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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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有費,既而輸限有費,下鄉有費,逢節有節儀之費,歲熟有抽豐之費,歲終有年例總酬之費,加以保歇區皂之屬,約計每圖一歲所費不下數百金矣。
即使依限完糧,此數項已為成例,毫不可少。
苟或完不如法,則簽票添差,絡繹四出,乘船飛騎,索酒需錢,經宿連宵,勢如狼虎,每見一限之糧,遲完一日,則供一限之虛費而不足,而糧役之望城邑如畏途矣。
一則總甲、塘長之受累無窮也。
總甲之初,凡遇官長往來,不過掃除公館,鋪設公座而已。
塘長凡遇開河,不過備車戽水而已。
重情大獄,不過報縣長,備顧問,質公道而已。
迨其後,日漸贻患。
在城總甲,一遇上台按臨,有司曲意逢迎,則公館鋪設,窮極華麗,甚至古玩珍奇,旁羅四列,大抵皆借勢家大室之物,以充一時之用,間遇損失,破家相償而不足,故在城者費最大。
在鄉者雖次之,而一關大獄,動辄得咎,則動辄有費,臨谳官吏之誅求,兩造庭質之虛實,胥于總甲責成,經年奔命,其累或等于正犯,而河上戽水,或遇霪雨則無時而止,此又害之小者。
塘長之初,原以備公家之興作,事關阖郡阖邑,萬不得已之工,則量撥塘長,或修築,或疏浚,苟地居僻壤,工非切要,則有數年而不擾一夫者,非若他役之不能空過也。
其後吏胥視為魚肉,勢豪視為私人,河因傍墓則令之疏浚,塘因近宅則令之修築,巧借名色以請官,官亦明知其為私而徇情以撥之,經承因而作奸,役十派百,挾求賄免。
其或無築無修,則倡為曠役之說,每名納銀二、三十兩,官吏豪蠹,假公分潤。
至于有事到工之害,則地棍、土豪為之原呈,臨之以府佐,督之以委員,各有衙役,莫不需索,傍河保歇,表裡為奸。
官蠹原呈之役既飽,雖無工而作完,開疏挑築之力徒勞,縱有工而不準,故往往有工未竟,而塘長之室已罄者。
況塘長之身,即是分催之身,身在工次,或誤正供,則身家性命殉之者比比也。
一則雜派差役之日甚也。
前朝夫徭甚衆,至于雜差,則未有也。
自大役裁而雜差始起,如順治初年,剿泖寇則派水手,調客兵則備馬草、馬豆、馬糟、草刀,造戰艦則有水夫、鑽夫、買樹。
後因海寇入,則沿浦造橋梁、造梅樁、造鐵練、築寨台;沿海修城堡、修煙墩、斥堠分撥;沿海養馬則造馬船、造渡口石坡,種種不可勝舉。
大概上台偶行一二,則經承必派阖縣,土豪積蠹,因緣為奸,聲言軍興令肅,勢難任事赴工,小民畏懼,不得不以賄脫,每圖費至一二百金,少亦必數十金,得免于此則派于彼,力苟能免者,莫不破家從事,其餘計無所出者,則當差承役。
及至到工,則必刻意誅求,計其所費,務倍行賄,使脫者自喜得計;充者悔不悉索規免,而兵工胥役益肆洋洋,前工未竟,後工繼起,初派方完,續派踵至,糧役之家,虎差時常盈室,酒漿供頓,突煙不絕,其他所費,蓋可知已。
予鄰顧氏,産過中人,昔曾遣其子弟就學于予,後遭役累,雲一日之中造飯二十四次。
馴至康熙三年、四年間,比戶棄業逃遁,民皆重足而立,良為是也。
于是巡撫部院韓公世琦聞之,行将巡曆各屬,先期微服遍訪,廉得其實,奸胥大蠹,往往立置重典,雜派差徭從此頓息,而役法亦在物極必反之會矣。
先是均田、均役之法,浙西嘉、湖二府,久已行之,蘇、松民想慕而不可得。
會李應鬥先生複令婁邑,習見厘頭之害,深慮逃亡之不可測,決計請行,條陳其利,先呈郡守張公升衢,張韪之,轉詳督、撫,撫公亦已稔知,因依議檄行。
張公移文嘉、湖二郡,關請彼中役法并能幹經承、吏書二人到松商酌,按成法而通融之,去其弊,采其合乎人情,宜乎土俗者,條分縷析,上其法于兩台,并請具題,奉旨遵行在案。
其法不拘原丈版圩,通計一縣之田若幹畝,應新設若幹圖保,每保應田若幹,每圖應田若幹,悉聽業戶各将自己田畝收并成甲,不論甲數多寡,自立戶名,完糧應比,其田不及一甲者,許令自擇親戚朋友田畝歸并成甲,造冊呈縣,以繳冊之先後為編圖編保之次第。
其荒墳絕戶,零星無人收者,謂之圖底,則于原丈本圖中收田,并甲時,照田就近均搭。
糧既各自輸納,不須他人催辦,則分催、排年諸役可廢也。
今台憲罕臨郡縣,郵亭不過掃除,地方訟獄,竟據兩造聽斷,則總甲之名,可不立也。
水利淤塞則各就本圖業戶自開自浚,不得遠派遠差,則塘長之役,亦不必設也。
間有萬不得已之差,亦必照田均派,不得役此而遺彼,不得重差而疊累。
裡胥、保正無所施其權;衙蠹、土豪無所逞其詐,人人立冊,盡若紳衿,履畝完糧,呼之立應。
昔年抗頑、賠累、飛灑、詭避諸惡,為之一清,而民間始不以恒産為禍。
數年以來,逃亡轉徙者複故鄉,而民困庶幾稍蘇矣。
雖法久不能無弊于日後,要于康熙元、二、三年之役,視今真同出湯火而登之衤任席,乃缙紳有嫌其貴賤無别,欲廢均編,複裡役者。
康熙十五年間,奸民衙蠹,逢其意而和之,诳憲幾準行矣。
賴吾友周子鷹垂首率士民,力為陳控,得以照舊不變,其造福于地方風俗民生不小也。
彼惡均編之法者曰,何使吾輩下同于編戶。
不知均編之法,非屈缙紳而同編戶,實跻編戶而同缙紳,雖于君子勞心,小人勞力之義,其迹似乎無别,獨不思缙紳之數少而編戶之數多,即缙紳之後,長為缙紳之數少,降為編戶之數多。
複裡役則毫無益于缙紳,居官守職之時,讀書談道之日,為斯民計,休養者不遺餘力,至宦成林下,乃徒以意氣之必欲上人,而忍于桑梓億兆之窮黎,奪其衽席而驅諸湯火,是誠何心哉!此周子鷹垂所以不狃目前之見,而獨開博愛之心,甯忤鄉貴人之意,不恤傾财好義而為之力救也。
華亭每圖均編田三千五百二十一畝,婁縣每圖均編田二千八百四畝,上海每圖均編田四千九百四畝,青浦則照舊額二百二十三圖,每圖均編田三千三百八十二畝,上海共立十保,大約十圖為一保,一百甲為一圖,四十九畝零為一甲,他邑田數、圖保雖不一,其法則同,後即日久弊生,是在良司牧仿其意而因時斟酌以補偏救弊而已。
要之,此法雖百世不變可也。
即使依限完糧,此數項已為成例,毫不可少。
苟或完不如法,則簽票添差,絡繹四出,乘船飛騎,索酒需錢,經宿連宵,勢如狼虎,每見一限之糧,遲完一日,則供一限之虛費而不足,而糧役之望城邑如畏途矣。
一則總甲、塘長之受累無窮也。
總甲之初,凡遇官長往來,不過掃除公館,鋪設公座而已。
塘長凡遇開河,不過備車戽水而已。
重情大獄,不過報縣長,備顧問,質公道而已。
迨其後,日漸贻患。
在城總甲,一遇上台按臨,有司曲意逢迎,則公館鋪設,窮極華麗,甚至古玩珍奇,旁羅四列,大抵皆借勢家大室之物,以充一時之用,間遇損失,破家相償而不足,故在城者費最大。
在鄉者雖次之,而一關大獄,動辄得咎,則動辄有費,臨谳官吏之誅求,兩造庭質之虛實,胥于總甲責成,經年奔命,其累或等于正犯,而河上戽水,或遇霪雨則無時而止,此又害之小者。
塘長之初,原以備公家之興作,事關阖郡阖邑,萬不得已之工,則量撥塘長,或修築,或疏浚,苟地居僻壤,工非切要,則有數年而不擾一夫者,非若他役之不能空過也。
其後吏胥視為魚肉,勢豪視為私人,河因傍墓則令之疏浚,塘因近宅則令之修築,巧借名色以請官,官亦明知其為私而徇情以撥之,經承因而作奸,役十派百,挾求賄免。
其或無築無修,則倡為曠役之說,每名納銀二、三十兩,官吏豪蠹,假公分潤。
至于有事到工之害,則地棍、土豪為之原呈,臨之以府佐,督之以委員,各有衙役,莫不需索,傍河保歇,表裡為奸。
官蠹原呈之役既飽,雖無工而作完,開疏挑築之力徒勞,縱有工而不準,故往往有工未竟,而塘長之室已罄者。
況塘長之身,即是分催之身,身在工次,或誤正供,則身家性命殉之者比比也。
一則雜派差役之日甚也。
前朝夫徭甚衆,至于雜差,則未有也。
自大役裁而雜差始起,如順治初年,剿泖寇則派水手,調客兵則備馬草、馬豆、馬糟、草刀,造戰艦則有水夫、鑽夫、買樹。
後因海寇入,則沿浦造橋梁、造梅樁、造鐵練、築寨台;沿海修城堡、修煙墩、斥堠分撥;沿海養馬則造馬船、造渡口石坡,種種不可勝舉。
大概上台偶行一二,則經承必派阖縣,土豪積蠹,因緣為奸,聲言軍興令肅,勢難任事赴工,小民畏懼,不得不以賄脫,每圖費至一二百金,少亦必數十金,得免于此則派于彼,力苟能免者,莫不破家從事,其餘計無所出者,則當差承役。
及至到工,則必刻意誅求,計其所費,務倍行賄,使脫者自喜得計;充者悔不悉索規免,而兵工胥役益肆洋洋,前工未竟,後工繼起,初派方完,續派踵至,糧役之家,虎差時常盈室,酒漿供頓,突煙不絕,其他所費,蓋可知已。
予鄰顧氏,産過中人,昔曾遣其子弟就學于予,後遭役累,雲一日之中造飯二十四次。
馴至康熙三年、四年間,比戶棄業逃遁,民皆重足而立,良為是也。
于是巡撫部院韓公世琦聞之,行将巡曆各屬,先期微服遍訪,廉得其實,奸胥大蠹,往往立置重典,雜派差徭從此頓息,而役法亦在物極必反之會矣。
先是均田、均役之法,浙西嘉、湖二府,久已行之,蘇、松民想慕而不可得。
會李應鬥先生複令婁邑,習見厘頭之害,深慮逃亡之不可測,決計請行,條陳其利,先呈郡守張公升衢,張韪之,轉詳督、撫,撫公亦已稔知,因依議檄行。
張公移文嘉、湖二郡,關請彼中役法并能幹經承、吏書二人到松商酌,按成法而通融之,去其弊,采其合乎人情,宜乎土俗者,條分縷析,上其法于兩台,并請具題,奉旨遵行在案。
其法不拘原丈版圩,通計一縣之田若幹畝,應新設若幹圖保,每保應田若幹,每圖應田若幹,悉聽業戶各将自己田畝收并成甲,不論甲數多寡,自立戶名,完糧應比,其田不及一甲者,許令自擇親戚朋友田畝歸并成甲,造冊呈縣,以繳冊之先後為編圖編保之次第。
其荒墳絕戶,零星無人收者,謂之圖底,則于原丈本圖中收田,并甲時,照田就近均搭。
糧既各自輸納,不須他人催辦,則分催、排年諸役可廢也。
今台憲罕臨郡縣,郵亭不過掃除,地方訟獄,竟據兩造聽斷,則總甲之名,可不立也。
水利淤塞則各就本圖業戶自開自浚,不得遠派遠差,則塘長之役,亦不必設也。
間有萬不得已之差,亦必照田均派,不得役此而遺彼,不得重差而疊累。
裡胥、保正無所施其權;衙蠹、土豪無所逞其詐,人人立冊,盡若紳衿,履畝完糧,呼之立應。
昔年抗頑、賠累、飛灑、詭避諸惡,為之一清,而民間始不以恒産為禍。
數年以來,逃亡轉徙者複故鄉,而民困庶幾稍蘇矣。
雖法久不能無弊于日後,要于康熙元、二、三年之役,視今真同出湯火而登之衤任席,乃缙紳有嫌其貴賤無别,欲廢均編,複裡役者。
康熙十五年間,奸民衙蠹,逢其意而和之,诳憲幾準行矣。
賴吾友周子鷹垂首率士民,力為陳控,得以照舊不變,其造福于地方風俗民生不小也。
彼惡均編之法者曰,何使吾輩下同于編戶。
不知均編之法,非屈缙紳而同編戶,實跻編戶而同缙紳,雖于君子勞心,小人勞力之義,其迹似乎無别,獨不思缙紳之數少而編戶之數多,即缙紳之後,長為缙紳之數少,降為編戶之數多。
複裡役則毫無益于缙紳,居官守職之時,讀書談道之日,為斯民計,休養者不遺餘力,至宦成林下,乃徒以意氣之必欲上人,而忍于桑梓億兆之窮黎,奪其衽席而驅諸湯火,是誠何心哉!此周子鷹垂所以不狃目前之見,而獨開博愛之心,甯忤鄉貴人之意,不恤傾财好義而為之力救也。
華亭每圖均編田三千五百二十一畝,婁縣每圖均編田二千八百四畝,上海每圖均編田四千九百四畝,青浦則照舊額二百二十三圖,每圖均編田三千三百八十二畝,上海共立十保,大約十圖為一保,一百甲為一圖,四十九畝零為一甲,他邑田數、圖保雖不一,其法則同,後即日久弊生,是在良司牧仿其意而因時斟酌以補偏救弊而已。
要之,此法雖百世不變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