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千四百五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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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等發落。
其緣事牽涉拘系候質者。
亦速行訊明省釋。
至尋常案件。
并着即行完結。
毋得稽遲。
其承德府所屬監禁各犯。
并着該道府一體查明。
就近具報軍機大臣。
分别核辦。
以示體恤。
○又谕曰、許文谟、着赴湖北興國營參将任。
念伊父許世亨、既能捐軀。
又識大體。
着仍賞戴花翎。
以示眷念勤勞至意。
○谕軍機大臣曰、管幹珍奏加緊催幫。
并重船行過天津日期一摺。
内有自臨放棹前進。
及通潞雨後。
河水增長等字樣。
将臨清、通州、潞河、各地名。
減省字面。
殊屬非是。
已用朱筆于摺内添寫矣。
臣工奏事朕前。
理宜詳慎。
所有各該處地名。
自應敬謹全寫。
乃管幹珍率行節省數字。
殊不成文。
且亦有何益。
此不過俗劣幕率行書寫。
而管幹珍又未寓目所緻。
再摺内又稱、遵旨速趱回空。
瞻望雲日。
依戀無任等語。
管幹珍于上年甫經瞻觐。
為時未久。
今因本年漕運較遲。
谕令不必前來行在。
管幹珍自應遵奉谕旨。
催趱回空船隻。
迅抵水次。
以期無誤受兌。
何必以此等依戀空言。
徒滋煩渎。
試思外省大員甚多。
朕若一一為之系念。
不幾于日不暇給耶。
管幹珍、着傳旨申饬。
○又谕、據穆和蔺奏、丹沁二河。
于六月二十三四等日。
水勢盛漲。
懷慶衛輝各屬。
多有被淹。
已降旨令該撫實力查明撫恤矣。
沁水下遊入黃。
今由上遊北岸。
漫注修武汲縣一帶。
則大河上遊水勢稍分。
入河正流自必減少。
其着重各工。
可免驟漲。
未始非不幸中之幸。
前已有旨令蘭第錫等。
務須加意敬慎。
實力巡防。
此時伏汛未過。
秋汛方長。
堤埽各工。
在在均關緊要。
着再傳谕書麟、蘭第錫、随時留心。
加意防守。
以期各工鞏固無虞。
不可稍有怠忽。
将此由六百裡傳谕知之。
并着将黃河水勢曾否增長。
堤埽各工。
一律堅實。
順軌安瀾之處。
迅速具奏。
以慰廑注。
○以吏科給事中李楘、為河南鄉試正考官。
刑部郎中項家達、為副考官。
禮部左侍郎鐵保、為山東鄉試正考官。
編修陳萬青、為副考官。
編修朱理、為山西鄉試正考官。
禮部主事盧蔭溥、為副考官。
○廣西巡撫陳用敷疏報、乾隆五十八年分。
天保縣開墾水田<土韋>一<土韋>有奇。
○予故五經博士朱世熊孫雲錦、襲職。
○辛卯。
谕曰、松筠奏查辦衛輝被水情形一摺。
據稱連日乘船在府城、及附近村莊。
周遭察看。
自晴霁後。
水巳漸消。
即督率各員查勘。
分别酌給米石。
散給□□磨餅錢文。
并令該縣開倉出谷。
将存公銀兩先行動用。
俟恩旨到後。
歸入普赈項下。
作正開銷。
民情甚為甯怗。
同日又據吳璥奏、查勘河北被淹處所。
堵築塌堰。
備船紮筏。
救渡居民。
散給乾糧席片。
并酌撥存公銀兩。
貯庫谷石。
查明戶口。
概給一月口糧。
坍塌房間。
給以修費。
其武陟河内等七縣未淹地畝尚多。
秋禾仍可有收。
不容藉滋捏冒各等語。
此次豫省衛輝、彰德、懷慶等屬。
因丹沁衛河水勢盛漲。
田廬多被淹浸。
松筠适因奉差湖北。
經過該處。
即督同地方官。
親自往來查勘。
分别散給米谷錢文。
并即一面奏聞。
一面令該縣開倉動項。
速為撫恤。
并不置身事外。
實心辦理。
實屬可嘉。
藩司吳璥、在河北查勘秋禾。
一經聞信。
即馳往該處。
堵築塌堰。
設法撫恤。
亦屬盡心辦理。
除穆和蔺甫經趕到。
于赈恤事宜。
未能悉心詳細籌畫。
毋庸議叙外。
松筠、吳璥、俱着交部從優議叙。
其協同查辦之同知李舟、知縣郎正達、董肇彤等。
均屬出力。
亦俱着查明咨部。
分别從優議叙。
除此數人。
其餘地方官辦災出力者。
着穆和蔺查明。
俱着交部議叙。
至此次動撥銀米。
俱準作正開銷。
又武陟縣漫水民堰。
據穆和蔺奏、現在動項趕築事竣。
分年徵完等語。
此項堤堰。
雖系民修工程。
但小民既被水災。
田廬多有淹浸。
現在不惜帑金。
撫恤赈濟。
貧民口食尚艱。
若再分年徵完。
恐民力不無拮據。
所有此次堵築民堰工料銀兩。
即着加恩。
準其作正開銷。
所有坍塌瓦土房間。
俱着按例加兩倍給予修費。
至武陟河内等縣未淹地畝。
雖秋禾尚可有收。
不容藉滋捏冒。
但該處鄉村多有被淹。
貧民中有口食無資。
濫邀赈恤者。
不妨稍從寬辦。
若裡正、鄉約、及吏胥等從中舞弊。
有藉端侵扣浮冒等事。
自當嚴切查究。
該撫等惟當悉心查勘。
妥為撫恤。
設法疏消。
趕緊堵築完竣。
俾被水災黎。
均各安居糊口。
共沾實惠。
不緻一夫失所。
其河北三府所屬被水各縣。
本年應徵秋糧。
俱着加恩概行豁免。
該撫等即先行曉谕。
遍貼謄黃。
俾被水災黎。
早沾惠澤。
更為安堵。
以副朕轸念災區、施恩無已至意。
○谕軍機大臣曰、梁肯堂奏、永定河南岸工程。
現在溜勢漸緩。
趕緊堵築。
期于月内合龍等語。
永定河漫工。
本屬易于堵築。
今據該督奏、南岸頭工。
于月内可以堵合。
亦不為遲。
但秋汛在即。
所有沖塌處所。
務須加鑲邊埽。
培築厚土。
一律堅實。
方足以資捍禦。
不可辦理欲速。
緻有草率浮松之患。
梁肯堂惟當督率工員。
認真鑲做。
以期永臻鞏固。
方為妥善。
又據奏、漫水經由州縣。
所需撫恤。
存倉谷石。
可以應用。
房間修費。
為數無幾。
此時不必遽請撥帑。
惟保定、正定、河間等州縣。
俱有被淹處所。
現饬司道等切實查勘。
若有成災之處。
應需赈恤。
再行酌請撥帑等語。
保定正定一帶低窪處所。
既被水淹。
自應詳确查勘。
梁肯堂不能分身前往。
着于道員内揀派明幹者。
分往查勘。
如有成災處所。
務須詳确勘明。
妥為赈恤。
俾災民不緻一夫失所。
其永定河漫水淹浸房屋。
應給修費。
并着按例再加兩倍撥給。
以示轸恤。
至該道禀報遲延緣由。
現據查明。
系由小道繞行。
以緻遲誤。
尚屬有因。
亦不加深究矣。
梁肯堂年逾七旬。
當此盛暑。
駐劄河幹。
督辦工程。
朕八旬有四。
現在避暑山莊。
尚覺炎歊難耐。
所謂疾病相扶持。
朕甚憐之。
因特賞大荷包一對。
小荷包四個。
以示眷注。
并發去香薷丸十圓。
用資蠲暑。
該督惟當善體朕意。
安心調攝。
所有堵築工程。
不必過于焦切。
祗須督饬辦理。
務期穩實堅固。
以副體恤委任至意。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曰、尚安奏經過固關。
目系被水情形。
酌量撫恤一摺。
固關一帶水勢甚大。
關門城牆。
均被沖塌。
并有淹斃人口。
坍塌房屋。
不可不迅速詳查。
妥為撫恤。
着梁肯堂接奉此旨。
即帶同鄭制錦、馳往該處。
分投查勘。
妥協經理。
其緣事牽涉拘系候質者。
亦速行訊明省釋。
至尋常案件。
并着即行完結。
毋得稽遲。
其承德府所屬監禁各犯。
并着該道府一體查明。
就近具報軍機大臣。
分别核辦。
以示體恤。
○又谕曰、許文谟、着赴湖北興國營參将任。
念伊父許世亨、既能捐軀。
又識大體。
着仍賞戴花翎。
以示眷念勤勞至意。
○谕軍機大臣曰、管幹珍奏加緊催幫。
并重船行過天津日期一摺。
内有自臨放棹前進。
及通潞雨後。
河水增長等字樣。
将臨清、通州、潞河、各地名。
減省字面。
殊屬非是。
已用朱筆于摺内添寫矣。
臣工奏事朕前。
理宜詳慎。
所有各該處地名。
自應敬謹全寫。
乃管幹珍率行節省數字。
殊不成文。
且亦有何益。
此不過俗劣幕率行書寫。
而管幹珍又未寓目所緻。
再摺内又稱、遵旨速趱回空。
瞻望雲日。
依戀無任等語。
管幹珍于上年甫經瞻觐。
為時未久。
今因本年漕運較遲。
谕令不必前來行在。
管幹珍自應遵奉谕旨。
催趱回空船隻。
迅抵水次。
以期無誤受兌。
何必以此等依戀空言。
徒滋煩渎。
試思外省大員甚多。
朕若一一為之系念。
不幾于日不暇給耶。
管幹珍、着傳旨申饬。
○又谕、據穆和蔺奏、丹沁二河。
于六月二十三四等日。
水勢盛漲。
懷慶衛輝各屬。
多有被淹。
已降旨令該撫實力查明撫恤矣。
沁水下遊入黃。
今由上遊北岸。
漫注修武汲縣一帶。
則大河上遊水勢稍分。
入河正流自必減少。
其着重各工。
可免驟漲。
未始非不幸中之幸。
前已有旨令蘭第錫等。
務須加意敬慎。
實力巡防。
此時伏汛未過。
秋汛方長。
堤埽各工。
在在均關緊要。
着再傳谕書麟、蘭第錫、随時留心。
加意防守。
以期各工鞏固無虞。
不可稍有怠忽。
将此由六百裡傳谕知之。
并着将黃河水勢曾否增長。
堤埽各工。
一律堅實。
順軌安瀾之處。
迅速具奏。
以慰廑注。
○以吏科給事中李楘、為河南鄉試正考官。
刑部郎中項家達、為副考官。
禮部左侍郎鐵保、為山東鄉試正考官。
編修陳萬青、為副考官。
編修朱理、為山西鄉試正考官。
禮部主事盧蔭溥、為副考官。
○廣西巡撫陳用敷疏報、乾隆五十八年分。
天保縣開墾水田<土韋>一<土韋>有奇。
○予故五經博士朱世熊孫雲錦、襲職。
○辛卯。
谕曰、松筠奏查辦衛輝被水情形一摺。
據稱連日乘船在府城、及附近村莊。
周遭察看。
自晴霁後。
水巳漸消。
即督率各員查勘。
分别酌給米石。
散給□□磨餅錢文。
并令該縣開倉出谷。
将存公銀兩先行動用。
俟恩旨到後。
歸入普赈項下。
作正開銷。
民情甚為甯怗。
同日又據吳璥奏、查勘河北被淹處所。
堵築塌堰。
備船紮筏。
救渡居民。
散給乾糧席片。
并酌撥存公銀兩。
貯庫谷石。
查明戶口。
概給一月口糧。
坍塌房間。
給以修費。
其武陟河内等七縣未淹地畝尚多。
秋禾仍可有收。
不容藉滋捏冒各等語。
此次豫省衛輝、彰德、懷慶等屬。
因丹沁衛河水勢盛漲。
田廬多被淹浸。
松筠适因奉差湖北。
經過該處。
即督同地方官。
親自往來查勘。
分别散給米谷錢文。
并即一面奏聞。
一面令該縣開倉動項。
速為撫恤。
并不置身事外。
實心辦理。
實屬可嘉。
藩司吳璥、在河北查勘秋禾。
一經聞信。
即馳往該處。
堵築塌堰。
設法撫恤。
亦屬盡心辦理。
除穆和蔺甫經趕到。
于赈恤事宜。
未能悉心詳細籌畫。
毋庸議叙外。
松筠、吳璥、俱着交部從優議叙。
其協同查辦之同知李舟、知縣郎正達、董肇彤等。
均屬出力。
亦俱着查明咨部。
分别從優議叙。
除此數人。
其餘地方官辦災出力者。
着穆和蔺查明。
俱着交部議叙。
至此次動撥銀米。
俱準作正開銷。
又武陟縣漫水民堰。
據穆和蔺奏、現在動項趕築事竣。
分年徵完等語。
此項堤堰。
雖系民修工程。
但小民既被水災。
田廬多有淹浸。
現在不惜帑金。
撫恤赈濟。
貧民口食尚艱。
若再分年徵完。
恐民力不無拮據。
所有此次堵築民堰工料銀兩。
即着加恩。
準其作正開銷。
所有坍塌瓦土房間。
俱着按例加兩倍給予修費。
至武陟河内等縣未淹地畝。
雖秋禾尚可有收。
不容藉滋捏冒。
但該處鄉村多有被淹。
貧民中有口食無資。
濫邀赈恤者。
不妨稍從寬辦。
若裡正、鄉約、及吏胥等從中舞弊。
有藉端侵扣浮冒等事。
自當嚴切查究。
該撫等惟當悉心查勘。
妥為撫恤。
設法疏消。
趕緊堵築完竣。
俾被水災黎。
均各安居糊口。
共沾實惠。
不緻一夫失所。
其河北三府所屬被水各縣。
本年應徵秋糧。
俱着加恩概行豁免。
該撫等即先行曉谕。
遍貼謄黃。
俾被水災黎。
早沾惠澤。
更為安堵。
以副朕轸念災區、施恩無已至意。
○谕軍機大臣曰、梁肯堂奏、永定河南岸工程。
現在溜勢漸緩。
趕緊堵築。
期于月内合龍等語。
永定河漫工。
本屬易于堵築。
今據該督奏、南岸頭工。
于月内可以堵合。
亦不為遲。
但秋汛在即。
所有沖塌處所。
務須加鑲邊埽。
培築厚土。
一律堅實。
方足以資捍禦。
不可辦理欲速。
緻有草率浮松之患。
梁肯堂惟當督率工員。
認真鑲做。
以期永臻鞏固。
方為妥善。
又據奏、漫水經由州縣。
所需撫恤。
存倉谷石。
可以應用。
房間修費。
為數無幾。
此時不必遽請撥帑。
惟保定、正定、河間等州縣。
俱有被淹處所。
現饬司道等切實查勘。
若有成災之處。
應需赈恤。
再行酌請撥帑等語。
保定正定一帶低窪處所。
既被水淹。
自應詳确查勘。
梁肯堂不能分身前往。
着于道員内揀派明幹者。
分往查勘。
如有成災處所。
務須詳确勘明。
妥為赈恤。
俾災民不緻一夫失所。
其永定河漫水淹浸房屋。
應給修費。
并着按例再加兩倍撥給。
以示轸恤。
至該道禀報遲延緣由。
現據查明。
系由小道繞行。
以緻遲誤。
尚屬有因。
亦不加深究矣。
梁肯堂年逾七旬。
當此盛暑。
駐劄河幹。
督辦工程。
朕八旬有四。
現在避暑山莊。
尚覺炎歊難耐。
所謂疾病相扶持。
朕甚憐之。
因特賞大荷包一對。
小荷包四個。
以示眷注。
并發去香薷丸十圓。
用資蠲暑。
該督惟當善體朕意。
安心調攝。
所有堵築工程。
不必過于焦切。
祗須督饬辦理。
務期穩實堅固。
以副體恤委任至意。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曰、尚安奏經過固關。
目系被水情形。
酌量撫恤一摺。
固關一帶水勢甚大。
關門城牆。
均被沖塌。
并有淹斃人口。
坍塌房屋。
不可不迅速詳查。
妥為撫恤。
着梁肯堂接奉此旨。
即帶同鄭制錦、馳往該處。
分投查勘。
妥協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