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千三百八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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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以後。
祇系循分供職。
并無認真出力之處。
即如上年溫州洋盜各犯。
俱由閩省拏獲。
浙省僅獲盜一名。
又廣東崖州盜案。
節經閩粵督撫、饬屬拏獲多名。
分别正法。
而浙江未聞就獲多人。
可見陳傑任意疎懈。
不能嚴饬所屬。
實力巡緝。
緻有巡船被劫之事。
殊屬有負委任。
甚不稱意。
陳傑、着嚴行申饬。
現在該提督前赴黃岩查緝。
務将此案盜匪。
迅速全行捕獲。
從重辦理。
若再不認真督緝。
緻令遠揚。
必将陳傑治罪。
不能稍為寬貸也。
今獲犯否。
将此谕令知之。
○協辦大學士吏部尚書署四川總督孫士毅奏、臣于九月十五日。
在梓潼接印任事。
查成德、鄂輝等、先後派領漢屯兵二千二三百名。
加調滇兵二千。
察木多兵二千。
及先期挑派換班兵丁一千二百餘名赴藏。
需用兵食。
為數不少。
西藏糧台。
現存糧三千石。
喇嘛商上。
現有糧四千石。
時屆秋收。
尚可采買二萬石。
并牛羊一萬八千餘隻。
我兵進藏後。
若能迅速蒇事。
兵糧盡足敷用。
萬一稍需時日。
兵數又須加多。
自當籌備充裕。
應即在藏發價采買。
至各糧台稞麥。
計此番兵過。
僅供支放。
亦當乘時采買。
現饬各台員、在附近部落采買備貯。
至應用銀兩。
現據藩司詳動備貯軍需一百五萬兩。
酌撥支用。
再省城由打箭爐出口。
直至藏中。
業照上屆所定安設台站馬匹。
其自廣元入境。
至省城錦官驿。
一體添設。
以利文報。
至軍火鉛彈。
現饬令此次換台兵丁。
順便分起管運赴藏。
并饬各标營補制豫備。
聽候撥用。
臣即日馳赴打箭爐駐劄調度。
谕軍機大臣等、據孫士毅奏、籌辦糧務事宜。
可謂盡心籌畫。
所見均與朕意相同。
廓爾喀賊匪。
前來後藏搶掠。
保泰等于前月二十五日。
奏報情形。
迄今已及九日。
并無隻字奏到。
着傳谕鄂輝、成德等、到藏後。
即嚴詢保泰等、将因何不奏報賊情之處。
令其明白登答。
據實速奏。
鄂輝、成德、計此旨到彼。
諒已先後抵藏。
亦應将該處情形。
速行奏報。
以慰廑注。
至糧石為軍行要需。
不可不豫為籌備。
此次大兵赴藏。
原為該處僧俗番衆、保衛地方。
自應給價令其采辦。
但前後藏地窄人稠。
蓋藏亦少。
現在派調之兵為數已多。
若再添滇省調往及内地官兵。
該處所存稞麥。
或至不敷支食。
且恐滇兵未到。
賊已先竄。
多兵在彼駐劄。
坐食數月。
糜饷必多。
着傳谕鄂輝、孫士毅、斟酌緩急探聽情形。
如此時賊匪尚未竄回。
必須多兵剿截即飛咨富綱将滇兵調發。
倘賊已遠遁。
現在毋需此次兵丁将續調各兵概行停其派調。
○戶部奏、河南虞城縣監生楊淑、控銀匠餘盛耀等、包封錢糧。
以完作欠。
複串同縣役劉成緒等、捏禀被冤。
願将地畝交官免累。
請交該撫嚴審。
得旨、此案所控情節。
系蠹役舞弊。
索詐浮收。
案關田賦經徵。
非尋常捏詞可比。
雖所稱請将自置地三十餘頃。
全數交官。
以免拖累之處。
似非情理。
但節次在巡撫藩司衙署控告。
未經審結。
不便再交該省巡撫審辦。
緻滋回護。
着派劉峨、吉慶、馳驿前往。
提集人證。
秉公研審定拟具奏。
○丁未谕、據明亮奏、邪教罪犯劉照魁、前往喀什噶爾。
與王子重傳寄書信一案。
伊等失察請交部察議。
佛住奏、請将伊從重治罪。
德勒克紮布、僅止認罪各等語。
劉照魁、前往喀什噶爾。
與王子重傳寄書信。
乃明亮等形同木偶。
毫無知覺。
并未察出。
茲僅奏請将伊等交部察議。
甚屬無恥。
明亮等業經交部嚴加議處矣。
今着将伊等、再行交部嚴加議處。
德勒克紮布、并未奏請交部。
僅以空言謝罪。
亦着交部嚴加議處。
至佛住奏、請将伊從重治罪。
尚知已過。
着将伊從寬交部察議。
伊等所屬各處該管官員等。
俱着照伊等所請。
交部分别議處。
○原任西藏辦事大臣保泰奏、據都司徐南鵬報稱、廓爾喀賊衆。
搶占紮什倫布。
旋于九月初一日圍擾營官寨。
官兵施放槍炮。
殺死賊首一名。
賊衆數十名。
将寨固守。
夜間、賊匪将附近唐古忒、積谷焚毀。
谕軍機大臣等、廓爾喀賊匪。
侵擾後藏。
志在搶掠。
斷不能在彼久住。
朕早已料其必思竄回。
今将唐古忒糧食焚毀。
可見賊匪自知勢難久留。
急思遁去。
是以将積聚概行焚毀。
看來賊匪無能。
斷不敢擾及前藏。
此時鄂輝、成德、帶兵到彼。
賊匪自已早竄。
但必須懾以兵威。
痛加剿戮。
方可使之畏懼不敢再萌窺伺。
今鄂輝、成德、先後奏到各摺。
俱不免存将就完事之見。
殊不知朕之初意。
原不欲勞師遠涉。
今賊匪肆行侵擾。
竟敢搶占紮什倫布。
不得不聲罪緻讨。
非彼乞哀可完之事。
若因賊匪已遁。
遂思就事完結。
使賊匪無所畏懼。
将來大兵徹歸。
賊匪複來滋擾。
又将作何辦理。
此事勢在必辦。
孫士毅、鄂輝、成德、惟當堅持定見。
将調派兵丁、籌辦糧饷各事宜。
通盤籌畫。
俟明春大舉時。
軍食充裕。
兵力壯盛。
一俟雪化。
即可窮追深入。
痛加剿殺。
為一勞永逸之計。
至都司徐南鵬、帶兵固守營官寨。
尚屬奮勉。
俟應升缺出升用。
以示鼓勵。
○又谕曰、保泰奏、據綏繃堪布羅蔔藏凱木楚克禀稱、仲巴呼圖克圖、于賊匪未到之先。
将細軟物件。
搬至東喀爾藏匿。
其紮什倫布廟内。
有孜仲喇嘛、及四學堪布喇嘛。
在吉祥天母前占蔔。
妄稱占得不可與賊接仗以緻衆心惑亂。
不複守禦。
皆行散去。
緻被賊匪占據等語。
實為可笑可恨。
孜仲堪布喇嘛等、皈依佛教。
見賊匪侵擾佛地。
自應督率衆喇
祇系循分供職。
并無認真出力之處。
即如上年溫州洋盜各犯。
俱由閩省拏獲。
浙省僅獲盜一名。
又廣東崖州盜案。
節經閩粵督撫、饬屬拏獲多名。
分别正法。
而浙江未聞就獲多人。
可見陳傑任意疎懈。
不能嚴饬所屬。
實力巡緝。
緻有巡船被劫之事。
殊屬有負委任。
甚不稱意。
陳傑、着嚴行申饬。
現在該提督前赴黃岩查緝。
務将此案盜匪。
迅速全行捕獲。
從重辦理。
若再不認真督緝。
緻令遠揚。
必将陳傑治罪。
不能稍為寬貸也。
今獲犯否。
将此谕令知之。
○協辦大學士吏部尚書署四川總督孫士毅奏、臣于九月十五日。
在梓潼接印任事。
查成德、鄂輝等、先後派領漢屯兵二千二三百名。
加調滇兵二千。
察木多兵二千。
及先期挑派換班兵丁一千二百餘名赴藏。
需用兵食。
為數不少。
西藏糧台。
現存糧三千石。
喇嘛商上。
現有糧四千石。
時屆秋收。
尚可采買二萬石。
并牛羊一萬八千餘隻。
我兵進藏後。
若能迅速蒇事。
兵糧盡足敷用。
萬一稍需時日。
兵數又須加多。
自當籌備充裕。
應即在藏發價采買。
至各糧台稞麥。
計此番兵過。
僅供支放。
亦當乘時采買。
現饬各台員、在附近部落采買備貯。
至應用銀兩。
現據藩司詳動備貯軍需一百五萬兩。
酌撥支用。
再省城由打箭爐出口。
直至藏中。
業照上屆所定安設台站馬匹。
其自廣元入境。
至省城錦官驿。
一體添設。
以利文報。
至軍火鉛彈。
現饬令此次換台兵丁。
順便分起管運赴藏。
并饬各标營補制豫備。
聽候撥用。
臣即日馳赴打箭爐駐劄調度。
谕軍機大臣等、據孫士毅奏、籌辦糧務事宜。
可謂盡心籌畫。
所見均與朕意相同。
廓爾喀賊匪。
前來後藏搶掠。
保泰等于前月二十五日。
奏報情形。
迄今已及九日。
并無隻字奏到。
着傳谕鄂輝、成德等、到藏後。
即嚴詢保泰等、将因何不奏報賊情之處。
令其明白登答。
據實速奏。
鄂輝、成德、計此旨到彼。
諒已先後抵藏。
亦應将該處情形。
速行奏報。
以慰廑注。
至糧石為軍行要需。
不可不豫為籌備。
此次大兵赴藏。
原為該處僧俗番衆、保衛地方。
自應給價令其采辦。
但前後藏地窄人稠。
蓋藏亦少。
現在派調之兵為數已多。
若再添滇省調往及内地官兵。
該處所存稞麥。
或至不敷支食。
且恐滇兵未到。
賊已先竄。
多兵在彼駐劄。
坐食數月。
糜饷必多。
着傳谕鄂輝、孫士毅、斟酌緩急探聽情形。
如此時賊匪尚未竄回。
必須多兵剿截即飛咨富綱将滇兵調發。
倘賊已遠遁。
現在毋需此次兵丁将續調各兵概行停其派調。
○戶部奏、河南虞城縣監生楊淑、控銀匠餘盛耀等、包封錢糧。
以完作欠。
複串同縣役劉成緒等、捏禀被冤。
願将地畝交官免累。
請交該撫嚴審。
得旨、此案所控情節。
系蠹役舞弊。
索詐浮收。
案關田賦經徵。
非尋常捏詞可比。
雖所稱請将自置地三十餘頃。
全數交官。
以免拖累之處。
似非情理。
但節次在巡撫藩司衙署控告。
未經審結。
不便再交該省巡撫審辦。
緻滋回護。
着派劉峨、吉慶、馳驿前往。
提集人證。
秉公研審定拟具奏。
○丁未谕、據明亮奏、邪教罪犯劉照魁、前往喀什噶爾。
與王子重傳寄書信一案。
伊等失察請交部察議。
佛住奏、請将伊從重治罪。
德勒克紮布、僅止認罪各等語。
劉照魁、前往喀什噶爾。
與王子重傳寄書信。
乃明亮等形同木偶。
毫無知覺。
并未察出。
茲僅奏請将伊等交部察議。
甚屬無恥。
明亮等業經交部嚴加議處矣。
今着将伊等、再行交部嚴加議處。
德勒克紮布、并未奏請交部。
僅以空言謝罪。
亦着交部嚴加議處。
至佛住奏、請将伊從重治罪。
尚知已過。
着将伊從寬交部察議。
伊等所屬各處該管官員等。
俱着照伊等所請。
交部分别議處。
○原任西藏辦事大臣保泰奏、據都司徐南鵬報稱、廓爾喀賊衆。
搶占紮什倫布。
旋于九月初一日圍擾營官寨。
官兵施放槍炮。
殺死賊首一名。
賊衆數十名。
将寨固守。
夜間、賊匪将附近唐古忒、積谷焚毀。
谕軍機大臣等、廓爾喀賊匪。
侵擾後藏。
志在搶掠。
斷不能在彼久住。
朕早已料其必思竄回。
今将唐古忒糧食焚毀。
可見賊匪自知勢難久留。
急思遁去。
是以将積聚概行焚毀。
看來賊匪無能。
斷不敢擾及前藏。
此時鄂輝、成德、帶兵到彼。
賊匪自已早竄。
但必須懾以兵威。
痛加剿戮。
方可使之畏懼不敢再萌窺伺。
今鄂輝、成德、先後奏到各摺。
俱不免存将就完事之見。
殊不知朕之初意。
原不欲勞師遠涉。
今賊匪肆行侵擾。
竟敢搶占紮什倫布。
不得不聲罪緻讨。
非彼乞哀可完之事。
若因賊匪已遁。
遂思就事完結。
使賊匪無所畏懼。
将來大兵徹歸。
賊匪複來滋擾。
又将作何辦理。
此事勢在必辦。
孫士毅、鄂輝、成德、惟當堅持定見。
将調派兵丁、籌辦糧饷各事宜。
通盤籌畫。
俟明春大舉時。
軍食充裕。
兵力壯盛。
一俟雪化。
即可窮追深入。
痛加剿殺。
為一勞永逸之計。
至都司徐南鵬、帶兵固守營官寨。
尚屬奮勉。
俟應升缺出升用。
以示鼓勵。
○又谕曰、保泰奏、據綏繃堪布羅蔔藏凱木楚克禀稱、仲巴呼圖克圖、于賊匪未到之先。
将細軟物件。
搬至東喀爾藏匿。
其紮什倫布廟内。
有孜仲喇嘛、及四學堪布喇嘛。
在吉祥天母前占蔔。
妄稱占得不可與賊接仗以緻衆心惑亂。
不複守禦。
皆行散去。
緻被賊匪占據等語。
實為可笑可恨。
孜仲堪布喇嘛等、皈依佛教。
見賊匪侵擾佛地。
自應督率衆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