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軍侵台檔(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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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瘁。

    當此法事底定,凡在出力将弁、紳董人等均蒙優請獎叙;茲法稅司等宣力行間,艱險弗避,不無微勞足錄。

    合無仰懇憲台,俯賜咨請欽命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奏請分别賞給寶星以示獎勵而昭激勸,出自鴻施』等情到本爵部院。

     據此,除批『據禀該關稅務司法來格宣力行間、勤勞匪懈,并鮑郎樂勤幹有識,懇請獎勵前來;仰候咨商欽命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核明請旨施行。

    此繳。

    印發』外,相應備文咨商。

    為此,咨呈貴衙門,請煩查核。

    該稅務司法來格不避艱險、在營出力暨鮑郎樂随同着有微勞,是否可邀獎叙,有無成案可援?應否代奏請旨?均望酌奪施行。

     --見「中法越南交涉檔」一八二八(三二○九頁)。

     欽差大臣楊嶽斌咨呈五六月分電奏清單 (疊陳台灣解嚴遣撤幹軍及乞假回籍事) 八月十二日(九、二○),欽差大臣楊嶽斌文稱: 竊照本前部堂于光緒十年十一、十二、本年正、二、三、四等月分電奏,均已遵章照錄原文彙奏在案。

    所有本年五、六兩月分電請貴衙門代奏之件,除遵章彙繕清單恭折具奏外,相應将本年五月初十電奏一條、六月初五電奏一條另繕清單,咨呈貴衙門,謹請查照。

     照錄清單 計開清單 五月初十日,電奏一條:『總理衙門鈞鑒:密号。

    現在和約已定,五月初九日基隆退出。

    所有斌部幹軍十二營、衛隊三百名,應先請旨裁撤,以節閩省借款糜費。

    如蒙谕允,斌内渡前往泉州,趕緊清結饷械諸事;并親嚴約束,毋令幹犯紀律。

    一面電請南、北洋借撥輪船迅速來閩,載送營勇;斌督率駛赴上海、漢口,換雇民船溯流常德、辰州,分途妥為照料遣散。

    并仰懇天恩,賞準終養之假;回幹州原籍,侍奉久病垂危老母。

    除另具折陳請外,乞先代奏。

    統祈于奉旨俯準後,飛電傳谕遵行為禱。

    楊嶽斌叩』。

     六月初五日,電奏一條:『總理衙門鈞鑒:密号。

    五月二十一日準貴署電寄,奉旨:「楊嶽斌所部暫緩遣撤,着将派查事件趕緊查覆,再行聽候谕旨。

    欽此」』。

    斌遵确實查明,六月初五日奏覆。

    惟和約畫押後,基隆五月初九日退出,澎湖定期一月交還,全台解嚴;斌部幹軍十二營、衛隊三百名,亟應請旨裁撤,以節糜費。

    如邀俞允,斌内渡泉州,趕緊清結饷械諸事;一面酌借南、北洋與閩省輪船,載送營勇回湘遣撤。

    斌母近九旬,危病增劇,思及夢寐不安。

    回憶正月渡台,自分犬馬微勞,難期歸養;今幸國事大定,病母猶存。

    仰懇天恩開去幫辦福建軍務差使,賞假回籍終養;俾斌積病殘軀,依依膝下歲月遷延,出自生成。

    除具折陳情外,乞代奏;并乞于奉旨俯準後,電谕遵行。

    嶽斌叩』。

     --見「中法越南交涉檔」一八三二(三二一二頁)。

     南洋大臣曾國荃咨報挪威領事請求發給「威利」船主戴葉生寶星執照 八月二十四日(一○、二),南洋大臣曾國荃文稱: 據蘇松太道邵友濂詳稱:『本年七月二十三日,準駐紮上海瑞典、挪威國總領事領格憲照會内稱:「本國「威利」商輪船船主戴葉生轉運銘、盛兩軍勇械至卑南登岸,奉旨着賞二等第一寶星以示優獎,欽此;即轉電由江海關道照式制就轉給該船主欽遵祗似,敬謹佩帶。

    查該船戴葉生情殷報效,荷承優獎;倘回本國,如蒙大君主垂詢之下,等無考證。

    應請由道詳請轉咨總理衙門代奏請旨,賞給二等第一寶星執照,以照核實」等因。

    準此,查此案制給「威利」船主戴葉生寶星,前奉北洋通商大臣李(鴻章)行知,奉經照式制給并分别詳報在案。

    茲準前因,相應詳祈鑒核,俯賜轉咨總理衙門查辦』施情到本爵大臣。

    據此,除批示外,相應咨呈。

    為此咨呈貴總理衙門,謹請查核辦理李行。

     --見「中法越南交涉檔」一八四六(三二三一頁)。

     劄行江海關道查詢「威利」船主戴葉生國籍 八月二十八日(一○、六),給江海關道(□□□)紮稱: 光緒十一年八月二十四日,準南洋大臣咨稱:『蘇松太道詳據瑞典、挪威國總領事李格憲照稱:本國「威利」商輪船主戴葉生轉運銘、盛兩軍勇械,奉旨着賞二等第一寶星以示優獎,欽此;由江海關道照式制就,轉給該船主祗領,應轉咨請給執照以昭核實』等因前來。

    查此案前經北洋大臣電奏請獎,戴葉生系英國人,業于十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奉旨有案。

    茲準前因,相應劄行江海關道,确查戴葉生究系英國人,抑系瑞典挪威國人?迅即聲複本衙門以憑辦理可也。

     --見「中法越南交涉檔」一八四八(三二三三頁)。

     閩浙總督楊昌浚咨呈六月分電旨電奏及往來電信清折 九月初六日(九、六),閩浙總督楊昌浚文稱: 竊照本部堂于光緒十一年七月二十八日,附片具奏「本年六月分曆奉電旨并先後電奏原文及與總署往來電信錄折分咨」一片。

    相應抄錄片奏稿并錄具清折三扣,備文咨呈。

    為此咨呈總理各國事務衙門,謹請察照核辦施行。

     照錄折稿 再,臣曆次欽奉電旨并電奏原文及與總署往來電信,前經奏明分作三項繕具清折,徑行咨呈軍機處、總理衙門查核,已按月奏報送至本年五月底止在案。

    會銜電奏、電信非臣衙門主稿,未經開列外,茲将本年六月分曆奉電旨并電奏、電信分繕清折,咨呈軍機處、總理衙門查核。

    如間有字義舛誤,即咨照更正。

    理合附片陳明,伏乞聖鑒。

    謹奏。

     照錄清折 謹将光緒十一年六月分曆次與鈞處來往電信彙繕清折,敬呈鑒核。

    計開: 六月十四日,接北洋轉電十三日鈞處來電:『巴使函稱:澎湖已退兵;究于何日退盡?希電詢閩省即複雲。

    鴻』。

     六月初六日,發電鈞處:『廈門道禀:「呂宋人開賭拒捕,槍斃一勇、傷數勇;洋人亦有傷者,或無大礙。

    洋人積慣開賭,各國領事、稅司皆知。

    此次私藏軍器拒捕斃勇,妄報毀搶;現聞自知理屈,已催其交兇律辦」等語。

    案由領事電京。

    用特布陳。

    浚。

    魚』。

     十三日,發電鈞處:『頃接廈門來電雲:「昨一法船駛廈裝煤,言今申刻開往上海。

    據雲澎湖法船今日盡數往香、廈、津、滬、日本等處遊曆,利士卑士船亦往滬、津一帶。

    日前先托洋關船往探,尚未回廈」。

    棠、浚轉電。

    元』。

     十四日,發電鈞處:『頃接廈門探報:澎湖法船昨日已刻盡數開去。

    浚。

    寒』。

     謹将光緒十一年六月分欽奉電旨繕具清折,敬呈鑒核。

    計開: 六月二十日,接鈞處來電:『本日奉旨:「卞寶第奏請饬催藩司赴任等語;龔易圖現在是否在粵抑已回籍?着張之洞、楊昌浚查明,傳知該員迅速起程,乘坐輪船即赴湖南藩司本任,暫緩來京陛見。

    欽此」。

    号』。

     謹将光緒十一年六月分曆次電奏原文彙繕清折,敬呈鑒核。

    計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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