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千四百三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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囑捏飾情弊。
着傳谕蔣兆奎、即将該典史革職拏問。
提同禁卒人等。
嚴切審究。
務得實情。
毋任稍有狡飾。
○緩徵兩淮廟灣、闆浦、中正、臨興、四場、本年折價銀、及舊欠額賦。
○旌表守正捐軀、河南陝州民尚立均妻郭氏。
西平縣民吳自省妻趙氏。
○戊子。
上禦懋勤殿。
勾到江蘇、山西、情實罪犯。
停決江蘇斬犯一人。
絞犯三人。
山西斬犯一人。
絞犯十三人。
餘八十七人予勾。
○谕、四川省現在辦理軍需奏銷。
福康安本應即赴川省。
督率查辦。
但本年金川土司年班入觐。
伊等皆系随福康安帶兵打仗之人。
歲底到京時。
由福康安帶領瞻觐。
更足以聯情款而昭威重。
福康安此時且無庸前赴川省。
俟該土司等到京瞻觐。
于新正筵宴事畢起程後。
福康安再赴四川總督之任。
其湖北巡撫未便久懸。
惠齡于接奉此旨後。
着即前赴湖北新任。
伊系前歲冬間來京陛見。
僅閱一載。
此時毋庸再行來京請訓。
所有四川總督印務。
即交孫士毅暫行署理。
并将銷算事宜。
一手經理。
詳細速辦。
孫士毅年逾七十。
已實授大學士。
本應即令來京供職。
但伊前此辦理糧饷事務。
不無遲誤。
且軍需款項。
皆系孫士毅經手支發。
今令留川數月。
查辦奏銷。
以資熟手。
孫士毅務宜逐款詳查。
核實銷算。
俾不緻有浮冒。
亦可将功補過。
○谕軍機大臣曰、長麟奏、管帶<口英>咭唎貢使。
趱出浙境日期。
及該夷使等悅服恭順情形一摺。
覽奏俱悉。
又據奏、該貢使向護送之道将等稱、該國王此次進貢。
實是至誠。
我們未來之前。
國王曾向我們商議。
此次回去。
隔幾年就來進貢一次。
是早經議定的。
惟道路太遠。
不敢定準年月。
将來另具表文。
再來進獻。
若蒙恩準辦理。
即将表章貢物。
呈送總督衙門轉奏。
也不敢強求進京。
隻求準辦。
就是恩典等語。
此尚可行。
着長麟即傳知該使臣。
以爾國王此次差爾航海遠來。
纾誠納赆。
大皇帝原深為嘉許。
賞赉優加。
嗣因爾等不谙中國體制。
冒昧渎請。
天朝定例綦嚴。
應準應駁。
無不按例而行。
爾等所請于例不合。
是以未準。
大皇帝并無嗔怪爾等之心。
爾等不必害怕。
今據爾禀稱、将來尚欲另具表文。
再來進貢。
大皇帝鑒爾國王恭順悃忱。
俯賜允準。
但海洋風信靡常。
亦不必拘定年限。
總聽爾國之便。
貢物到粵。
天朝規矩。
凡外夷具表納貢。
督撫等斷無不入告之理。
屆時表貢一到。
即當據情轉奏。
大皇帝自必降旨允準。
賞賜優渥。
以昭厚往薄來之義。
爾等回國時。
可将此意告知爾國王。
以此次爾國所請。
未邀允準。
系格于定例。
大皇并無怪意。
爾國王盡可安心。
将來具表進呈。
亦必恩準。
從優賞赉。
如此明切曉谕。
不特該使臣聞之。
益加悅服。
将來回國告知該國王。
亦必彌深欣感也。
至此次該國貢船。
因其初次效忱。
是以将所帶貨物。
免其稅課。
嗣後該國進貢。
除貢船裝載物件外。
其餘應納應免。
惟在該督等、會同監督。
查照往例。
臨時酌辦。
固不可于例外加徵。
亦不可越例寬免。
使夷人等多得便宜。
妄生冀幸也。
來使光景。
仍即速行回奏。
○又谕、據吉慶奏、九月分海塘沙水情形摺。
内稱東塘自普濟庵東起、至塔山口前。
漲陰沙一道。
現長九百餘丈。
寬自四五丈、至二百餘丈不等。
潮來漫蓋。
潮退顯露。
較上月奏報時。
刷短八百餘丈。
刷窄一百餘丈。
又前刷堰溝一道自塔山起、至殳家廟止等語。
向來海塘形勢。
南坍北漲。
于塘工最有裨益。
但水性靡常。
現因潮勢稍大。
以緻塔山一帶。
壩身稍有沙刷。
此亦無可如何之事。
自應随時修補石堤務固。
以禦春汛。
總期石塘柴坦。
一律保護穩固。
将來潮勢稍退。
陰沙漸漲。
溜勢又複南趨。
亦未可定。
惟在該撫随時察看情形。
督率工員。
相機妥辦。
小心防護。
俾塘工堅固。
以資保障。
方為妥善。
将此谕令知之。
○己醜。
上詣奉先殿、壽皇殿、行禮。
○是月、欽差侍郎松筠、浙江巡撫覺羅吉慶奏、臣等于本月二十三日。
至夷船泊處。
頒賜牛羊面食。
其附夷船願進京當差之安拉、讷彌勒特、二人。
系佛蘭西人與否。
無從辨識。
谕以浙江海口。
無西洋人進京例。
令仍附<口英>咭唎貢船回。
于二十七日起碇。
計前途得風。
十一月初旬内。
可抵黃埔。
其時長麟帶同貢使。
亦可抵粵。
該夷人已悉甯波不産絲茶。
無洋行交易。
自不萌來浙之念。
奸商亦無從勾結。
臣吉慶、仍随時密訪。
申嚴海口之禁。
得旨嘉獎。
○江南河道總督蘭第錫奏、臣于九月二十日。
由清河、桃源、宿遷、邳州、挨查而上。
各壩均堵築。
厚蓄湖水以備新漕。
邳宿運河内。
經山水黃水下注。
恐有停淤。
饬道廳營汛、候水落挑撈。
豐砀毛城鋪。
迤上灘面。
亦因漫水停淤。
北岸界連曹單。
上遊灘水下注。
交冬未全消。
督同道将細勘。
或築土壩。
或疏溝渠。
俾水勢全歸大河。
銅沛以下減水各壩。
分洩既暢。
各廳埽壩穩固。
其大汛啟放分洩之唐家灣引河。
并蘇家山水線河。
峰山二三四各閘草壩。
堵閉如式。
仍住河口。
督催外裡河各廳營。
接築束清禦黃兩壩。
及臨湖引河各工。
淮揚運河内、奏明啟放之竹絡壩亦堵築。
俾河水不耗。
現在洪澤湖高堰志樁。
存水七尺八寸。
足敷明春濟運敵黃。
得旨、諸凡留心可嘉。
卷之一千四百三十九
着傳谕蔣兆奎、即将該典史革職拏問。
提同禁卒人等。
嚴切審究。
務得實情。
毋任稍有狡飾。
○緩徵兩淮廟灣、闆浦、中正、臨興、四場、本年折價銀、及舊欠額賦。
○旌表守正捐軀、河南陝州民尚立均妻郭氏。
西平縣民吳自省妻趙氏。
○戊子。
上禦懋勤殿。
勾到江蘇、山西、情實罪犯。
停決江蘇斬犯一人。
絞犯三人。
山西斬犯一人。
絞犯十三人。
餘八十七人予勾。
○谕、四川省現在辦理軍需奏銷。
福康安本應即赴川省。
督率查辦。
但本年金川土司年班入觐。
伊等皆系随福康安帶兵打仗之人。
歲底到京時。
由福康安帶領瞻觐。
更足以聯情款而昭威重。
福康安此時且無庸前赴川省。
俟該土司等到京瞻觐。
于新正筵宴事畢起程後。
福康安再赴四川總督之任。
其湖北巡撫未便久懸。
惠齡于接奉此旨後。
着即前赴湖北新任。
伊系前歲冬間來京陛見。
僅閱一載。
此時毋庸再行來京請訓。
所有四川總督印務。
即交孫士毅暫行署理。
并将銷算事宜。
一手經理。
詳細速辦。
孫士毅年逾七十。
已實授大學士。
本應即令來京供職。
但伊前此辦理糧饷事務。
不無遲誤。
且軍需款項。
皆系孫士毅經手支發。
今令留川數月。
查辦奏銷。
以資熟手。
孫士毅務宜逐款詳查。
核實銷算。
俾不緻有浮冒。
亦可将功補過。
○谕軍機大臣曰、長麟奏、管帶<口英>咭唎貢使。
趱出浙境日期。
及該夷使等悅服恭順情形一摺。
覽奏俱悉。
又據奏、該貢使向護送之道将等稱、該國王此次進貢。
實是至誠。
我們未來之前。
國王曾向我們商議。
此次回去。
隔幾年就來進貢一次。
是早經議定的。
惟道路太遠。
不敢定準年月。
将來另具表文。
再來進獻。
若蒙恩準辦理。
即将表章貢物。
呈送總督衙門轉奏。
也不敢強求進京。
隻求準辦。
就是恩典等語。
此尚可行。
着長麟即傳知該使臣。
以爾國王此次差爾航海遠來。
纾誠納赆。
大皇帝原深為嘉許。
賞赉優加。
嗣因爾等不谙中國體制。
冒昧渎請。
天朝定例綦嚴。
應準應駁。
無不按例而行。
爾等所請于例不合。
是以未準。
大皇帝并無嗔怪爾等之心。
爾等不必害怕。
今據爾禀稱、将來尚欲另具表文。
再來進貢。
大皇帝鑒爾國王恭順悃忱。
俯賜允準。
但海洋風信靡常。
亦不必拘定年限。
總聽爾國之便。
貢物到粵。
天朝規矩。
凡外夷具表納貢。
督撫等斷無不入告之理。
屆時表貢一到。
即當據情轉奏。
大皇帝自必降旨允準。
賞賜優渥。
以昭厚往薄來之義。
爾等回國時。
可将此意告知爾國王。
以此次爾國所請。
未邀允準。
系格于定例。
大皇并無怪意。
爾國王盡可安心。
将來具表進呈。
亦必恩準。
從優賞赉。
如此明切曉谕。
不特該使臣聞之。
益加悅服。
将來回國告知該國王。
亦必彌深欣感也。
至此次該國貢船。
因其初次效忱。
是以将所帶貨物。
免其稅課。
嗣後該國進貢。
除貢船裝載物件外。
其餘應納應免。
惟在該督等、會同監督。
查照往例。
臨時酌辦。
固不可于例外加徵。
亦不可越例寬免。
使夷人等多得便宜。
妄生冀幸也。
來使光景。
仍即速行回奏。
○又谕、據吉慶奏、九月分海塘沙水情形摺。
内稱東塘自普濟庵東起、至塔山口前。
漲陰沙一道。
現長九百餘丈。
寬自四五丈、至二百餘丈不等。
潮來漫蓋。
潮退顯露。
較上月奏報時。
刷短八百餘丈。
刷窄一百餘丈。
又前刷堰溝一道自塔山起、至殳家廟止等語。
向來海塘形勢。
南坍北漲。
于塘工最有裨益。
但水性靡常。
現因潮勢稍大。
以緻塔山一帶。
壩身稍有沙刷。
此亦無可如何之事。
自應随時修補石堤務固。
以禦春汛。
總期石塘柴坦。
一律保護穩固。
将來潮勢稍退。
陰沙漸漲。
溜勢又複南趨。
亦未可定。
惟在該撫随時察看情形。
督率工員。
相機妥辦。
小心防護。
俾塘工堅固。
以資保障。
方為妥善。
将此谕令知之。
○己醜。
上詣奉先殿、壽皇殿、行禮。
○是月、欽差侍郎松筠、浙江巡撫覺羅吉慶奏、臣等于本月二十三日。
至夷船泊處。
頒賜牛羊面食。
其附夷船願進京當差之安拉、讷彌勒特、二人。
系佛蘭西人與否。
無從辨識。
谕以浙江海口。
無西洋人進京例。
令仍附<口英>咭唎貢船回。
于二十七日起碇。
計前途得風。
十一月初旬内。
可抵黃埔。
其時長麟帶同貢使。
亦可抵粵。
該夷人已悉甯波不産絲茶。
無洋行交易。
自不萌來浙之念。
奸商亦無從勾結。
臣吉慶、仍随時密訪。
申嚴海口之禁。
得旨嘉獎。
○江南河道總督蘭第錫奏、臣于九月二十日。
由清河、桃源、宿遷、邳州、挨查而上。
各壩均堵築。
厚蓄湖水以備新漕。
邳宿運河内。
經山水黃水下注。
恐有停淤。
饬道廳營汛、候水落挑撈。
豐砀毛城鋪。
迤上灘面。
亦因漫水停淤。
北岸界連曹單。
上遊灘水下注。
交冬未全消。
督同道将細勘。
或築土壩。
或疏溝渠。
俾水勢全歸大河。
銅沛以下減水各壩。
分洩既暢。
各廳埽壩穩固。
其大汛啟放分洩之唐家灣引河。
并蘇家山水線河。
峰山二三四各閘草壩。
堵閉如式。
仍住河口。
督催外裡河各廳營。
接築束清禦黃兩壩。
及臨湖引河各工。
淮揚運河内、奏明啟放之竹絡壩亦堵築。
俾河水不耗。
現在洪澤湖高堰志樁。
存水七尺八寸。
足敷明春濟運敵黃。
得旨、諸凡留心可嘉。
卷之一千四百三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