文 為遵劄議覆事:竊光緒十一年五月二十六日接奉憲台劄開:『據英國費領事文稱:「竊查淡屬各處教堂被匪毀搶一案,本領事當将已辦情形随時禀詳本國駐京欽差大臣察奪。
本年三月杪,接奉駐京現署欽差大臣劄開:披閱該領事疊次申詳,是此案劉大臣以及地方官等允既實力辦理;且該領事會晤劉大臣,并經面許日後賠償拆搶各教堂價值等語。
斯時地方正在非常多事,地方官誠恐民情痛忿,急變堪虞;以故稍緩拿辦。
本大臣體念時艱,雅不欲照請總理衙門查辦。
第此刻中、法兩國議和停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