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千四百五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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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圓明園。
○辛亥。
上以秋狝木蘭。
自圓明園啟銮。
○谕、朕此次巡幸木蘭。
駐跸熱河。
所有經過沿途地方。
古北口以外。
雨澤早沾。
收成可期豐稔。
着将本年應徵地丁錢糧。
照例加恩蠲免十分之三。
其口内地方。
因雨澤較少。
麥收歉薄。
着加恩将本年地丁錢糧。
蠲免十分之四。
以示體恤。
○又谕、本年直隸地方。
雨澤稀少。
麥收歉薄。
節經降旨緩徵借粜。
以纾民力。
現面續經得雨。
然非普遍。
大田雖有播種者。
亦尚有未種者。
着加恩于後到之江廣幫内、截漕六十萬石。
并着于部庫内、賞撥銀八十萬兩。
以備赈濟之用。
梁肯堂着即馳赴天津、會同倉場侍郎辦理。
朕廑念民依。
無時或釋。
一遇地方稍有災歉。
即先事豫籌。
不惜钜萬帑銀漕米。
用資赈恤。
前于乾隆二十四年。
直省亦曾短缺雨澤。
朕親詣天壇步禱。
至六月十一日。
獲沛甘霖是歲大田仍複豐收。
本年直省各屬。
雖經缺雨。
但現在甫屆夏至節候。
比較二十四年得雨日期。
尚有半月。
若仰邀昊贶。
優霖迅沛。
則大田正可冀播種有收。
今已截留漕糧。
撥給庫帑。
所以勤恤民隐者。
至周且備。
朕如此稠疊施恩。
有加無已。
該省大小官員。
亦應各矢天良。
實心妥辦。
使粒米分銀。
均歸實惠。
不得稍有浮冒侵蝕。
此等弊端。
在封疆大員。
自不應有。
但稽查督察。
略有懈弛。
不肖官吏。
即難保無借端朘削之事。
若以朕加恩之舉。
轉藉為肥橐營私。
是竟毫無人心。
又安用封疆大吏督率查辦為耶。
倘梁肯堂及司道等辦理此事。
不能實心經理緻官吏等稍有前項弊端。
或于内外大臣往來經過時。
經朕詢出。
或經科道參奏。
及百姓告發。
試令該督等自思。
能當此重戾否耶。
梁肯堂辦理截漕事竣。
着即前赴河間、及順德、廣平、大名各府。
查看缺雨處所。
有無成災之處。
一并奏明核實妥辦。
毋得稍存諱飾。
并着将此旨速行遍貼謄黃。
俾遠村僻壤。
皆知口食有資。
不至遷移失所。
以副朕轸念災區。
優加撫恤。
務俾實惠至意。
○谕軍機大臣等、此項截留漕米。
自應将後到之江廣各幫、未過天津者。
酌量截留。
就近分撥。
庶為便捷。
不可将已過天津之船。
轉令挽運南回。
緻滋勞費。
此時景安方在河間之東光一帶。
督催幫船。
正系漕船經過截留之處。
本日已遣梁肯堂馳赴天津、令劉秉恬迅回通州。
着傳谕梁肯堂、即會同景安等、籌畫妥辦。
其截留之漕米。
應運貯何地就近分撥之處。
并着該督等一并妥。
商辦理務使應赈之各地方。
即得接濟。
而此時未過天津之漕船。
亦可及早回空。
庶于民食漕務兩有裨益。
○又谕曰、斐靈額奏湖河水勢并幫船行走情形一摺。
漕糧關系正供。
固屬要緊。
現在河水稍弱。
自應酌量水勢情形。
相機啟閉。
以資浮送。
但斐靈額前次欲将糧船所帶土宜起卸淨盡。
經管幹珍具奏。
曾降旨饬谕。
此次所奏情形。
恐未免仍存惜水之見。
惟知專顧漕船。
而不計及其餘。
因思向來南省各項商賈貨船。
運京售賣。
俱由運河經行此時。
若因河水淺弱。
催趱糧艘。
将各項貨船概令停泊。
亦屬不成事體。
況京師向來需用東南貨物。
為數不少。
若漕船抵通稍遲。
京倉通倉尚有儲備。
如貨船全未到京。
則京師所需各項貨物。
必緻市價增昂。
既非所以體恤。
商販亦非通财利用之道。
着傳谕李奉翰等察看情形漕船并資浮送。
所有各項貨船。
亦應酌量準其間段随幫放行。
以通商販。
李奉翰等務須共知此意。
酌量籌辦。
方為妥善。
○又谕、據福甯奏山東各府屬得雨情形一摺。
其衮、沂、曹等府。
于本月十二三日。
各得雨自三寸至四五寸及深透不等。
至武城地方、及高唐、德州等處。
得雨不過二三寸。
未為深透。
尚屬望澤甚殷。
已節降谕旨。
令該撫查缺雨各屬。
量為借粜。
以資接濟。
因思直東二省。
本年缺雨情形。
直省惟永平、宣化、承德等府。
得雨尚為沾足。
秋成有望。
其餘各屬雨澤均屬稀少。
秋收未免歉薄。
至山東泰安迤南、濟東迤東一帶。
本年節經得雨。
俱為深透。
惟濟南以西至德州一帶。
未沾渥澤。
看來直隸被旱成災之處。
約有十之七八。
而東省被旱處所。
則不過十之三四如有亦須酌截漕米之處。
即不必如直隸六十萬石之多、約須截留若幹足敷備赈之處。
着傳谕福甯、迅速查明據實具奏以副朕矜念災區
○辛亥。
上以秋狝木蘭。
自圓明園啟銮。
○谕、朕此次巡幸木蘭。
駐跸熱河。
所有經過沿途地方。
古北口以外。
雨澤早沾。
收成可期豐稔。
着将本年應徵地丁錢糧。
照例加恩蠲免十分之三。
其口内地方。
因雨澤較少。
麥收歉薄。
着加恩将本年地丁錢糧。
蠲免十分之四。
以示體恤。
○又谕、本年直隸地方。
雨澤稀少。
麥收歉薄。
節經降旨緩徵借粜。
以纾民力。
現面續經得雨。
然非普遍。
大田雖有播種者。
亦尚有未種者。
着加恩于後到之江廣幫内、截漕六十萬石。
并着于部庫内、賞撥銀八十萬兩。
以備赈濟之用。
梁肯堂着即馳赴天津、會同倉場侍郎辦理。
朕廑念民依。
無時或釋。
一遇地方稍有災歉。
即先事豫籌。
不惜钜萬帑銀漕米。
用資赈恤。
前于乾隆二十四年。
直省亦曾短缺雨澤。
朕親詣天壇步禱。
至六月十一日。
獲沛甘霖是歲大田仍複豐收。
本年直省各屬。
雖經缺雨。
但現在甫屆夏至節候。
比較二十四年得雨日期。
尚有半月。
若仰邀昊贶。
優霖迅沛。
則大田正可冀播種有收。
今已截留漕糧。
撥給庫帑。
所以勤恤民隐者。
至周且備。
朕如此稠疊施恩。
有加無已。
該省大小官員。
亦應各矢天良。
實心妥辦。
使粒米分銀。
均歸實惠。
不得稍有浮冒侵蝕。
此等弊端。
在封疆大員。
自不應有。
但稽查督察。
略有懈弛。
不肖官吏。
即難保無借端朘削之事。
若以朕加恩之舉。
轉藉為肥橐營私。
是竟毫無人心。
又安用封疆大吏督率查辦為耶。
倘梁肯堂及司道等辦理此事。
不能實心經理緻官吏等稍有前項弊端。
或于内外大臣往來經過時。
經朕詢出。
或經科道參奏。
及百姓告發。
試令該督等自思。
能當此重戾否耶。
梁肯堂辦理截漕事竣。
着即前赴河間、及順德、廣平、大名各府。
查看缺雨處所。
有無成災之處。
一并奏明核實妥辦。
毋得稍存諱飾。
并着将此旨速行遍貼謄黃。
俾遠村僻壤。
皆知口食有資。
不至遷移失所。
以副朕轸念災區。
優加撫恤。
務俾實惠至意。
○谕軍機大臣等、此項截留漕米。
自應将後到之江廣各幫、未過天津者。
酌量截留。
就近分撥。
庶為便捷。
不可将已過天津之船。
轉令挽運南回。
緻滋勞費。
此時景安方在河間之東光一帶。
督催幫船。
正系漕船經過截留之處。
本日已遣梁肯堂馳赴天津、令劉秉恬迅回通州。
着傳谕梁肯堂、即會同景安等、籌畫妥辦。
其截留之漕米。
應運貯何地就近分撥之處。
并着該督等一并妥。
商辦理務使應赈之各地方。
即得接濟。
而此時未過天津之漕船。
亦可及早回空。
庶于民食漕務兩有裨益。
○又谕曰、斐靈額奏湖河水勢并幫船行走情形一摺。
漕糧關系正供。
固屬要緊。
現在河水稍弱。
自應酌量水勢情形。
相機啟閉。
以資浮送。
但斐靈額前次欲将糧船所帶土宜起卸淨盡。
經管幹珍具奏。
曾降旨饬谕。
此次所奏情形。
恐未免仍存惜水之見。
惟知專顧漕船。
而不計及其餘。
因思向來南省各項商賈貨船。
運京售賣。
俱由運河經行此時。
若因河水淺弱。
催趱糧艘。
将各項貨船概令停泊。
亦屬不成事體。
況京師向來需用東南貨物。
為數不少。
若漕船抵通稍遲。
京倉通倉尚有儲備。
如貨船全未到京。
則京師所需各項貨物。
必緻市價增昂。
既非所以體恤。
商販亦非通财利用之道。
着傳谕李奉翰等察看情形漕船并資浮送。
所有各項貨船。
亦應酌量準其間段随幫放行。
以通商販。
李奉翰等務須共知此意。
酌量籌辦。
方為妥善。
○又谕、據福甯奏山東各府屬得雨情形一摺。
其衮、沂、曹等府。
于本月十二三日。
各得雨自三寸至四五寸及深透不等。
至武城地方、及高唐、德州等處。
得雨不過二三寸。
未為深透。
尚屬望澤甚殷。
已節降谕旨。
令該撫查缺雨各屬。
量為借粜。
以資接濟。
因思直東二省。
本年缺雨情形。
直省惟永平、宣化、承德等府。
得雨尚為沾足。
秋成有望。
其餘各屬雨澤均屬稀少。
秋收未免歉薄。
至山東泰安迤南、濟東迤東一帶。
本年節經得雨。
俱為深透。
惟濟南以西至德州一帶。
未沾渥澤。
看來直隸被旱成災之處。
約有十之七八。
而東省被旱處所。
則不過十之三四如有亦須酌截漕米之處。
即不必如直隸六十萬石之多、約須截留若幹足敷備赈之處。
着傳谕福甯、迅速查明據實具奏以副朕矜念災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