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千三百七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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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訊崖州案内夥盜關應華等、供稱并未随同拒捕。
但既已搬取器械。
即與拒捕無異。
自應照例定拟。
被擄之董勝發等二名。
訊未行劫。
但在盜船上聽從使令。
未便即行寬釋。
俟獲到盜首。
另行訊明定拟。
此案已經得有蹤緒。
乘此搜捕。
較為得力。
至盜首及各夥盜。
據關應華等供稱、現往短棉農耐等處躲避。
不得以該處系安南所屬地方觀望。
複經照會阮光平、令于境内一體挨查。
盜匪自無從竄逸等語。
所辦俱是。
已于摺内批示。
現在粵省地方文武各員。
經福康安等認真督率。
俱知上緊訪緝。
設法追拏。
案内匪犯。
自無難全數弋獲。
福康安等、惟當督饬所屬。
益加嚴密購線尋蹤。
不得以已獲數犯。
稍存疏懈。
至盜首及夥盜等、逃往安南之短棉。
農耐地方藏匿。
冀延殘喘。
福康安已行知阮光平一體查緝。
并着福康安再行照會該國王。
以盜犯等因内地查拏嚴緊。
竄往爾國所轄之地方避匿。
如能按名拏送。
奏聞大皇帝。
自必仰蒙恩獎優賞。
即或該犯等往來洋面。
奔竄無定。
不能跟蹤拏獲。
亦當派人嚴密搜查。
勿使潛匿安南境内。
驅回内地。
以便官兵截拏。
此等匪犯。
若在爾國地方藏匿。
驅除未盡。
必緻劫掠滋事。
為害行旅。
于爾國亦多未便。
如此明白宣示。
該國王感激朕恩。
自當嚴饬境内幫同緝捕也。
至陳亞太供出盜首亞常、夥盜英亞九等各犯。
務須上緊緝拏。
毋任漏網。
其各營縣員弁禀報續獲洋匪各案。
着福康安等逐案研訊。
嚴行定拟具奏。
将來拏獲盜首時。
其出力之官弁兵丁等。
并着福康安等查明具奏。
侯朕酌量加恩。
以示鼓勵。
将此傳谕知之。
又谕、據長麟奏、各屬造報民數未确。
請展限核實查造等語。
國家承平日久。
生齒日增。
戶口自必益增繁庶。
各省督撫、于年底奏報。
亦祗就各州縣開造清冊。
彙核繕奏。
祗覺繁增。
然原屬具文。
無甚關系。
若長麟所奏。
必另行委員清查辦理。
戶口殷繁。
勢難一一查核。
即細加查造之後。
亦斷不能一無舛漏。
且恐吏胥藉端滋擾。
更非安輯闾閻之道。
長麟祗須照例造冊奏報。
毋庸過為稽核。
轉滋擾累而無實際也。
将此傳谕知之。
乙酉。
谕、前據尹壯圖具奏、督撫因有賠項。
派累屬員。
以緻倉庫多虧。
小民興歎。
屢經降旨詢問。
尹壯圖全改其言。
虛譽朕愛民勤政。
及至詢其實事。
尹壯圖節次覆奏。
總不能指實一人一事。
因令慶成帶同赴山西、直隸、山東、江南等省。
盤查倉庫。
俱無虧短。
是尹壯圖逞臆妄言。
其罪已無可逭。
揆其初奏之意。
不過自揣才具甚庸。
學問又劣。
于尚書督撫不敢奢望。
而思藉此一奏。
或可内擢侍郎。
外用學政。
殊不知朕之用尹壯圖為閣學。
原以雲南現無大員。
故爾不次升擢。
若論其才具學問。
于閣學已為幸獲。
今尚欲妄思幹進。
其希榮卑鄙之念。
朕早已灼見其肺肝。
若謂其以建白沽谠直之名。
雖庸人亦知其不能出此。
惟伊前摺内所奏。
各省多有虧空。
奏請盤查。
尚不得不謂之有所建白。
但朕綜理庶務。
從不肯察察為明。
五十餘年。
未嘗有特派大臣清查倉庫者。
蓋緣偏聽一人。
即恐其人藉端勒索。
查弊适足以滋弊。
而督撫藩臬舉不足信。
何以委之地方重任。
至其所稱吏民蹙額興歎之語。
則實造作無稽。
天良盡泯之言。
不可不辨。
試思我國家列聖相承。
厚澤深仁。
洽于寰宇。
聖祖仁皇帝禦宇六十一年。
普免天下錢糧二次。
漕糧一次。
世宗憲皇帝十三年中。
整綱饬紀。
内外肅清。
愛民實政。
不可殚述。
其時因籌辦西北兩路軍糈。
未及議及普蠲之事。
迨朕缵緒承庥。
臨禦五十六年。
偏災赈恤。
蠲貸頻施。
以及修築河工海塘。
捍衛民生。
所費何止萬萬。
而普免天下錢糧四次。
漕糧二次。
為數又不啻數千萬萬。
孚惠闾閻。
有加無已。
朕曆觀史冊。
自勝國以溯漢初。
僅有漢文帝賜農民田租之半。
史臣已侈為美談。
從未有如我朝普免正供。
再三再四者。
朕愛養黎元。
如傷在抱。
惟恐一夫不獲。
施惠猶以為未足。
是以宵旰憂勞。
勤求民瘼。
迨今年逾八秩。
猶日孜孜。
無事無時。
不以愛民為念。
雖底小康。
猶懷大惕。
從不肯矜言示惠。
朕嘗稱易象雲。
有孚惠心。
勿問元吉。
實膺之心而見之詩文。
不啻再三也。
乃尹壯圖忍為此蹙額興歎之言。
直似方今天下。
民不聊生。
不特誣及朕躬。
并将億兆黎民愛戴悃忱。
全為泯沒。
故不得不将朕子惠元元之實政實心。
一為剖析。
天下之民。
具有天良。
方将感悅之不暇。
亦何至怨讟煩興。
朝不謀夕乎。
茲如尹壯圖所言。
竟已民不堪命。
何以百數十年。
海宇清甯。
地方無事。
即有王倫、蘇四十三、田五、林爽文等、一二亂民。
聚衆滋事。
亦無不立就撲滅。
民皆安堵。
若夫天下之大。
兆民之衆。
貧富本屬不齊。
其中有拙于謀生。
自傷窮困者。
事所難免。
況國家承平日久。
生齒日繁。
物産隻有此數。
而日用日漸加增。
康熙年間。
朕在沖齡時。
即聞乳保
但既已搬取器械。
即與拒捕無異。
自應照例定拟。
被擄之董勝發等二名。
訊未行劫。
但在盜船上聽從使令。
未便即行寬釋。
俟獲到盜首。
另行訊明定拟。
此案已經得有蹤緒。
乘此搜捕。
較為得力。
至盜首及各夥盜。
據關應華等供稱、現往短棉農耐等處躲避。
不得以該處系安南所屬地方觀望。
複經照會阮光平、令于境内一體挨查。
盜匪自無從竄逸等語。
所辦俱是。
已于摺内批示。
現在粵省地方文武各員。
經福康安等認真督率。
俱知上緊訪緝。
設法追拏。
案内匪犯。
自無難全數弋獲。
福康安等、惟當督饬所屬。
益加嚴密購線尋蹤。
不得以已獲數犯。
稍存疏懈。
至盜首及夥盜等、逃往安南之短棉。
農耐地方藏匿。
冀延殘喘。
福康安已行知阮光平一體查緝。
并着福康安再行照會該國王。
以盜犯等因内地查拏嚴緊。
竄往爾國所轄之地方避匿。
如能按名拏送。
奏聞大皇帝。
自必仰蒙恩獎優賞。
即或該犯等往來洋面。
奔竄無定。
不能跟蹤拏獲。
亦當派人嚴密搜查。
勿使潛匿安南境内。
驅回内地。
以便官兵截拏。
此等匪犯。
若在爾國地方藏匿。
驅除未盡。
必緻劫掠滋事。
為害行旅。
于爾國亦多未便。
如此明白宣示。
該國王感激朕恩。
自當嚴饬境内幫同緝捕也。
至陳亞太供出盜首亞常、夥盜英亞九等各犯。
務須上緊緝拏。
毋任漏網。
其各營縣員弁禀報續獲洋匪各案。
着福康安等逐案研訊。
嚴行定拟具奏。
将來拏獲盜首時。
其出力之官弁兵丁等。
并着福康安等查明具奏。
侯朕酌量加恩。
以示鼓勵。
将此傳谕知之。
又谕、據長麟奏、各屬造報民數未确。
請展限核實查造等語。
國家承平日久。
生齒日增。
戶口自必益增繁庶。
各省督撫、于年底奏報。
亦祗就各州縣開造清冊。
彙核繕奏。
祗覺繁增。
然原屬具文。
無甚關系。
若長麟所奏。
必另行委員清查辦理。
戶口殷繁。
勢難一一查核。
即細加查造之後。
亦斷不能一無舛漏。
且恐吏胥藉端滋擾。
更非安輯闾閻之道。
長麟祗須照例造冊奏報。
毋庸過為稽核。
轉滋擾累而無實際也。
将此傳谕知之。
乙酉。
谕、前據尹壯圖具奏、督撫因有賠項。
派累屬員。
以緻倉庫多虧。
小民興歎。
屢經降旨詢問。
尹壯圖全改其言。
虛譽朕愛民勤政。
及至詢其實事。
尹壯圖節次覆奏。
總不能指實一人一事。
因令慶成帶同赴山西、直隸、山東、江南等省。
盤查倉庫。
俱無虧短。
是尹壯圖逞臆妄言。
其罪已無可逭。
揆其初奏之意。
不過自揣才具甚庸。
學問又劣。
于尚書督撫不敢奢望。
而思藉此一奏。
或可内擢侍郎。
外用學政。
殊不知朕之用尹壯圖為閣學。
原以雲南現無大員。
故爾不次升擢。
若論其才具學問。
于閣學已為幸獲。
今尚欲妄思幹進。
其希榮卑鄙之念。
朕早已灼見其肺肝。
若謂其以建白沽谠直之名。
雖庸人亦知其不能出此。
惟伊前摺内所奏。
各省多有虧空。
奏請盤查。
尚不得不謂之有所建白。
但朕綜理庶務。
從不肯察察為明。
五十餘年。
未嘗有特派大臣清查倉庫者。
蓋緣偏聽一人。
即恐其人藉端勒索。
查弊适足以滋弊。
而督撫藩臬舉不足信。
何以委之地方重任。
至其所稱吏民蹙額興歎之語。
則實造作無稽。
天良盡泯之言。
不可不辨。
試思我國家列聖相承。
厚澤深仁。
洽于寰宇。
聖祖仁皇帝禦宇六十一年。
普免天下錢糧二次。
漕糧一次。
世宗憲皇帝十三年中。
整綱饬紀。
内外肅清。
愛民實政。
不可殚述。
其時因籌辦西北兩路軍糈。
未及議及普蠲之事。
迨朕缵緒承庥。
臨禦五十六年。
偏災赈恤。
蠲貸頻施。
以及修築河工海塘。
捍衛民生。
所費何止萬萬。
而普免天下錢糧四次。
漕糧二次。
為數又不啻數千萬萬。
孚惠闾閻。
有加無已。
朕曆觀史冊。
自勝國以溯漢初。
僅有漢文帝賜農民田租之半。
史臣已侈為美談。
從未有如我朝普免正供。
再三再四者。
朕愛養黎元。
如傷在抱。
惟恐一夫不獲。
施惠猶以為未足。
是以宵旰憂勞。
勤求民瘼。
迨今年逾八秩。
猶日孜孜。
無事無時。
不以愛民為念。
雖底小康。
猶懷大惕。
從不肯矜言示惠。
朕嘗稱易象雲。
有孚惠心。
勿問元吉。
實膺之心而見之詩文。
不啻再三也。
乃尹壯圖忍為此蹙額興歎之言。
直似方今天下。
民不聊生。
不特誣及朕躬。
并将億兆黎民愛戴悃忱。
全為泯沒。
故不得不将朕子惠元元之實政實心。
一為剖析。
天下之民。
具有天良。
方将感悅之不暇。
亦何至怨讟煩興。
朝不謀夕乎。
茲如尹壯圖所言。
竟已民不堪命。
何以百數十年。
海宇清甯。
地方無事。
即有王倫、蘇四十三、田五、林爽文等、一二亂民。
聚衆滋事。
亦無不立就撲滅。
民皆安堵。
若夫天下之大。
兆民之衆。
貧富本屬不齊。
其中有拙于謀生。
自傷窮困者。
事所難免。
況國家承平日久。
生齒日繁。
物産隻有此數。
而日用日漸加增。
康熙年間。
朕在沖齡時。
即聞乳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