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千三百八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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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來山莊随圍。
遂觀其射。
詩以志喜。
詩曰、觀射尋常多抱愧。
今朝觀射喜偏應。
元孫八歲三箭中。
侍祖當年此地仍。
弧矢四齡争較早。
構堂萬世冀恒承。
一身七代瞻神禦。
家法天恩永佑徵。
○禦卷阿勝境。
賜扈從王公大臣、蒙古王、貝勒、貝子、公、額驸、台吉等、及哈薩克汗斡裡素勒坦子阿彌載等、杜爾伯特、紮薩克台吉衮布、青海紮薩克貝子車爾登多爾濟等、烏梁海頭目色爾可等、安南國陪臣陳玉視等宴。
至丁巳皆如之。
○兩廣總督公福康安奏、惠州府屬大州場、乾隆二十二年、因該場額鹽較多。
分設大洲栅委員管理。
近因該栅所管池漏。
田瘠丁疲。
未能足額。
而大洲場池漏整齊。
曬丁殷實。
曆系豐收。
場栅原屬毗連。
大使足資料理。
請裁大洲栅。
歸并場員管理。
從之。
○乙卯。
萬壽節。
遣官祭太廟後殿。
○遣官祭福陵、昭陵、昭西陵、孝陵、孝東陵、景陵、泰陵、泰東陵、 ○遣官祭孝賢皇後陵。
○遣官祭顯佑宮、東嶽廟、城隍廟。
○上禦澹泊敬誠殿。
扈從王公大臣官員、及蒙古王、貝勒、貝子、公、額驸、台吉、回部來使、安南國陪臣等、行慶賀禮。
○谕、本年朕屆八旬開一。
年谷順成。
雨旸時若。
壽辰之前夕。
微雨飄灑。
次旦曦景晶瑩。
天色開朗。
太和翔洽。
實為渥荷天庥。
十一日命皇子、皇孫、曾孫、元孫等、山莊較射。
元孫載錫、年方八歲。
五發三中。
朕心深為嘉悅。
賜以黃褂。
因憶昔年朕随侍皇祖山莊閱射。
朕連中五矢。
仰蒙天語褒嘉。
慈顔大悅。
蒙賜黃褂。
其時朕年十有二歲。
今元孫甫及八齡。
即能連發命中。
仰見昊蒼笃祐。
家法贻庥。
慶澤延洪。
克膺備福。
現在八旬開袠。
元孫業已長成就傳。
計朕壽跻九旬時。
又可見六代來孫。
同堂稱慶。
敬惟鴻贶骈蕃。
贻謀悠遠。
朕于感荷之餘。
倍深兢業。
不敢以景運增隆。
稍存自足。
惟有勵精宵旰。
孜孜不怠。
益務敬天勤民。
仰酬恩佑。
從前因誕育元孫。
為史冊稀有盛事。
曾命督撫等、查明各省五世同堂者。
據實奏聞。
特頒恩赉。
今思朕逮事皇祖、皇考。
複得元孫。
朕已親見七代。
笃慶錫光。
更為古今罕有。
着交八旗都統、步軍統領、順天府府尹、及各直省督撫、詳查臣民中如有實曾親身上見祖父。
下逮元孫。
有指證者。
據實奏聞。
候朕優加恩赉。
用昭壽<宀禹>同登之盛。
○丙辰。
工部議準、陝甘總督勒保奏、安西州屬敦煌縣地方。
有裁留安西府、及沙洲協都司衙署各一。
請将安西府署舊料。
改建文廟。
都司衙署。
改為訓導學舍。
從之。
○豁免遭風漂沒安徽廬州二幫正耗糧米六百八十八石有奇。
○丁巳。
谕軍機大臣等、據福康安奏、接到阮光平咨啟。
以臣母年屆七十。
附帶禮物緻送。
雖其意存見好。
而人臣義無私交。
體制豈容踰越。
現在婉詞照會。
将帶來禮物。
令成林送交諒山鎮目。
轉行送回等語。
此舉未免過甚。
阮光平備位藩封。
恪恭侯服。
渥承恩眷。
比于近臣。
上年該國王祝嘏來京。
福康安仰體朕撫育深仁。
盡心照料。
途中往返數月。
朝夕相晤。
結契良深。
友朋交際往來。
原屬人情所不廢。
況系因福康安之母七旬生辰。
備儀稱祝。
尤不應固辭。
拂其美意。
所有阮光平送給儀物。
福康安竟當收受。
優加酬答。
以見投報之情。
不必以人臣無外交之義。
過于拘執也。
朕撫馭中外。
一視同仁。
從不稍存歧視。
除将朱批福康安摺、就近發交安南陪臣陳玉視等閱悉。
并谕知阮光平外。
将此傳谕福康安知之。
○又谕、據山東委員試用州同王岐、将貌似段文經之馬興、及伊夥計史二、兩犯解到。
當令軍機大臣研訊。
此二人均系無業貧民。
讨乞度日。
馬興并有妹夫及地保人等可證。
複提刑部解到之王成功一犯。
令其識認。
王成功一見。
即稱面貌模樣。
全不像段文經。
不敢妄認等語。
是馬興與史二、與本案全無幹涉。
竟系該委員王岐、意圖見功升擢。
妄拏平民。
刑拷逼認。
似此拖累無辜。
豈堪膺牧民之任。
着惠齡将該員存記。
停其升用。
仍責令王岐緝拏段文經真犯。
如不能拏獲。
其咎更難解免。
除令軍機大臣将馬興、史二、即行釋放。
并罰令王岐、每人各給銀二十兩。
以示體恤外。
将此傳谕知之。
卷之一千三百八十四
遂觀其射。
詩以志喜。
詩曰、觀射尋常多抱愧。
今朝觀射喜偏應。
元孫八歲三箭中。
侍祖當年此地仍。
弧矢四齡争較早。
構堂萬世冀恒承。
一身七代瞻神禦。
家法天恩永佑徵。
○禦卷阿勝境。
賜扈從王公大臣、蒙古王、貝勒、貝子、公、額驸、台吉等、及哈薩克汗斡裡素勒坦子阿彌載等、杜爾伯特、紮薩克台吉衮布、青海紮薩克貝子車爾登多爾濟等、烏梁海頭目色爾可等、安南國陪臣陳玉視等宴。
至丁巳皆如之。
○兩廣總督公福康安奏、惠州府屬大州場、乾隆二十二年、因該場額鹽較多。
分設大洲栅委員管理。
近因該栅所管池漏。
田瘠丁疲。
未能足額。
而大洲場池漏整齊。
曬丁殷實。
曆系豐收。
場栅原屬毗連。
大使足資料理。
請裁大洲栅。
歸并場員管理。
從之。
○乙卯。
萬壽節。
遣官祭太廟後殿。
○遣官祭福陵、昭陵、昭西陵、孝陵、孝東陵、景陵、泰陵、泰東陵、 ○遣官祭孝賢皇後陵。
○遣官祭顯佑宮、東嶽廟、城隍廟。
○上禦澹泊敬誠殿。
扈從王公大臣官員、及蒙古王、貝勒、貝子、公、額驸、台吉、回部來使、安南國陪臣等、行慶賀禮。
○谕、本年朕屆八旬開一。
年谷順成。
雨旸時若。
壽辰之前夕。
微雨飄灑。
次旦曦景晶瑩。
天色開朗。
太和翔洽。
實為渥荷天庥。
十一日命皇子、皇孫、曾孫、元孫等、山莊較射。
元孫載錫、年方八歲。
五發三中。
朕心深為嘉悅。
賜以黃褂。
因憶昔年朕随侍皇祖山莊閱射。
朕連中五矢。
仰蒙天語褒嘉。
慈顔大悅。
蒙賜黃褂。
其時朕年十有二歲。
今元孫甫及八齡。
即能連發命中。
仰見昊蒼笃祐。
家法贻庥。
慶澤延洪。
克膺備福。
現在八旬開袠。
元孫業已長成就傳。
計朕壽跻九旬時。
又可見六代來孫。
同堂稱慶。
敬惟鴻贶骈蕃。
贻謀悠遠。
朕于感荷之餘。
倍深兢業。
不敢以景運增隆。
稍存自足。
惟有勵精宵旰。
孜孜不怠。
益務敬天勤民。
仰酬恩佑。
從前因誕育元孫。
為史冊稀有盛事。
曾命督撫等、查明各省五世同堂者。
據實奏聞。
特頒恩赉。
今思朕逮事皇祖、皇考。
複得元孫。
朕已親見七代。
笃慶錫光。
更為古今罕有。
着交八旗都統、步軍統領、順天府府尹、及各直省督撫、詳查臣民中如有實曾親身上見祖父。
下逮元孫。
有指證者。
據實奏聞。
候朕優加恩赉。
用昭壽<宀禹>同登之盛。
○丙辰。
工部議準、陝甘總督勒保奏、安西州屬敦煌縣地方。
有裁留安西府、及沙洲協都司衙署各一。
請将安西府署舊料。
改建文廟。
都司衙署。
改為訓導學舍。
從之。
○豁免遭風漂沒安徽廬州二幫正耗糧米六百八十八石有奇。
○丁巳。
谕軍機大臣等、據福康安奏、接到阮光平咨啟。
以臣母年屆七十。
附帶禮物緻送。
雖其意存見好。
而人臣義無私交。
體制豈容踰越。
現在婉詞照會。
将帶來禮物。
令成林送交諒山鎮目。
轉行送回等語。
此舉未免過甚。
阮光平備位藩封。
恪恭侯服。
渥承恩眷。
比于近臣。
上年該國王祝嘏來京。
福康安仰體朕撫育深仁。
盡心照料。
途中往返數月。
朝夕相晤。
結契良深。
友朋交際往來。
原屬人情所不廢。
況系因福康安之母七旬生辰。
備儀稱祝。
尤不應固辭。
拂其美意。
所有阮光平送給儀物。
福康安竟當收受。
優加酬答。
以見投報之情。
不必以人臣無外交之義。
過于拘執也。
朕撫馭中外。
一視同仁。
從不稍存歧視。
除将朱批福康安摺、就近發交安南陪臣陳玉視等閱悉。
并谕知阮光平外。
将此傳谕福康安知之。
○又谕、據山東委員試用州同王岐、将貌似段文經之馬興、及伊夥計史二、兩犯解到。
當令軍機大臣研訊。
此二人均系無業貧民。
讨乞度日。
馬興并有妹夫及地保人等可證。
複提刑部解到之王成功一犯。
令其識認。
王成功一見。
即稱面貌模樣。
全不像段文經。
不敢妄認等語。
是馬興與史二、與本案全無幹涉。
竟系該委員王岐、意圖見功升擢。
妄拏平民。
刑拷逼認。
似此拖累無辜。
豈堪膺牧民之任。
着惠齡将該員存記。
停其升用。
仍責令王岐緝拏段文經真犯。
如不能拏獲。
其咎更難解免。
除令軍機大臣将馬興、史二、即行釋放。
并罰令王岐、每人各給銀二十兩。
以示體恤外。
将此傳谕知之。
卷之一千三百八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