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兵事始末
關燈
小
中
大
輪、兩商船及艇哨各船均燼;惟餘「伏波」、「藝新」兩輪少受損傷,即行駛回。
此次法人譎計百出,和戰無常,彼可橫行、我多顧慮,彼能約從、我少近援;一月之久,彼稔知我鄰疆畛域、士卒孤疲,輒乘雨後潮急,彼船得勢,違例猝發。
天實為之,謂之何哉!各船軍士用命緻死,猶能鏖戰兩時;死者灰燼,存者焦傷。
臣目擊情形,實為酸痛!臣甫到閩,孤拔踵至,明不足以料敵、材不足以治軍,妄意以少勝多,露廠小船圖當大敵;卒至寇增援斷,久頓兵疲,軍情瞬息萬變。
臣既制於洋例,不能先發以踐言;復狃於陸居,不能登舟以共命:實屬咎無可辭!惟有仰懇將臣革職交刑部治罪,以明微臣惶悚之忱,以謝士卒死綏之慘。
至連日洋商及我軍傳說,或雲法燬六船、或雲孤拔受傷已死、或曰「鳥波」管駕已死、或雲法焚溺三百人。
要之,我軍既已大折,彼亦應稍有死傷;傳聞異辭,即確亦不足信。
惟此奏就臣所目見,參以各軍稟報;不敢有一字捏飾、一語含糊,再蹈「奏報不實」之罪』。
何如璋亦奏「內海各師船被法艦格林砲掃盡,輪船被毀九艘」;與佩綸奏略同。
諭言:『此次因議和之際,未便阻擊,緻法人得遂狡謀。
各營將士倉猝抵禦,猶能殄敵,並傷其統帥;其同心效命之忱,實堪嘉憫』!提督黃超群等,賞賫有差。
閩督何璟、閩撫張兆棟,下吏嚴議;以學士張佩綸措置無方、意氣用事,奪三品卿銜,下吏議。
將軍穆圖善,功過相抵,免議。
命許庚身入樞府、鴻臚卿鄧承修入總署。
八月,李鴻章拜大學士。
諭言:『聞廣東督、撫出示曉諭沿海居民忠義報效,令在海面將法船帶水淺擱,食置毒物等語;並新嘉坡、檳榔嶼等處華人,一併備及。
此等告示在內地張貼,措詞轉失正大;新嘉坡等處既非屬地,恐輾轉訛傳,反生事端。
彭玉麟、張之洞等,均傳旨申飭』。
諭關外軍逼西貢,以緩攻台之兵。
命劉永福迅攻太原、北寧,永福意不欲行,諭岑毓英促之。
馬江之戰,張佩綸漫無布置,倉卒敗釁;閩人恨之深。
李鴻章力持和議,屢戒佩綸勿輕啟釁。
閩督何璟,自以書生不諳兵事,屢請解職,朝令楊昌濬代之;旋命大學士左宗棠督閩師:皆未至,軍事皆主於佩綸。
佩綸實不知兵,而意氣極盛;總督何璟、巡撫張兆棟皆曲意事之。
佩綸狃於鴻章之議,謂和約旦夕成,戒軍士勿妄戰,聽法船入閩口;及法艦大集,船政大臣何如璋仍嚴諭各艦,不得妄動。
及法人遽發砲,各艦熸焉。
閩人切齒於佩綸、如璋,並詆如璋通款於敵。
及佩綸飾詞入告,皆大憤;編修潘炳年等呈都察院代奏,言『臣等於馬江敗後,疊接閩信,皆言張佩綸、何如璋聞警逃竄;竊以挫敗情形,眾目昭著,朝廷明見萬裡,諒諸臣不敢再有捏飾,是以未敢率行上聞。
讀八月初一日諭旨,方審該大臣前後奏報種種虛捏,功罪顛倒;乖謬支離,與臣等所接閩信判若歧異;不得不披瀝上陳。
初一日,法人遞戰書於「揚武」管駕張成;張成達之何如璋,秘不發。
初二日,各國領事、商人均下船,眾知必戰,入請亟備;張佩綸斥之出,軍火靳不發。
嗣洋教習法人邁達告學生魏瀚:明日開仗;魏瀚畏張佩綸之暴,不敢白。
初三早,見法船升火起椗,始馳告,而法已照會未刻開戰。
張佩綸怖,遣魏瀚向孤拔乞緩,以詰朝為請。
比登敵舟,而砲聲已發,戰船猶未啟椗裝藥。
敵發巨砲七,「福星」、「振威」、「福勝」、「建勝」殊死戰,船相繼碎;餘船放火自焚。
是役也,燬輪船九、龍糟船十餘、小船無數,「伏波」、「藝新」二艘均逃回自鑿沈,林浦陸勇自潰;而法船僅沈魚雷一艘:此初三日大敗之情形也。
張佩綸、何如璋甫聞砲聲,即從船局後山潛逃。
是日大雷雨,張佩綸跣而奔,中途有親兵曳之行;抵鼓山麓,鄉人拒不納,匿禪寺下院,距船廠二十餘裡。
次日,抵鼓山之彭田鄉。
適有廷寄到,督、撫覓張佩綸不得,遣弁四探,報者賞錢一千;遂得之。
何如璋奔快安施氏祠,鄉人焚祠逐之,夤夜投洋行宿焉。
晨入城,棲兩廣會館,市人又逐之;後踉蹌出就張佩綸於彭田鄉。
張佩綸恐敵蹤跡及之,紿何如璋出廠,自駐彭田鄉。
累日偵知敵出攻長門,將謀竄出;始回。
此張佩綸、何如璋狼狽出奔之情形也。
何璟、張兆棟平日狃於和議,於海防毫無布置。
藩司沈葆靖尤以戰事為非,凡屬防餉,輒拒不發款。
兵無主帥、餉無專責,議者固知閩事之必敗也。
所恃為長城者,以張佩綸平日侈談兵事,中外戰局伊始,身膺特簡,臨時必有把握。
及閱閩信陳其種種謬戾情形,則喪師辱國之罪,張佩綸實為魁首;何如璋次之。
何以言之?朝廷以督、撫不知兵,簡張佩綸偕劉銘傳往。
劉銘傳渡台,即封煤廠,逐法人。
張佩綸出都,即聞其意頗怏怏;到閩後,一味驕倨。
督、撫畏其氣燄,事之維謹;排日上謁,直如衙參,竟未籌及防務。
至法船駛入馬尾,倉卒乃以入告;張得勝緝得引港奸民請辦,張佩綸竟置不理,眾益駭然。
而張佩綸尚侈然自大,漫不經心;水陸各軍,紛紜號召。
迨各將請戰,又以奉旨「禁勿先發」為詞。
臣等不知「各口各擊」之諭,何日電發?不應初三日以前,尚未到閩。
即使未到,而諭旨禁其先發,非併輪船起椗、管駕請軍火而悉禁之也;一概不允,眾有以知張佩綸之心矣。
身為將帥,足未登於輪船;聚十一艘於馬江,環以自衛。
各輪船管駕疊陳連艦之非,張佩綸斥之;入白開戰之信,張佩綸又斥之。
事急而乞緩師於敵,如國體何!開砲而先狂竄,如軍令何!中岐即馬尾、田彭即鼓山後麓,張佩綸自諱其走,欲混為一;如地勢迥隔何!敵攻馬尾,張佩綸於是日始竄彭田,而冒稱力守船廠;如不能掩閩人耳目何!且何如璋實匿戰書,張佩綸與之同處,知耶?不知耶?臣等不能為張佩綸解也。
臣聞張佩綸敗匿彭田,以請旨逮問為詞,實則置身事外。
證於外間風聞,張佩綸所恃為奧援之人私電函緻,有「閩船可燼、閩廠可燬,豐潤學士必不可死」之語(按此語暗指李鴻章);是則張佩綸早存不死之心,無怪乎調度乖謬、聞戰脫逃,肆無忌憚如此也!何如璋實督船政,旦夕謀遁,棄廠擅走,已有罪矣;而謀匿戰書,意尤叵測!復於六月一日將船政局存銀二十六萬,藉名採辦,私行兌粵;群議其盜國帑,言非無因。
張佩綸素以摶擊為名,何如璋荒謬如此,並無一疏之劾;謂非「狼狽相依,朋謀罔上」,所不敢信。
若不嚴予懲辦,何以謝死事二千餘人,何以儆沿海七省之將帥,何以服唐炯、徐延旭之心,何以塞泰西揶揄之口!請密派公正大臣如彭玉麟等馳往查辦,澈底根究,自可得其罪狀』。
得旨:派左宗棠、楊昌濬查辦。
滇督岑毓英自請赴前敵。
已革滇撫唐炯檻送至京,下刑部獄嚴訊。
吏議:張兆棟、何如璋皆褫職。
諭:『此次法人肆意要挾,先開兵釁;中國屢予優容,已屬仁至義盡。
現在戰局已成,倘再有以賠償等詞進者,即交刑部治罪』。
法人攻蘇元春關外之軍,元春擊沈法艦一艘、斃法酋一人,連戰屢捷。
奏入,獎元春孤軍當勁敵,賞賫有差。
王德榜久無功,朝旨切責。
提督方友升、總兵周壽昌與法軍戰於郎甲,教民導法軍襲入,友升等大敗。
劉永福命黃守忠、吳鳳典進規宣光。
法船擾台南、澎湖危甚。
劉銘傳乞援於北洋,李鴻章以「北洋艦小,不足當巨艦,無從赴援」入告;諭旨但勉銘傳固守,不能救也。
以劉銘傳為臺灣巡撫。
左宗棠議援台,派南洋兵輪五艘、北洋兵輪五艘會於滬上,命楊嶽斌統之入閩為援台之師。
曾國荃電告鴻章,言「南洋兵艦脆弱,不能當巨艦」;鴻章以聞,朝旨言:『臺灣信息不通,情形萬緊。
曾國荃意存漠視,不遵諭旨,可恨已極!著交部嚴加議處。
即著妥派兵輪與李鴻章派出之輪兵迅赴福建,交楊昌濬調遣。
該大臣等倘再遷延,緻誤戎機,自問當得何罪?左宗棠、楊嶽斌迅速赴閩,無稍遲延』!國荃旋革職留任。
法兵攻基隆,踞之。
旋攻滬尾,提督孫開華、章高元、劉朝祐候其登岸擊之,斃法酋一人,奪其旗。
劉銘傳以聞,賞賫有差。
初,法人之攻臺灣,劉銘傳自守基隆,孫開華守滬尾。
八月十三日,法攻基隆,銘傳戰卻之。
滬尾警急,銘傳以滬尾乃為基隆後路,離府城三十裡,僅恃一線之口藉商船以通聲問--軍裝盡在府城,如滬尾有失,則前軍不戰而潰,府城必危;乃移師專守滬尾,遂勝法軍。
時論以基隆之失,歸咎於營務處知府李彤恩三次飛書乞銘傳棄基隆而保滬尾;朝旨力敦促諸帥逐基隆法軍。
左宗棠乃奏:『法軍不過四、五千,我兵之駐基隆、滬尾者數且盈萬;劉銘傳係老於軍旅之人,何至一失基隆,遂困守台北,日久無所設施!後詳加訪詢,始知基隆之戰,劉銘傳已獲勝,因知府李彤恩以孫開華諸軍為不可戰,三次告急,銘傳乃拔隊往援,基隆遂不可復問。
其實滬尾之戰,仍孫開華諸營之功。
知府陳星聚屢請攻基隆,劉銘傳謝之。
獅球嶺法兵不過三百,曹志忠所部八、九營因劉銘傳有「不許孟浪進兵」之語,不敢仰攻。
台北諸將領多願往攻基隆,劉銘傳坐守台北,不圖進取。
恭譯電旨,劉銘傳仍應激勵兵勇收復基隆,不得懦怯株守,緻敵滋擾。
臣思劉銘傳之懦怯株守,或一時任用非人,運籌未協所緻。
李彤恩虛詞惑眾,緻基隆久陷,厥惟罪魁;請旨即行革職,遞解回籍,不準逗留臺灣,以肅軍政』。
諭楊嶽斌迅速赴閩援台;李彤恩先行革職,交楊嶽斌查辦。
劉銘傳以左宗棠未加詳察,遽劾李彤恩,亦上疏抗辯;言『基
此次法人譎計百出,和戰無常,彼可橫行、我多顧慮,彼能約從、我少近援;一月之久,彼稔知我鄰疆畛域、士卒孤疲,輒乘雨後潮急,彼船得勢,違例猝發。
天實為之,謂之何哉!各船軍士用命緻死,猶能鏖戰兩時;死者灰燼,存者焦傷。
臣目擊情形,實為酸痛!臣甫到閩,孤拔踵至,明不足以料敵、材不足以治軍,妄意以少勝多,露廠小船圖當大敵;卒至寇增援斷,久頓兵疲,軍情瞬息萬變。
臣既制於洋例,不能先發以踐言;復狃於陸居,不能登舟以共命:實屬咎無可辭!惟有仰懇將臣革職交刑部治罪,以明微臣惶悚之忱,以謝士卒死綏之慘。
至連日洋商及我軍傳說,或雲法燬六船、或雲孤拔受傷已死、或曰「鳥波」管駕已死、或雲法焚溺三百人。
要之,我軍既已大折,彼亦應稍有死傷;傳聞異辭,即確亦不足信。
惟此奏就臣所目見,參以各軍稟報;不敢有一字捏飾、一語含糊,再蹈「奏報不實」之罪』。
何如璋亦奏「內海各師船被法艦格林砲掃盡,輪船被毀九艘」;與佩綸奏略同。
諭言:『此次因議和之際,未便阻擊,緻法人得遂狡謀。
各營將士倉猝抵禦,猶能殄敵,並傷其統帥;其同心效命之忱,實堪嘉憫』!提督黃超群等,賞賫有差。
閩督何璟、閩撫張兆棟,下吏嚴議;以學士張佩綸措置無方、意氣用事,奪三品卿銜,下吏議。
將軍穆圖善,功過相抵,免議。
命許庚身入樞府、鴻臚卿鄧承修入總署。
八月,李鴻章拜大學士。
諭言:『聞廣東督、撫出示曉諭沿海居民忠義報效,令在海面將法船帶水淺擱,食置毒物等語;並新嘉坡、檳榔嶼等處華人,一併備及。
此等告示在內地張貼,措詞轉失正大;新嘉坡等處既非屬地,恐輾轉訛傳,反生事端。
彭玉麟、張之洞等,均傳旨申飭』。
諭關外軍逼西貢,以緩攻台之兵。
命劉永福迅攻太原、北寧,永福意不欲行,諭岑毓英促之。
馬江之戰,張佩綸漫無布置,倉卒敗釁;閩人恨之深。
李鴻章力持和議,屢戒佩綸勿輕啟釁。
閩督何璟,自以書生不諳兵事,屢請解職,朝令楊昌濬代之;旋命大學士左宗棠督閩師:皆未至,軍事皆主於佩綸。
佩綸實不知兵,而意氣極盛;總督何璟、巡撫張兆棟皆曲意事之。
佩綸狃於鴻章之議,謂和約旦夕成,戒軍士勿妄戰,聽法船入閩口;及法艦大集,船政大臣何如璋仍嚴諭各艦,不得妄動。
及法人遽發砲,各艦熸焉。
閩人切齒於佩綸、如璋,並詆如璋通款於敵。
及佩綸飾詞入告,皆大憤;編修潘炳年等呈都察院代奏,言『臣等於馬江敗後,疊接閩信,皆言張佩綸、何如璋聞警逃竄;竊以挫敗情形,眾目昭著,朝廷明見萬裡,諒諸臣不敢再有捏飾,是以未敢率行上聞。
讀八月初一日諭旨,方審該大臣前後奏報種種虛捏,功罪顛倒;乖謬支離,與臣等所接閩信判若歧異;不得不披瀝上陳。
初一日,法人遞戰書於「揚武」管駕張成;張成達之何如璋,秘不發。
初二日,各國領事、商人均下船,眾知必戰,入請亟備;張佩綸斥之出,軍火靳不發。
嗣洋教習法人邁達告學生魏瀚:明日開仗;魏瀚畏張佩綸之暴,不敢白。
初三早,見法船升火起椗,始馳告,而法已照會未刻開戰。
張佩綸怖,遣魏瀚向孤拔乞緩,以詰朝為請。
比登敵舟,而砲聲已發,戰船猶未啟椗裝藥。
敵發巨砲七,「福星」、「振威」、「福勝」、「建勝」殊死戰,船相繼碎;餘船放火自焚。
是役也,燬輪船九、龍糟船十餘、小船無數,「伏波」、「藝新」二艘均逃回自鑿沈,林浦陸勇自潰;而法船僅沈魚雷一艘:此初三日大敗之情形也。
張佩綸、何如璋甫聞砲聲,即從船局後山潛逃。
是日大雷雨,張佩綸跣而奔,中途有親兵曳之行;抵鼓山麓,鄉人拒不納,匿禪寺下院,距船廠二十餘裡。
次日,抵鼓山之彭田鄉。
適有廷寄到,督、撫覓張佩綸不得,遣弁四探,報者賞錢一千;遂得之。
何如璋奔快安施氏祠,鄉人焚祠逐之,夤夜投洋行宿焉。
晨入城,棲兩廣會館,市人又逐之;後踉蹌出就張佩綸於彭田鄉。
張佩綸恐敵蹤跡及之,紿何如璋出廠,自駐彭田鄉。
累日偵知敵出攻長門,將謀竄出;始回。
此張佩綸、何如璋狼狽出奔之情形也。
何璟、張兆棟平日狃於和議,於海防毫無布置。
藩司沈葆靖尤以戰事為非,凡屬防餉,輒拒不發款。
兵無主帥、餉無專責,議者固知閩事之必敗也。
所恃為長城者,以張佩綸平日侈談兵事,中外戰局伊始,身膺特簡,臨時必有把握。
及閱閩信陳其種種謬戾情形,則喪師辱國之罪,張佩綸實為魁首;何如璋次之。
何以言之?朝廷以督、撫不知兵,簡張佩綸偕劉銘傳往。
劉銘傳渡台,即封煤廠,逐法人。
張佩綸出都,即聞其意頗怏怏;到閩後,一味驕倨。
督、撫畏其氣燄,事之維謹;排日上謁,直如衙參,竟未籌及防務。
至法船駛入馬尾,倉卒乃以入告;張得勝緝得引港奸民請辦,張佩綸竟置不理,眾益駭然。
而張佩綸尚侈然自大,漫不經心;水陸各軍,紛紜號召。
迨各將請戰,又以奉旨「禁勿先發」為詞。
臣等不知「各口各擊」之諭,何日電發?不應初三日以前,尚未到閩。
即使未到,而諭旨禁其先發,非併輪船起椗、管駕請軍火而悉禁之也;一概不允,眾有以知張佩綸之心矣。
身為將帥,足未登於輪船;聚十一艘於馬江,環以自衛。
各輪船管駕疊陳連艦之非,張佩綸斥之;入白開戰之信,張佩綸又斥之。
事急而乞緩師於敵,如國體何!開砲而先狂竄,如軍令何!中岐即馬尾、田彭即鼓山後麓,張佩綸自諱其走,欲混為一;如地勢迥隔何!敵攻馬尾,張佩綸於是日始竄彭田,而冒稱力守船廠;如不能掩閩人耳目何!且何如璋實匿戰書,張佩綸與之同處,知耶?不知耶?臣等不能為張佩綸解也。
臣聞張佩綸敗匿彭田,以請旨逮問為詞,實則置身事外。
證於外間風聞,張佩綸所恃為奧援之人私電函緻,有「閩船可燼、閩廠可燬,豐潤學士必不可死」之語(按此語暗指李鴻章);是則張佩綸早存不死之心,無怪乎調度乖謬、聞戰脫逃,肆無忌憚如此也!何如璋實督船政,旦夕謀遁,棄廠擅走,已有罪矣;而謀匿戰書,意尤叵測!復於六月一日將船政局存銀二十六萬,藉名採辦,私行兌粵;群議其盜國帑,言非無因。
張佩綸素以摶擊為名,何如璋荒謬如此,並無一疏之劾;謂非「狼狽相依,朋謀罔上」,所不敢信。
若不嚴予懲辦,何以謝死事二千餘人,何以儆沿海七省之將帥,何以服唐炯、徐延旭之心,何以塞泰西揶揄之口!請密派公正大臣如彭玉麟等馳往查辦,澈底根究,自可得其罪狀』。
得旨:派左宗棠、楊昌濬查辦。
滇督岑毓英自請赴前敵。
已革滇撫唐炯檻送至京,下刑部獄嚴訊。
吏議:張兆棟、何如璋皆褫職。
諭:『此次法人肆意要挾,先開兵釁;中國屢予優容,已屬仁至義盡。
現在戰局已成,倘再有以賠償等詞進者,即交刑部治罪』。
法人攻蘇元春關外之軍,元春擊沈法艦一艘、斃法酋一人,連戰屢捷。
奏入,獎元春孤軍當勁敵,賞賫有差。
王德榜久無功,朝旨切責。
提督方友升、總兵周壽昌與法軍戰於郎甲,教民導法軍襲入,友升等大敗。
劉永福命黃守忠、吳鳳典進規宣光。
法船擾台南、澎湖危甚。
劉銘傳乞援於北洋,李鴻章以「北洋艦小,不足當巨艦,無從赴援」入告;諭旨但勉銘傳固守,不能救也。
以劉銘傳為臺灣巡撫。
左宗棠議援台,派南洋兵輪五艘、北洋兵輪五艘會於滬上,命楊嶽斌統之入閩為援台之師。
曾國荃電告鴻章,言「南洋兵艦脆弱,不能當巨艦」;鴻章以聞,朝旨言:『臺灣信息不通,情形萬緊。
曾國荃意存漠視,不遵諭旨,可恨已極!著交部嚴加議處。
即著妥派兵輪與李鴻章派出之輪兵迅赴福建,交楊昌濬調遣。
該大臣等倘再遷延,緻誤戎機,自問當得何罪?左宗棠、楊嶽斌迅速赴閩,無稍遲延』!國荃旋革職留任。
法兵攻基隆,踞之。
旋攻滬尾,提督孫開華、章高元、劉朝祐候其登岸擊之,斃法酋一人,奪其旗。
劉銘傳以聞,賞賫有差。
初,法人之攻臺灣,劉銘傳自守基隆,孫開華守滬尾。
八月十三日,法攻基隆,銘傳戰卻之。
滬尾警急,銘傳以滬尾乃為基隆後路,離府城三十裡,僅恃一線之口藉商船以通聲問--軍裝盡在府城,如滬尾有失,則前軍不戰而潰,府城必危;乃移師專守滬尾,遂勝法軍。
時論以基隆之失,歸咎於營務處知府李彤恩三次飛書乞銘傳棄基隆而保滬尾;朝旨力敦促諸帥逐基隆法軍。
左宗棠乃奏:『法軍不過四、五千,我兵之駐基隆、滬尾者數且盈萬;劉銘傳係老於軍旅之人,何至一失基隆,遂困守台北,日久無所設施!後詳加訪詢,始知基隆之戰,劉銘傳已獲勝,因知府李彤恩以孫開華諸軍為不可戰,三次告急,銘傳乃拔隊往援,基隆遂不可復問。
其實滬尾之戰,仍孫開華諸營之功。
知府陳星聚屢請攻基隆,劉銘傳謝之。
獅球嶺法兵不過三百,曹志忠所部八、九營因劉銘傳有「不許孟浪進兵」之語,不敢仰攻。
台北諸將領多願往攻基隆,劉銘傳坐守台北,不圖進取。
恭譯電旨,劉銘傳仍應激勵兵勇收復基隆,不得懦怯株守,緻敵滋擾。
臣思劉銘傳之懦怯株守,或一時任用非人,運籌未協所緻。
李彤恩虛詞惑眾,緻基隆久陷,厥惟罪魁;請旨即行革職,遞解回籍,不準逗留臺灣,以肅軍政』。
諭楊嶽斌迅速赴閩援台;李彤恩先行革職,交楊嶽斌查辦。
劉銘傳以左宗棠未加詳察,遽劾李彤恩,亦上疏抗辯;言『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