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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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文職官之方。
敕内開載:在外總督、巡撫、提督、總兵等官,如有蒙蔽專權,擅作威福及縱兵害民,縱賊害良等事,許巡方禦史不時糾劾,則下此不待言矣。
時江南正當法敝紀弛之日,而瑞寰秦公世祯奉命巡方,首劾監司之最不職者,繼之參總戎,既而參巡撫。
撫臣土公國寶留心地方,興利除害,無他大過,隻以寬于察吏,馴至縱奸,遂蒙嚴旨,投缳自盡。
他如衙蠹之蟠踞而挾持官府,地棍之刁訟而魚肉善良者,往往訪懲誅死,半壁為之肅清。
順治十年癸巳,上慮台谏空虛,撤回各差,禦史巡方遂廢。
越二年,乙未,複差。
至十八年辛醜,凡禦史一概停差,惟巡鹽向來獨留。
近來鹽使亦禁出巡,專駐省會,殆與運使無異。
其他禦史,至今尚未有出差者。
道臣之職不一,其出駐外府、州、縣者,一曰分巡,一曰分守,皆以布、按二司佐貳為之。
當未設撫、按之時,道臣得專舉劾之權。
分巡即如代巡,分守即如巡撫也。
迨既設撫、按,則道權遂輕,然而總轄文武,兼統軍民,依然憲台之體。
南北兩京無布、按,則借員于他省,故銜稱欽差整饬某府等處地方兵備兼理糧儲,某省提刑按察使司,或副使佥事,或布政使司參政、參議,與京差等。
其後因事添設,一省增至數人,合巡、守二道計之,幾于每府一員,不無太冗。
國初因之。
至康熙六年丁未,裁汰各道,凡非省會要地及事權職專之所,共裁道臣一百八員。
其後稍稍漸複,然已非昔日之舊制矣。
即如蘇、松、常、鎮四府,其初有二道:一駐太倉州,一駐江陰縣,而駐虞山之督糧道不與焉。
今兩道衙門俱廢,而并蘇、松、常三府為一道,駐紮蘇州,亦可以見道員之省也。
康熙二十一年,撫院餘公國柱奉旨議裁道員,又裁去蘇、松、常道而并于虞山之督糧道,移駐蘇州。
松江府佐,舊制五員:曰海防、曰督漕,丞也;曰水利、曰糧捕,丞也;曰理刑、推官,位班五員之末,然為各上台耳目之官。
按院出巡,必先委推官一員查察錢谷、刑名于所屬州縣,一如上台出巡體,以故按君統轄之地,皆禀奉之。
如本府司理最稱權要,其胥吏、輿台驕踞加于紳士,小民畏之如虺如蜮,彼視府吏蔑如,各廳無論矣。
順治四、五年間,裁去督漕、水利,理刑之權愈重。
九、十年間,先複水利。
康熙四、五年間,又複督漕。
重見五廳之制矣。
六年丁未,盡裁天下理刑,積年衙蠹,俱為怨家告讦,奔竄四散,至今永廢。
郡守領官,向有經曆、知事、照磨、檢校,今檢校亦汰。
前朝儒學,府教授一員,訓導四員,縣教谕一員,訓導二員。
國初因之。
至順治五、六年間,府學裁訓導二,縣學裁訓導一。
康熙初,盡裁天下訓導,每學惟留教職一員。
十五年丙辰,因學貢铨選壅塞,不論府、州、縣學,各添訓導一員。
又以軍興費繁,俸薪難辦,令正佐共食一官之俸而兼視其事雲。
松江守禦,前朝止設千戶一員,統兵有限。
蓋以内地承平,不須武衛,聊備獄囚、倉庫、司城門之啟閉而已。
本朝初,駐總兵官,繼之以提督,而标官遂衆,提标額兵五千,分配前、後、左、右、中五營。
又設城守營兵一千,各統以遊擊、守、把,共計六營,而提督親兵之戎營不與焉,俨然重鎮矣。
上海向承倭亂之後,留兵獨多。
吾生之初,甯谧日久,裁定額兵,尚有三百餘名。
然惟統之以哨官,官皆劄委,銜不過千、把總,設公廨于城隍廟東之李公祠内,遇霜降及上台按臨,例應閱操,則各兵集演武場聽操,若令長及哨官新任,則邑宰與哨官共臨閱焉。
然而日饷每名不過銀二分,兵皆土著,或習工技,或負販貿易,與市井小民無異。
崇祯之末,又添水營,哨船數隻,水哨官一員。
自鼎革以後,間以參将、遊擊統各兵分駐,因而裁去土兵,僅存數十名,以備倉庫、城門之守,謂之城守營。
迨順治十年,海宗入犯,直至闵行,人心惴惴,當事者謂城守單弱,議撥撫标參将一員,統兵一千,長駐上海,謂之黃浦營,而建牙于學東之南察院。
十七年庚子,大司馬蘇公讷海奉诏巡閱,請調崇明水師二千名,副總兵一員移駐上海,建牙于虹橋南艾方伯故第,幾與郡城等矣。
康熙七年戊申,邑紳張青周宸為夏官郎,疏請裁歸崇明,而于提标量撥汛兵防守,駐于城隍廟西之驿館,即今所稱松江分府,為海防駐紮之地也。
十三年甲寅,以方隅多故,複移吳淞副将一員于上海,亦謂之黃浦營,而駐于北門褚氏之民舍焉。
十七年戊午,副将王虎山陛(升)去,複于提标撥守備一員為黃浦營,而仍駐南察院雲。
川沙濱海而城,向設把總一員,額兵四、五百名,北連寶山,南達南彙,與青村、柘林諸堡,并隸金山衛參将。
自順治十七年,江上之警。
次年庚子,上命兵部尚書蘇公讷海等相度沿海機宜,乃議于鎮江京口設鎮海大将軍一員,松江設川沙參将一員,罷寶山城守兵而并于川沙,共一千名,建牙于南城故喬憲副第,而以舊總司為中軍守備所,與金山衛參将,分轄松江沿海,自南彙以北隸川沙,以南隸金山。
時蘇州添設甯海将軍,駐紮于婁門海甯陳相國之拙政園内。
康熙甲辰,撒(撤)回将軍,園改蘇、松、常道,後複歸陳相公子,旋賣于王額驸永甯。
永甯為平西王吳三桂婿。
康熙癸醜冬,吳三桂反,額驸已沒,第入于官。
十七年戊午,蘇、松、常道祖公澤深,輸價于官,複買為駐紮之公廨焉。
吾郡府學明倫堂後,舊有尊經閣,予猶及見。
崇祯之季,閣雖稍殘,而巍然雄峙也。
後遭兵燹,竟緻坍毀,明倫堂亦廢
敕内開載:在外總督、巡撫、提督、總兵等官,如有蒙蔽專權,擅作威福及縱兵害民,縱賊害良等事,許巡方禦史不時糾劾,則下此不待言矣。
時江南正當法敝紀弛之日,而瑞寰秦公世祯奉命巡方,首劾監司之最不職者,繼之參總戎,既而參巡撫。
撫臣土公國寶留心地方,興利除害,無他大過,隻以寬于察吏,馴至縱奸,遂蒙嚴旨,投缳自盡。
他如衙蠹之蟠踞而挾持官府,地棍之刁訟而魚肉善良者,往往訪懲誅死,半壁為之肅清。
順治十年癸巳,上慮台谏空虛,撤回各差,禦史巡方遂廢。
越二年,乙未,複差。
至十八年辛醜,凡禦史一概停差,惟巡鹽向來獨留。
近來鹽使亦禁出巡,專駐省會,殆與運使無異。
其他禦史,至今尚未有出差者。
道臣之職不一,其出駐外府、州、縣者,一曰分巡,一曰分守,皆以布、按二司佐貳為之。
當未設撫、按之時,道臣得專舉劾之權。
分巡即如代巡,分守即如巡撫也。
迨既設撫、按,則道權遂輕,然而總轄文武,兼統軍民,依然憲台之體。
南北兩京無布、按,則借員于他省,故銜稱欽差整饬某府等處地方兵備兼理糧儲,某省提刑按察使司,或副使佥事,或布政使司參政、參議,與京差等。
其後因事添設,一省增至數人,合巡、守二道計之,幾于每府一員,不無太冗。
國初因之。
至康熙六年丁未,裁汰各道,凡非省會要地及事權職專之所,共裁道臣一百八員。
其後稍稍漸複,然已非昔日之舊制矣。
即如蘇、松、常、鎮四府,其初有二道:一駐太倉州,一駐江陰縣,而駐虞山之督糧道不與焉。
今兩道衙門俱廢,而并蘇、松、常三府為一道,駐紮蘇州,亦可以見道員之省也。
康熙二十一年,撫院餘公國柱奉旨議裁道員,又裁去蘇、松、常道而并于虞山之督糧道,移駐蘇州。
松江府佐,舊制五員:曰海防、曰督漕,丞也;曰水利、曰糧捕,丞也;曰理刑、推官,位班五員之末,然為各上台耳目之官。
按院出巡,必先委推官一員查察錢谷、刑名于所屬州縣,一如上台出巡體,以故按君統轄之地,皆禀奉之。
如本府司理最稱權要,其胥吏、輿台驕踞加于紳士,小民畏之如虺如蜮,彼視府吏蔑如,各廳無論矣。
順治四、五年間,裁去督漕、水利,理刑之權愈重。
九、十年間,先複水利。
康熙四、五年間,又複督漕。
重見五廳之制矣。
六年丁未,盡裁天下理刑,積年衙蠹,俱為怨家告讦,奔竄四散,至今永廢。
郡守領官,向有經曆、知事、照磨、檢校,今檢校亦汰。
前朝儒學,府教授一員,訓導四員,縣教谕一員,訓導二員。
國初因之。
至順治五、六年間,府學裁訓導二,縣學裁訓導一。
康熙初,盡裁天下訓導,每學惟留教職一員。
十五年丙辰,因學貢铨選壅塞,不論府、州、縣學,各添訓導一員。
又以軍興費繁,俸薪難辦,令正佐共食一官之俸而兼視其事雲。
松江守禦,前朝止設千戶一員,統兵有限。
蓋以内地承平,不須武衛,聊備獄囚、倉庫、司城門之啟閉而已。
本朝初,駐總兵官,繼之以提督,而标官遂衆,提标額兵五千,分配前、後、左、右、中五營。
又設城守營兵一千,各統以遊擊、守、把,共計六營,而提督親兵之戎營不與焉,俨然重鎮矣。
上海向承倭亂之後,留兵獨多。
吾生之初,甯谧日久,裁定額兵,尚有三百餘名。
然惟統之以哨官,官皆劄委,銜不過千、把總,設公廨于城隍廟東之李公祠内,遇霜降及上台按臨,例應閱操,則各兵集演武場聽操,若令長及哨官新任,則邑宰與哨官共臨閱焉。
然而日饷每名不過銀二分,兵皆土著,或習工技,或負販貿易,與市井小民無異。
崇祯之末,又添水營,哨船數隻,水哨官一員。
自鼎革以後,間以參将、遊擊統各兵分駐,因而裁去土兵,僅存數十名,以備倉庫、城門之守,謂之城守營。
迨順治十年,海宗入犯,直至闵行,人心惴惴,當事者謂城守單弱,議撥撫标參将一員,統兵一千,長駐上海,謂之黃浦營,而建牙于學東之南察院。
十七年庚子,大司馬蘇公讷海奉诏巡閱,請調崇明水師二千名,副總兵一員移駐上海,建牙于虹橋南艾方伯故第,幾與郡城等矣。
康熙七年戊申,邑紳張青周宸為夏官郎,疏請裁歸崇明,而于提标量撥汛兵防守,駐于城隍廟西之驿館,即今所稱松江分府,為海防駐紮之地也。
十三年甲寅,以方隅多故,複移吳淞副将一員于上海,亦謂之黃浦營,而駐于北門褚氏之民舍焉。
十七年戊午,副将王虎山陛(升)去,複于提标撥守備一員為黃浦營,而仍駐南察院雲。
川沙濱海而城,向設把總一員,額兵四、五百名,北連寶山,南達南彙,與青村、柘林諸堡,并隸金山衛參将。
自順治十七年,江上之警。
次年庚子,上命兵部尚書蘇公讷海等相度沿海機宜,乃議于鎮江京口設鎮海大将軍一員,松江設川沙參将一員,罷寶山城守兵而并于川沙,共一千名,建牙于南城故喬憲副第,而以舊總司為中軍守備所,與金山衛參将,分轄松江沿海,自南彙以北隸川沙,以南隸金山。
時蘇州添設甯海将軍,駐紮于婁門海甯陳相國之拙政園内。
康熙甲辰,撒(撤)回将軍,園改蘇、松、常道,後複歸陳相公子,旋賣于王額驸永甯。
永甯為平西王吳三桂婿。
康熙癸醜冬,吳三桂反,額驸已沒,第入于官。
十七年戊午,蘇、松、常道祖公澤深,輸價于官,複買為駐紮之公廨焉。
吾郡府學明倫堂後,舊有尊經閣,予猶及見。
崇祯之季,閣雖稍殘,而巍然雄峙也。
後遭兵燹,竟緻坍毀,明倫堂亦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