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千四百五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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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有實力查拏而已。
和琳自奉差以來。
辦理一切衛藏邊疆事宜。
均能妥協。
茲又經福康安将該省要務。
詳悉寄知。
更無難得其窾要。
和琳将來到任後。
尤宜随時留心。
實力整頓。
以副委任。
将此由六百裡傳谕知之。
○又谕曰、福康安奏、起程前赴重慶。
查辦私鑄等案。
于内江途次。
接奉調任雲貴谕旨。
因此案交涉兩省。
似須在重慶暫行駐劄。
分别審訊。
立示懲儆。
凡所以為川省杜絕弊源。
即所以為黔省肅清奸薮等語。
所見甚是。
前因福康安奏、拏獲傳習邪教各犯。
輾轉傳授。
牽連數省。
有旨交福康安親身督率。
歸案辦理。
今福康安既駐劄重慶。
查辦私鑄案犯。
所有邪教一案。
川省獲犯三十餘名。
陝省獲犯七十餘名。
共計已有一百餘名。
諒亦無難辦理。
着再傳谕福康安、即遵照節次谕旨。
酌量查辦邪教私鑄兩案。
于何處駐劄為便。
即駐劄該處。
督率辦理。
俟審究明白。
大局完竣。
再赴新任。
至摺内稱于甯遠府就近設爐鼓鑄。
俾官錢一律通行。
并借撥庫項。
俟半年之内。
将小錢收盡。
即行停止等語。
川省小錢充斥。
自由從前官局私鑄所緻。
是以早經降旨停止。
至收繳小錢一事。
業據戶部奏請。
不準給價。
通行各省在案。
福康安因甯遠一府。
山高路遠。
運腳過多。
就近設爐鼓鑄。
亦不過一時權宜之計。
但該處收繳小錢。
給價若幹。
何以能無虧成本。
且給價收買。
恐私鑄更多。
福康安前此摺内未據聲明。
已經軍機大臣等議請駁查。
着交孫士毅、即将所駁之處。
詳晰查明。
據實覆奏。
勿任弊混。
至滇黔地方。
銅鹽錢法各務。
在在緊要。
福康安曾任雲貴。
一切得以駕輕就熟。
是以将伊調補。
更何待朕訓。
福康安惟當在彼實力整饬。
以副委任。
不必急于請觐。
方合朕心也。
将此六百裡馳谕福康安、并谕孫士毅知之。
○又谕、本年鄉試出榜後。
各省舉行覆試。
前降谕旨。
止有巡撫省分。
着派布政使、會同鄰近提鎮入場監臨。
該監臨等出闱具奏。
自應将谕旨于摺内載明。
方可一目了然。
乃本日善泰等奏到之摺。
并未載明谕旨。
其所稱防閑弊端。
出示曉谕。
枷号懷挾等事。
祇系照例聲叙。
并無實在查出弊窦之處。
亦何用哓哓多言。
緻滋繁瑣耶。
善泰等、何不曉事若此。
着傳旨申饬。
本日适阿精阿等、亦奏到入闱監臨之摺。
即系首先援引谕旨。
聲叙簡明。
着鈔寄善泰等閱看。
○壬午。
谕、前福康安奏、拏獲傳習邪教之大甯縣民人謝添繡等。
與湖北竹溪之王占魁、陳金玉、往來。
傳授靈文。
經川省委員。
前往湖北查拏。
于拏獲後。
竟有夥黨在途搶回。
毆斃差役之事。
畢沅于所屬地方。
有此等案件。
并未奏及。
業經降旨嚴行申饬。
并令該督親赴各該處。
嚴密查拏。
茲據畢沅等奏、接到陝省咨會。
當即饬屬馳赴襄陽地方。
拏獲樊學鳴一犯。
并将首犯宋之清拏獲。
及究出同教各犯劉喜等十八名。
搜獲經卷等語。
該犯等在湖北地方。
傳習邪教。
已經數年。
該督并未及早訪聞查辦。
迨别省犯出。
接到劄會。
始行饬屬拏獲案犯。
已屬遲緩。
又另片奏、接到川省劄會。
當又饬屬将傳教之王占魁、韓隴、二犯拏獲。
解川審辦等語。
而于奪犯傷斃差役之事。
既經接準福康安咨會。
豈該縣并無禀報。
乃全未提及一字。
可見該督既經失察于前。
又複回護于後。
殊屬非是。
畢沅、着嚴行申饬。
并着交部嚴加議處。
○谕軍機大臣曰、穆和蔺奏、河以南糧食。
運赴河北。
中間黃河阻隔。
恐有夫船需索守候等事。
則賣價不得不增。
現經派委幹員。
長住渡口。
俾糧車立即渡河。
諸費得從節省等語。
河南糧食。
運赴河北。
渡河裝載。
船夫人等。
苛索守候。
諒所不免。
該撫委員長住渡口。
約束夫船。
俾糧車一到。
立即過河。
不緻夫船需索。
所辦尚屬可嘉。
穆和蔺自簡任巡撫以來。
節年辦理地方事務。
未見整饬。
今惟此一事。
差強人意。
至另摺奏、接奉谕旨。
馳往登封無影山。
查辦邪教等語。
穆和蔺身任河南巡撫。
凡該省所屬地方名目。
諒當谙悉。
今登封縣所屬。
是否确有無影山。
及實有牛八其人之處。
自應于摺内聲明。
乃竟未提及一字。
冒昧前往。
殊屬含混。
看來此事竟非穆和蔺所能辦理。
已着福甯、即行迅速馳往河南登封縣。
遵照前旨。
将邪教案犯。
按名查拏務獲。
穆和蔺、俟福甯到任交代後。
再馳赴山東。
接辦災赈<锍-釒>消積水各事宜。
務令災民均沾實惠。
不緻失所。
以期稍贖前愆。
将此各谕令知之。
○又谕曰、富綱等覆奏停止鼓鑄一摺。
内稱、近年以來。
省局鑄錢。
務使體質堅厚。
每千俱足七斤八兩。
現在存局錢文。
較之舊錢逈别。
而官局鼓鑄。
亦并無盈餘等語。
雲貴為小錢之薮。
不特本省小錢充斥。
甚至流行他省。
其故總由官局私鑄。
上下肥槖分潤。
該省從前各屬。
設爐甚多。
無非為屬員欲得美缺地步。
特因事久不加深問。
即富綱将省局改歸臬司管理。
亦不過為見好臬司起見。
殊屬可笑。
此事非富綱所能辦。
是以早将福康安調任雲貴總督。
現在邪教一案。
四川陝西兩省。
共獲犯一百餘名。
本日又據畢沅奏、拏獲案犯二十二名。
而傳教之宋之清、王占魁、韓隴、亦樂就獲。
是此事已無難辦理。
即桐梓縣私鑄一案。
其首夥想亦不過十餘人。
秦承恩系屬書生。
邪教案犯七十餘名。
尚能全數捕獲。
況私鑄匪犯無多。
先經鎮道前往搜拏。
福康安又親往督緝。
自不難于立時全獲。
目下雲貴錢法關系緊要。
着傳谕福康安、将邪教私鑄二案現獲之犯。
審訊明白具奏。
星即馳往雲南。
将該省錢法。
實力整頓。
務使弊絕風清。
以副委任。
所有該省官局。
已照富綱費淳所奏。
即饬停止外。
至該處錢文。
四十五年和珅到滇審案時。
曾将該省小錢。
由驿進呈。
每錢百文。
積厚不過一二寸許。
計和珅到滇。
距今又十有五年。
該省錢法敝壞。
小錢自必日積日多。
所雲該省近年并無小錢行使之事。
其誰欺乎。
況民間私鑄。
不過于僻靜處所。
設爐镕化。
能有幾何。
即福康安現在訪聞桐梓縣私鑄之案。
諒亦不滿一二十人。
何緻雲貴二省小錢充斥。
甚至流傳各省。
總緣雲貴為出産銅觔之所。
取擕甚便。
而管局官員。
又視為美缺。
相沿私鑄。
減小官式。
上下分肥。
以緻叢生百弊。
蓋民間私鑄。
尚屬鼠竊狗偷。
而官局私鑄。
竟系明目張膽。
是小錢到處風行。
其弊實由于此。
現令軍機大臣、将和珅從前奏到之錢。
查出呈覽。
着福康安于到雲南時。
即将該省鵝眼、沙眼、剪邊等樣小錢。
各取百文。
附報送京。
互相比較。
則該省錢法之壞。
無難立見。
富綱等、自不複以虛詞卸責。
想福康安受恩深重。
亦不肯代為回護也。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癸未。
以戶部右侍郎景安、為正黃旗滿洲副都統。
○以江南河标左營副将覺羅西密揚阿、為廣東左翼鎮總兵。
○甲申。
秋分。
夕月于西郊。
遣肅親王永錫行禮。
○谕、昨因畢沅奏、接到川省劄會。
拏獲傳教之王占魁、韓隴等犯。
而于前被搶回之陳金玉一犯。
因何被搶。
并傷斃差役之處。
轉未奏及。
顯系回護諱飾。
已降旨将伊交部嚴加議處矣。
本日又據該督奏、先因此案人犯籍隸襄陽。
當委鄖陽府知府楊如桂、前往襄陽。
會同該府張翙、嚴密躧緝。
并派臬司張長庚、馳往督饬妥辦。
先後共獲首夥五十二名。
又因竹溪縣地方與川省接壤。
據該縣禀報有奪犯毆差之事。
飛饬鄖陽府知府馳回本郡。
嚴密查拏。
請将疎防之竹溪縣知縣李秉中、遊擊楊化祿、革職協緝。
撫臣惠齡、藩司汪新、現往安陸查辦被水撫恤事宜。
省城重地。
未便同時遠出。
複饬臬司會同該鎮、實力督拏等語。
所奏大奇。
不料畢沅竟昏愦至此。
地方遇有聚衆傳教。
以至奪犯殺役。
已非小案。
畢沅身任總督。
平日漫無覺察。
已難辭咎。
及至川陝二省破獲咨緝。
該督一接咨會。
理應星速親赴要處。
董率嚴拏。
将案犯立時捕獲。
以期稍贖罪愆。
乃畢沅視若無事。
先止派委知府楊如桂前往會拏。
及竹溪縣有奪犯毆差之事。
該督尚以省城重地為詞。
安坐衙齋。
複令該府楊如桂馳回本郡。
往返耽遲。
更不成話。
且腼顔委過于知縣李秉中、遊擊楊化祿、思以參奏屬員了事。
種種錯謬。
殊出情理之外。
畢沅本應革職治罪。
姑念其久任封圻。
從前辦事尚屬勤奮。
着加恩降補山東巡撫。
以觀後效。
但伊辦理地方事務。
如此玩誤。
若複任其坐擁厚廉。
不特無以示儆。
即令其扪心自問。
何以自安。
畢沅着摘去花翎。
罰交湖廣總督養廉五年。
即行完繳。
以為浙江海塘工程之用。
再罰山東巡撫養廉三年。
分作六年扣繳。
俾伊每年仍得支領一半。
以資辦公。
于懲創之中。
予以自新之路。
此系朕格外恩宥。
畢沅務宜倍加愧奮。
亟思湔悔。
毋再因循。
緻幹重咎。
所有湖廣總督員缺。
着福甯補授。
即由河南速赴新任。
途次亦可辦邪教之案。
穆和蔺、着仍留河南巡撫之任。
所有畢沅參奏之知縣李秉中、遊擊楊化祿、即着革職。
留于該處協緝。
○谕軍機大臣等、河南民風淳樸。
地方素屬安靜。
惟愚人多信邪教者。
穆和蔺才具雖不開展。
在豫已經數年。
于地方情形。
尚為熟悉。
是以将該撫仍留河南之任。
至山東政務殷繁。
其民情亦較河南難治。
畢沅到任後。
務宜倍知愧奮。
将目下應辦撫恤事宜。
實心經理。
并将地方一切。
認真整頓。
以冀稍贖罪愆。
若再玩忽因循。
必當加倍治罪。
恐伊不能當此重戾。
至豫省搜緝邪教人犯一事。
早已有旨令穆和蔺、率同藩司吳璥、前往查拏。
本日據吳璥奏、無影山坐落何處。
張家及高薛等八姓。
系何名字。
牛八即朱紅桃、住居何處。
應逐一躧訪确實等語。
牛八系隐朱姓。
其名字經咒。
更隐大不敬之語。
該藩司豈未思及。
至所稱匪徒性本狡黠。
其要犯實在藏匿地方。
或轉含混未吐等語。
所慮卻是。
此事着交與穆和蔺、吳璥、在彼實力訪緝。
目下湖廣地方緊要。
福甯接奉此旨。
不必繞道登封。
即速赴新任。
福甯曾任湖北巡撫。
今補授該省總督。
原以資駕輕就熟。
該督由藩司未逾數年。
擢授今職。
尤宜急思感奮。
妥辦一切。
以副委任。
福甯未到之先。
仍着畢沅在竹溪地方。
督饬文武。
将前被搶回之陳金玉一犯。
及傷差夥黨。
一并拏獲。
不使一名漏網。
庶可稍蔽厥辜。
若因降補巡撫。
離任在即。
仍前怠誤。
緻令要犯及奪犯傷差夥黨。
兔脫遠揚。
試令伊自思當得何罪。
慎之。
将此由六百裡加緊。
各谕令知之。
○是月。
浙江巡撫覺羅吉慶奏、範公塘舊沙尖。
被潮刷薄。
應接築埽工一百丈。
随工沈石。
又東塘伯字号坦水。
亦被潮損。
磚石殘缺。
工關險要。
應一并修築。
報聞。
○廣東巡撫朱圭奏、本年新例五經試士。
場前先行嚴示。
不可懷挾犯法。
臨期認真搜查。
以絕弊端。
批、二語得要。
又奏、連日晴霁。
水勢漸退。
報聞。
卷之一千四百五十九
和琳自奉差以來。
辦理一切衛藏邊疆事宜。
均能妥協。
茲又經福康安将該省要務。
詳悉寄知。
更無難得其窾要。
和琳将來到任後。
尤宜随時留心。
實力整頓。
以副委任。
将此由六百裡傳谕知之。
○又谕曰、福康安奏、起程前赴重慶。
查辦私鑄等案。
于内江途次。
接奉調任雲貴谕旨。
因此案交涉兩省。
似須在重慶暫行駐劄。
分别審訊。
立示懲儆。
凡所以為川省杜絕弊源。
即所以為黔省肅清奸薮等語。
所見甚是。
前因福康安奏、拏獲傳習邪教各犯。
輾轉傳授。
牽連數省。
有旨交福康安親身督率。
歸案辦理。
今福康安既駐劄重慶。
查辦私鑄案犯。
所有邪教一案。
川省獲犯三十餘名。
陝省獲犯七十餘名。
共計已有一百餘名。
諒亦無難辦理。
着再傳谕福康安、即遵照節次谕旨。
酌量查辦邪教私鑄兩案。
于何處駐劄為便。
即駐劄該處。
督率辦理。
俟審究明白。
大局完竣。
再赴新任。
至摺内稱于甯遠府就近設爐鼓鑄。
俾官錢一律通行。
并借撥庫項。
俟半年之内。
将小錢收盡。
即行停止等語。
川省小錢充斥。
自由從前官局私鑄所緻。
是以早經降旨停止。
至收繳小錢一事。
業據戶部奏請。
不準給價。
通行各省在案。
福康安因甯遠一府。
山高路遠。
運腳過多。
就近設爐鼓鑄。
亦不過一時權宜之計。
但該處收繳小錢。
給價若幹。
何以能無虧成本。
且給價收買。
恐私鑄更多。
福康安前此摺内未據聲明。
已經軍機大臣等議請駁查。
着交孫士毅、即将所駁之處。
詳晰查明。
據實覆奏。
勿任弊混。
至滇黔地方。
銅鹽錢法各務。
在在緊要。
福康安曾任雲貴。
一切得以駕輕就熟。
是以将伊調補。
更何待朕訓。
福康安惟當在彼實力整饬。
以副委任。
不必急于請觐。
方合朕心也。
将此六百裡馳谕福康安、并谕孫士毅知之。
○又谕、本年鄉試出榜後。
各省舉行覆試。
前降谕旨。
止有巡撫省分。
着派布政使、會同鄰近提鎮入場監臨。
該監臨等出闱具奏。
自應将谕旨于摺内載明。
方可一目了然。
乃本日善泰等奏到之摺。
并未載明谕旨。
其所稱防閑弊端。
出示曉谕。
枷号懷挾等事。
祇系照例聲叙。
并無實在查出弊窦之處。
亦何用哓哓多言。
緻滋繁瑣耶。
善泰等、何不曉事若此。
着傳旨申饬。
本日适阿精阿等、亦奏到入闱監臨之摺。
即系首先援引谕旨。
聲叙簡明。
着鈔寄善泰等閱看。
○壬午。
谕、前福康安奏、拏獲傳習邪教之大甯縣民人謝添繡等。
與湖北竹溪之王占魁、陳金玉、往來。
傳授靈文。
經川省委員。
前往湖北查拏。
于拏獲後。
竟有夥黨在途搶回。
毆斃差役之事。
畢沅于所屬地方。
有此等案件。
并未奏及。
業經降旨嚴行申饬。
并令該督親赴各該處。
嚴密查拏。
茲據畢沅等奏、接到陝省咨會。
當即饬屬馳赴襄陽地方。
拏獲樊學鳴一犯。
并将首犯宋之清拏獲。
及究出同教各犯劉喜等十八名。
搜獲經卷等語。
該犯等在湖北地方。
傳習邪教。
已經數年。
該督并未及早訪聞查辦。
迨别省犯出。
接到劄會。
始行饬屬拏獲案犯。
已屬遲緩。
又另片奏、接到川省劄會。
當又饬屬将傳教之王占魁、韓隴、二犯拏獲。
解川審辦等語。
而于奪犯傷斃差役之事。
既經接準福康安咨會。
豈該縣并無禀報。
乃全未提及一字。
可見該督既經失察于前。
又複回護于後。
殊屬非是。
畢沅、着嚴行申饬。
并着交部嚴加議處。
○谕軍機大臣曰、穆和蔺奏、河以南糧食。
運赴河北。
中間黃河阻隔。
恐有夫船需索守候等事。
則賣價不得不增。
現經派委幹員。
長住渡口。
俾糧車立即渡河。
諸費得從節省等語。
河南糧食。
運赴河北。
渡河裝載。
船夫人等。
苛索守候。
諒所不免。
該撫委員長住渡口。
約束夫船。
俾糧車一到。
立即過河。
不緻夫船需索。
所辦尚屬可嘉。
穆和蔺自簡任巡撫以來。
節年辦理地方事務。
未見整饬。
今惟此一事。
差強人意。
至另摺奏、接奉谕旨。
馳往登封無影山。
查辦邪教等語。
穆和蔺身任河南巡撫。
凡該省所屬地方名目。
諒當谙悉。
今登封縣所屬。
是否确有無影山。
及實有牛八其人之處。
自應于摺内聲明。
乃竟未提及一字。
冒昧前往。
殊屬含混。
看來此事竟非穆和蔺所能辦理。
已着福甯、即行迅速馳往河南登封縣。
遵照前旨。
将邪教案犯。
按名查拏務獲。
穆和蔺、俟福甯到任交代後。
再馳赴山東。
接辦災赈<锍-釒>消積水各事宜。
務令災民均沾實惠。
不緻失所。
以期稍贖前愆。
将此各谕令知之。
○又谕曰、富綱等覆奏停止鼓鑄一摺。
内稱、近年以來。
省局鑄錢。
務使體質堅厚。
每千俱足七斤八兩。
現在存局錢文。
較之舊錢逈别。
而官局鼓鑄。
亦并無盈餘等語。
雲貴為小錢之薮。
不特本省小錢充斥。
甚至流行他省。
其故總由官局私鑄。
上下肥槖分潤。
該省從前各屬。
設爐甚多。
無非為屬員欲得美缺地步。
特因事久不加深問。
即富綱将省局改歸臬司管理。
亦不過為見好臬司起見。
殊屬可笑。
此事非富綱所能辦。
是以早将福康安調任雲貴總督。
現在邪教一案。
四川陝西兩省。
共獲犯一百餘名。
本日又據畢沅奏、拏獲案犯二十二名。
而傳教之宋之清、王占魁、韓隴、亦樂就獲。
是此事已無難辦理。
即桐梓縣私鑄一案。
其首夥想亦不過十餘人。
秦承恩系屬書生。
邪教案犯七十餘名。
尚能全數捕獲。
況私鑄匪犯無多。
先經鎮道前往搜拏。
福康安又親往督緝。
自不難于立時全獲。
目下雲貴錢法關系緊要。
着傳谕福康安、将邪教私鑄二案現獲之犯。
審訊明白具奏。
星即馳往雲南。
将該省錢法。
實力整頓。
務使弊絕風清。
以副委任。
所有該省官局。
已照富綱費淳所奏。
即饬停止外。
至該處錢文。
四十五年和珅到滇審案時。
曾将該省小錢。
由驿進呈。
每錢百文。
積厚不過一二寸許。
計和珅到滇。
距今又十有五年。
該省錢法敝壞。
小錢自必日積日多。
所雲該省近年并無小錢行使之事。
其誰欺乎。
況民間私鑄。
不過于僻靜處所。
設爐镕化。
能有幾何。
即福康安現在訪聞桐梓縣私鑄之案。
諒亦不滿一二十人。
何緻雲貴二省小錢充斥。
甚至流傳各省。
總緣雲貴為出産銅觔之所。
取擕甚便。
而管局官員。
又視為美缺。
相沿私鑄。
減小官式。
上下分肥。
以緻叢生百弊。
蓋民間私鑄。
尚屬鼠竊狗偷。
而官局私鑄。
竟系明目張膽。
是小錢到處風行。
其弊實由于此。
現令軍機大臣、将和珅從前奏到之錢。
查出呈覽。
着福康安于到雲南時。
即将該省鵝眼、沙眼、剪邊等樣小錢。
各取百文。
附報送京。
互相比較。
則該省錢法之壞。
無難立見。
富綱等、自不複以虛詞卸責。
想福康安受恩深重。
亦不肯代為回護也。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癸未。
以戶部右侍郎景安、為正黃旗滿洲副都統。
○以江南河标左營副将覺羅西密揚阿、為廣東左翼鎮總兵。
○甲申。
秋分。
夕月于西郊。
遣肅親王永錫行禮。
○谕、昨因畢沅奏、接到川省劄會。
拏獲傳教之王占魁、韓隴等犯。
而于前被搶回之陳金玉一犯。
因何被搶。
并傷斃差役之處。
轉未奏及。
顯系回護諱飾。
已降旨将伊交部嚴加議處矣。
本日又據該督奏、先因此案人犯籍隸襄陽。
當委鄖陽府知府楊如桂、前往襄陽。
會同該府張翙、嚴密躧緝。
并派臬司張長庚、馳往督饬妥辦。
先後共獲首夥五十二名。
又因竹溪縣地方與川省接壤。
據該縣禀報有奪犯毆差之事。
飛饬鄖陽府知府馳回本郡。
嚴密查拏。
請将疎防之竹溪縣知縣李秉中、遊擊楊化祿、革職協緝。
撫臣惠齡、藩司汪新、現往安陸查辦被水撫恤事宜。
省城重地。
未便同時遠出。
複饬臬司會同該鎮、實力督拏等語。
所奏大奇。
不料畢沅竟昏愦至此。
地方遇有聚衆傳教。
以至奪犯殺役。
已非小案。
畢沅身任總督。
平日漫無覺察。
已難辭咎。
及至川陝二省破獲咨緝。
該督一接咨會。
理應星速親赴要處。
董率嚴拏。
将案犯立時捕獲。
以期稍贖罪愆。
乃畢沅視若無事。
先止派委知府楊如桂前往會拏。
及竹溪縣有奪犯毆差之事。
該督尚以省城重地為詞。
安坐衙齋。
複令該府楊如桂馳回本郡。
往返耽遲。
更不成話。
且腼顔委過于知縣李秉中、遊擊楊化祿、思以參奏屬員了事。
種種錯謬。
殊出情理之外。
畢沅本應革職治罪。
姑念其久任封圻。
從前辦事尚屬勤奮。
着加恩降補山東巡撫。
以觀後效。
但伊辦理地方事務。
如此玩誤。
若複任其坐擁厚廉。
不特無以示儆。
即令其扪心自問。
何以自安。
畢沅着摘去花翎。
罰交湖廣總督養廉五年。
即行完繳。
以為浙江海塘工程之用。
再罰山東巡撫養廉三年。
分作六年扣繳。
俾伊每年仍得支領一半。
以資辦公。
于懲創之中。
予以自新之路。
此系朕格外恩宥。
畢沅務宜倍加愧奮。
亟思湔悔。
毋再因循。
緻幹重咎。
所有湖廣總督員缺。
着福甯補授。
即由河南速赴新任。
途次亦可辦邪教之案。
穆和蔺、着仍留河南巡撫之任。
所有畢沅參奏之知縣李秉中、遊擊楊化祿、即着革職。
留于該處協緝。
○谕軍機大臣等、河南民風淳樸。
地方素屬安靜。
惟愚人多信邪教者。
穆和蔺才具雖不開展。
在豫已經數年。
于地方情形。
尚為熟悉。
是以将該撫仍留河南之任。
至山東政務殷繁。
其民情亦較河南難治。
畢沅到任後。
務宜倍知愧奮。
将目下應辦撫恤事宜。
實心經理。
并将地方一切。
認真整頓。
以冀稍贖罪愆。
若再玩忽因循。
必當加倍治罪。
恐伊不能當此重戾。
至豫省搜緝邪教人犯一事。
早已有旨令穆和蔺、率同藩司吳璥、前往查拏。
本日據吳璥奏、無影山坐落何處。
張家及高薛等八姓。
系何名字。
牛八即朱紅桃、住居何處。
應逐一躧訪确實等語。
牛八系隐朱姓。
其名字經咒。
更隐大不敬之語。
該藩司豈未思及。
至所稱匪徒性本狡黠。
其要犯實在藏匿地方。
或轉含混未吐等語。
所慮卻是。
此事着交與穆和蔺、吳璥、在彼實力訪緝。
目下湖廣地方緊要。
福甯接奉此旨。
不必繞道登封。
即速赴新任。
福甯曾任湖北巡撫。
今補授該省總督。
原以資駕輕就熟。
該督由藩司未逾數年。
擢授今職。
尤宜急思感奮。
妥辦一切。
以副委任。
福甯未到之先。
仍着畢沅在竹溪地方。
督饬文武。
将前被搶回之陳金玉一犯。
及傷差夥黨。
一并拏獲。
不使一名漏網。
庶可稍蔽厥辜。
若因降補巡撫。
離任在即。
仍前怠誤。
緻令要犯及奪犯傷差夥黨。
兔脫遠揚。
試令伊自思當得何罪。
慎之。
将此由六百裡加緊。
各谕令知之。
○是月。
浙江巡撫覺羅吉慶奏、範公塘舊沙尖。
被潮刷薄。
應接築埽工一百丈。
随工沈石。
又東塘伯字号坦水。
亦被潮損。
磚石殘缺。
工關險要。
應一并修築。
報聞。
○廣東巡撫朱圭奏、本年新例五經試士。
場前先行嚴示。
不可懷挾犯法。
臨期認真搜查。
以絕弊端。
批、二語得要。
又奏、連日晴霁。
水勢漸退。
報聞。
卷之一千四百五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