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千四百五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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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永定河漫工。
本屬易辦。
昨據梁肯堂奏、月内可以完工。
現已派慶成前往。
幫同喬人傑、督率辦理。
且該道本系熟手。
自無難克期堵合也。
至固關系屬直隸山西交界。
現據尚安奏城關迤東。
系屬山西平定州管理。
該處柏林井、及甘桃驿等村。
兵民房舍。
亦有被水沖塌之處。
并着傳谕蔣兆奎、即行馳赴該處。
親加查勘。
實力撫恤。
○又谕曰、謝斌奏報巡洋會哨一摺。
内有各洋尚俱甯靜。
及洋面尚屬甯谧字樣。
殊于文義有晦。
巳用朱筆于摺内改正矣。
尚字之義。
系猶有未惬之詞。
今各海洋并屬甯谧。
按其文義。
是聲叙前次。
當用向字。
後次當用俱字。
該總兵身系武夫。
不谙文義。
于陳奏事件。
一任字識率行填寫。
殊屬非是。
謝斌、着傳旨申饬。
○又谕曰、穆和蔺奏查勘衛輝府屬被水情形。
不過按例敷衍。
非激切踴躍。
又未能将設法辦理撫恤事宜。
詳悉聲叙。
是以未經将該撫交部議叙。
此時穆和蔺已抵衛輝。
尤宜将一切應辦事件。
悉心籌畫。
親自督率。
俾被水民人。
赈恤均沾實惠。
得安栖止。
其被淹地畝。
俱詳悉查核。
毋濫毋遺。
勿任吏胥人等。
稍有浮冒。
并将積水設法疏消。
堤堰速行堵築完俟。
庶可稍贖前愆。
不負委任。
至現在需用赈恤築堰等項。
據該撫奏庫存正雜等項。
共一百八十九萬二千餘兩。
是該省存公銀兩。
為數甚多。
盡足敷用。
自可無需再行撥給帑項。
又據穆和蔺奏銷河灘地租收支各數一摺。
内稱本年灘租銀内。
不敷動用。
例應撥存行宮修費銀五百兩等語。
河南省自乾隆十五年巡幸之後。
迄今閱數十年。
該處所有行宮。
又何須每年修理。
若每年動項五百兩。
積年計算如數。
多至數萬兩。
有何用處。
是不但不應有此款項。
并不應有此名目。
看來竟系為藉端銷地步。
着穆和蔺将此項銀兩。
系作何用。
因何相沿撥存之處。
據實具奏。
此後并不得再列此項修費名目。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據吳璥奏六月二十二三四等日。
大雨傾注。
晉省山水徒發。
沁丹諸河。
同時異漲。
武陟民堰。
漫溢過水。
下注衛河修武。
以至衛輝沿河一帶地方。
多有淹浸等語。
已降旨令穆和蔺等實力撫恤矣。
丹沁二河。
俱來自山西。
今既遇雨盛漲。
下注豫省地方。
俱被淹浸。
則晉省之水必亦甚大。
何以并未據該撫具奏。
着傳谕蔣兆奎、即行查明晉省山水下注。
及河流泛漲情形。
有無漫溢淹浸之處。
迅速據實覆奏。
如有被淹處所。
應行酌為撫恤者。
即奏聞辦理。
毋得稍存諱飾。
将此由五百裡傳谕知之。
仍即迅速覆奏。
○壬辰。
谕曰、尚安奏經過固關地方。
目擊被水情形。
酌量撫恤一摺。
内稱自六月十九日。
至二十二三等日。
連值大雨。
山水陡發。
固關城内外。
水深數丈。
淹斃兵民男婦二十五名口。
沖去内關門一座。
城樓三間。
城牆三十餘丈。
兵民房屋一百九十餘間。
俱被沖塌。
又固關以外平定州、及井陉縣所屬。
兵民房舍。
亦有被水沖塌之處。
當委參将馬國銳、确查戶口。
分别酌給銀兩。
并令井陉縣知縣毛哲、趕運糧石至關。
以資接濟等語。
固關内外地方。
猝被水沖。
人口間有損傷。
城垣廬舍。
多被沖塌。
已降旨令梁肯堂、蔣兆奎、親赴查辦矣。
尚安于經過固關時。
并不視同膜外。
即督令參将知縣等。
給銀撫恤。
運糧接濟。
所辦實屬可嘉。
着交部從優議叙。
并賞給大荷包一對。
小荷包四個。
以示獎勵。
至該處因山水陡發。
淹斃人口。
兵民房屋。
多有沖損。
情殊可憫。
所有坍塌房間。
應行給予修費。
及被淹人口恤賞銀兩。
着加恩按例加兩倍賞給。
該督撫務須詳悉查明。
妥為赈恤。
俾小民均各安居複業。
不緻一夫失所。
以副朕格外轸恤至意。
○癸巳。
谕、據德勒克紮布奏、查出逃往土爾扈持男婦一百九十名。
請入各旗分佐領。
即扣各王及台吉俸。
給還買主身價等語。
着照所請。
此等逃人。
入于各旗分佐領名下。
但不必扣俸給還買價。
以免紛擾。
○谕軍機大臣曰、梁肯堂奏大名元城水漲漫口。
井陉縣被水較重一摺。
據稱大名元城二縣。
因漳衛二河上遊水長。
漫口四處。
村莊被淹。
井陉縣地方。
亦因山水驟至。
緻固關城垣被沖三十餘丈。
坍塌房間。
淹斃人口。
已飛饬藩司道員。
親往勘辦等語。
已有旨令梁肯堂、即帶同鄭制錦、馳往分投查勘。
妥為經理。
其永定河漫工。
已派慶成前往。
幫同該道督辦。
梁肯堂此次發摺時。
自尚未接奉前旨。
永定河漫口。
本屬易辦。
慶成、喬人傑、惟當督率工員。
實力堵築。
務須認真鑲做。
以期永臻鞏固。
現據梁肯堂奏南岸漫口。
西壩大溜忽向東趨。
水已漸有歸正河之勢等語。
此系最好機會。
深堪欣幸。
皆賴河神默佑。
自當敬謹祀謝。
以答神贶。
至梁肯堂諒已自工起程。
由定州正定一帶。
前赴井陉。
該處固關地方被水情形較重。
該督于沿途正定、及至固關等處。
親加查看。
其大名元城二縣。
即着鄭制錦、會同該道王汝璧、據實查勘妥辦。
将此由六百裡傳谕知之。
○又谕、據李奉翰等奏、豫省黃河。
此次長水驟而且大。
南岸上遊各工。
形勢如舊。
而下遊商虞地方。
可冀向北遷改。
現在大溜開行。
已有化險為平之勢等語。
此皆仰賴河神靈佑。
保護恬瀾。
得以化險為平。
實深欣幸。
自應虔誠祀謝。
以答神庥。
特發去大藏香二十炷。
交李奉翰敬謹祭謝。
并頒去禦書扁額。
着于河神廟内敬謹懸挂。
以答神贶。
益邀顯佑。
至李奉翰另片奏稱懷慶衛輝一帶。
因沁丹兩河并漲。
以緻武陟縣民堰漫工。
已饬河北道蔡共武、帶領弁兵。
馳赴堵築。
俟察看黃河水勢。
可以分身。
即親自前往料理等語。
衛輝一帶猝被水災。
現有穆和蔺、吳璥、在彼查辦。
足資料理。
現在天氣晴霁。
水勢自漸消落。
大河各工。
秋汛方長。
正關緊要。
李奉翰自當在工往來查勘。
敬慎修防。
以期河流順軌。
工程平穩。
可無庸前往武陟。
轉緻要工難以兼顧也。
将此谕令知之。
○禦書黃河神廟扁曰、靈昭翕順。
○豁免雲南運京乾隆五十二年分沉溺銅一萬一千斤。
○旌表守正捐軀河南封邱縣民王化祿媳王氏。
○甲午。
谕、留京王大臣等奏遵旨查辦節次發遣新疆重犯子嗣。
及發遣官犯一摺。
内王亶望等七犯之子。
共二十名。
又甘肅捏災冒赈。
及從前失誤軍機。
勒索饋送各案官犯之子嗣等七十四名。
皆因伊父等身蹈重愆。
釀成巨案。
以緻累及子嗣。
該犯等早已身伏國典。
本屬易辦。
昨據梁肯堂奏、月内可以完工。
現已派慶成前往。
幫同喬人傑、督率辦理。
且該道本系熟手。
自無難克期堵合也。
至固關系屬直隸山西交界。
現據尚安奏城關迤東。
系屬山西平定州管理。
該處柏林井、及甘桃驿等村。
兵民房舍。
亦有被水沖塌之處。
并着傳谕蔣兆奎、即行馳赴該處。
親加查勘。
實力撫恤。
○又谕曰、謝斌奏報巡洋會哨一摺。
内有各洋尚俱甯靜。
及洋面尚屬甯谧字樣。
殊于文義有晦。
巳用朱筆于摺内改正矣。
尚字之義。
系猶有未惬之詞。
今各海洋并屬甯谧。
按其文義。
是聲叙前次。
當用向字。
後次當用俱字。
該總兵身系武夫。
不谙文義。
于陳奏事件。
一任字識率行填寫。
殊屬非是。
謝斌、着傳旨申饬。
○又谕曰、穆和蔺奏查勘衛輝府屬被水情形。
不過按例敷衍。
非激切踴躍。
又未能将設法辦理撫恤事宜。
詳悉聲叙。
是以未經将該撫交部議叙。
此時穆和蔺已抵衛輝。
尤宜将一切應辦事件。
悉心籌畫。
親自督率。
俾被水民人。
赈恤均沾實惠。
得安栖止。
其被淹地畝。
俱詳悉查核。
毋濫毋遺。
勿任吏胥人等。
稍有浮冒。
并将積水設法疏消。
堤堰速行堵築完俟。
庶可稍贖前愆。
不負委任。
至現在需用赈恤築堰等項。
據該撫奏庫存正雜等項。
共一百八十九萬二千餘兩。
是該省存公銀兩。
為數甚多。
盡足敷用。
自可無需再行撥給帑項。
又據穆和蔺奏銷河灘地租收支各數一摺。
内稱本年灘租銀内。
不敷動用。
例應撥存行宮修費銀五百兩等語。
河南省自乾隆十五年巡幸之後。
迄今閱數十年。
該處所有行宮。
又何須每年修理。
若每年動項五百兩。
積年計算如數。
多至數萬兩。
有何用處。
是不但不應有此款項。
并不應有此名目。
看來竟系為藉端銷地步。
着穆和蔺将此項銀兩。
系作何用。
因何相沿撥存之處。
據實具奏。
此後并不得再列此項修費名目。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據吳璥奏六月二十二三四等日。
大雨傾注。
晉省山水徒發。
沁丹諸河。
同時異漲。
武陟民堰。
漫溢過水。
下注衛河修武。
以至衛輝沿河一帶地方。
多有淹浸等語。
已降旨令穆和蔺等實力撫恤矣。
丹沁二河。
俱來自山西。
今既遇雨盛漲。
下注豫省地方。
俱被淹浸。
則晉省之水必亦甚大。
何以并未據該撫具奏。
着傳谕蔣兆奎、即行查明晉省山水下注。
及河流泛漲情形。
有無漫溢淹浸之處。
迅速據實覆奏。
如有被淹處所。
應行酌為撫恤者。
即奏聞辦理。
毋得稍存諱飾。
将此由五百裡傳谕知之。
仍即迅速覆奏。
○壬辰。
谕曰、尚安奏經過固關地方。
目擊被水情形。
酌量撫恤一摺。
内稱自六月十九日。
至二十二三等日。
連值大雨。
山水陡發。
固關城内外。
水深數丈。
淹斃兵民男婦二十五名口。
沖去内關門一座。
城樓三間。
城牆三十餘丈。
兵民房屋一百九十餘間。
俱被沖塌。
又固關以外平定州、及井陉縣所屬。
兵民房舍。
亦有被水沖塌之處。
當委參将馬國銳、确查戶口。
分别酌給銀兩。
并令井陉縣知縣毛哲、趕運糧石至關。
以資接濟等語。
固關内外地方。
猝被水沖。
人口間有損傷。
城垣廬舍。
多被沖塌。
已降旨令梁肯堂、蔣兆奎、親赴查辦矣。
尚安于經過固關時。
并不視同膜外。
即督令參将知縣等。
給銀撫恤。
運糧接濟。
所辦實屬可嘉。
着交部從優議叙。
并賞給大荷包一對。
小荷包四個。
以示獎勵。
至該處因山水陡發。
淹斃人口。
兵民房屋。
多有沖損。
情殊可憫。
所有坍塌房間。
應行給予修費。
及被淹人口恤賞銀兩。
着加恩按例加兩倍賞給。
該督撫務須詳悉查明。
妥為赈恤。
俾小民均各安居複業。
不緻一夫失所。
以副朕格外轸恤至意。
○癸巳。
谕、據德勒克紮布奏、查出逃往土爾扈持男婦一百九十名。
請入各旗分佐領。
即扣各王及台吉俸。
給還買主身價等語。
着照所請。
此等逃人。
入于各旗分佐領名下。
但不必扣俸給還買價。
以免紛擾。
○谕軍機大臣曰、梁肯堂奏大名元城水漲漫口。
井陉縣被水較重一摺。
據稱大名元城二縣。
因漳衛二河上遊水長。
漫口四處。
村莊被淹。
井陉縣地方。
亦因山水驟至。
緻固關城垣被沖三十餘丈。
坍塌房間。
淹斃人口。
已飛饬藩司道員。
親往勘辦等語。
已有旨令梁肯堂、即帶同鄭制錦、馳往分投查勘。
妥為經理。
其永定河漫工。
已派慶成前往。
幫同該道督辦。
梁肯堂此次發摺時。
自尚未接奉前旨。
永定河漫口。
本屬易辦。
慶成、喬人傑、惟當督率工員。
實力堵築。
務須認真鑲做。
以期永臻鞏固。
現據梁肯堂奏南岸漫口。
西壩大溜忽向東趨。
水已漸有歸正河之勢等語。
此系最好機會。
深堪欣幸。
皆賴河神默佑。
自當敬謹祀謝。
以答神贶。
至梁肯堂諒已自工起程。
由定州正定一帶。
前赴井陉。
該處固關地方被水情形較重。
該督于沿途正定、及至固關等處。
親加查看。
其大名元城二縣。
即着鄭制錦、會同該道王汝璧、據實查勘妥辦。
将此由六百裡傳谕知之。
○又谕、據李奉翰等奏、豫省黃河。
此次長水驟而且大。
南岸上遊各工。
形勢如舊。
而下遊商虞地方。
可冀向北遷改。
現在大溜開行。
已有化險為平之勢等語。
此皆仰賴河神靈佑。
保護恬瀾。
得以化險為平。
實深欣幸。
自應虔誠祀謝。
以答神庥。
特發去大藏香二十炷。
交李奉翰敬謹祭謝。
并頒去禦書扁額。
着于河神廟内敬謹懸挂。
以答神贶。
益邀顯佑。
至李奉翰另片奏稱懷慶衛輝一帶。
因沁丹兩河并漲。
以緻武陟縣民堰漫工。
已饬河北道蔡共武、帶領弁兵。
馳赴堵築。
俟察看黃河水勢。
可以分身。
即親自前往料理等語。
衛輝一帶猝被水災。
現有穆和蔺、吳璥、在彼查辦。
足資料理。
現在天氣晴霁。
水勢自漸消落。
大河各工。
秋汛方長。
正關緊要。
李奉翰自當在工往來查勘。
敬慎修防。
以期河流順軌。
工程平穩。
可無庸前往武陟。
轉緻要工難以兼顧也。
将此谕令知之。
○禦書黃河神廟扁曰、靈昭翕順。
○豁免雲南運京乾隆五十二年分沉溺銅一萬一千斤。
○旌表守正捐軀河南封邱縣民王化祿媳王氏。
○甲午。
谕、留京王大臣等奏遵旨查辦節次發遣新疆重犯子嗣。
及發遣官犯一摺。
内王亶望等七犯之子。
共二十名。
又甘肅捏災冒赈。
及從前失誤軍機。
勒索饋送各案官犯之子嗣等七十四名。
皆因伊父等身蹈重愆。
釀成巨案。
以緻累及子嗣。
該犯等早已身伏國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