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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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每為坊刻購去,梓以行世。

    嘗遊戲作金石古文及八分書,鐵筆精工,特其餘藝耳。

    海内仰公名如慕上古異人,接公貌者見端莊凝重,有凜然不可近之概,而不知其中坦然無纖毫城府也。

    公年逾五十,未有子,所生四女:長嫁錫山賈氏,元配出。

    次适嘉禾吳氏,又次适松陵吳氏。

    至丁未以迄己酉,連舉二子,公喜曰:“今蒸嘗有托,可以從君親于地下矣。

    ”庚申春,複來海上,師門兄弟,幾不相識,留作平原之飲。

    餘因得追随唱和,獲公指示,受益頗多。

    見公好飲,然飲未半酣辄止,而談笑之餘,時帶愁容,獨坐作歎息聲。

    餘嘗戲慰公曰:“昔杜少陵時帶憂愁,陶彭澤放懷自樂,後人不以陶劣于杜,公何舍陶而學杜乎?”時予出所箸《九梅堂雜稿》求序,公即以此筆諸卷首,亦為戲言以對,而愁終不可解也。

    蓋公之來此,非獨訪故,亦以季君未字,兩嗣君未蔔嘉偶,欲托孔、李,完向平之願耳。

    時讠刃叟先生孫湘,年弱冠矣,而未授室,不敢遽請,微示其意于公之門人張子魯綸。

    及公别去,張于途中述之。

    公曰:“世好而為姻娅,甚善,且得婿如是亦足矣,子盍早為吾言之。

    ”張曰:“師果有意,即不拘世俗,躬往訂盟,誰曰不可?”越數日,公複挈其長君及其吳倩赓始來,遂與太常公子締姻盟而去。

    然公志初畢,殉君夙願,自此益決矣。

    時公依其吳婿僑寓吳興之南,遂于五月五日自撰墓志,為《解蛻吟》十二章、《絕命詞》二章,踵三闾大夫之後,遇救得免,家人歡慰而公志愈堅。

    六月望後,夜複赴水,冀無援者,适又為人救免,公憤甚,而家人防益密。

    至七月十七夜半,乘間複蹈清流,防者覺而奔救之,公乃自絕飲食,至二十三日而卒,時年七十。

    故《解蛻吟》首章曰:“苦海空過七十年,文章節義總徒然,今朝笑逐罡風去,縱不飛升也上天。

    ”先是呂仙于海上曹氏降乩,謂公已冠八百地仙之籍,曹錄岩先生來□裡述之,聞者笑其幻不可信,後得公訃,始知神仙之席,原以待忠孝之士,而公所著《将就園圖記》及《人天樂》劇本其先兆與?抑公有先見而然與?公元配蕭氏,楚人。

    側室趙氏,二子三女,皆其所出。

    長子荀,字禹弓,年十四聘□裡張氏。

    次子榔,字寄中,年十二未婚,皆秀慧能文,公之肖子也。

     ◎名節二 陳烈婦者,松陵諸生張士柏妻也。

    士柏死,同裡富人周洪聞其美,謀娶之。

    烈婦大怒,罵勿應,洪欲得之,令其家誘之歸甯,于中道劫去。

    烈婦愈怒,與周洪格三日夜不息,得免歸,則訟之,邑令章日則已入周洪金,不與直,烈婦不勝憤,即罵令。

    令曰:“爾手能格人耶?”即拶其指。

    時巡按禦史路振飛方按松江,烈婦至松,控訴于禦史,既投訟牍,遂自刺于階下立死。

    禦史大驚,驗其屍則衣皆縫紉,十指俱傷,視訟牍具得狀,禦史憐之,欲窮治其事。

    時松有無賴諸生某者,入周洪賄,昌言曰:“陳氏居于周洪家三日矣。

    ”禦史亦惑之,狐疑未決。

    時許光祿譽卿裡居,聞其事,移書于禦史曰:“陳氏以死明其節者也,天下無殉難之貪夫,豈有守節之淫婦哉!”而孝廉陳卧子子龍,太學生徐暗公孚遠帥諸生為文以祭烈婦,文甚美,諸生日嘩,禦史聞之,遂檄捕周洪及誘烈婦者數人,悉笞死。

    未幾,吳江今日谒上台,将入門,如有所見,遂暴卒。

    吳民以是神烈婦而義松之士大夫,乃會葬烈婦于蘇州虎邱寺之第二山門外之右,墓門東向,題曰:吳江陳烈婦之墓。

    門上對聯曰:身膏白刃風斯烈,骨葬青山草亦香。

    鼎革後,餘猶見之。

    十餘年來,匾額及對聯俱失,門上又有改題,不知誰為之也,可為浩歎!眉公陳繼儒亦有挽祭詩文,載全集中,茲不錄。

     劉氏者,宋将劉弟銳之裔孫女也。

    年二十,适周肇隆為繼室。

    閱三載,肇隆以病卒,垂白之翁在堂,承祧之子未舉,劉有遺腹三月,為宗祀計,哀不忘孤,毀不滅性,誕生一子之才即參兩也。

    劉外籌耕作,内課紡績,瞻高堂,撫藐孤,冠笄婚嫁如典禮,悉二十餘年之心力,而後參兩得以成立。

    參兩幼從季父習舉子業,不就,自念家貧親老,無以緻養,遂從胥吏供事府曹,聊以代耕。

    其後參兩連舉三子,家亦漸裕而劉始卒,年七十餘矣。

    參兩每以不得奉養為恨,喪祭盡哀,營兩世之域,葬祖考妣,奉父肇隆及元配儲母之柩,偕劉合葬,于祖墓。

    參兩中子早殇,二子京新相繼補博士弟子員,諸孫濟濟,正未有艾,論者鹹謂天之所以報節母也。

    先是崇祯壬午,邑令茂暗章公光嶽旌其廬。

    本朝大巡瑞寰秦公世祯亦有旌表,行将具題建坊,會郡邑申覆稍緩,秦公屆期複命,未果,尚有待于将來雲。

     顧氏者,即肇隆弟雲扔之元配也。

    性勤慎好施,年未三十而雲礻乃卒,無子,長房獨子,禮不出繼,乃請于舅,撫叔氏之次子之傑為嗣,鞠育教誨,逾于己出,稍長為聘外侄孫女以婚配之,即達可也。

    達可本生父,故邑庠名士,傳經教子,能世其家學。

    會當鼎革之初,人情刁險,遍地危機,中人之家,朝不保暮,達可懼孤弱不自存,因從兄參兩亦代食于官。

    在官兢兢自守,不敢幹澤于外,供事承直,資斧悉取給于家,顧母拮據以應之,稍有餘資則贍分宗黨,雖至傾囊,亦不恤,年八十二而卒。

    餘叨嗣君猶子之交,修登堂拜見之禮,猶及見之。

     喬氏者,邑庠生澹叟公拱明之季女也。

    性穎慧,娴内則,知節義事。

    順治乙酉三月,歸于諸生鮑如龍玉淑。

    五月,大兵下江南。

    八月,克松江,行發之令。

    鮑居濱海,裡中惡少年烏合邪教,倡亂拒命,推狂生孔師為盟主,焚攻川沙堡。

    川沙守将告急,總兵官李虎癡成棟帥師東渡,凡孔寇充斥之地,不分玉石,縱兵肆殺,俘掠婦女,不可勝計。

    喬自計韶年,必不能免,兵且至,兩姑挾之行避。

    喬曰:“我閨中少婦也,避将焉往?有死而已。

    ”強之行,行且數武,至水濱,赴水而死。

    及兵至,鄰裡親黨被掠婦女以萬計,喬獨得免。

    惟大義素明,故能視死如歸,超然完節也。

    其伯娣适陳斐之,年二十四而斐之卒,斐之無子,并無同懷兄弟,室中所有,盡為親黨瓜分。

    喬茕茕寡居,父母憐而撫之,數載紡績之餘,稍置田産以供饣粥。

    父母卒,倚幼弟,躬勤拮據以自給,今年七十有二矣。

    皆澹叟公之女,節烈聚于一門,足徵家學,抑亦善人之報也夫! 朱氏者,岵思太史錦之同堂娣也。

    父邑庠生邦仲,娶于族姑所生,于予為中表姊。

    及長,适予母姨之子表兄張宿南,生二女,無子。

    宿南卒,時年二十有七,翁姑年皆七十矣,以哭子,翁繼殁,家故貧,孝敬如一日。

    姑卒,喪葬盡哀,撫育二女,又往往分口食以周寡母弱弟。

    順治辛卯,岵思舉于鄉。

    己亥,冠南宮,入中秘,顯貴赫弈。

    胞弟铨,亦稍有生殖,常奉母命迎姊歸,歸惟省母。

    岵思迎之,則往谒伯母與諸弟姒相見,一問興居而出。

    曰:“嘗聞先人言,見兄弟不逾阃,況弟已貴,往來多貴戚,易服而居不可,間以不祥之服又不可。

    ”雖固留,謹謝之而已。

    侍母數日即歸,敝廬不蔽風雨,服食起居,不堪殊甚,晏如也。

    及母卒,送葬後,即弟铨家亦不辄往。

    二女自宿南初殁時,以翁姑命長者許配範氏,即宿南伯姊之子,幼者許配淩氏,逮長成,相繼遣嫁。

    淩氏女先卒,依其長女于範氏姊,今年七十矣。

    當岵思自都門歸省時,餘嘗欲與謀所以旌揚之者,編其節概上請,當事具題,姊辄峻辭。

    會岵思尋卒,不果。

    然而一生苦節,終不可泯也。

     闵氏者,嚴端伯之妻也。

    幼失怙,其母胡氏,力苦成家,卒撫一子二女成立,婚嫁盡禮,氏即季女也,年十八而适嚴。

    端伯故素封子,淫戲無度,闵屢切谏不從,卒以此殒其生。

    時闵年二十三,無子,僅舉一女。

    闵力綜家計,仔肩門戶,家不甚毀。

    端伯之庶弟虎,字威侯,踵兄所為,産業蕩盡,遂日肆侵削。

    闵與力争不得,因集親長而告之曰:“兄殁無子,産業固叔物也,第念叔亦未有子,聞姒懷娠,倘生男得乞歸撫養,以延嚴嗣,則猶在叔矣,何不少留餘地耶?”衆共賢闵而責虎,闵得苟安。

    未幾,姒亦生女,姒又随故。

    虎愈無賴,日伍匪人,棄賣田房無虛日,而闵不得制,遂酌留贍數畝、房數椽為養老嫁女之資,餘不遑顧。

    虎心猶未厭,遂謀嫁其嫂為盡吞之計。

    私許其黨施姓,密約乘夜搶逼,有老仆知之,潛奔告闵,闵乃以布自殓,藏刃以待。

    更餘,施果帥衆至。

    闵佯曰:“婦再嫁隻須本人同媒氏及主婚至,何用衆焉?吾有一言講明而嫁方可。

    ”施止衆而前,闵執大棍擊施仆地,衆駭而散。

    裡黨見而義之,故不敢逼,竟得完節。

    後雖困乏日甚,享祀掃墓,必躬必誠,三十年如一日也。

    女長适淩氏,亦早寡無子,翁令再醮,度勢不能免,夜分潛出,凡三涉得達母姨家,更乾衣,遂詣邑長告批守制,始複還家,紡績度日,三載而卒。

    三節相承,世所罕見,其真得諸胎教者與! 陳氏者,新場鎮南之農家女也。

    年二十未字。

    張太常讠刃叟先生夫人之弟顧君惠,衰年無子,聞陳氏賢,娶為側室。

    顧妻張氏亦賢淑,與陳氏相得甚歡。

    陳生一子,甫二齡,君惠卒,父母勸其改嫁,不從。

    越一載,子複殇,顧氏親憐其年少無倚,勸之愈力,陳守志益堅,以嫡庶相倚為命,誓死不貳也,如是者數年。

    至順治乙未秋,本朝已定江南,而松郡更謀拒守,缙紳偕潰帥同事諸亡命附之,動稱弁員。

    顧之中表李君選者,素無賴,聚衆入郡,自号五伯,因糧村落,橐既飽,忽憶陳氏孤寡可逼,馳書顧宗,必欲得陳為妾,謂不爾且将以師逆,顧氏懼告陳,且勸之行。

    陳度不能免,密紉衣裳,泣謂張曰:“本欲誓以此身從老,今不能矣,奈何!”相與痛哭竟日,夜而自缢。

    時秋暑,天氣尚炎,越三日始殓,而顔色如生,衆鹹異之。

    不數日而大兵克松江,諸紳帥俱斃,君選及其黨踉跄獸散,亂離甫息,人各自保,莫肯訟冤者。

    一日太常長公子蓉左司理往省舅氏,夜止其家,夢陳披發蒙血向之,若訴冤狀,驚而寤,詢知所卧榻,即陳畢命地也。

    然以陳、顧二家無能創複仇之義,而李亦張太夫人中表子戚,公子以故不忍告之當事而正其辟。

    然君選自是亦不為親黨所齒,抑郁無聊困頓而死。

    陳仇雖不克報,而其清風烈節,終古不磨矣。

    康熙甲申秋八月,司理為子述其事,特為傳以記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