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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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年始也。

    按舊志,自元以前為華亭縣,屬嘉興府。

    元始建淞江府,而分府北一帶立上海縣。

    明初,以郡多水災,因于淞字去水而縱松,稱松江府。

    又分上海之西,立青浦縣,以後廢而複建于嘉靖之間。

    吾生之初,松府惟華、上、青三縣而已。

    錢糧土地,華為最,上次之,青又次之。

    即有公事,則華任十之五,上任十之三,青任十之二,百有餘年,莫之易矣。

    順治十年,河間李茂先正華來守吾郡,以松屬積逋多而役繁重,華亭尤甚,乃議将華亭中分為二縣。

    十二年,請于各台,時巡撫大中丞張公中元素重李廉能,遂允其議,具疏上聞,得邀谕旨。

    分華之西半為婁縣。

    縣初寄治于西倉城,後因遇公事入城,往還道遠,遂買府後朱太史第而立縣治焉。

    然而獄囚、倉庫,尚附華邑,學宮亦未鼎建,諸事猶多草創雲。

     蘇州賦甲天下,府治門無麗谯。

    惟松江之麗谯最為巍煥,下築台基,上建危樓五楹,樓上橫匾曰谯樓,樓前豎匾曰松江府,匾旁立冕服木人二,相傳于其中設大鼓,司更漏,規模極為弘敞。

    崇祯十七年五月,以弘光帝諱,改松為嵩,因易匾額,重加修葺。

    次年八月,大兵下松城,府前一帶直及西郊街市俱毀,谯樓亦廢于火,守臣即台基蓋屋,而立匾于門上焉。

    至順治十五年,遼左祖公永勳,以任子來守松,謀複舊觀,不支公帑,不擾民間,惟令呈禀者計紙輸磚,自三至五不等,所費人不過分文,松俗多好事者,每朝總計之,千百立具。

    又取本府贖锾及屬縣官助工銀,遣幕僚采辦木料于上江,用作台下棟宇,而台上重樓,則買故尚書張公第後樓改建之,砌新磚于舊築之外,施新樓于舊樓之基,東西較舊,雖量節一間,然而繡闼雕甍,飛矢棘,南軒北牖,外繞花闌,工巧較精于昔矣。

    谯樓橫匾,照舊安設,而樓前豎匾,仍移樓下,門上規制,稍遠于舊,而樓前明曠,可以登眺,上架鼍豉,用司更漏,為一郡之壯觀焉。

    谯樓上下二匾,皆周公遠裕度所書。

    公遠即學憲萊峰思兼孫也,筆法遒勁。

     前朝吳中撫院,原轄應天、蘇、松、常、鎮五府,而衙門駐紮于蘇府學宮之西北,體制規模,極為弘敞。

    順治初年,蘇城初下,撫院公廨,毀于兵火。

    時以河南總戎土公國寶改大中丞,首來撫吳,乃暫駐節于故相國申文定公舊第。

    順治八年辛卯,春,予适吳門,道經撫院故址,猶一望瓦礫也。

    次年,土公被參自經,周公國佐繼任,不欲居申相第,複即撫院舊址,鼎建廨宇,重門複道,前堂後寝,綿亘幾百餘畝,樓觀台榭,以備宴遊;庫廄倉廪,以儲峙糧。

    賓有公館,吏有直廬,列戟當門,高牙外擁。

    康熙之初,兼統淮揚,俨然江南半壁之屏翰矣。

     前朝文宗,每逢科試,則在句容吊考。

    逢歲試,則按臨各府。

    自萬曆四十一年癸醜,分南直學院為二:上江轄八府、三州,應、安、徽、甯、池、太、廬、鳳及滁、和、廣德是也;下江轄六府,一州,蘇、松、常、鎮、淮、揚及徐州是也。

    于是上江仍以句容為駐紮之所;下江建書院于江陰為駐紮之所。

    而科試吊考,歲試按臨則仍舊焉。

    玉峰之有舊院,向為學使者按蘇時歲試之地,且以介在蘇、松之間,間或吊考松江,亦兩便故也。

    會逢鼎革,書院圮廢。

    順治乙酉冬,江陰未下,學使陳公昌言于常府吊考蘇、松以後按蘇、則駐節于蘇州府學,地更寬敞,為尤便焉。

    十二年乙未,奉旨改學院為學道,以山西張公能麟督學三吳。

    因府學在撫院之前,鼓角發炮,體統不便,爰即玉峰書院舊址而重建焉。

    取材于蘇、松,協濟各屬助工。

    越二載而落成,前堂後寝,一如江陰之制,文場号房,亦俱瓦蓋,特下未鋪磚,内衙稍狹耳。

    自是以後,即有奏銷、減額之令,蘇、松應試生童無幾,即逢歲試,竟于玉峰吊考,而按松之例廢矣。

    康熙十八年己未,總憲魏公象樞條奏學政内一款:凡學臣歲試,必須逐府按臨,不得任意吊考,緻士子跋涉間關,告病者遠赴臨驗。

    獨松江之館坍毀,有司議修,工費難辦,乃詳請撫院移咨部院而止,仍于昆山玉峰書院吊考雲。

     前朝舊制:學臣提督學政,南北兩畿,各差禦史一員,其他行省,則于布、按兩司中特差佐貳一員,并給敕印關防,專一提督。

    凡關學政,撫、按各衙門不得參預中制,重事權也。

    南直隸幅員幾二千裡,三年中,歲科不能周匝,子衿往往有終身未經歲試者,而童子進取之期亦曠,大非鼓勵作人之意。

    萬曆中,邑紳姚永濟通所先生居禮垣,疏請分南畿學臣,上下江各設一員,于是三年兩試,士知儆勵,入泮者亦易。

    本朝因之,江南雖改行省,提督則仍差禦史。

    至順治十年癸巳,上以台臣為耳目之官,不應出使,除巡鹽照舊欽差外,他如提學、巡按、巡漕、巡屯、茶馬各差禦史,盡皆撤回。

    京畿及江南督學則差翰林院侍讀,仍異各省也。

    閱二年,乙未,谕者謂行省不宜與京畿同,始命上下兩江,俱改學道。

    江南之學道,上江自李公來泰始,下江自張公能麟始。

    康熙改元,複裁江南學道一員。

    自是以後,提督通省學政,以佥憲為之,與各省一例矣。

     禦史之出差,自前朝已然,如兩畿提學,京省代巡,兩淮、兩浙、河東、長蘆之鹽課,四川、陝西之茶馬,河南、江北之巡屯,上下江之巡江,淮上之巡漕,其職不一,要以皇華銜命,察吏風聞,霜威特重焉。

    本朝因之,其始代巡不得其人,長吏無所顧忌,士民重足而立。

    世祖章皇帝洞悉其弊,極重巡方之權,首懲代巡之不職者,立置大法,革去巡書、承差,以清本衙門之蠹,禁帶主文記室,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