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千三百七十五
關燈
小
中
大
之劉松一犯。
搜出邪教歌單。
據該犯供指。
系豫省高三、晉省廣息傳授。
及遍查兩省。
并無其人。
實系劉松誣扳。
始将該犯正完案。
福康安等拏獲盜犯。
惟當悉心研鞫。
不得任其誣扳、狡展。
稽延時日。
其未獲要犯匪夥等。
既有逃匿安南之供。
自應照會阮光平、于境内堵截搜拏。
該國王最稱恭順。
想能嚴饬鎮目、上緊緝捕。
如果将匪犯獲獻。
自當優加恩赉也。
至阮光平回國後。
特遣家臣黃仲川、赍送福康安禮物。
固屬該國王恭敬悃誠。
藉通款洽。
但伊職居藩服。
分則外夷。
福康安卻之不受。
自當如此。
該國王接準照會。
知人臣無越境私交之義。
于天朝法制。
更為得體也。
将此傳谕福康安、郭世勳、并谕伍拉納知之。
○丁酉。
谕、據永保奏、哈薩克汗斡裡素勒坦。
遣伊子阿彌載來京瞻觐。
并将土爾扈特俄羅斯等情形籌畫具奏。
哈薩克汗斡裡素勒坦。
于去歲遣伊弟多索裡素勒坦。
恭祝朕八旬萬壽。
尚未回至牧所。
今又遣伊子阿彌載前來。
實因屢年受朕不次之恩。
淪肌浃髓。
感戴之心。
出于至誠。
實為可喜。
永保因阿彌載幼小。
令其在路不必趕緊。
令于七月盡八月初間。
至避暑山莊。
所辦甚是。
又将土爾扈特喇嘛薩邁林傳述之語。
斟酌籌畫目今俄羅斯、哈薩克、上爾扈特等情形。
與朕所降谕旨吻合。
永保頗為長進。
甚屬可嘉。
新疆得此曉事可任之人。
實為于事有益。
永保着加恩授為内大臣。
賞戴雙眼花翎。
以示鼓勵。
即頒賞頭品頂戴。
雙眼花翎。
大荷包一對。
小荷包四個。
永保接授後。
益當感激朕恩。
于一切事體。
愈加奮勉。
○戊戌。
上禦勤政殿聽政。
○谕曰、慶霖現穿母孝。
所有青州副都統事務。
着派德福前往署理。
慶霖着來京成服。
○谕軍機大臣等、現在審訊薩邁林、竟不認自行逃往。
堅稱被哈薩克拏去。
且又供四哈薩克内。
有一名雅瑪呼勒者等語。
看來或果系被擒。
亦未可定。
此案竟不必深究。
但傳谕保甯、永保等、作為無事處之可也。
○調鑲藍旗蒙古副都統台斐英阿、為正藍旗滿洲副都統。
以工部右侍郎成策、兼鑲藍旗蒙古副都統。
○豁除直隸易州梁各莊建永福寺占民田四十五畝有奇額賦。
○己亥。
谕、據僧保住奏稱、拏獲由配所脫逃為奴遣犯周盛寬、林大生、二名。
業經審明。
将周盛寬即行正法。
林大生系尋常發遣人犯。
照例另行辦理等語。
周盛寬系三次搶掠減等為奴遣犯。
膽敢由配所脫逃。
情屬可惡。
拏獲自應正法。
但林大生雖系尋常遣犯。
其因何事發遣之處。
摺内并未聲明。
如何照例辦理之處。
亦未聲明。
再此次所獲逃犯二名。
想來非協領佐領等自行拏獲。
必有領催兵丁。
亦應賞赉以示鼓勵。
着交僧保住、将林大生究系因何事發遣。
現在拏獲。
如何照例辦理之處查明。
并将拏獲逃犯之兵丁人等查明。
量加獎賞。
奏聞。
○署江西巡撫姚棻覆奏、督辦緝私疏引。
查南昌等府。
與粵浙毗連之處。
堵截尚易為力。
惟建昌府屬。
界連閩省。
路徑較多。
堵截稍難。
必須于各要隘添設卡巡。
廣為堵截。
現經岸商等呈請捐辦。
上年缺銷七千八百餘引。
誠恐新舊遞壓。
現通饬嚴緝私販。
以期暢銷。
俟恒甯三月底屆滿。
即牽算銷數。
核計功過具奏。
得旨、此亦無可奈何之法。
且行之。
或可再酌。
○以按察使銜福建台灣道王慶長、為福建按察使。
○庚子。
谕、據阿桂奏、伊子阿必達患病日久。
現在不能當差等語。
着照阿桂所請。
阿必達準其解任調理。
其所遺正藍旗滿洲副都統員缺。
着阿爾薩朗調補。
阿爾薩朗所遺員缺。
着永珊補授。
○谕軍機大臣曰、姚棻奏、粵浙兩省。
毗連江境之處。
堵緝私鹽。
尚易為力。
惟建昌府屬。
界連閩省之區。
路徑較多。
堵緝稍難。
必須于各要隘添設卡巡。
廣為堵截。
方收實效等語。
各省行銷官鹽。
分疆畫界。
各銷各地。
原以杜偷漏引課。
越境販私之弊。
但必須酌核遠近情形。
使民間食鹽。
不緻舍近求遠。
去賤就貴。
方為妥善。
即如姚棻所奏、江西建昌界連閩省。
該處私鹽。
多從福建販入。
可見建昌一府。
雖例食淮鹽。
而距淮南二千餘裡。
閩省邵武汀州等處。
不過二三百裡。
運鹽程站。
較之淮南近至十倍。
其鹽價自必貴賤懸殊。
欲百姓之舍近賤而食遠貴。
原非正道。
即禁閩鹽之不入江境。
顯屬有名無實。
不知從前定例時。
何以不将鄰閩府分。
就近行銷耶。
他如湖南之永順。
湖北之宜昌等府。
與川境毗連。
該處私鹽。
俱從四川運入。
以此類推。
各省多有。
在鹽政等各有額定引課。
所謂出納之吝。
不肯通融辦理。
殊不知建昌與閩省相近。
永順宜昌等府與川省相近。
何妨改食川閩引鹽。
所有應徵鹽課。
即移至該二省輸納。
如此一轉移間。
不特便于民食。
即私販亦無從影射獲利。
其弊自可不禁而止。
即直隸、豫、東、江、浙、閩、粵、山、陝、甘肅、雲、貴、等省。
向定銷引地方。
有相離較遠之處。
或可改歸就近省分。
均勻搭配。
庶于民食國課。
兩無妨礙。
但此事行之既久。
一涉更張。
恐緻滋擾。
捍格難行。
着傳谕各督撫酌量情形。
悉心核議。
如能不動聲色。
與鄰省彼此确商調劑。
可省許多緝私之繁者。
并着會銜詳議具奏。
總以不畏難而又以不滋事為要。
○又谕曰、姚棻奏、拏獲臨川縣民張必發等十二犯。
結黨誘賭滋事。
審明定拟一摺。
内稱、張必發等藉墟會酬神為名。
結拜兄弟。
糾黨誘賭。
并有強當強買之事。
民間因其兇惡。
指為天罡地煞名目。
該犯等即以天罡為會名。
每借廟會斂錢打架。
擾害地方等語。
此案張必發等立會斂錢。
強梁滋事。
殊屬不法。
乃該撫摺内。
稱天罡地煞。
實是鄉間诟罵惡人之語。
為之聲叙。
以冀化大為小。
甚屬非是。
試思天罡地煞。
系水浒傳奇所造名目。
設為誇大之詞。
以肆其橫行搶奪。
姚棻豈未之見。
非若川省呼匪徒為<口固>噜。
語涉詈罵者可比。
安得以天罡為詈罵之言。
曲為解免耶。
況該犯等既聚集多人。
而鄉民以天罡會指為诟罵。
該犯等豈肯直居其名。
外省地方官辦理案件。
往往規避處分。
化大為小。
積習相沿。
牢不可破。
即如閩省天地會。
改為添弟會。
有心隐飾。
即其明證。
姚棻曾任閩粵。
豈不聞知。
雖張必發等糾黨滋事。
不過意在斂錢。
訊無别項不法情事。
然該地方官有意消弭。
以天罡系詈罵之詞。
代為開脫。
該撫不行詳察。
遽爾入告。
轉緻案情不實。
姚棻着傳旨嚴行申饬。
至此案雖非糾衆搶劫滋事。
但既聚有十二人之多。
為首之犯。
亦應加重問拟絞罪。
方足示懲。
着傳谕姚棻、再行提犯嚴鞫。
務得确情。
另行定拟具奏。
以成信谳。
尋奏、提到各犯。
率同兩司悉心推鞫。
據供、天罡會名目。
系外人所指。
後即藉此恐吓鄉愚。
供認明确。
實與自立無異。
批、若是罵語。
何以藉名恐吓人。
搜出邪教歌單。
據該犯供指。
系豫省高三、晉省廣息傳授。
及遍查兩省。
并無其人。
實系劉松誣扳。
始将該犯正完案。
福康安等拏獲盜犯。
惟當悉心研鞫。
不得任其誣扳、狡展。
稽延時日。
其未獲要犯匪夥等。
既有逃匿安南之供。
自應照會阮光平、于境内堵截搜拏。
該國王最稱恭順。
想能嚴饬鎮目、上緊緝捕。
如果将匪犯獲獻。
自當優加恩赉也。
至阮光平回國後。
特遣家臣黃仲川、赍送福康安禮物。
固屬該國王恭敬悃誠。
藉通款洽。
但伊職居藩服。
分則外夷。
福康安卻之不受。
自當如此。
該國王接準照會。
知人臣無越境私交之義。
于天朝法制。
更為得體也。
将此傳谕福康安、郭世勳、并谕伍拉納知之。
○丁酉。
谕、據永保奏、哈薩克汗斡裡素勒坦。
遣伊子阿彌載來京瞻觐。
并将土爾扈特俄羅斯等情形籌畫具奏。
哈薩克汗斡裡素勒坦。
于去歲遣伊弟多索裡素勒坦。
恭祝朕八旬萬壽。
尚未回至牧所。
今又遣伊子阿彌載前來。
實因屢年受朕不次之恩。
淪肌浃髓。
感戴之心。
出于至誠。
實為可喜。
永保因阿彌載幼小。
令其在路不必趕緊。
令于七月盡八月初間。
至避暑山莊。
所辦甚是。
又将土爾扈特喇嘛薩邁林傳述之語。
斟酌籌畫目今俄羅斯、哈薩克、上爾扈特等情形。
與朕所降谕旨吻合。
永保頗為長進。
甚屬可嘉。
新疆得此曉事可任之人。
實為于事有益。
永保着加恩授為内大臣。
賞戴雙眼花翎。
以示鼓勵。
即頒賞頭品頂戴。
雙眼花翎。
大荷包一對。
小荷包四個。
永保接授後。
益當感激朕恩。
于一切事體。
愈加奮勉。
○戊戌。
上禦勤政殿聽政。
○谕曰、慶霖現穿母孝。
所有青州副都統事務。
着派德福前往署理。
慶霖着來京成服。
○谕軍機大臣等、現在審訊薩邁林、竟不認自行逃往。
堅稱被哈薩克拏去。
且又供四哈薩克内。
有一名雅瑪呼勒者等語。
看來或果系被擒。
亦未可定。
此案竟不必深究。
但傳谕保甯、永保等、作為無事處之可也。
○調鑲藍旗蒙古副都統台斐英阿、為正藍旗滿洲副都統。
以工部右侍郎成策、兼鑲藍旗蒙古副都統。
○豁除直隸易州梁各莊建永福寺占民田四十五畝有奇額賦。
○己亥。
谕、據僧保住奏稱、拏獲由配所脫逃為奴遣犯周盛寬、林大生、二名。
業經審明。
将周盛寬即行正法。
林大生系尋常發遣人犯。
照例另行辦理等語。
周盛寬系三次搶掠減等為奴遣犯。
膽敢由配所脫逃。
情屬可惡。
拏獲自應正法。
但林大生雖系尋常遣犯。
其因何事發遣之處。
摺内并未聲明。
如何照例辦理之處。
亦未聲明。
再此次所獲逃犯二名。
想來非協領佐領等自行拏獲。
必有領催兵丁。
亦應賞赉以示鼓勵。
着交僧保住、将林大生究系因何事發遣。
現在拏獲。
如何照例辦理之處查明。
并将拏獲逃犯之兵丁人等查明。
量加獎賞。
奏聞。
○署江西巡撫姚棻覆奏、督辦緝私疏引。
查南昌等府。
與粵浙毗連之處。
堵截尚易為力。
惟建昌府屬。
界連閩省。
路徑較多。
堵截稍難。
必須于各要隘添設卡巡。
廣為堵截。
現經岸商等呈請捐辦。
上年缺銷七千八百餘引。
誠恐新舊遞壓。
現通饬嚴緝私販。
以期暢銷。
俟恒甯三月底屆滿。
即牽算銷數。
核計功過具奏。
得旨、此亦無可奈何之法。
且行之。
或可再酌。
○以按察使銜福建台灣道王慶長、為福建按察使。
○庚子。
谕、據阿桂奏、伊子阿必達患病日久。
現在不能當差等語。
着照阿桂所請。
阿必達準其解任調理。
其所遺正藍旗滿洲副都統員缺。
着阿爾薩朗調補。
阿爾薩朗所遺員缺。
着永珊補授。
○谕軍機大臣曰、姚棻奏、粵浙兩省。
毗連江境之處。
堵緝私鹽。
尚易為力。
惟建昌府屬。
界連閩省之區。
路徑較多。
堵緝稍難。
必須于各要隘添設卡巡。
廣為堵截。
方收實效等語。
各省行銷官鹽。
分疆畫界。
各銷各地。
原以杜偷漏引課。
越境販私之弊。
但必須酌核遠近情形。
使民間食鹽。
不緻舍近求遠。
去賤就貴。
方為妥善。
即如姚棻所奏、江西建昌界連閩省。
該處私鹽。
多從福建販入。
可見建昌一府。
雖例食淮鹽。
而距淮南二千餘裡。
閩省邵武汀州等處。
不過二三百裡。
運鹽程站。
較之淮南近至十倍。
其鹽價自必貴賤懸殊。
欲百姓之舍近賤而食遠貴。
原非正道。
即禁閩鹽之不入江境。
顯屬有名無實。
不知從前定例時。
何以不将鄰閩府分。
就近行銷耶。
他如湖南之永順。
湖北之宜昌等府。
與川境毗連。
該處私鹽。
俱從四川運入。
以此類推。
各省多有。
在鹽政等各有額定引課。
所謂出納之吝。
不肯通融辦理。
殊不知建昌與閩省相近。
永順宜昌等府與川省相近。
何妨改食川閩引鹽。
所有應徵鹽課。
即移至該二省輸納。
如此一轉移間。
不特便于民食。
即私販亦無從影射獲利。
其弊自可不禁而止。
即直隸、豫、東、江、浙、閩、粵、山、陝、甘肅、雲、貴、等省。
向定銷引地方。
有相離較遠之處。
或可改歸就近省分。
均勻搭配。
庶于民食國課。
兩無妨礙。
但此事行之既久。
一涉更張。
恐緻滋擾。
捍格難行。
着傳谕各督撫酌量情形。
悉心核議。
如能不動聲色。
與鄰省彼此确商調劑。
可省許多緝私之繁者。
并着會銜詳議具奏。
總以不畏難而又以不滋事為要。
○又谕曰、姚棻奏、拏獲臨川縣民張必發等十二犯。
結黨誘賭滋事。
審明定拟一摺。
内稱、張必發等藉墟會酬神為名。
結拜兄弟。
糾黨誘賭。
并有強當強買之事。
民間因其兇惡。
指為天罡地煞名目。
該犯等即以天罡為會名。
每借廟會斂錢打架。
擾害地方等語。
此案張必發等立會斂錢。
強梁滋事。
殊屬不法。
乃該撫摺内。
稱天罡地煞。
實是鄉間诟罵惡人之語。
為之聲叙。
以冀化大為小。
甚屬非是。
試思天罡地煞。
系水浒傳奇所造名目。
設為誇大之詞。
以肆其橫行搶奪。
姚棻豈未之見。
非若川省呼匪徒為<口固>噜。
語涉詈罵者可比。
安得以天罡為詈罵之言。
曲為解免耶。
況該犯等既聚集多人。
而鄉民以天罡會指為诟罵。
該犯等豈肯直居其名。
外省地方官辦理案件。
往往規避處分。
化大為小。
積習相沿。
牢不可破。
即如閩省天地會。
改為添弟會。
有心隐飾。
即其明證。
姚棻曾任閩粵。
豈不聞知。
雖張必發等糾黨滋事。
不過意在斂錢。
訊無别項不法情事。
然該地方官有意消弭。
以天罡系詈罵之詞。
代為開脫。
該撫不行詳察。
遽爾入告。
轉緻案情不實。
姚棻着傳旨嚴行申饬。
至此案雖非糾衆搶劫滋事。
但既聚有十二人之多。
為首之犯。
亦應加重問拟絞罪。
方足示懲。
着傳谕姚棻、再行提犯嚴鞫。
務得确情。
另行定拟具奏。
以成信谳。
尋奏、提到各犯。
率同兩司悉心推鞫。
據供、天罡會名目。
系外人所指。
後即藉此恐吓鄉愚。
供認明确。
實與自立無異。
批、若是罵語。
何以藉名恐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