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千三百八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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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谕曰、福康安奏、安南國王阮光平、遣使續進貢表。
現在據報進關。
如該貢使阮文琠等進關後。
計算七月杪、及八月初間。
可以趕赴熱河。
應令加緊行走。
俾與前次貢使。
同邀宴赉。
如進關稍遲。
令于抵桂林時。
暫行留住。
今其緩程行走。
于封印前抵京等語。
此次安南貢使阮文琠等。
既未經據報進關。
現又距八月初旬不遠。
不值令其長途冒暑遄行。
自應照福康安所奏。
于該貢使行抵桂林時。
暫行留住。
令其從容緩程行走。
竟于封印前抵京。
得與諸蒙古番回部落。
及各國使臣。
同與宴赉。
較為妥協。
若此時該貢使、已過桂林省城。
約計趱程行走。
可趕上前次貢使。
即令其同赴熱河。
着速傳谕沿途督撫。
妥為豫備。
并谕陳用敷。
斷不可如前次陳玉視、已經過省。
複行追回。
以緻徒勞往返。
如約計行程。
不能趕上前次貢使。
即于該陪臣行抵桂林省城時。
暫留憩息。
并咨會沿途地方。
一體令其緩程前進。
于封印前到京。
亦不為遲也。
該撫務須酌量妥辦。
毋再舛誤幹咎。
仍将接奉此旨、如何辦理之處。
即行覆奏。
将此由六百裡傳谕陳用敷、并谕福康安、及沿途督撫知之。
○又谕曰、福康安奏、安南國王阮光平、遣使續進表貢謝恩。
并将表文進呈。
覽奏深為嘉悅。
該國王于上年赴都叩觐。
回國後感戀交萦。
即遣陪臣陳玉視等、赍表謝恩。
已令于七月二十五六日前抵熱河。
加恩宴赉。
茲該國王複以萬裡初歸。
為時匆促。
修儀備物。
未能竭盡悃忱。
且陳玉視進關之後。
又疊荷隆施。
愈覺感悚靡甯。
因再敬備表貢。
遣使續赍進關。
情詞肫切。
忱悃可嘉。
而一種感恩戴德之誠。
溢于楮墨。
自應準其赍進賞收。
渥加赉予。
以示恩眷。
已另降谕旨、令陳用敷于該貢使行抵桂林時。
妥為照料矣。
至另摺奏、據安南都督黎文認等、來至坪思勒地方。
投遞呈文。
内稱國王接奉照會。
分委伊等。
帶領兵丁。
趕獲賊人。
殺斃二十餘人。
生擒二人。
現在将擒獲二犯。
提省審辦等語。
阮光平恪守藩封。
認真緝捕。
并令吳文楚為水軍都督。
饬令夷目分投巡察。
奮力殲斃盜匪多名。
并生擒二人。
解交内地。
足見該國王調度有方。
恭順将事。
實出至誠。
此次擒獲盜匪。
系該國分巡夷目。
既據福康安等、備具綢紗茶布銀牌等物。
派弁馳赍前往賞給。
此間自無庸再與獎赉。
若将來吳文楚自行拏獲盜首。
着福康安即行奏聞。
朕當加之優赉。
以示獎勵。
福康安等、不必先行備物賞給也。
所有阮光平表文。
及福康安奏到二摺。
并着發鈔。
将此傳谕知之。
○盛京将軍宗室嵩椿等奏、牛莊、蓋州、及各海口、查有流寓閩人、一千四百五十名。
雖經編甲。
恐有遺漏。
現在于閩人中、添設保長。
倘保長回籍。
于行選補。
漁船每隻給票。
如有奸匪。
哨船查拏。
并準漁戶人等出首。
加以獎賞。
秋冬時商船南旋。
地方官親往查驗。
附船回閩者。
冊内除名。
年終結報。
流寓人等。
有無增減。
仍令各該處副都統稽察。
得旨、所定章程合宜。
為之在人。
勉之。
○丙寅。
遣官祭火神廟。
○戊辰。
谕軍機大臣曰、朕駐跸熱河。
幾餘偶檢舊作。
有昨歲賜安南國王阮光平、至避暑山莊陛見詩章。
憶及上年、該國王萬裡來庭。
情殷愛戴。
節經接見慰勞。
頻加宴赉。
而該國王恭順恪誠。
根于至性。
其感激依戀之忱。
不啻家人父子。
及陛辭回國。
朕複系念不置。
屢賜上方品物。
優赉有加。
今屈指又将一載。
因用前韻特制詩章。
書扇以賜。
現在溽暑屆侯。
該國王正可藉拂炎薰。
至此間相隔交南。
道裡甚遙。
若以時鮮食品。
附驿遠寄。
恐緻黴損不堪食用。
今随報發去菓乾一匣。
以示眷注。
該國王接奉後。
不必專表謝恩。
祗須附便奏及。
仰副體恤至意。
将此谕令知之。
○禦制詩曰、例事山莊駐夏巡。
敕幾不息必躬親。
近當愠解南薰我。
遠憶心懸北極人。
詣阙去年思會面。
為邦永訓在漸仁。
箑頭寫寄梅花信。
風被瀛疆奕葉春。
○庚午。
谕、據梁肯堂奏、順德府屬之任縣大陸澤。
因上年雨水過多。
諸河并漲。
田禾被淹。
收成歉薄。
所有應徵地畝。
請減半徵收等語。
大陸澤召墾地畝。
上年被水歉收。
既據該督勘明屬實。
自應照文安大窪之例。
酌減糧租。
所有乾隆五十五年、該處應徵租銀三千六百七十餘兩。
着加恩減半徵收。
以纾民力。
該督務須饬屬妥辦。
俾小民得沾實惠。
該部即遵谕行。
○谕軍機大臣曰、姜晟奏
現在據報進關。
如該貢使阮文琠等進關後。
計算七月杪、及八月初間。
可以趕赴熱河。
應令加緊行走。
俾與前次貢使。
同邀宴赉。
如進關稍遲。
令于抵桂林時。
暫行留住。
今其緩程行走。
于封印前抵京等語。
此次安南貢使阮文琠等。
既未經據報進關。
現又距八月初旬不遠。
不值令其長途冒暑遄行。
自應照福康安所奏。
于該貢使行抵桂林時。
暫行留住。
令其從容緩程行走。
竟于封印前抵京。
得與諸蒙古番回部落。
及各國使臣。
同與宴赉。
較為妥協。
若此時該貢使、已過桂林省城。
約計趱程行走。
可趕上前次貢使。
即令其同赴熱河。
着速傳谕沿途督撫。
妥為豫備。
并谕陳用敷。
斷不可如前次陳玉視、已經過省。
複行追回。
以緻徒勞往返。
如約計行程。
不能趕上前次貢使。
即于該陪臣行抵桂林省城時。
暫留憩息。
并咨會沿途地方。
一體令其緩程前進。
于封印前到京。
亦不為遲也。
該撫務須酌量妥辦。
毋再舛誤幹咎。
仍将接奉此旨、如何辦理之處。
即行覆奏。
将此由六百裡傳谕陳用敷、并谕福康安、及沿途督撫知之。
○又谕曰、福康安奏、安南國王阮光平、遣使續進表貢謝恩。
并将表文進呈。
覽奏深為嘉悅。
該國王于上年赴都叩觐。
回國後感戀交萦。
即遣陪臣陳玉視等、赍表謝恩。
已令于七月二十五六日前抵熱河。
加恩宴赉。
茲該國王複以萬裡初歸。
為時匆促。
修儀備物。
未能竭盡悃忱。
且陳玉視進關之後。
又疊荷隆施。
愈覺感悚靡甯。
因再敬備表貢。
遣使續赍進關。
情詞肫切。
忱悃可嘉。
而一種感恩戴德之誠。
溢于楮墨。
自應準其赍進賞收。
渥加赉予。
以示恩眷。
已另降谕旨、令陳用敷于該貢使行抵桂林時。
妥為照料矣。
至另摺奏、據安南都督黎文認等、來至坪思勒地方。
投遞呈文。
内稱國王接奉照會。
分委伊等。
帶領兵丁。
趕獲賊人。
殺斃二十餘人。
生擒二人。
現在将擒獲二犯。
提省審辦等語。
阮光平恪守藩封。
認真緝捕。
并令吳文楚為水軍都督。
饬令夷目分投巡察。
奮力殲斃盜匪多名。
并生擒二人。
解交内地。
足見該國王調度有方。
恭順将事。
實出至誠。
此次擒獲盜匪。
系該國分巡夷目。
既據福康安等、備具綢紗茶布銀牌等物。
派弁馳赍前往賞給。
此間自無庸再與獎赉。
若将來吳文楚自行拏獲盜首。
着福康安即行奏聞。
朕當加之優赉。
以示獎勵。
福康安等、不必先行備物賞給也。
所有阮光平表文。
及福康安奏到二摺。
并着發鈔。
将此傳谕知之。
○盛京将軍宗室嵩椿等奏、牛莊、蓋州、及各海口、查有流寓閩人、一千四百五十名。
雖經編甲。
恐有遺漏。
現在于閩人中、添設保長。
倘保長回籍。
于行選補。
漁船每隻給票。
如有奸匪。
哨船查拏。
并準漁戶人等出首。
加以獎賞。
秋冬時商船南旋。
地方官親往查驗。
附船回閩者。
冊内除名。
年終結報。
流寓人等。
有無增減。
仍令各該處副都統稽察。
得旨、所定章程合宜。
為之在人。
勉之。
○丙寅。
遣官祭火神廟。
○戊辰。
谕軍機大臣曰、朕駐跸熱河。
幾餘偶檢舊作。
有昨歲賜安南國王阮光平、至避暑山莊陛見詩章。
憶及上年、該國王萬裡來庭。
情殷愛戴。
節經接見慰勞。
頻加宴赉。
而該國王恭順恪誠。
根于至性。
其感激依戀之忱。
不啻家人父子。
及陛辭回國。
朕複系念不置。
屢賜上方品物。
優赉有加。
今屈指又将一載。
因用前韻特制詩章。
書扇以賜。
現在溽暑屆侯。
該國王正可藉拂炎薰。
至此間相隔交南。
道裡甚遙。
若以時鮮食品。
附驿遠寄。
恐緻黴損不堪食用。
今随報發去菓乾一匣。
以示眷注。
該國王接奉後。
不必專表謝恩。
祗須附便奏及。
仰副體恤至意。
将此谕令知之。
○禦制詩曰、例事山莊駐夏巡。
敕幾不息必躬親。
近當愠解南薰我。
遠憶心懸北極人。
詣阙去年思會面。
為邦永訓在漸仁。
箑頭寫寄梅花信。
風被瀛疆奕葉春。
○庚午。
谕、據梁肯堂奏、順德府屬之任縣大陸澤。
因上年雨水過多。
諸河并漲。
田禾被淹。
收成歉薄。
所有應徵地畝。
請減半徵收等語。
大陸澤召墾地畝。
上年被水歉收。
既據該督勘明屬實。
自應照文安大窪之例。
酌減糧租。
所有乾隆五十五年、該處應徵租銀三千六百七十餘兩。
着加恩減半徵收。
以纾民力。
該督務須饬屬妥辦。
俾小民得沾實惠。
該部即遵谕行。
○谕軍機大臣曰、姜晟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