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千四百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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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責令該督撫饬查。
果系被賊戕害。
奏請議恤。
倘所查不實。
緻有冒濫。
則以幸逃法網之兵。
轉得邀死事議恤之典。
既無此政體。
即果全數弋獲正法。
按律辦理。
緻令骈首就戮數百人。
朕亦有所不忍。
所有此項無着弁兵。
嗣後竟無庸查辦。
着該督撫等查明當日領兵各員。
及不能實力查拏之曆任地方文武各官。
咨部分别議處。
以完此案。
○赈恤陝西鹹陽、臨潼、渭南、鹹甯、長安、乾州、泾陽、三原、興平、高陵、蒲城、韓城、武功、醴泉等十四州縣。
本年旱災貧民。
并緩徵乾州、武功、邠州、長武、永壽、鄜州、洛川、中部等八州縣。
被災地畝攤徵鹽課。
及民欠常社倉谷。
○以雲南昭通鎮總兵窦瑸、為廣東提督。
○旌表守正捐軀直隸完縣民任青兒妻張氏。
○戊子。
谕、據福康安等奏、總兵諸神保、帶兵赴絨轄一路搭橋牽綴。
甚為得力等語。
聶拉木帶兵出力人員。
前已降旨。
分别加恩。
今諸神保在絨轄一路帶兵。
既屬奮勉。
着加恩賞戴花翎。
以示獎勵。
○又谕、前經福康安等參奏道員承勳、知府重光、辦糧贻誤。
當經降旨、将該道承勳革職。
知府重光革職。
并枷号示儆。
今據福康安等奏、承勳辦理軍糧。
趕緊接續起運。
極知黾勉。
重光亦能在噶喀認真督催。
兩路糧運。
均各疏通等語。
承勳等自參革之後。
既知奮勉。
設法籌辦。
俾糧運疏通。
沿途邊界。
存貯餘糧。
足敷旋兵支給。
功過尚足相抵。
重光、着即開釋枷号。
與承勳俟大兵徹回。
軍務告竣後。
交該督一并給咨送部引見。
○谕軍機大臣曰、福康安等奏、遵旨受降。
徹兵回藏。
及廓爾喀凜遵約束情形一摺。
覽奏欣慰。
廓爾喀傾心向化。
備具表貢。
凜遵約束。
并恭撰番字歌詞呈進。
極為恭順。
蒇局實為完善。
至福康安等奏、接到拉特納巴都爾禀稱、從前因銀錢啟釁。
嗣後不再提一個當兩個、個半行使之語。
以表其誠心改悔。
廓爾喀與唐古忒人等。
交通貿易。
由來已久。
前因此事易啟争端。
是以有旨令福康安等、谕知廓爾喀、竟應停止貿易。
以杜葛藤。
今聞廓爾喀地方。
需用食鹽酥油等項。
斷不可缺。
與俄羅斯之需用大黃相同。
藏内亦需彼處米石。
今廓爾喀業經歸命投誠。
若停止貿易。
轉非懷柔綏輯之意。
但從前廓爾喀與藏内交易。
俱系伊等自行說合。
并無官為經理。
以緻噶布倫等從中牟利。
叢滋弊端。
今因俯示體恤。
準其仍通買賣。
所有貿易等事。
竟應官為辦理。
不準噶布倫等複行私自講說。
一切事宜。
應比恰克圖之辦理俄羅斯交易。
更為嚴密。
或于一歲中酌定兩次四次。
準其通市。
于撫輯之中。
予以限制。
駐藏大臣仍不時稽查。
親加督察。
令彼此公平交易。
毋得稍有偏枯。
既可遂其恭順之心。
又可免噶布倫等從中滋弊。
至廓爾喀與藏地交易。
自不能不行使銀錢。
現據廓爾喀呈禀、此後不敢再提一個當兩個個半之說。
是該處銀錢。
亦可公平定價。
不緻再有争執。
此事着交福康安等四人。
會同詳定章程。
并明白曉谕廓爾喀及唐古忒人等。
永遠遵奉。
又據奏、查明承勳、重光、自參革後。
尚知奮勉等語。
已降旨将重光開釋枷号。
與承勳于軍務完竣後。
一體送部引見。
至鄂輝于運糧重務。
任其積壓。
固有應得之咎。
姑念伊系總辦之員。
彼時又赴聶拉木一帶查催。
勢難兼顧。
且沿途督運糧石。
俱系番民。
非内地民人可比。
該運員等在途積壓。
尚非有心玩誤。
承勳、重光、俱已加恩寬免。
是鄂輝之不能督催糧運。
其罪尚輕。
而于廓爾喀五十五年呈進表貢。
匿不具奏一事。
鄂輝之罪。
實在于此。
前次許給銀兩一節。
鄂輝尚可推诿巴忠。
以伊通曉番語。
其事系一人主持辦理。
今此事現據普福供明。
系鄂輝親向普福告知。
于廓爾喀遣人來藏。
呈遞表貢時。
經鄂輝駁回更換。
并經普福勸伊據情轉奏。
而鄂輝并未聽從。
是此事竟系鄂輝隐匿不奏。
更不能藉詞诿卸。
着福康安等遵照昨旨。
即将鄂輝革職。
嚴切根訊。
令其據實供吐具奏。
諒福康安等不敢為之開脫。
現有俘習渾、雅滿泰、二人在藏。
皆可質審。
諒伊等亦不肯代人認罪也。
現在藏内應辦善後事宜。
最關緊要。
節經有旨、令福康安四人會同商辦。
務須事事盡善。
詳定章程。
以期經久無弊。
今賞福康安洋表一個。
大荷包一對。
小荷包四個。
海蘭察、孫士毅、惠齡、和琳、洋表各一個。
大荷包各一對。
小荷包各二個。
又初次鮮鹿肉二十塊。
并着賞給福康安等四人。
及随從辦事出力官員分嘗。
以示眷注。
○調廣西左江鎮總兵孝順阿、為雲南昭通鎮總兵。
右江鎮總兵王林、為左江鎮總兵。
○以故四川永甯道屬九姓長官司任履肅子清、襲職。
○己醜。
上禦懋勤殿。
勾到直隸情實罪犯。
停決斬犯一人。
絞犯十一人。
餘九十四人予勾。
○谕曰、戶部議覆、閩海關徵收稅課。
一年期滿。
比較赢餘。
短少銀三萬二千三百一十兩零。
請着落該将軍魁倫、照數賠補一摺。
固屬照例辦理。
第念該關上年冬令。
進口稅貨無多。
本年夏秋。
又值洋面飓風時發。
船隻到關稀少。
赢餘短绌。
尚屬有因。
所有此次短少銀三萬二千三百一十兩零。
着魁倫賠補一半令其分限完繳。
其餘一半。
着加恩寬免。
○庚寅。
谕曰、馮光熊奏、拏獲采生折割之首從各兇犯。
嚴審定拟一摺。
已批交三法司核拟速奏矣。
此案該兵役等于奉饬緝拏後。
即先後将案内要犯。
全數弋獲。
尚屬認真。
該縣功過盡足相抵。
着馮光熊即查明該兵役等優加賞赉。
以示鼓勵。
○又谕曰、吏部題覆、失察山東魚台縣民劉士興。
被盜殺害一案。
将前任臬司陸有仁、降三級調用。
無級可降。
議以革任。
吉慶、降二級調用。
向來藩臬兩司處分。
實系因公者。
俱經加恩寬免。
今陸有仁于所屬盜殺重案。
并不确查究辦。
迨該州枷責釋放。
又複據詳率行核轉。
幾至兇盜漏網。
非尋常失察可比。
陸有仁、着照部議革任。
吉慶、雖經照詳批結。
但此案實情。
究系該撫審出。
着從寬改為革職留任。
○又谕曰、刑部核覆、直隸省通州民婦邢李氏、與梁三通奸。
以緻本夫邢大羞忿自盡。
将邢李氏拟絞監候一案。
閱此案情節。
李氏與梁三奸好。
經
若責令該督撫饬查。
果系被賊戕害。
奏請議恤。
倘所查不實。
緻有冒濫。
則以幸逃法網之兵。
轉得邀死事議恤之典。
既無此政體。
即果全數弋獲正法。
按律辦理。
緻令骈首就戮數百人。
朕亦有所不忍。
所有此項無着弁兵。
嗣後竟無庸查辦。
着該督撫等查明當日領兵各員。
及不能實力查拏之曆任地方文武各官。
咨部分别議處。
以完此案。
○赈恤陝西鹹陽、臨潼、渭南、鹹甯、長安、乾州、泾陽、三原、興平、高陵、蒲城、韓城、武功、醴泉等十四州縣。
本年旱災貧民。
并緩徵乾州、武功、邠州、長武、永壽、鄜州、洛川、中部等八州縣。
被災地畝攤徵鹽課。
及民欠常社倉谷。
○以雲南昭通鎮總兵窦瑸、為廣東提督。
○旌表守正捐軀直隸完縣民任青兒妻張氏。
○戊子。
谕、據福康安等奏、總兵諸神保、帶兵赴絨轄一路搭橋牽綴。
甚為得力等語。
聶拉木帶兵出力人員。
前已降旨。
分别加恩。
今諸神保在絨轄一路帶兵。
既屬奮勉。
着加恩賞戴花翎。
以示獎勵。
○又谕、前經福康安等參奏道員承勳、知府重光、辦糧贻誤。
當經降旨、将該道承勳革職。
知府重光革職。
并枷号示儆。
今據福康安等奏、承勳辦理軍糧。
趕緊接續起運。
極知黾勉。
重光亦能在噶喀認真督催。
兩路糧運。
均各疏通等語。
承勳等自參革之後。
既知奮勉。
設法籌辦。
俾糧運疏通。
沿途邊界。
存貯餘糧。
足敷旋兵支給。
功過尚足相抵。
重光、着即開釋枷号。
與承勳俟大兵徹回。
軍務告竣後。
交該督一并給咨送部引見。
○谕軍機大臣曰、福康安等奏、遵旨受降。
徹兵回藏。
及廓爾喀凜遵約束情形一摺。
覽奏欣慰。
廓爾喀傾心向化。
備具表貢。
凜遵約束。
并恭撰番字歌詞呈進。
極為恭順。
蒇局實為完善。
至福康安等奏、接到拉特納巴都爾禀稱、從前因銀錢啟釁。
嗣後不再提一個當兩個、個半行使之語。
以表其誠心改悔。
廓爾喀與唐古忒人等。
交通貿易。
由來已久。
前因此事易啟争端。
是以有旨令福康安等、谕知廓爾喀、竟應停止貿易。
以杜葛藤。
今聞廓爾喀地方。
需用食鹽酥油等項。
斷不可缺。
與俄羅斯之需用大黃相同。
藏内亦需彼處米石。
今廓爾喀業經歸命投誠。
若停止貿易。
轉非懷柔綏輯之意。
但從前廓爾喀與藏内交易。
俱系伊等自行說合。
并無官為經理。
以緻噶布倫等從中牟利。
叢滋弊端。
今因俯示體恤。
準其仍通買賣。
所有貿易等事。
竟應官為辦理。
不準噶布倫等複行私自講說。
一切事宜。
應比恰克圖之辦理俄羅斯交易。
更為嚴密。
或于一歲中酌定兩次四次。
準其通市。
于撫輯之中。
予以限制。
駐藏大臣仍不時稽查。
親加督察。
令彼此公平交易。
毋得稍有偏枯。
既可遂其恭順之心。
又可免噶布倫等從中滋弊。
至廓爾喀與藏地交易。
自不能不行使銀錢。
現據廓爾喀呈禀、此後不敢再提一個當兩個個半之說。
是該處銀錢。
亦可公平定價。
不緻再有争執。
此事着交福康安等四人。
會同詳定章程。
并明白曉谕廓爾喀及唐古忒人等。
永遠遵奉。
又據奏、查明承勳、重光、自參革後。
尚知奮勉等語。
已降旨将重光開釋枷号。
與承勳于軍務完竣後。
一體送部引見。
至鄂輝于運糧重務。
任其積壓。
固有應得之咎。
姑念伊系總辦之員。
彼時又赴聶拉木一帶查催。
勢難兼顧。
且沿途督運糧石。
俱系番民。
非内地民人可比。
該運員等在途積壓。
尚非有心玩誤。
承勳、重光、俱已加恩寬免。
是鄂輝之不能督催糧運。
其罪尚輕。
而于廓爾喀五十五年呈進表貢。
匿不具奏一事。
鄂輝之罪。
實在于此。
前次許給銀兩一節。
鄂輝尚可推诿巴忠。
以伊通曉番語。
其事系一人主持辦理。
今此事現據普福供明。
系鄂輝親向普福告知。
于廓爾喀遣人來藏。
呈遞表貢時。
經鄂輝駁回更換。
并經普福勸伊據情轉奏。
而鄂輝并未聽從。
是此事竟系鄂輝隐匿不奏。
更不能藉詞诿卸。
着福康安等遵照昨旨。
即将鄂輝革職。
嚴切根訊。
令其據實供吐具奏。
諒福康安等不敢為之開脫。
現有俘習渾、雅滿泰、二人在藏。
皆可質審。
諒伊等亦不肯代人認罪也。
現在藏内應辦善後事宜。
最關緊要。
節經有旨、令福康安四人會同商辦。
務須事事盡善。
詳定章程。
以期經久無弊。
今賞福康安洋表一個。
大荷包一對。
小荷包四個。
海蘭察、孫士毅、惠齡、和琳、洋表各一個。
大荷包各一對。
小荷包各二個。
又初次鮮鹿肉二十塊。
并着賞給福康安等四人。
及随從辦事出力官員分嘗。
以示眷注。
○調廣西左江鎮總兵孝順阿、為雲南昭通鎮總兵。
右江鎮總兵王林、為左江鎮總兵。
○以故四川永甯道屬九姓長官司任履肅子清、襲職。
○己醜。
上禦懋勤殿。
勾到直隸情實罪犯。
停決斬犯一人。
絞犯十一人。
餘九十四人予勾。
○谕曰、戶部議覆、閩海關徵收稅課。
一年期滿。
比較赢餘。
短少銀三萬二千三百一十兩零。
請着落該将軍魁倫、照數賠補一摺。
固屬照例辦理。
第念該關上年冬令。
進口稅貨無多。
本年夏秋。
又值洋面飓風時發。
船隻到關稀少。
赢餘短绌。
尚屬有因。
所有此次短少銀三萬二千三百一十兩零。
着魁倫賠補一半令其分限完繳。
其餘一半。
着加恩寬免。
○庚寅。
谕曰、馮光熊奏、拏獲采生折割之首從各兇犯。
嚴審定拟一摺。
已批交三法司核拟速奏矣。
此案該兵役等于奉饬緝拏後。
即先後将案内要犯。
全數弋獲。
尚屬認真。
該縣功過盡足相抵。
着馮光熊即查明該兵役等優加賞赉。
以示鼓勵。
○又谕曰、吏部題覆、失察山東魚台縣民劉士興。
被盜殺害一案。
将前任臬司陸有仁、降三級調用。
無級可降。
議以革任。
吉慶、降二級調用。
向來藩臬兩司處分。
實系因公者。
俱經加恩寬免。
今陸有仁于所屬盜殺重案。
并不确查究辦。
迨該州枷責釋放。
又複據詳率行核轉。
幾至兇盜漏網。
非尋常失察可比。
陸有仁、着照部議革任。
吉慶、雖經照詳批結。
但此案實情。
究系該撫審出。
着從寬改為革職留任。
○又谕曰、刑部核覆、直隸省通州民婦邢李氏、與梁三通奸。
以緻本夫邢大羞忿自盡。
将邢李氏拟絞監候一案。
閱此案情節。
李氏與梁三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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