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千四百十一
關燈
小
中
大
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
統世襲騎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五十七年。
壬子。
八月。
壬午。
谕、向來每年支給拉旺多爾濟米五百石。
前因伊假旋遊牧。
經年未來觐谒。
年節亦未遣使請安。
将伊米石裁除。
用示懲戒。
惟念拉旺多爾濟、遊牧處稍遠。
在京家口衆多。
若不支給米石。
無以為養贍之資。
從前支給米五百石。
未免過多。
着加恩于春秋二季。
各賞給米一百石。
俾資養贍。
以示朕轸恤至意。
○甲申。
谕、蝗蝻蝕傷禾稼。
最為民害。
地方大小各官。
俱應及早實力搜捕。
方不緻蔓延贻患。
其有諱匿不報、及撲捕不力者。
定例處分綦重。
從前乾隆二三十年間。
節經嚴示懲創。
近因并無蝗蝻。
二十餘年。
未複降旨饬訓。
地方各官。
遂日久生懈。
以緻三河等處。
複有飛蝗傷稼之事。
本應将該縣、及同知等、即照部議。
分别拏問革職。
姑念此次蝗蝻。
究因朕久未饬訓。
地方各官、亦遂玩懈所緻。
且傷谷不過一二分。
未緻大害禾稼。
所有議以革職拏問之署三河縣事州判陳馨洲、昌平州知州李棠、順義縣知縣陸顯曾、及雖經立時撲滅。
不即禀報之宛平縣知縣馬光晖、房山縣知縣任銜蕙、署良鄉縣知縣汪應楏、俱着革職。
免其拏問。
議以革職之同知吳于宣、蔣如燕、知縣王作霖、沈振鵬、俱着從寬改為革職留任。
八年無過。
方準開複。
此系朕格外施恩。
地方大小各員。
嗣後務宜遵照前旨。
于二三四月間、實力查察。
豫為搜挖。
以期保衛田禾。
倘再有玩延贻誤。
不特不能照此次之從寬辦理。
并當于定例之外。
加倍治罪。
以示嚴懲。
○乙酉。
谕曰、玉德奏、審明浙江新城縣典史馬二偗、禀揭該縣知縣吳斌、侵那恩賞老民銀兩一案。
系馬二偗擅受民詞。
恐被吳斌揭參。
砌詞誣告。
冀圖先發制人。
将馬二偗革職。
發往伊犁。
其辦理遺漏遲延之知縣、分别議處。
各上司請查取職名。
一并交部察議等語。
該縣恩賞老民銀兩。
既經玉德委員、帶同馬二偗、親赴各鄉村、按名查詢。
俱已于上年十一月領過。
所有遺漏老民七名。
其咎尚輕。
且經補行給發。
是此案竟系馬二偗挾嫌誣告。
但該典史既已問拟伊犁。
其罪亦無可再加。
若複将該縣、及各上司、一并交部。
如此辦理。
豈不成兩敗俱傷。
恐啟将來告讦之風。
所請将該縣交部、及查取各上司職名之處。
俱着寬免。
○丙戌。
遣官祭賢良祠。
○谕、據理藩院奏、喀爾喀公銜台吉達瑪琳缺出。
達瑪琳并無子嗣。
或令其弟敏珠爾承襲。
或削去公銜。
祇襲頭等台吉之處等、語。
此等賞銜。
系朕格外恩施。
非行陣勤勞。
得有錫赉者可比。
嗣後倘有曾襲二次。
查明另有勞績者。
候朕定奪。
如系尋常賞銜。
即着削去。
止令承襲本職。
着為令。
現在達瑪琳遺缺。
即照此辦理。
○丁亥。
谕、前因屯土各兵。
遠道赴剿廓爾喀。
一路步行。
殊堪轸念。
曾經降旨、令福康安等、酌量情形。
特加賞赉。
此次剿捕賊匪。
屯土及随營各兵。
冒雨夜戰。
攻奪碉卡。
打仗殺賊。
均屬奮勉出力。
除福康安等、業經遵旨按名賞給銀兩外。
所有現在軍營随同打仗出力之索倫屯土各兵。
着再加恩。
每名各賞給一月錢糧。
其随同成德一路各兵。
未經多得地方。
亦未甚受勞苦。
着按名賞給半月錢糧。
以示體恤而勵戎行。
○又谕、據福康安等奏、此次帶兵侍衛。
奮勇打仗。
甚為出力。
請酌量加恩等語。
着照所請。
總管兼頭等侍衛阿木勒塔、着賞給副都統銜。
乾清門二等侍衛阿尼雅布、着賞多托哩巴圖魯。
三等侍衛多隆武、着賞托莫爾歡巴圖魯。
默陳保、着賞碩隆武巴圖魯。
二等侍衛巴彥泰、即着授為頭等侍衛。
三等侍衛薩甯阿、阿哈保、德勒克依、色玉慎、武勒呼納、朝保、俱授為二等侍衛。
藍翎侍衛溫保、倫布春、前鋒校巴蘭、俱着授為三等侍衛。
以示鼓勵。
○又谕、昨召見新用四川雅州府知府恒溥、不特清語平常。
人亦平庸無能。
斷難勝方面之任。
因思各部院保舉京察。
原備外任之選。
此時遇有道府缺出。
經朕簡用。
如果才具出衆。
将來即可擢任兩司。
所關甚重。
該堂官等、或以人才難得。
見其平日供職勤勉。
人亦體面。
因而登之薦剡。
此則尚可。
但初次引見。
經朕圈出後。
令該堂官分别内外任時。
即當慎重遴選。
詳加甄别。
豈得以循分供職之員。
使膺方面表率之責。
除将雅州府知府員缺。
另行簡補外。
恒溥雖不勝外任。
念其并無過失。
着仍回禦史本任。
所有率行保薦之都察院堂官、着交部察議。
向來都察院衙門。
保送京察人員。
原不及六部。
而該堂官以相沿保送。
或瞻徇情面。
又在所不免。
即倉場衙門。
亦蹈此弊。
此次因從前未經饬訓。
是以僅将都察院堂官交部察議。
嗣後若複有似此徇情濫送情事。
不必俟該員到任後。
另有貪酷劣迹。
但一經朕看出其人才具平常者。
即當将該堂官從重嚴處。
不能複如此次從寬辦理。
至各部
壬子。
八月。
壬午。
谕、向來每年支給拉旺多爾濟米五百石。
前因伊假旋遊牧。
經年未來觐谒。
年節亦未遣使請安。
将伊米石裁除。
用示懲戒。
惟念拉旺多爾濟、遊牧處稍遠。
在京家口衆多。
若不支給米石。
無以為養贍之資。
從前支給米五百石。
未免過多。
着加恩于春秋二季。
各賞給米一百石。
俾資養贍。
以示朕轸恤至意。
○甲申。
谕、蝗蝻蝕傷禾稼。
最為民害。
地方大小各官。
俱應及早實力搜捕。
方不緻蔓延贻患。
其有諱匿不報、及撲捕不力者。
定例處分綦重。
從前乾隆二三十年間。
節經嚴示懲創。
近因并無蝗蝻。
二十餘年。
未複降旨饬訓。
地方各官。
遂日久生懈。
以緻三河等處。
複有飛蝗傷稼之事。
本應将該縣、及同知等、即照部議。
分别拏問革職。
姑念此次蝗蝻。
究因朕久未饬訓。
地方各官、亦遂玩懈所緻。
且傷谷不過一二分。
未緻大害禾稼。
所有議以革職拏問之署三河縣事州判陳馨洲、昌平州知州李棠、順義縣知縣陸顯曾、及雖經立時撲滅。
不即禀報之宛平縣知縣馬光晖、房山縣知縣任銜蕙、署良鄉縣知縣汪應楏、俱着革職。
免其拏問。
議以革職之同知吳于宣、蔣如燕、知縣王作霖、沈振鵬、俱着從寬改為革職留任。
八年無過。
方準開複。
此系朕格外施恩。
地方大小各員。
嗣後務宜遵照前旨。
于二三四月間、實力查察。
豫為搜挖。
以期保衛田禾。
倘再有玩延贻誤。
不特不能照此次之從寬辦理。
并當于定例之外。
加倍治罪。
以示嚴懲。
○乙酉。
谕曰、玉德奏、審明浙江新城縣典史馬二偗、禀揭該縣知縣吳斌、侵那恩賞老民銀兩一案。
系馬二偗擅受民詞。
恐被吳斌揭參。
砌詞誣告。
冀圖先發制人。
将馬二偗革職。
發往伊犁。
其辦理遺漏遲延之知縣、分别議處。
各上司請查取職名。
一并交部察議等語。
該縣恩賞老民銀兩。
既經玉德委員、帶同馬二偗、親赴各鄉村、按名查詢。
俱已于上年十一月領過。
所有遺漏老民七名。
其咎尚輕。
且經補行給發。
是此案竟系馬二偗挾嫌誣告。
但該典史既已問拟伊犁。
其罪亦無可再加。
若複将該縣、及各上司、一并交部。
如此辦理。
豈不成兩敗俱傷。
恐啟将來告讦之風。
所請将該縣交部、及查取各上司職名之處。
俱着寬免。
○丙戌。
遣官祭賢良祠。
○谕、據理藩院奏、喀爾喀公銜台吉達瑪琳缺出。
達瑪琳并無子嗣。
或令其弟敏珠爾承襲。
或削去公銜。
祇襲頭等台吉之處等、語。
此等賞銜。
系朕格外恩施。
非行陣勤勞。
得有錫赉者可比。
嗣後倘有曾襲二次。
查明另有勞績者。
候朕定奪。
如系尋常賞銜。
即着削去。
止令承襲本職。
着為令。
現在達瑪琳遺缺。
即照此辦理。
○丁亥。
谕、前因屯土各兵。
遠道赴剿廓爾喀。
一路步行。
殊堪轸念。
曾經降旨、令福康安等、酌量情形。
特加賞赉。
此次剿捕賊匪。
屯土及随營各兵。
冒雨夜戰。
攻奪碉卡。
打仗殺賊。
均屬奮勉出力。
除福康安等、業經遵旨按名賞給銀兩外。
所有現在軍營随同打仗出力之索倫屯土各兵。
着再加恩。
每名各賞給一月錢糧。
其随同成德一路各兵。
未經多得地方。
亦未甚受勞苦。
着按名賞給半月錢糧。
以示體恤而勵戎行。
○又谕、據福康安等奏、此次帶兵侍衛。
奮勇打仗。
甚為出力。
請酌量加恩等語。
着照所請。
總管兼頭等侍衛阿木勒塔、着賞給副都統銜。
乾清門二等侍衛阿尼雅布、着賞多托哩巴圖魯。
三等侍衛多隆武、着賞托莫爾歡巴圖魯。
默陳保、着賞碩隆武巴圖魯。
二等侍衛巴彥泰、即着授為頭等侍衛。
三等侍衛薩甯阿、阿哈保、德勒克依、色玉慎、武勒呼納、朝保、俱授為二等侍衛。
藍翎侍衛溫保、倫布春、前鋒校巴蘭、俱着授為三等侍衛。
以示鼓勵。
○又谕、昨召見新用四川雅州府知府恒溥、不特清語平常。
人亦平庸無能。
斷難勝方面之任。
因思各部院保舉京察。
原備外任之選。
此時遇有道府缺出。
經朕簡用。
如果才具出衆。
将來即可擢任兩司。
所關甚重。
該堂官等、或以人才難得。
見其平日供職勤勉。
人亦體面。
因而登之薦剡。
此則尚可。
但初次引見。
經朕圈出後。
令該堂官分别内外任時。
即當慎重遴選。
詳加甄别。
豈得以循分供職之員。
使膺方面表率之責。
除将雅州府知府員缺。
另行簡補外。
恒溥雖不勝外任。
念其并無過失。
着仍回禦史本任。
所有率行保薦之都察院堂官、着交部察議。
向來都察院衙門。
保送京察人員。
原不及六部。
而該堂官以相沿保送。
或瞻徇情面。
又在所不免。
即倉場衙門。
亦蹈此弊。
此次因從前未經饬訓。
是以僅将都察院堂官交部察議。
嗣後若複有似此徇情濫送情事。
不必俟該員到任後。
另有貪酷劣迹。
但一經朕看出其人才具平常者。
即當将該堂官從重嚴處。
不能複如此次從寬辦理。
至各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