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千四百二十七
關燈
小
中
大
之字漢書不載元明史中或訛書為剌馬。
予細思其義。
蓋西番語謂上曰喇。
謂無曰嘛喇嘛者謂無上即漢語稱僧為上人之意耳。
喇嘛又稱黃教。
蓋自西番高僧帕克巴始盛于元。
沿及于明封帝師國師者皆有之。
我朝惟康熙年間。
祇封一章嘉國師相襲至今。
其達賴喇嘛、班禅額爾德尼之号。
不過沿元明之舊。
換其襲敕耳。
蓋中外黃教總司以此二人。
各部蒙古一心歸之。
興黃教即所以安衆蒙古。
所系非小。
故不可不保護之。
而非若元朝之曲。
庇谄敬番僧也。
其呼圖克圖之相襲。
乃以僧家無子。
授之徒、與子何異。
故必覓一總慧有福相者。
俾為呼畢勒罕。
幼而習之長成乃稱呼圖克圖。
此亦無可如何中之權巧方便耳。
其來已久不可殚述。
孰意近世其風日下。
所生之呼畢勒罕。
率出一族。
斯則與世襲爵祿何異。
予意以為大不然。
蓋佛本無生。
豈有轉世。
但使今無轉世之呼圖克圖。
則數萬番僧。
無所皈依。
不得不如此耳。
去歲廓爾喀之聽沙瑪爾巴之語。
劫掠藏地。
已其明驗。
雖興兵進剿。
彼即畏罪請降。
藏地以安。
然轉生之呼畢勒罕。
出于一族。
是乃為私佛豈有私。
故不可不禁。
茲予制一金瓶送往西藏。
于凡轉世之呼畢勒罕、衆所舉數人。
各書其名。
置瓶中掣簽以定雖不能盡去其弊。
較之從前一人之授意者。
或略公矣。
夫定其事之是非者。
必習其事而又明其理。
然後可。
予若不習番經。
不能為此言始習之時。
或有議為過興黃教者。
使予徒泥沙汰之虛譽。
則今之新舊蒙古。
畏威懷德。
太平數十年可得乎。
且後藏煽亂之喇嘛。
即正以法。
元明曾有是乎。
蓋舉大事者。
必有其時與其會。
而更在乎公與明。
時會至而無公與明以斷之。
不能也。
有公明之斷。
而非其時與會。
亦望洋而不能成。
茲之降廓爾喀。
定呼畢勒罕。
适逢時會。
不動聲色以成之。
去轉生一族之私合内外蒙古之願當耄近歸政之年複成此事。
安藏輯藩。
定國家清平之基于永久。
予幸在茲予敬益在茲矣 ○又谕上年據四川總督奏到打箭爐口外。
于七月二十一日十月十七日兩次地震情形當經降旨交英善就近委員前往撫恤。
今據英善奏稱節次委員馳往确勘。
照例每大口一名賞銀二兩小口一兩。
樓房每間賞銀一兩。
平房每間五錢業經挨戶撫恤。
實皆按名具領。
毫無遺漏等語第念該處邊番。
上年兩次地震。
被災未免稍重。
殊可憫恤若僅照例給予賞銀猶恐或有拮據。
此時惠齡尚未回川。
着英善派委妥員。
按照前次查明各戶再行照數加賞一次。
俾得益資安輯。
以副朕加惠邊隅。
優恤番民至意。
○又谕、戶部議覆鳳陽關一年期滿徵收稅課。
比較盈餘、短少銀五萬六千五百五十餘兩。
着落管關之員照數賠補一摺。
固屬照例辦理。
第念該關稅課。
全憑豫省糧食販運江蘇。
經過該處源源銷售。
始能豐旺上年豫省河北懷慶等屬收成稍歉。
糧價較昂商販無利可圖。
以緻糧石米豆到關稀少盈餘短绌尚屬實在情形。
所有此次鳳陽關短少盈餘銀五萬六千五百五十餘兩。
着刁玉成賠補一萬兩其餘俱着加恩寬免 ○又谕刑部具題議駁陝西省趙宗孔毆死趙秕麥改拟斬候一本此案趙宗孔因伊父趙大典被趙秕麥紮死拟絞減流釋回觸起前忿将趙秕麥緻死向來子報父讐之案情節不一倘有兇首漏網冤無可伸者其複讐原屬可原今趙秕麥前已問拟絞候國法既伸祇因遇赦減流十年無過釋回原籍并非幸逃法網。
是揆之公義。
已不當再挾私讐。
若盡如趙宗孔之逞私圖報則趙秕麥之子又将為父複讐此風一開。
誰非人子皆得挾其私忿藉口報複。
勢必至讐殺相尋伊于何底趙宗孔自應照部駁定拟斬候第念該犯究因報複父讐起見竟予勾決究覺有所不忍若仍得援例減等釋放。
又恐被讐之家往來尋覓逞兇報複。
轉非辟以止辟之義。
其在未經奉旨以前者仍照舊例辦理外趙宗孔着入于緩決。
永遠牢固監禁嗣後各省遇有此等案件俱着照此辦理。
将此通谕知之。
○又谕據琳甯等将部議奏準饬查奉天府屬捕漁船隻一體酌定章程繕寫漢字具奏一摺。
已批交該部議奏矣但盛京應奏事件。
理宜繕寫清字即遇有清字繁多。
難以顯明之處。
亦應以清漢字兼寫。
曾經屢降谕旨。
今琳甯奏摺僅用漢字。
而所奏報盛京并無蝗蝻萌生一摺亦用漢字殊屬錯謬即如酌定捕漁船隻章程一案。
若因部咨系用漢字。
語句繁多。
則于奏報蝗蝻一摺。
語句無多。
亦不能清字具奏耶。
嗣後各部院。
凡遇咨行東三省事件。
俱着清漢兼寫琳甯等着申饬 ○谕軍機大臣等、前經福康安等奏、巴塘土司吹忠紮布等十二員。
随征出力。
請加獎勵。
因摺内未将該土司等、現在系何頂戴。
及曾否賞翎之處。
詳悉聲明無由按其職分分别加賞。
當經降旨傳谕惠齡、詳悉查明速奏。
茲據該督奏稱、前因遠在軍營。
并無檔案可稽。
是以前次具奏祇将姓名開報。
現已劄饬藩司。
詳悉查明徑由英善開單就近具奏等語該藩司英善、接準惠齡檄饬。
自即速行饬查。
該土司等屯寨較遠。
亦應催查速奏。
何以迄今尚未奏到。
着傳谕英善、速将該土司等現在系何頂戴。
及從前有無賞過花翎之處。
即行查明具奏。
毋任延緩。
以便酌加獎勵。
○壬午。
命大學士公阿桂、大學士王傑、禮部尚書紀昀、左都禦史窦光鼐、吏部侍郎金士松、禮部侍郎劉權之。
兵部侍郎玉保。
内閣學士瑚圖禮、為殿試讀卷官。
予細思其義。
蓋西番語謂上曰喇。
謂無曰嘛喇嘛者謂無上即漢語稱僧為上人之意耳。
喇嘛又稱黃教。
蓋自西番高僧帕克巴始盛于元。
沿及于明封帝師國師者皆有之。
我朝惟康熙年間。
祇封一章嘉國師相襲至今。
其達賴喇嘛、班禅額爾德尼之号。
不過沿元明之舊。
換其襲敕耳。
蓋中外黃教總司以此二人。
各部蒙古一心歸之。
興黃教即所以安衆蒙古。
所系非小。
故不可不保護之。
而非若元朝之曲。
庇谄敬番僧也。
其呼圖克圖之相襲。
乃以僧家無子。
授之徒、與子何異。
故必覓一總慧有福相者。
俾為呼畢勒罕。
幼而習之長成乃稱呼圖克圖。
此亦無可如何中之權巧方便耳。
其來已久不可殚述。
孰意近世其風日下。
所生之呼畢勒罕。
率出一族。
斯則與世襲爵祿何異。
予意以為大不然。
蓋佛本無生。
豈有轉世。
但使今無轉世之呼圖克圖。
則數萬番僧。
無所皈依。
不得不如此耳。
去歲廓爾喀之聽沙瑪爾巴之語。
劫掠藏地。
已其明驗。
雖興兵進剿。
彼即畏罪請降。
藏地以安。
然轉生之呼畢勒罕。
出于一族。
是乃為私佛豈有私。
故不可不禁。
茲予制一金瓶送往西藏。
于凡轉世之呼畢勒罕、衆所舉數人。
各書其名。
置瓶中掣簽以定雖不能盡去其弊。
較之從前一人之授意者。
或略公矣。
夫定其事之是非者。
必習其事而又明其理。
然後可。
予若不習番經。
不能為此言始習之時。
或有議為過興黃教者。
使予徒泥沙汰之虛譽。
則今之新舊蒙古。
畏威懷德。
太平數十年可得乎。
且後藏煽亂之喇嘛。
即正以法。
元明曾有是乎。
蓋舉大事者。
必有其時與其會。
而更在乎公與明。
時會至而無公與明以斷之。
不能也。
有公明之斷。
而非其時與會。
亦望洋而不能成。
茲之降廓爾喀。
定呼畢勒罕。
适逢時會。
不動聲色以成之。
去轉生一族之私合内外蒙古之願當耄近歸政之年複成此事。
安藏輯藩。
定國家清平之基于永久。
予幸在茲予敬益在茲矣 ○又谕上年據四川總督奏到打箭爐口外。
于七月二十一日十月十七日兩次地震情形當經降旨交英善就近委員前往撫恤。
今據英善奏稱節次委員馳往确勘。
照例每大口一名賞銀二兩小口一兩。
樓房每間賞銀一兩。
平房每間五錢業經挨戶撫恤。
實皆按名具領。
毫無遺漏等語第念該處邊番。
上年兩次地震。
被災未免稍重。
殊可憫恤若僅照例給予賞銀猶恐或有拮據。
此時惠齡尚未回川。
着英善派委妥員。
按照前次查明各戶再行照數加賞一次。
俾得益資安輯。
以副朕加惠邊隅。
優恤番民至意。
○又谕、戶部議覆鳳陽關一年期滿徵收稅課。
比較盈餘、短少銀五萬六千五百五十餘兩。
着落管關之員照數賠補一摺。
固屬照例辦理。
第念該關稅課。
全憑豫省糧食販運江蘇。
經過該處源源銷售。
始能豐旺上年豫省河北懷慶等屬收成稍歉。
糧價較昂商販無利可圖。
以緻糧石米豆到關稀少盈餘短绌尚屬實在情形。
所有此次鳳陽關短少盈餘銀五萬六千五百五十餘兩。
着刁玉成賠補一萬兩其餘俱着加恩寬免 ○又谕刑部具題議駁陝西省趙宗孔毆死趙秕麥改拟斬候一本此案趙宗孔因伊父趙大典被趙秕麥紮死拟絞減流釋回觸起前忿将趙秕麥緻死向來子報父讐之案情節不一倘有兇首漏網冤無可伸者其複讐原屬可原今趙秕麥前已問拟絞候國法既伸祇因遇赦減流十年無過釋回原籍并非幸逃法網。
是揆之公義。
已不當再挾私讐。
若盡如趙宗孔之逞私圖報則趙秕麥之子又将為父複讐此風一開。
誰非人子皆得挾其私忿藉口報複。
勢必至讐殺相尋伊于何底趙宗孔自應照部駁定拟斬候第念該犯究因報複父讐起見竟予勾決究覺有所不忍若仍得援例減等釋放。
又恐被讐之家往來尋覓逞兇報複。
轉非辟以止辟之義。
其在未經奉旨以前者仍照舊例辦理外趙宗孔着入于緩決。
永遠牢固監禁嗣後各省遇有此等案件俱着照此辦理。
将此通谕知之。
○又谕據琳甯等将部議奏準饬查奉天府屬捕漁船隻一體酌定章程繕寫漢字具奏一摺。
已批交該部議奏矣但盛京應奏事件。
理宜繕寫清字即遇有清字繁多。
難以顯明之處。
亦應以清漢字兼寫。
曾經屢降谕旨。
今琳甯奏摺僅用漢字。
而所奏報盛京并無蝗蝻萌生一摺亦用漢字殊屬錯謬即如酌定捕漁船隻章程一案。
若因部咨系用漢字。
語句繁多。
則于奏報蝗蝻一摺。
語句無多。
亦不能清字具奏耶。
嗣後各部院。
凡遇咨行東三省事件。
俱着清漢兼寫琳甯等着申饬 ○谕軍機大臣等、前經福康安等奏、巴塘土司吹忠紮布等十二員。
随征出力。
請加獎勵。
因摺内未将該土司等、現在系何頂戴。
及曾否賞翎之處。
詳悉聲明無由按其職分分别加賞。
當經降旨傳谕惠齡、詳悉查明速奏。
茲據該督奏稱、前因遠在軍營。
并無檔案可稽。
是以前次具奏祇将姓名開報。
現已劄饬藩司。
詳悉查明徑由英善開單就近具奏等語該藩司英善、接準惠齡檄饬。
自即速行饬查。
該土司等屯寨較遠。
亦應催查速奏。
何以迄今尚未奏到。
着傳谕英善、速将該土司等現在系何頂戴。
及從前有無賞過花翎之處。
即行查明具奏。
毋任延緩。
以便酌加獎勵。
○壬午。
命大學士公阿桂、大學士王傑、禮部尚書紀昀、左都禦史窦光鼐、吏部侍郎金士松、禮部侍郎劉權之。
兵部侍郎玉保。
内閣學士瑚圖禮、為殿試讀卷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