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千四百三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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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五十八年。
癸醜。
九月。
辛卯朔。
谕軍機大臣等、前因<口英>咭唎表文内。
懇求留人在京居住。
朱準所請。
恐其有勾結煽惑之事。
且慮及該使臣等。
回抵岙門。
詞煸惑别國夷商。
壟斷謀利。
谕令粵省督撫等。
禁止勾串。
嚴密稽查。
昨又據該使臣等、向軍機大臣呈禀。
欲于直隸天津。
浙江甯波等處海口貿易。
并懇賞給附近珠山小海島一處。
及附近廣東省城地方一處。
居住夷商。
收存貨物。
重種越例幹渎。
斷不可行。
已發給敕谕。
逐條指駁。
饬令使臣等。
迅速回國矣。
外夷貪狡好利。
必性無常。
<口英>咭唎在西洋諸國中。
較為強悍。
今既未遂所欲。
或緻稍滋事端。
雖天朝法制森嚴。
萬方率服。
<口英>咭唎僻處海外。
過都曆國。
斷不敢妄生釁隙。
但觀該國如此非分幹求。
究恐其心懷叵測。
不可不留心籌計。
豫為之防。
因思各省海疆。
最關緊要。
近來巡哨疎懈。
營伍廢弛。
必須振作改觀。
方可有備無患。
前已屢次谕知該督撫等。
督饬各營汛、于<口英>咭唎使臣過境時。
務宜铠仗鮮明。
隊伍整肅。
使之有所畏忌。
弭患未萌。
今該國有欲撥給近海地方貿易之語。
則海疆一帶營汛。
不特整饬軍容。
并宜豫籌防備。
即如甯波之珠山等處海島。
及附近岙門島嶼。
皆當相度形勢。
先事圖維。
毋任<口英>咭唎夷人。
潛行占據。
該國夷人。
雖能谙悉海道。
善于駕駛。
然便于水而不便于陸。
且海船在大洋。
亦不能進内洋也。
果口岸防守嚴密。
主客異勢。
亦斷不能施其伎倆。
着傳谕各該督撫、饬屬認真巡哨。
嚴防海口。
若該國将來有夷船駛至天津甯波等處妄稱貿易。
斷不可令其登岸。
即行驅逐出洋。
倘竟抗違不遵。
不妨懾以兵威。
使知畏懼。
此外如山東廟島地方。
該使臣曾經停泊。
福建台灣洋面。
又系自浙至粵海道。
亦應一體防範。
用杜狡謀。
各該督撫。
惟當仰體朕心。
會同該省提督。
及沿海各鎮等。
不動聲色。
妥協密辦。
不可稍有宣露。
緻使民情疑懼。
如或辦理疎懈。
抑或過涉張皇。
俱惟該督撫等是問。
此系朕思慮所及。
先行指示。
想來亦不至有此事也。
再<口英>咭唎貢使、航海來京。
雖曾至甯波海口。
然祇暫行寄碇。
并未耽延多日。
所有珠山一帶。
何處島嶼可以居住。
何處港澳可以停泊。
豈能遽悉其詳。
諒必有内地漢奸。
私行勾引前來。
希圖漁利。
此等奸民。
最為可惡。
長麟現已赴粵。
吉慶到任後。
應即嚴切查察。
究出勾引奸商數人。
從重治罪。
以示徵儆。
即或一時不能查出。
亦須時刻留心。
認真訪拏。
毋任海濱奸民。
勾結外夷。
此為最要。
再粵海關抽收夷商稅課。
原應按例徵收。
嚴禁吏胥需索。
<口英>咭唎商船來粵。
較之西洋别國為多。
将來該國貨船出入。
固不便遽減其稅。
亦不得綠毫浮收。
緻該夷商等得以藉口。
并着傳谕蘇楞額督率稽查。
公平收納。
豫與西洋别國相同。
不可獨露市惠紅毛之意。
轉使驕矜長智也。
将此傳谕各該督撫、遵照妥辦。
并谕沿海各提鎮知之。
○壬辰。
谕、本日吏部将新選浙江金衢嚴道王鐘健、帶領引見。
朕看其人甚平常。
即簡缺道員。
亦難勝任。
豈可驟膺繁劇。
但念其于給事中任内。
尚無過失。
着仍留本任。
道員職任監司。
有統率屬員。
管理地方之責。
該都察院堂官。
何得以此等才具平庸之人。
濫行保舉。
着明白回奏。
○予福建在洋遭風淹斃閩安協水師右營外委方上玉、賞恤如例。
○癸巳。
谕曰、圖桑阿奏、綏遠城兵丁口糧。
不敷支放。
請将存貯地租銀兩。
于本年秋收後。
按照時價。
采買谷石貯倉。
以備支放。
尚屬于事有益。
着即照所請行。
○乙未。
谕、南府學藝人等。
乃國家歲時宴會備用音樂所必需。
内務府包衣人等。
皆朕之旗下臣仆。
其俸饷皆有定額。
若将京師漢人、蘇州優伶、及太監等之弟侄子孫。
入于内府三旗。
勢必分占包衣人等挑錢糧地步。
但此項人内。
如果實心黾勉。
效力有年者。
或将其一二人酌入包衣尚可。
第不得任意多入。
是以朕臨禦以來。
将此輩入于包衣者甚少。
從未有因其懇恩。
即行率準者。
此事在朕躬可以自保。
惟恐後世子孫。
偶失檢點。
或因若輩乞請。
率意準行。
難為豫必。
着交總管内務府大臣加意存記。
将來朕之子孫。
不得任意多将此項人等入于包衣旗下。
倘谏勸弗納。
必欲将此輩入旗。
可執朕此旨毅然谏阻。
着将此旨于阿哥書房、軍機處、總管内務府衙門、各錄一道尊藏。
○谕軍機大臣曰、朱圭奏秋收分數一摺。
雖據稱統計通省收成。
約有八分。
但閱所開單内。
繁昌一縣。
約收止五分有餘。
銅陵、無為、二州縣。
約收止五分。
是該州縣秋收稍屬歉薄。
朕心深為廑念。
着該撫即行查
癸醜。
九月。
辛卯朔。
谕軍機大臣等、前因<口英>咭唎表文内。
懇求留人在京居住。
朱準所請。
恐其有勾結煽惑之事。
且慮及該使臣等。
回抵岙門。
詞煸惑别國夷商。
壟斷謀利。
谕令粵省督撫等。
禁止勾串。
嚴密稽查。
昨又據該使臣等、向軍機大臣呈禀。
欲于直隸天津。
浙江甯波等處海口貿易。
并懇賞給附近珠山小海島一處。
及附近廣東省城地方一處。
居住夷商。
收存貨物。
重種越例幹渎。
斷不可行。
已發給敕谕。
逐條指駁。
饬令使臣等。
迅速回國矣。
外夷貪狡好利。
必性無常。
<口英>咭唎在西洋諸國中。
較為強悍。
今既未遂所欲。
或緻稍滋事端。
雖天朝法制森嚴。
萬方率服。
<口英>咭唎僻處海外。
過都曆國。
斷不敢妄生釁隙。
但觀該國如此非分幹求。
究恐其心懷叵測。
不可不留心籌計。
豫為之防。
因思各省海疆。
最關緊要。
近來巡哨疎懈。
營伍廢弛。
必須振作改觀。
方可有備無患。
前已屢次谕知該督撫等。
督饬各營汛、于<口英>咭唎使臣過境時。
務宜铠仗鮮明。
隊伍整肅。
使之有所畏忌。
弭患未萌。
今該國有欲撥給近海地方貿易之語。
則海疆一帶營汛。
不特整饬軍容。
并宜豫籌防備。
即如甯波之珠山等處海島。
及附近岙門島嶼。
皆當相度形勢。
先事圖維。
毋任<口英>咭唎夷人。
潛行占據。
該國夷人。
雖能谙悉海道。
善于駕駛。
然便于水而不便于陸。
且海船在大洋。
亦不能進内洋也。
果口岸防守嚴密。
主客異勢。
亦斷不能施其伎倆。
着傳谕各該督撫、饬屬認真巡哨。
嚴防海口。
若該國将來有夷船駛至天津甯波等處妄稱貿易。
斷不可令其登岸。
即行驅逐出洋。
倘竟抗違不遵。
不妨懾以兵威。
使知畏懼。
此外如山東廟島地方。
該使臣曾經停泊。
福建台灣洋面。
又系自浙至粵海道。
亦應一體防範。
用杜狡謀。
各該督撫。
惟當仰體朕心。
會同該省提督。
及沿海各鎮等。
不動聲色。
妥協密辦。
不可稍有宣露。
緻使民情疑懼。
如或辦理疎懈。
抑或過涉張皇。
俱惟該督撫等是問。
此系朕思慮所及。
先行指示。
想來亦不至有此事也。
再<口英>咭唎貢使、航海來京。
雖曾至甯波海口。
然祇暫行寄碇。
并未耽延多日。
所有珠山一帶。
何處島嶼可以居住。
何處港澳可以停泊。
豈能遽悉其詳。
諒必有内地漢奸。
私行勾引前來。
希圖漁利。
此等奸民。
最為可惡。
長麟現已赴粵。
吉慶到任後。
應即嚴切查察。
究出勾引奸商數人。
從重治罪。
以示徵儆。
即或一時不能查出。
亦須時刻留心。
認真訪拏。
毋任海濱奸民。
勾結外夷。
此為最要。
再粵海關抽收夷商稅課。
原應按例徵收。
嚴禁吏胥需索。
<口英>咭唎商船來粵。
較之西洋别國為多。
将來該國貨船出入。
固不便遽減其稅。
亦不得綠毫浮收。
緻該夷商等得以藉口。
并着傳谕蘇楞額督率稽查。
公平收納。
豫與西洋别國相同。
不可獨露市惠紅毛之意。
轉使驕矜長智也。
将此傳谕各該督撫、遵照妥辦。
并谕沿海各提鎮知之。
○壬辰。
谕、本日吏部将新選浙江金衢嚴道王鐘健、帶領引見。
朕看其人甚平常。
即簡缺道員。
亦難勝任。
豈可驟膺繁劇。
但念其于給事中任内。
尚無過失。
着仍留本任。
道員職任監司。
有統率屬員。
管理地方之責。
該都察院堂官。
何得以此等才具平庸之人。
濫行保舉。
着明白回奏。
○予福建在洋遭風淹斃閩安協水師右營外委方上玉、賞恤如例。
○癸巳。
谕曰、圖桑阿奏、綏遠城兵丁口糧。
不敷支放。
請将存貯地租銀兩。
于本年秋收後。
按照時價。
采買谷石貯倉。
以備支放。
尚屬于事有益。
着即照所請行。
○乙未。
谕、南府學藝人等。
乃國家歲時宴會備用音樂所必需。
内務府包衣人等。
皆朕之旗下臣仆。
其俸饷皆有定額。
若将京師漢人、蘇州優伶、及太監等之弟侄子孫。
入于内府三旗。
勢必分占包衣人等挑錢糧地步。
但此項人内。
如果實心黾勉。
效力有年者。
或将其一二人酌入包衣尚可。
第不得任意多入。
是以朕臨禦以來。
将此輩入于包衣者甚少。
從未有因其懇恩。
即行率準者。
此事在朕躬可以自保。
惟恐後世子孫。
偶失檢點。
或因若輩乞請。
率意準行。
難為豫必。
着交總管内務府大臣加意存記。
将來朕之子孫。
不得任意多将此項人等入于包衣旗下。
倘谏勸弗納。
必欲将此輩入旗。
可執朕此旨毅然谏阻。
着将此旨于阿哥書房、軍機處、總管内務府衙門、各錄一道尊藏。
○谕軍機大臣曰、朱圭奏秋收分數一摺。
雖據稱統計通省收成。
約有八分。
但閱所開單内。
繁昌一縣。
約收止五分有餘。
銅陵、無為、二州縣。
約收止五分。
是該州縣秋收稍屬歉薄。
朕心深為廑念。
着該撫即行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