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千三百六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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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務須認真查禁。
毋得視為具文。
以副朕慎重河防。
保衛生民至意。
○又谕、據保甯奏、審拟蓬溪縣知縣劉德懋、于台灣凱旋兵丁過境。
承辦雇備夫馬等項。
接收前任知縣那借津貼銀兩。
雖審明并未入己。
但因公科斂。
咎實難辭。
請将劉德懋革職。
照例問拟杖徒等語。
劉德懋因兵差過境。
辄将前任知縣那借民間津貼銀款。
擅用印照催繳。
自有應得之咎。
但究屬以公濟公。
且系聽從前任接收津貼、尚無侵漁入己情弊。
予以褫革。
已足蔽辜。
劉德懋着革職。
所有問拟杖徒之處。
着加恩寬免。
餘着照所奏完結。
該部知道。
○又谕曰、伍拉納奏到籌議台灣新設屯所、分撥埔地事宜。
又台灣戍兵增饷。
遊民挑募入伍。
挂驗船隻番錢、歸官經理。
及船廠采辦木植、台地增銷鹽觔各事宜二摺。
台灣地方。
于五十三年春間平定逆匪後。
經福康安等、将該處設立屯弁。
清查埔地。
及戍兵加饷挑募各事宜。
分晰具奏。
旋經軍機大臣行令該督等查明定議。
即應督饬所屬。
将各條悉心查核。
酌議奏聞。
以期永定章程。
利興弊絕。
乃迄今已二載有餘。
始行議奏。
殊屬遲延。
即雲地隔重洋。
往返酌籌。
有需時日。
亦不應遲緩若此。
所有伍拉納奏到兩摺。
除令軍機大臣會同該部議奏外。
伍拉納着交部議處。
○谕軍機大臣等、前因江浙兩省為人文之薮。
特将四庫全書添辦三分。
發交揚州金山及杭州文宗、文彙、文瀾、三閣藏貯。
所有裝潢庋架等事。
俱交兩淮浙江鹽政辦理。
嗣因陸費墀總理四庫全書。
草率錯誤。
獲咎甚重。
即罰令出赀承辦陸費墀本系寒士家無擔石。
向在于敏中處、藉館為業。
諒不過千金産業耳。
今所辦三閣書匣等項、及繳出罰銀一萬兩、計其家赀已不下二三萬。
若非從前在四庫館提調任内。
苞苴饋送。
何以有此多赀。
現在陸費墀業已身故。
所有插架裝匣等事。
若令伊子接辦。
恐未能谙習。
且身後所遺家業。
想已無多。
亦難措辦。
此時三分書俱已校對完竣。
自應全行發往三處藏弆。
未便稽延。
着傳谕海甯、全德、即仿照前次發去裝潢書匣等式樣制造。
專派妥商辦理。
并着海甯查明陸費墀原籍現有田房産業、加恩酌留一千兩之數。
為伊家屬養贍。
如尚有餘赀。
即作為添補三閣辦書之用。
海甯、全德、務須認真督率該商等經理。
妥速蒇工。
毋任遲延草率。
○以詹事鄒炳泰、為内閣學士兼禮部侍郎。
○己巳。
上命遴選群臣進獻萬壽頌冊百篇呈覽。
谕、内閣學士翁方綱、順天府府尹吳省欽、翰林院侍講吳壽昌、編修劉鳳诰、禮部主事宋鳴琦、俱着賞大緞二匹。
翰林院編修盧蔭溥、俞廷棆、程嘉谟、阮元、庶吉士、張師誠、舉人周嘉猷、生員施銮坡、俱着賞大緞一匹。
○谕、朕披閱臣工等所進萬壽歌頌内、有尚書房行走侍講吳壽昌、恭紀九言詩一冊。
上下句用韻分葉。
體制新頴。
詩句藻麗。
其辭章雖屬可觀。
不免有騁博見才之意。
因思尚書房翰林。
入教皇子皇孫等讀書。
惟須立品端純。
藉資輔導。
原不同應舉求名者。
僅在文藝詞章之末。
況皇子及皇孫。
年長者學業已成。
其年幼之皇孫皇曾孫元孫等、甫經就傅。
不過章句誦讀之功。
尚屬易于啟迪。
選擇師傅。
祗以品行為先。
與其徒藉詞藻。
華而不實。
轉不若樸誠循謹之人。
尚可資其坐鎮。
即如阿肅、學問雖未優長。
而資格已深。
人亦謹饬。
于皇子師傅。
頗屬相宜。
現在皇子等俱已年長。
尚書房翰林等。
皆系皇孫皇曾孫元孫之師傅。
若以外間師弟世誼而論。
行輩多屬相等。
且有誼屬晚輩者。
在皇子師傅親身訓課。
自不至于交結幹求。
而行輩較晚之師傅等。
分同賓友。
恐不安本分之人。
藉以結納交通。
緻有如從前秦雄褒與皇孫綿德往來交結之事。
不可不防其漸。
向來尚書房師傅缺出。
系掌院學士自行揀選。
僅會同内閣帶領引見。
今阿桂、嵇璜、俱已年老。
精力不周。
嗣後着大學士等公同揀選。
不必專取才華。
務擇資深立品之員。
帶領引見。
候朕簡用。
至皇子皇孫等、與尚書房師傅、朝夕晤對。
祗須勸勉訓課。
不得泛論文藝相聚閑談。
為俗例倡和之舉。
緻啟夤緣。
倘或該員等有營求幹請之事。
一經發覺。
朕必照綿德泰雄褒之例。
從重治罪。
決不寬貸。
着将此旨恭錄一道。
交尚書房存記。
俾知警惕。
○又谕曰、胡季堂奏、山東清平縣耆目張玫、同弟張珩、又滋陽縣耆民馬遇樂、均年逾百齡。
請照例旌表等語。
張玫、張珩、昆弟随肩。
期頤矍铄。
馬遇樂、年臻上壽。
耕鑿自安。
洵為昇平人瑞。
所有應行建坊旌表、及加恩賞赉之處。
該部察例具奏。
○谕軍機大臣曰、穆和蔺奏勘丈沙壓地畝。
請賞限一年以便詳細清厘一摺。
豫省臨河地畝。
果有沙壓難耕。
糧賦無出。
自應勘丈明确。
題請豁免。
但黃河沙性。
坍漲無常。
既有從前本系可耕之地。
現在被沙漲壓者。
豈無從
務須認真查禁。
毋得視為具文。
以副朕慎重河防。
保衛生民至意。
○又谕、據保甯奏、審拟蓬溪縣知縣劉德懋、于台灣凱旋兵丁過境。
承辦雇備夫馬等項。
接收前任知縣那借津貼銀兩。
雖審明并未入己。
但因公科斂。
咎實難辭。
請将劉德懋革職。
照例問拟杖徒等語。
劉德懋因兵差過境。
辄将前任知縣那借民間津貼銀款。
擅用印照催繳。
自有應得之咎。
但究屬以公濟公。
且系聽從前任接收津貼、尚無侵漁入己情弊。
予以褫革。
已足蔽辜。
劉德懋着革職。
所有問拟杖徒之處。
着加恩寬免。
餘着照所奏完結。
該部知道。
○又谕曰、伍拉納奏到籌議台灣新設屯所、分撥埔地事宜。
又台灣戍兵增饷。
遊民挑募入伍。
挂驗船隻番錢、歸官經理。
及船廠采辦木植、台地增銷鹽觔各事宜二摺。
台灣地方。
于五十三年春間平定逆匪後。
經福康安等、将該處設立屯弁。
清查埔地。
及戍兵加饷挑募各事宜。
分晰具奏。
旋經軍機大臣行令該督等查明定議。
即應督饬所屬。
将各條悉心查核。
酌議奏聞。
以期永定章程。
利興弊絕。
乃迄今已二載有餘。
始行議奏。
殊屬遲延。
即雲地隔重洋。
往返酌籌。
有需時日。
亦不應遲緩若此。
所有伍拉納奏到兩摺。
除令軍機大臣會同該部議奏外。
伍拉納着交部議處。
○谕軍機大臣等、前因江浙兩省為人文之薮。
特将四庫全書添辦三分。
發交揚州金山及杭州文宗、文彙、文瀾、三閣藏貯。
所有裝潢庋架等事。
俱交兩淮浙江鹽政辦理。
嗣因陸費墀總理四庫全書。
草率錯誤。
獲咎甚重。
即罰令出赀承辦陸費墀本系寒士家無擔石。
向在于敏中處、藉館為業。
諒不過千金産業耳。
今所辦三閣書匣等項、及繳出罰銀一萬兩、計其家赀已不下二三萬。
若非從前在四庫館提調任内。
苞苴饋送。
何以有此多赀。
現在陸費墀業已身故。
所有插架裝匣等事。
若令伊子接辦。
恐未能谙習。
且身後所遺家業。
想已無多。
亦難措辦。
此時三分書俱已校對完竣。
自應全行發往三處藏弆。
未便稽延。
着傳谕海甯、全德、即仿照前次發去裝潢書匣等式樣制造。
專派妥商辦理。
并着海甯查明陸費墀原籍現有田房産業、加恩酌留一千兩之數。
為伊家屬養贍。
如尚有餘赀。
即作為添補三閣辦書之用。
海甯、全德、務須認真督率該商等經理。
妥速蒇工。
毋任遲延草率。
○以詹事鄒炳泰、為内閣學士兼禮部侍郎。
○己巳。
上命遴選群臣進獻萬壽頌冊百篇呈覽。
谕、内閣學士翁方綱、順天府府尹吳省欽、翰林院侍講吳壽昌、編修劉鳳诰、禮部主事宋鳴琦、俱着賞大緞二匹。
翰林院編修盧蔭溥、俞廷棆、程嘉谟、阮元、庶吉士、張師誠、舉人周嘉猷、生員施銮坡、俱着賞大緞一匹。
○谕、朕披閱臣工等所進萬壽歌頌内、有尚書房行走侍講吳壽昌、恭紀九言詩一冊。
上下句用韻分葉。
體制新頴。
詩句藻麗。
其辭章雖屬可觀。
不免有騁博見才之意。
因思尚書房翰林。
入教皇子皇孫等讀書。
惟須立品端純。
藉資輔導。
原不同應舉求名者。
僅在文藝詞章之末。
況皇子及皇孫。
年長者學業已成。
其年幼之皇孫皇曾孫元孫等、甫經就傅。
不過章句誦讀之功。
尚屬易于啟迪。
選擇師傅。
祗以品行為先。
與其徒藉詞藻。
華而不實。
轉不若樸誠循謹之人。
尚可資其坐鎮。
即如阿肅、學問雖未優長。
而資格已深。
人亦謹饬。
于皇子師傅。
頗屬相宜。
現在皇子等俱已年長。
尚書房翰林等。
皆系皇孫皇曾孫元孫之師傅。
若以外間師弟世誼而論。
行輩多屬相等。
且有誼屬晚輩者。
在皇子師傅親身訓課。
自不至于交結幹求。
而行輩較晚之師傅等。
分同賓友。
恐不安本分之人。
藉以結納交通。
緻有如從前秦雄褒與皇孫綿德往來交結之事。
不可不防其漸。
向來尚書房師傅缺出。
系掌院學士自行揀選。
僅會同内閣帶領引見。
今阿桂、嵇璜、俱已年老。
精力不周。
嗣後着大學士等公同揀選。
不必專取才華。
務擇資深立品之員。
帶領引見。
候朕簡用。
至皇子皇孫等、與尚書房師傅、朝夕晤對。
祗須勸勉訓課。
不得泛論文藝相聚閑談。
為俗例倡和之舉。
緻啟夤緣。
倘或該員等有營求幹請之事。
一經發覺。
朕必照綿德泰雄褒之例。
從重治罪。
決不寬貸。
着将此旨恭錄一道。
交尚書房存記。
俾知警惕。
○又谕曰、胡季堂奏、山東清平縣耆目張玫、同弟張珩、又滋陽縣耆民馬遇樂、均年逾百齡。
請照例旌表等語。
張玫、張珩、昆弟随肩。
期頤矍铄。
馬遇樂、年臻上壽。
耕鑿自安。
洵為昇平人瑞。
所有應行建坊旌表、及加恩賞赉之處。
該部察例具奏。
○谕軍機大臣曰、穆和蔺奏勘丈沙壓地畝。
請賞限一年以便詳細清厘一摺。
豫省臨河地畝。
果有沙壓難耕。
糧賦無出。
自應勘丈明确。
題請豁免。
但黃河沙性。
坍漲無常。
既有從前本系可耕之地。
現在被沙漲壓者。
豈無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