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千四百五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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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日。
止得雨二三寸不等。
若使河北之雨。
未為普渥。
焉能暢注入衛河、長水至四尺餘寸。
此必系地方官所報得雨分寸未必确實。
着傳谕穆和蔺、即将河北各屬連次得雨實在分寸若幹。
是否一律普遍沾渥。
據實具奏。
毋得稍存捏飾。
又據李奉翰奏、現在衛河重運暢行。
所有趱運事宜。
已與福甯會商妥辦。
李奉翰由沿河迎催江廣幫船查驗各工。
即赴豫省巡防等語。
前因運河水淺。
重運稽遲。
是以令李奉翰馳赴臨清會同督率籌辦。
今衛河水勢增長。
已為充裕。
江廣幫船。
自可銜尾趱行。
迅速前進。
不日即可。
全數過境而豫省河工關系緊要。
且将屆伏汛。
險要處所。
正須督率道将實力巡防其運河一帶。
現有福甯在彼駐劄督辦。
新任運河道羅煐、亦系熟手。
盡可經理無誤。
李奉翰、着即速回豫工。
往來巡查。
謹慎修防。
方為妥善。
○己未。
谕軍機大臣曰、梁肯堂奏、順天、保定、河間、天津等府。
于二十五六等日得雨二寸至五六寸深透不等。
順德、廣平、大名三府。
亦于二十五六日。
得雨一二三寸。
倘續經得雨。
尚可不礙秋成。
請先截漕十萬石。
存貯備用。
其五十萬石。
暫留北倉臨期再行酌量奏請動撥等語。
直隸各屬。
普被甘膏。
實深慶幸。
數月焦勞。
為之稍慰。
計該省雨澤。
保定、天津、河間等府。
均極沾足。
秋禾藉資勃發。
自可冀有秋。
其缺雨各屬。
今已一律得雨。
土膏接潤。
即間有被旱處所。
亦可望大半收成。
即使有應加赈濟者。
亦不緻多需帑粟。
現已據該督将南糧截留十萬石。
将來足敷分撥。
其餘銀米盡有多餘。
自可備而不用。
梁肯堂惟當益加敬慎。
不可稍存滿足之見。
○又谕曰、吉慶奏、金華府屬之義烏縣。
有奸徒何世來等、散布邪言。
糾衆起意搶奪。
該撫率同署臬司親往查拏一摺。
此案何世來捏稱樓德新曾得天書。
指為教主。
散布邪言。
傳習拳棒。
糾約多人。
轉相煽惑。
經該撫馳往該處。
将案犯陸續緝獲三十餘名。
并經委員拏獲為首之樓德新、何世來、二犯所辦甚好。
着賞給吉慶大荷包一對。
小荷包四個。
以示優獎。
至該犯等妄稱得有天書。
糾衆入夥。
或另有違禁器械。
及悖逆字迹。
雖經吉慶率同署臬司、分赴各犯家内。
止搜出紅色令字小旗四面。
此外并無别項經忏圖像、及器械等項。
安知該犯等不随身藏匿。
此不過莠民玩法。
惑衆奪财。
如有别項不法器械經圖。
務須搜查淨盡。
轉不必意存掩飾。
并将現獲各犯。
嚴訊供情。
速行定拟具奏。
其在宣平、武義、地方。
拏獲首犯二名之委員。
亦着吉慶獎賞示勸。
其餘未獲各犯。
并着該撫饬屬速緝務獲。
毋任漏網。
○又谕、據成德奏、酌籌乍了口卡地方設立鄂博一摺。
内稱、乍了口卡兩處交界地方。
舊于山頂各設鄂博一處。
相隔四裡有餘。
夾壩出沒。
常在鄂博之間。
該處頭人往往互相推诿。
現親加履勘。
将舊設鄂博全行徹毀。
另于山頂設立大鄂博一處。
永為定界等語。
乍了口卡舊設鄂博。
相隔較遠。
遇有夾壩滋事。
該處頭人。
往往以不在已界。
彼此推诿。
此等情形。
亦屬事之所有。
今成德另于山頂設立大鄂博一處。
以分界域。
并定立緝拏夾壩章程。
亦一辦法。
但是否實系妥協。
抑尚有需酌籌更定之處。
福康安于該處情形。
較為熟悉。
仍着福康安詳晰查明。
妥協辦理。
以期永輯番境。
○庚申。
以參革廣西定羅司土巡檢徐能文弟大文、襲職。
○辛酉。
谕、原任廣東巡撫郭世勳、自簡任封疆。
頗資宣力。
前因患病。
準其開缺。
俾得安心調理。
茲聞溘逝。
深為轸惜。
所有應得恤典。
該部察例具奏。
○壬戌。
谕軍機大臣等、據奎舒覆奏、河外卡座。
系防範貴德、循化、番衆、河内卡座、系防範郭羅克。
内有五卡。
于冰凍時各添兵五十名。
以杜河外郭密衆番偷渡。
冰融後即不抽徹。
于蒙古生計。
仍無妨礙。
至西甯駐劄大臣。
例有會盟及查閱旗務等事。
就便親查一次。
自不緻滋累蒙古。
而番衆益加畏懼等語。
所奏自屬實在情形。
着谕知特克慎、令即遵照辦理。
○癸亥。
谕軍機大臣曰、李奉翰等奏、二進尾幫趱出東境一摺。
據稱、汶水于五月二十五日。
長水五寸足資濟運。
江西尾幫。
現已趱過濟甯等語。
所辦好。
至東省迤東迤南各屬。
本年雨水調勻。
秋成可望豐稔。
即缺雨之東昌、武定、濟甯各屬。
現亦陸續得有雨澤。
大田自可一律播種齊全。
不緻成災。
着福甯即将該省缺雨處所。
是否又得渥澤。
田禾如何長發芃茂之處。
據實具奏。
又據梁肯堂奏、直省、天津、河間、二府。
得雨已為深透。
順天府所屬。
亦稱優渥。
其餘各府州屬得雨四五寸者居多。
惟順德等府。
稍欠優沾茲于五月二十八日。
大名府屬。
又得雨四寸。
連前已有七寸。
順德、廣平、二府屬。
亦于二十八九等日。
得雨一二三四寸等語。
覽奏欣慰。
直隸通省近日續經得雨。
極為普渥。
自可轉歉為豐。
即順德、廣平、大名。
三府。
雖得雨較少。
但現經續被甘膏三四寸不等。
而大名元城、二縣。
連前已有七寸。
膏足資接潤。
大半已為透足。
大田正可乘時補種。
收成不緻缺望閱所奏單内。
得雨一寸者。
不過一二處。
若能續得透雨。
自可一律有秋。
有成災處所。
亦不過一隅中之一隅。
梁肯堂現在該處親身查勘。
倘有必需接濟者。
惟當妥協辦理。
毋使一夫失所。
以副朕轸恤闾閻至意。
○予福建渡台、遭風淹斃閩安協右營兵陳朝泰等三十二名、恤賞如例。
○旌表守正捐軀河南泌陽縣民鄭某妻江氏。
荥澤縣民李文學妻王氏。
○甲子。
谕、向來漕船全數抵通。
所有督催糧船之督撫。
俱一并議叙。
但巡撫督率兌運。
催趱開幫。
漕船依限抵通。
自應交部甄叙。
至總督于營伍事務。
是其專管。
如營務廢弛即應将該督議處。
若能整饬訓練。
方予議叙。
至于漕務。
則總督并不親身經理。
且如閩浙總督駐劄福建。
距浙較遠。
于浙省漕船開幫趱運之處。
并非該督經辦。
若一體交部議叙。
轉無以示區别。
嗣後漕船全數抵通。
止須将該管巡撫。
照例議叙。
其有漕省分之兩江湖廣閩浙總督。
俱毋庸一體議叙。
○谕軍機大臣等、據吏部奏、原任山西勒休神池縣知縣趙曾齡、在部具呈。
以無故勒休。
不甘廢棄。
請驗看精力曾否委頓。
及有無痰迷病症一摺。
此案趙曾齡、先經該撫蔣兆奎、以該員明白奮勉。
題補神池縣。
乃為時未久。
旋複以氣血已衰。
痰迷舊症大發。
奏請勒休。
而現經吏部傳驗。
察看該員言語清楚。
不類瘋痰。
何以該撫遽行勒令休緻。
且保題之後。
如已閱年歲。
或以該員精力就衰。
舊症複發。
奏請勒休。
尚屬有因。
今甫以趙曾齡明白奮勉保題。
該員尚未到任。
亦并未委辦一事。
旋即以病症大發劾參。
前後情節。
迥不相符。
恐其中另有别情。
現在尚安來京陛見。
計算适至山西。
着即就近密行查訪。
将該撫等辦理此事。
因何前後互異。
趙曾齡是否實有痰迷病症。
及有
止得雨二三寸不等。
若使河北之雨。
未為普渥。
焉能暢注入衛河、長水至四尺餘寸。
此必系地方官所報得雨分寸未必确實。
着傳谕穆和蔺、即将河北各屬連次得雨實在分寸若幹。
是否一律普遍沾渥。
據實具奏。
毋得稍存捏飾。
又據李奉翰奏、現在衛河重運暢行。
所有趱運事宜。
已與福甯會商妥辦。
李奉翰由沿河迎催江廣幫船查驗各工。
即赴豫省巡防等語。
前因運河水淺。
重運稽遲。
是以令李奉翰馳赴臨清會同督率籌辦。
今衛河水勢增長。
已為充裕。
江廣幫船。
自可銜尾趱行。
迅速前進。
不日即可。
全數過境而豫省河工關系緊要。
且将屆伏汛。
險要處所。
正須督率道将實力巡防其運河一帶。
現有福甯在彼駐劄督辦。
新任運河道羅煐、亦系熟手。
盡可經理無誤。
李奉翰、着即速回豫工。
往來巡查。
謹慎修防。
方為妥善。
○己未。
谕軍機大臣曰、梁肯堂奏、順天、保定、河間、天津等府。
于二十五六等日得雨二寸至五六寸深透不等。
順德、廣平、大名三府。
亦于二十五六日。
得雨一二三寸。
倘續經得雨。
尚可不礙秋成。
請先截漕十萬石。
存貯備用。
其五十萬石。
暫留北倉臨期再行酌量奏請動撥等語。
直隸各屬。
普被甘膏。
實深慶幸。
數月焦勞。
為之稍慰。
計該省雨澤。
保定、天津、河間等府。
均極沾足。
秋禾藉資勃發。
自可冀有秋。
其缺雨各屬。
今已一律得雨。
土膏接潤。
即間有被旱處所。
亦可望大半收成。
即使有應加赈濟者。
亦不緻多需帑粟。
現已據該督将南糧截留十萬石。
将來足敷分撥。
其餘銀米盡有多餘。
自可備而不用。
梁肯堂惟當益加敬慎。
不可稍存滿足之見。
○又谕曰、吉慶奏、金華府屬之義烏縣。
有奸徒何世來等、散布邪言。
糾衆起意搶奪。
該撫率同署臬司親往查拏一摺。
此案何世來捏稱樓德新曾得天書。
指為教主。
散布邪言。
傳習拳棒。
糾約多人。
轉相煽惑。
經該撫馳往該處。
将案犯陸續緝獲三十餘名。
并經委員拏獲為首之樓德新、何世來、二犯所辦甚好。
着賞給吉慶大荷包一對。
小荷包四個。
以示優獎。
至該犯等妄稱得有天書。
糾衆入夥。
或另有違禁器械。
及悖逆字迹。
雖經吉慶率同署臬司、分赴各犯家内。
止搜出紅色令字小旗四面。
此外并無别項經忏圖像、及器械等項。
安知該犯等不随身藏匿。
此不過莠民玩法。
惑衆奪财。
如有别項不法器械經圖。
務須搜查淨盡。
轉不必意存掩飾。
并将現獲各犯。
嚴訊供情。
速行定拟具奏。
其在宣平、武義、地方。
拏獲首犯二名之委員。
亦着吉慶獎賞示勸。
其餘未獲各犯。
并着該撫饬屬速緝務獲。
毋任漏網。
○又谕、據成德奏、酌籌乍了口卡地方設立鄂博一摺。
内稱、乍了口卡兩處交界地方。
舊于山頂各設鄂博一處。
相隔四裡有餘。
夾壩出沒。
常在鄂博之間。
該處頭人往往互相推诿。
現親加履勘。
将舊設鄂博全行徹毀。
另于山頂設立大鄂博一處。
永為定界等語。
乍了口卡舊設鄂博。
相隔較遠。
遇有夾壩滋事。
該處頭人。
往往以不在已界。
彼此推诿。
此等情形。
亦屬事之所有。
今成德另于山頂設立大鄂博一處。
以分界域。
并定立緝拏夾壩章程。
亦一辦法。
但是否實系妥協。
抑尚有需酌籌更定之處。
福康安于該處情形。
較為熟悉。
仍着福康安詳晰查明。
妥協辦理。
以期永輯番境。
○庚申。
以參革廣西定羅司土巡檢徐能文弟大文、襲職。
○辛酉。
谕、原任廣東巡撫郭世勳、自簡任封疆。
頗資宣力。
前因患病。
準其開缺。
俾得安心調理。
茲聞溘逝。
深為轸惜。
所有應得恤典。
該部察例具奏。
○壬戌。
谕軍機大臣等、據奎舒覆奏、河外卡座。
系防範貴德、循化、番衆、河内卡座、系防範郭羅克。
内有五卡。
于冰凍時各添兵五十名。
以杜河外郭密衆番偷渡。
冰融後即不抽徹。
于蒙古生計。
仍無妨礙。
至西甯駐劄大臣。
例有會盟及查閱旗務等事。
就便親查一次。
自不緻滋累蒙古。
而番衆益加畏懼等語。
所奏自屬實在情形。
着谕知特克慎、令即遵照辦理。
○癸亥。
谕軍機大臣曰、李奉翰等奏、二進尾幫趱出東境一摺。
據稱、汶水于五月二十五日。
長水五寸足資濟運。
江西尾幫。
現已趱過濟甯等語。
所辦好。
至東省迤東迤南各屬。
本年雨水調勻。
秋成可望豐稔。
即缺雨之東昌、武定、濟甯各屬。
現亦陸續得有雨澤。
大田自可一律播種齊全。
不緻成災。
着福甯即将該省缺雨處所。
是否又得渥澤。
田禾如何長發芃茂之處。
據實具奏。
又據梁肯堂奏、直省、天津、河間、二府。
得雨已為深透。
順天府所屬。
亦稱優渥。
其餘各府州屬得雨四五寸者居多。
惟順德等府。
稍欠優沾茲于五月二十八日。
大名府屬。
又得雨四寸。
連前已有七寸。
順德、廣平、二府屬。
亦于二十八九等日。
得雨一二三四寸等語。
覽奏欣慰。
直隸通省近日續經得雨。
極為普渥。
自可轉歉為豐。
即順德、廣平、大名。
三府。
雖得雨較少。
但現經續被甘膏三四寸不等。
而大名元城、二縣。
連前已有七寸。
膏足資接潤。
大半已為透足。
大田正可乘時補種。
收成不緻缺望閱所奏單内。
得雨一寸者。
不過一二處。
若能續得透雨。
自可一律有秋。
有成災處所。
亦不過一隅中之一隅。
梁肯堂現在該處親身查勘。
倘有必需接濟者。
惟當妥協辦理。
毋使一夫失所。
以副朕轸恤闾閻至意。
○予福建渡台、遭風淹斃閩安協右營兵陳朝泰等三十二名、恤賞如例。
○旌表守正捐軀河南泌陽縣民鄭某妻江氏。
荥澤縣民李文學妻王氏。
○甲子。
谕、向來漕船全數抵通。
所有督催糧船之督撫。
俱一并議叙。
但巡撫督率兌運。
催趱開幫。
漕船依限抵通。
自應交部甄叙。
至總督于營伍事務。
是其專管。
如營務廢弛即應将該督議處。
若能整饬訓練。
方予議叙。
至于漕務。
則總督并不親身經理。
且如閩浙總督駐劄福建。
距浙較遠。
于浙省漕船開幫趱運之處。
并非該督經辦。
若一體交部議叙。
轉無以示區别。
嗣後漕船全數抵通。
止須将該管巡撫。
照例議叙。
其有漕省分之兩江湖廣閩浙總督。
俱毋庸一體議叙。
○谕軍機大臣等、據吏部奏、原任山西勒休神池縣知縣趙曾齡、在部具呈。
以無故勒休。
不甘廢棄。
請驗看精力曾否委頓。
及有無痰迷病症一摺。
此案趙曾齡、先經該撫蔣兆奎、以該員明白奮勉。
題補神池縣。
乃為時未久。
旋複以氣血已衰。
痰迷舊症大發。
奏請勒休。
而現經吏部傳驗。
察看該員言語清楚。
不類瘋痰。
何以該撫遽行勒令休緻。
且保題之後。
如已閱年歲。
或以該員精力就衰。
舊症複發。
奏請勒休。
尚屬有因。
今甫以趙曾齡明白奮勉保題。
該員尚未到任。
亦并未委辦一事。
旋即以病症大發劾參。
前後情節。
迥不相符。
恐其中另有别情。
現在尚安來京陛見。
計算适至山西。
着即就近密行查訪。
将該撫等辦理此事。
因何前後互異。
趙曾齡是否實有痰迷病症。
及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