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千四百五十六
關燈
小
中
大
其子嗣妻妾。
尚在可原。
均着加恩。
準其釋回鄉裡。
俾延宗祀。
又王亶望、陳輝祖案内。
牽連發遣官犯三十五名。
前經減等治罪。
分别發往黑龍江等處。
及免死減流。
本屬罪由自取。
今姑念王亶望等正犯子嗣。
業經加恩釋回。
此等官犯。
皆由王亶望等連及。
亦着加恩準其一體釋回。
以示法外施仁至意。
至王亶望等各案内發遣子嗣。
及各案發遣官犯。
此次得邀釋回原籍。
已屬格外恩施。
其王亶望案内發遣各官犯之子。
無論旗人漢人。
祗應準其充伍食糧。
以資養贍。
豈複準其應考出仕。
又得幸邀祿籍。
至伊等孫曾。
世代已遠。
自可不在此例。
今留京王大臣等、請令伊子等俱準應考出仕。
不得過六七品之處。
辦理殊屬過當。
着饬行。
○谕軍機大臣等、頃據梁肯堂奏報直省被水地方。
除正定、井陉、大名、元城等州縣外。
又據博野、盧龍。
樂亭、新樂、行唐、平山、磁州、武清、保定、深州、冀州、安平、饒陽等州縣。
具報同被水淹。
均須切實勘辦等語。
此次直隸各屬、山水下注。
河流漲漫。
被淹處所竟多。
雖各州縣因地在下遊。
漫水經過。
水勢易就消落。
但各該處民人、猝被水災。
殊為可憫。
梁肯堂接奉前旨。
自己馳抵該處。
悉心勘辦。
所有應行赈恤事宜。
務須實力詳查。
一面奏聞。
一面辦理。
不可稍存惜費之見。
總期災民口食有資。
得安栖止。
共沾實惠。
不緻一夫失所。
方為妥善。
至前此梁肯堂以大名等府無需接濟。
不必請領帑項。
昨因良鄉涿州一帶多被水淹。
已令該督查明需用幾何。
奏請撥給。
今正定井陉等州縣。
被水地方甚多。
均須赈恤。
着再傳谕梁肯堂、詳悉籌畫。
共應需用若幹。
即核定數目。
迅速奏聞。
以便即行撥給。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仍着将如何籌辦撫恤、及積水是否漸消。
民情俱就安怗各情形。
迅速六百裡覆奏。
以慰廑注。
○乙未。
孝懿仁皇後忌辰。
遣官祭景陵。
○谕曰、朕披閱通鑒輯覽内。
唐開元五年九月。
令史官随宰相入侍。
群臣對仗奏事條下。
引貞觀舊制。
諸司皆正邪奏事。
又注稱、唐大明宮含元殿為正邪。
亦謂之南邪等語。
心疑筆誤。
因查諸舊史。
乃知俱将牙字誤作邪字。
更檢閱字書。
牙與衙字。
本屬通用。
至邪字從無與牙字相通之義。
甚為舛錯。
所有原辦通鑒輯覽之總裁、纂修、校對等官。
現經軍機大臣查明。
原書首卷開列銜名内。
現存各員。
如阿桂、孫士毅、紀昀、彭元瑞、畢沅、吳省欽等。
本應交部議處。
姑念成書已久。
事隔多年。
阿桂等及其餘纂修校對各官。
俱着一體加恩。
免其交部。
至武英殿刊本。
及四庫全書繕本。
俱着查明改正外。
所有頒行各直省刻本。
并盛京、江浙省、文溯、文宗、文彙、文瀾、四閣存貯繕本。
亦着各該督撫府尹等。
一律改正。
○丙申。
谕軍機大臣等、本日因熱河澍雨傾注。
永定河堵築漫工。
及梁肯堂查辦水災情形。
未據奏到。
正深廑念。
辰刻據梁肯堂奏、已于初九日自工起程。
前赴固關一帶。
迅速勘辦。
又據慶成奏、初九日馳抵永定河。
即幫同喬人傑、督率堵築。
該處河水僅深五尺有餘。
值此天氣晴和。
正當及時修築完竣各等語。
均已于摺内批示。
永定河北岸已經堵合。
南岸漫口水勢已緩。
又值天氣晴明。
正可趕緊堵築。
但本日熱河自子刻起。
至卯刻又有大雨。
且雲氣自西南而來。
勢頗廣遠。
未知永定河一帶。
是否相同。
水勢有無增長。
所築漫工。
是否可以克期完竣。
慶成惟當督同該河道認真鑲做。
上緊趕辦。
亦不可草率浮松。
以期鞏固。
所拟挑挖引河一事。
最關緊要。
尤宜實力督辦。
俾得掣溜歸槽。
易于堵合。
方為妥善。
至梁肯堂日内諒已前抵固關。
其經過定州正定等處。
自即順道查勘。
妥為撫恤。
至固關地方被水較重。
梁肯堂務須勉力經理。
盡心查勘。
外省辦理赈恤事務。
胥吏等往往從中舞弊。
克扣侵蝕。
甚至不肖州縣。
亦有染指侵漁情事。
均所不免。
該督惟當嚴加督饬。
确實詳查。
務俾小民各沾實惠。
口食有資。
不緻一夫失所。
以解我君臣之過。
方為不負委任。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現在永定河漫水漲溢。
北岸堤工。
業已修築斷流。
而南岸尚未堵築完竣。
永定河系由大清河入海。
該處河口頗寬。
且距海甚近。
足資容納。
所有漫水經過之處。
自可不緻泛溢。
但昨夜今早。
又複大雨傾注。
恐天津一帶田地廬舍。
或有妨礙處所。
梁肯堂現在固關查辦撫恤事宜。
距天津較遠。
未能兼顧。
着徵瑞、即傳詢天津道丁溎蓥、令其查明津澱一帶。
有無漫水淹浸之處。
如有間被水淹。
應需酌量赈恤者。
即令該道一面妥辦。
一面即由徵瑞據實奏聞。
朕廑念災黎。
惟恐稍緻失所。
徵瑞即遵谕旨。
令該道迅速查辦。
毋庸輾轉禀報該督。
以緻稽延時日也。
将此由六百裡傳谕知之。
○又谕曰、福甯奏衛河水勢驟長。
臨清、夏津、冠縣地方。
俱有漫溢被淹處所。
現即馳赴督率搶築防護等語。
東省因雨水稍多。
汶衛兩河。
伏汛較旺。
以緻臨清夏津冠縣地方。
堤身間有漫溢。
低窪地畝。
亦被淹浸。
該撫現已馳赴該處查勘。
務須督率員弁。
趕緊搶築。
并将積水設法疏消。
實力防護。
以期鞏固無虞。
至濱河低窪地畝。
間有被淹之處。
居民廬舍。
自必有被水沖塌者。
着傳谕福甯、即行詳悉查明。
按例加兩倍給予修費。
俾窮黎得資栖止。
如有應行撫恤之處。
并着該撫實力查察。
妥為撫恤。
務使小民均沾實惠。
毋緻一夫失所。
仍即将到彼查勘情形。
迅速具奏。
以慰廑念。
将此由六百裡傳谕知之。
○丁酉。
谕軍機大臣等、昨因熱河澍雨傾注。
雲氣廣遠。
恐永定河亦同日得雨。
水勢不無增長。
已有旨詢問慶成矣。
茲據稱初十日濃陰竟日。
雖有密雨。
無礙工作。
河水亦無增長等語。
覽奏深為欣幸。
但熱河系十一日得有大雨。
在慶成發摺之後。
未知永定河工次。
十一日是否雨勢相同。
河水有無增長。
不緻有礙工作。
着即行奏聞。
以慰廑注。
至慶成奏該處舊有龍神廟一座。
靈應常昭。
拟俟河流歸入正河。
奏請禦筆扁額等語。
永定河漫口大溜東趨。
有轉歸正河之勢。
洵賴河神默佑。
茲特發去禦書扁額。
着于龍神廟敬謹懸挂。
并發去藏香二十炷。
虔誠祀謝。
以答靈贶。
慶成惟當督同該河道、将漫口趕緊堵築堅實。
克期完竣。
永臻鞏固。
以副委任。
○禦書龍神廟扁曰、福佑畿封。
○又谕、據周樽奏動撥款項。
添
尚在可原。
均着加恩。
準其釋回鄉裡。
俾延宗祀。
又王亶望、陳輝祖案内。
牽連發遣官犯三十五名。
前經減等治罪。
分别發往黑龍江等處。
及免死減流。
本屬罪由自取。
今姑念王亶望等正犯子嗣。
業經加恩釋回。
此等官犯。
皆由王亶望等連及。
亦着加恩準其一體釋回。
以示法外施仁至意。
至王亶望等各案内發遣子嗣。
及各案發遣官犯。
此次得邀釋回原籍。
已屬格外恩施。
其王亶望案内發遣各官犯之子。
無論旗人漢人。
祗應準其充伍食糧。
以資養贍。
豈複準其應考出仕。
又得幸邀祿籍。
至伊等孫曾。
世代已遠。
自可不在此例。
今留京王大臣等、請令伊子等俱準應考出仕。
不得過六七品之處。
辦理殊屬過當。
着饬行。
○谕軍機大臣等、頃據梁肯堂奏報直省被水地方。
除正定、井陉、大名、元城等州縣外。
又據博野、盧龍。
樂亭、新樂、行唐、平山、磁州、武清、保定、深州、冀州、安平、饒陽等州縣。
具報同被水淹。
均須切實勘辦等語。
此次直隸各屬、山水下注。
河流漲漫。
被淹處所竟多。
雖各州縣因地在下遊。
漫水經過。
水勢易就消落。
但各該處民人、猝被水災。
殊為可憫。
梁肯堂接奉前旨。
自己馳抵該處。
悉心勘辦。
所有應行赈恤事宜。
務須實力詳查。
一面奏聞。
一面辦理。
不可稍存惜費之見。
總期災民口食有資。
得安栖止。
共沾實惠。
不緻一夫失所。
方為妥善。
至前此梁肯堂以大名等府無需接濟。
不必請領帑項。
昨因良鄉涿州一帶多被水淹。
已令該督查明需用幾何。
奏請撥給。
今正定井陉等州縣。
被水地方甚多。
均須赈恤。
着再傳谕梁肯堂、詳悉籌畫。
共應需用若幹。
即核定數目。
迅速奏聞。
以便即行撥給。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仍着将如何籌辦撫恤、及積水是否漸消。
民情俱就安怗各情形。
迅速六百裡覆奏。
以慰廑注。
○乙未。
孝懿仁皇後忌辰。
遣官祭景陵。
○谕曰、朕披閱通鑒輯覽内。
唐開元五年九月。
令史官随宰相入侍。
群臣對仗奏事條下。
引貞觀舊制。
諸司皆正邪奏事。
又注稱、唐大明宮含元殿為正邪。
亦謂之南邪等語。
心疑筆誤。
因查諸舊史。
乃知俱将牙字誤作邪字。
更檢閱字書。
牙與衙字。
本屬通用。
至邪字從無與牙字相通之義。
甚為舛錯。
所有原辦通鑒輯覽之總裁、纂修、校對等官。
現經軍機大臣查明。
原書首卷開列銜名内。
現存各員。
如阿桂、孫士毅、紀昀、彭元瑞、畢沅、吳省欽等。
本應交部議處。
姑念成書已久。
事隔多年。
阿桂等及其餘纂修校對各官。
俱着一體加恩。
免其交部。
至武英殿刊本。
及四庫全書繕本。
俱着查明改正外。
所有頒行各直省刻本。
并盛京、江浙省、文溯、文宗、文彙、文瀾、四閣存貯繕本。
亦着各該督撫府尹等。
一律改正。
○丙申。
谕軍機大臣等、本日因熱河澍雨傾注。
永定河堵築漫工。
及梁肯堂查辦水災情形。
未據奏到。
正深廑念。
辰刻據梁肯堂奏、已于初九日自工起程。
前赴固關一帶。
迅速勘辦。
又據慶成奏、初九日馳抵永定河。
即幫同喬人傑、督率堵築。
該處河水僅深五尺有餘。
值此天氣晴和。
正當及時修築完竣各等語。
均已于摺内批示。
永定河北岸已經堵合。
南岸漫口水勢已緩。
又值天氣晴明。
正可趕緊堵築。
但本日熱河自子刻起。
至卯刻又有大雨。
且雲氣自西南而來。
勢頗廣遠。
未知永定河一帶。
是否相同。
水勢有無增長。
所築漫工。
是否可以克期完竣。
慶成惟當督同該河道認真鑲做。
上緊趕辦。
亦不可草率浮松。
以期鞏固。
所拟挑挖引河一事。
最關緊要。
尤宜實力督辦。
俾得掣溜歸槽。
易于堵合。
方為妥善。
至梁肯堂日内諒已前抵固關。
其經過定州正定等處。
自即順道查勘。
妥為撫恤。
至固關地方被水較重。
梁肯堂務須勉力經理。
盡心查勘。
外省辦理赈恤事務。
胥吏等往往從中舞弊。
克扣侵蝕。
甚至不肖州縣。
亦有染指侵漁情事。
均所不免。
該督惟當嚴加督饬。
确實詳查。
務俾小民各沾實惠。
口食有資。
不緻一夫失所。
以解我君臣之過。
方為不負委任。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現在永定河漫水漲溢。
北岸堤工。
業已修築斷流。
而南岸尚未堵築完竣。
永定河系由大清河入海。
該處河口頗寬。
且距海甚近。
足資容納。
所有漫水經過之處。
自可不緻泛溢。
但昨夜今早。
又複大雨傾注。
恐天津一帶田地廬舍。
或有妨礙處所。
梁肯堂現在固關查辦撫恤事宜。
距天津較遠。
未能兼顧。
着徵瑞、即傳詢天津道丁溎蓥、令其查明津澱一帶。
有無漫水淹浸之處。
如有間被水淹。
應需酌量赈恤者。
即令該道一面妥辦。
一面即由徵瑞據實奏聞。
朕廑念災黎。
惟恐稍緻失所。
徵瑞即遵谕旨。
令該道迅速查辦。
毋庸輾轉禀報該督。
以緻稽延時日也。
将此由六百裡傳谕知之。
○又谕曰、福甯奏衛河水勢驟長。
臨清、夏津、冠縣地方。
俱有漫溢被淹處所。
現即馳赴督率搶築防護等語。
東省因雨水稍多。
汶衛兩河。
伏汛較旺。
以緻臨清夏津冠縣地方。
堤身間有漫溢。
低窪地畝。
亦被淹浸。
該撫現已馳赴該處查勘。
務須督率員弁。
趕緊搶築。
并将積水設法疏消。
實力防護。
以期鞏固無虞。
至濱河低窪地畝。
間有被淹之處。
居民廬舍。
自必有被水沖塌者。
着傳谕福甯、即行詳悉查明。
按例加兩倍給予修費。
俾窮黎得資栖止。
如有應行撫恤之處。
并着該撫實力查察。
妥為撫恤。
務使小民均沾實惠。
毋緻一夫失所。
仍即将到彼查勘情形。
迅速具奏。
以慰廑念。
将此由六百裡傳谕知之。
○丁酉。
谕軍機大臣等、昨因熱河澍雨傾注。
雲氣廣遠。
恐永定河亦同日得雨。
水勢不無增長。
已有旨詢問慶成矣。
茲據稱初十日濃陰竟日。
雖有密雨。
無礙工作。
河水亦無增長等語。
覽奏深為欣幸。
但熱河系十一日得有大雨。
在慶成發摺之後。
未知永定河工次。
十一日是否雨勢相同。
河水有無增長。
不緻有礙工作。
着即行奏聞。
以慰廑注。
至慶成奏該處舊有龍神廟一座。
靈應常昭。
拟俟河流歸入正河。
奏請禦筆扁額等語。
永定河漫口大溜東趨。
有轉歸正河之勢。
洵賴河神默佑。
茲特發去禦書扁額。
着于龍神廟敬謹懸挂。
并發去藏香二十炷。
虔誠祀謝。
以答靈贶。
慶成惟當督同該河道、将漫口趕緊堵築堅實。
克期完竣。
永臻鞏固。
以副委任。
○禦書龍神廟扁曰、福佑畿封。
○又谕、據周樽奏動撥款項。
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