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千四百五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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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以副朕惠愛黎元。
有加無已至意。
所有缺雨各州縣。
若日内一得透雨。
仍着迅速馳奏。
○庚寅。
谕曰、吉慶奏、浙省鄉民飼蠶。
每年在軒轅黃帝廟祈祀蠶神。
向不官為緻祭。
随安設神牌。
于後殿率屬緻祭。
三月下旬。
天氣晴和。
蠶桑茂育等語。
蠶桑本與稼穑并重。
浙省杭、嘉、湖三府。
尤比戶飼蠶。
以資生業。
允宜恭祀先蠶。
聿崇昭報。
着每年官為緻祭。
載入該省祀典。
并禦書扁額。
發往懸挂。
軒轅黃帝廟。
及先蠶後殿。
以祈神贶 ○禦書軒轅黃帝廟扁曰、利用宜民。
蠶神廟扁曰、衣被功神。
○谕軍機大臣等、據阮元奏、于二十六日自武定回省。
在濟南府屬途次遇雨約有四寸陰雲較遠農民趁雨耕種等語。
是濟南省城一帶。
雨澤既經沾足。
且是日雲勢濃厚。
所被必廣。
但省城附近各州縣究竟是否一律均沾。
總未據福甯奏到。
朕心深為廑念。
再該省二麥收成。
約有幾分。
亦尚未據該撫奏報。
着傳谕福甯、即将前次所得之雨。
除濟南省城之外。
附近地方。
曾否一律均沾及本年二麥收成。
約計共有幾分之處。
一并查明迅速覆奏。
○辛卯。
谕軍機大臣曰、李潢奏科考情形一摺。
内稱有呈控廪生王治等挾嫌阻考各案。
又考試烏程、歸安、安吉三縣時。
有童生等放牌擁擠。
急欲出場喊叫。
當經拏獲一名。
餘皆歛息。
已交提調官研訊并移咨吉慶查辦等語。
生員等如果挾嫌阻考。
不守場規。
自當查明辦理。
以儆刁風而端士習。
着傳谕吉慶、即嚴饬地方官、将該學政所奏各案上緊查辦。
秉公審斷。
勿任延宕至李潢前于典試回京複命時。
列其人似拘迂。
嗣因浙省學差。
向用大員。
伊現任閣學。
是以簡派前往。
學政雖無緊要應辦之事。
但甫任事。
便屢有生事士子。
其考試時甄拔人材是否允當。
士林輿論能否翕服。
吉慶調任浙江。
已将一年。
自必知之甚悉。
并着該撫據實奏聞。
勿稍回護。
○壬辰。
谕、據琳甯等審明牢頭筠德等、與監押犯婦丁香兒通奸一案。
筠德等身系旗人。
又屬牢頭。
膽敢将犯婦首先奸宿。
以緻無恥之徒。
肆行輪奸。
理應從重辦理。
以示懲戒。
乃琳甯等将為首之筠德、存住、僅拟絞候。
其餘人犯分别發遣。
甚屬姑息。
琳甯等着交部嚴加議處。
○癸巳。
谕、朕此次駐跸熱河巡幸木蘭。
着怡親王、儀郡王、大學士阿桂、尚書蘇淩阿、留京辦事。
所有吏兵二部應行引見官員。
文職知縣以上。
武職守備以上。
于啟銮進木蘭之前。
每月該部堂官一員。
輪流帶赴熱河引見。
其文員内佐雜等官。
武員内八旗護軍校、骁騎校、及外省送到補放之骁騎校、水手、并年滿千總等官弁。
仍着王大臣照例驗放。
至八月以後。
月選州縣等官。
照例俟回銮後。
歸于九月分一并引見。
其各省督撫提鎮等奏摺。
着赍摺人前赴行在投遞。
進哨後。
着兵部派員駐劄哨門接遞。
各省奏摺。
封送行在。
候朕批閱發回。
仍于哨門交付赍摺人祇領。
該部知道。
○谕軍機大臣曰、福甯奏報查明雨水一摺。
閱所奏情形。
省城及衮州、沂州等屬。
東南一帶。
得雨較為沾足。
而省城迤北各州縣。
尚未全被甘霖。
雖據稱各屬糧價不緻增昂。
而缺雨處所。
民力或不無拮據。
前已降旨将曆城等州縣應徵新舊錢糧。
緩至本年秋成後徵收。
并減粜倉谷。
以資接濟。
又谕令該撫将倉儲谷石。
通盤籌計該撫務宜遵照前降谕旨。
饬屬留心妥辦。
迅速奏聞。
候朕酌量降旨。
并将缺雨各屬。
是否普得透雨之處。
據實查明具奏。
将此傳谕知之。
○又谕曰、穆和蔺覆奏、遵旨曉谕百姓等毋得擡價遏籴一摺。
據稱、督同藩司嚴行查察。
力破有司此疆彼界之陋習等語。
所言固當。
但惟在該撫督饬所屬。
為之以實。
仍當不動聲色。
善為勸喻。
俾小民等踴躍從事。
以期商民兩便。
不可任官吏等借端抑勒。
轉緻糧價增昂。
所謂救荒無善政也。
至河北各屬。
正在望澤。
必須甘霖速霈。
大田方可及時播種。
倘有民力拮據。
有需接濟者。
并着該撫查明。
借給耔種。
俾得無誤耕種。
以副朕轸念民依至意。
将此傳谕知之。
○又谕、據孫士毅奏、拏
以副朕惠愛黎元。
有加無已至意。
所有缺雨各州縣。
若日内一得透雨。
仍着迅速馳奏。
○庚寅。
谕曰、吉慶奏、浙省鄉民飼蠶。
每年在軒轅黃帝廟祈祀蠶神。
向不官為緻祭。
随安設神牌。
于後殿率屬緻祭。
三月下旬。
天氣晴和。
蠶桑茂育等語。
蠶桑本與稼穑并重。
浙省杭、嘉、湖三府。
尤比戶飼蠶。
以資生業。
允宜恭祀先蠶。
聿崇昭報。
着每年官為緻祭。
載入該省祀典。
并禦書扁額。
發往懸挂。
軒轅黃帝廟。
及先蠶後殿。
以祈神贶 ○禦書軒轅黃帝廟扁曰、利用宜民。
蠶神廟扁曰、衣被功神。
○谕軍機大臣等、據阮元奏、于二十六日自武定回省。
在濟南府屬途次遇雨約有四寸陰雲較遠農民趁雨耕種等語。
是濟南省城一帶。
雨澤既經沾足。
且是日雲勢濃厚。
所被必廣。
但省城附近各州縣究竟是否一律均沾。
總未據福甯奏到。
朕心深為廑念。
再該省二麥收成。
約有幾分。
亦尚未據該撫奏報。
着傳谕福甯、即将前次所得之雨。
除濟南省城之外。
附近地方。
曾否一律均沾及本年二麥收成。
約計共有幾分之處。
一并查明迅速覆奏。
○辛卯。
谕軍機大臣曰、李潢奏科考情形一摺。
内稱有呈控廪生王治等挾嫌阻考各案。
又考試烏程、歸安、安吉三縣時。
有童生等放牌擁擠。
急欲出場喊叫。
當經拏獲一名。
餘皆歛息。
已交提調官研訊并移咨吉慶查辦等語。
生員等如果挾嫌阻考。
不守場規。
自當查明辦理。
以儆刁風而端士習。
着傳谕吉慶、即嚴饬地方官、将該學政所奏各案上緊查辦。
秉公審斷。
勿任延宕至李潢前于典試回京複命時。
列其人似拘迂。
嗣因浙省學差。
向用大員。
伊現任閣學。
是以簡派前往。
學政雖無緊要應辦之事。
但甫任事。
便屢有生事士子。
其考試時甄拔人材是否允當。
士林輿論能否翕服。
吉慶調任浙江。
已将一年。
自必知之甚悉。
并着該撫據實奏聞。
勿稍回護。
○壬辰。
谕、據琳甯等審明牢頭筠德等、與監押犯婦丁香兒通奸一案。
筠德等身系旗人。
又屬牢頭。
膽敢将犯婦首先奸宿。
以緻無恥之徒。
肆行輪奸。
理應從重辦理。
以示懲戒。
乃琳甯等将為首之筠德、存住、僅拟絞候。
其餘人犯分别發遣。
甚屬姑息。
琳甯等着交部嚴加議處。
○癸巳。
谕、朕此次駐跸熱河巡幸木蘭。
着怡親王、儀郡王、大學士阿桂、尚書蘇淩阿、留京辦事。
所有吏兵二部應行引見官員。
文職知縣以上。
武職守備以上。
于啟銮進木蘭之前。
每月該部堂官一員。
輪流帶赴熱河引見。
其文員内佐雜等官。
武員内八旗護軍校、骁騎校、及外省送到補放之骁騎校、水手、并年滿千總等官弁。
仍着王大臣照例驗放。
至八月以後。
月選州縣等官。
照例俟回銮後。
歸于九月分一并引見。
其各省督撫提鎮等奏摺。
着赍摺人前赴行在投遞。
進哨後。
着兵部派員駐劄哨門接遞。
各省奏摺。
封送行在。
候朕批閱發回。
仍于哨門交付赍摺人祇領。
該部知道。
○谕軍機大臣曰、福甯奏報查明雨水一摺。
閱所奏情形。
省城及衮州、沂州等屬。
東南一帶。
得雨較為沾足。
而省城迤北各州縣。
尚未全被甘霖。
雖據稱各屬糧價不緻增昂。
而缺雨處所。
民力或不無拮據。
前已降旨将曆城等州縣應徵新舊錢糧。
緩至本年秋成後徵收。
并減粜倉谷。
以資接濟。
又谕令該撫将倉儲谷石。
通盤籌計該撫務宜遵照前降谕旨。
饬屬留心妥辦。
迅速奏聞。
候朕酌量降旨。
并将缺雨各屬。
是否普得透雨之處。
據實查明具奏。
将此傳谕知之。
○又谕曰、穆和蔺覆奏、遵旨曉谕百姓等毋得擡價遏籴一摺。
據稱、督同藩司嚴行查察。
力破有司此疆彼界之陋習等語。
所言固當。
但惟在該撫督饬所屬。
為之以實。
仍當不動聲色。
善為勸喻。
俾小民等踴躍從事。
以期商民兩便。
不可任官吏等借端抑勒。
轉緻糧價增昂。
所謂救荒無善政也。
至河北各屬。
正在望澤。
必須甘霖速霈。
大田方可及時播種。
倘有民力拮據。
有需接濟者。
并着該撫查明。
借給耔種。
俾得無誤耕種。
以副朕轸念民依至意。
将此傳谕知之。
○又谕、據孫士毅奏、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