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千三百五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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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
統世襲騎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五十五年。
庚戌。
夏。
四月。
辛亥朔。
享太廟。
遣肅親王永錫恭代行禮。
○是日、禦舟駐跸夏口北。
○壬子。
以故西藏納克書奔盆族百戶谷魯策丹子谷魯擢襲職。
○旌表守正捐軀直隸雄縣民唐廷漢妻李氏。
江蘇安東縣民左秉彜妻梁氏。
河南裕州民李秀成妻王氏。
○是日、禦舟駐跸馮家口。
○癸醜。
谕曰、普爾普在禦前乾清門行走多年。
其在軍營。
亦頗奮勉。
今經溘逝。
實屬可憫。
着加恩賞銀一百兩。
以作善事。
○谕軍機大臣等、據工部議覆、畢沅等估辦常德府花貓堤石櫃石工一摺。
内稱花貓堤一櫃。
加長展寬。
挑溜護城。
關系緊要。
應如所奏辦理。
惟查選用舊料。
即最少成數。
亦有十分之一二。
今該督等稱舊料可用、僅止三十分之一。
從未有似此抵選之理等語。
此次畢沅等籌辦花貓堤石櫃。
雖因舊料曹□少損。
可用者未免較少。
但向來選用舊料。
即最少者亦有十之一二。
今估抵僅止三十分之一。
與向例太屬懸殊。
恐該省承辦官員。
不無浮開情弊着谕該督等、詳悉查明。
另行核估。
據實覆奏。
毋令屬員稍有浮冒。
緻滋弊混。
○是日、禦舟駐跸花園莊。
○甲寅。
戶部侍郎韓鑅、以江蘇高郵州巡檢陳倚道、将該州書吏、私描印信重徵各情申部。
據實代奏。
得旨、此案着派慶桂、王昶、馳驿前往。
會同該督、提齊案内人證。
秉公嚴審。
定拟具奏。
所有随帶司員。
着一并馳驿。
○谕軍機大臣等、本日據韓鑅奏稱、家人蕭雲漢、自京專差、禀有高郵州巡檢陳倚道、差人張貴、将揭部文冊。
投至私宅。
及拆看後、欲根問來曆。
張貴當即避匿。
因将原文、差送中途投遞。
韓鑅以家人不加詳詢。
擅自接收。
恐另有别情。
請将蕭雲漢拏交刑部。
并查拏張貴、一并嚴審根究等語。
蕭雲漢收拾公文。
見用印文冊。
即專差封送伊主閱看。
尚無不合。
蕭雲漢免其拏交刑部治罪。
至巡檢家人張貴赍送公文。
自應投交戶部衙門。
乃遽向韓鑅私宅投遞。
迨蕭雲漢拆看查詢。
又何以即行逸去。
着傳谕綿恩、即傳蕭雲漢問明張貴年貌。
選派番役查拏務獲。
訊究明确。
據實具奏。
○又谕、據韓鑅奏、江蘇高郵州巡檢陳倚道揭報、查獲私描印篆、假給串票、具禀該府州。
俱未批發。
本年正月初十日。
将各禀稿、錄詳撫藩各衙門。
亦未經批發。
因将所獲各項錢糧僞串。
請據情代奏等語。
細閱此案情節。
及所描印信。
真僞顯然。
自非出于捏造。
闵鹗元、系朕信任之人。
平日辦事。
尚屬認真。
似此雕摹印信。
侵蝕錢糧之事。
一經發覺。
即應嚴行究辦。
據實具奏。
朕必寬其失察之咎。
乃于陳倚道詳禀時。
竟置之不問。
既已失察于前。
又複掩飾于後。
殊負委任。
此案既經陳倚道揭報。
必須徹底根究。
務使水落石出。
現已欽派大臣前往秉公審辦。
該撫諒不能将陳倚道、加以陷害滅口。
着傳谕闵鹗元、即将此案情節。
确切聲明。
先行據實陳奏。
如一無欺飾。
雖有應得之咎。
尚可量從末減。
倘意存回護。
希圖颟顜顸朦混。
一經欽派大臣究出實情。
恐該撫不能當此重戾也。
○又谕、地方徵收錢糧。
全憑串票為據。
高郵州胥吏。
竟有私雕印信。
假串重徵之事。
實屬大幹法紀。
既經巡檢陳倚道查獲僞串。
禀明該州究辦。
該州意存袒庇。
沉擱不辦。
及通禀巡撫、藩司、本府、各衙門。
俱未批發。
又令該巡檢采辦硝觔。
自系藉差往他處。
以圖消弭此案。
如此通同欺蔽。
狥縱屬員。
尤非尋常袒庇可比。
竟比直隸疎辦盜案更大矣。
查閱該巡檢粘連呈遞僞串二張。
比對真串。
印篆不符。
顯有私描私雕情弊。
該巡檢禀請查究。
實非無因。
況該州因陳倚道屢次具禀。
面谕該巡檢、此系前任之事。
我既失察于前。
難以救敗。
不過勒令書辦。
将錢糧彌補。
毋庸過慮。
是該州亦知此案情弊屬實。
特因前任事件。
推诿不辦。
意欲彌補錢糧。
将就了事。
以掩其失察之咎。
若地方官于此等侵蝕錢糧。
竟敢私行彌補。
則倉庫設有虧短侵漁。
亦将彌補不辦耶。
書麟身系滿洲。
世受國恩。
非他人可比。
高郵州雖其所屬。
但陳倚道祇禀撫藩。
并未向該督具禀。
書麟自無由知悉。
将來咎止失察。
亦無所用其回護。
現在已欽派大臣前來查審。
着傳谕書麟、即速提集犯證。
吊齊卷案。
于欽差未到之前。
先行查明。
據實馳奏。
若敢狥庇闵鹗元、康基田、查究不實。
且以該知州吳瑍、系吳嗣爵之子。
稍存袒護。
一經欽差查訊具奏。
必将書麟一并治罪。
想該督亦不敢代受過也。
○又谕、據穆和蔺奏、開封歸德、衛輝、懷慶、河南、南陽、陳州、許州、陝州等府州屬。
于三月二十七八九等日、得雨自二寸至四寸等語。
現在山東直隸一帶。
望雨甚殷。
間有得雨一二寸、至三四寸者。
而于麥田尚未深透。
今該撫奏
庚戌。
夏。
四月。
辛亥朔。
享太廟。
遣肅親王永錫恭代行禮。
○是日、禦舟駐跸夏口北。
○壬子。
以故西藏納克書奔盆族百戶谷魯策丹子谷魯擢襲職。
○旌表守正捐軀直隸雄縣民唐廷漢妻李氏。
江蘇安東縣民左秉彜妻梁氏。
河南裕州民李秀成妻王氏。
○是日、禦舟駐跸馮家口。
○癸醜。
谕曰、普爾普在禦前乾清門行走多年。
其在軍營。
亦頗奮勉。
今經溘逝。
實屬可憫。
着加恩賞銀一百兩。
以作善事。
○谕軍機大臣等、據工部議覆、畢沅等估辦常德府花貓堤石櫃石工一摺。
内稱花貓堤一櫃。
加長展寬。
挑溜護城。
關系緊要。
應如所奏辦理。
惟查選用舊料。
即最少成數。
亦有十分之一二。
今該督等稱舊料可用、僅止三十分之一。
從未有似此抵選之理等語。
此次畢沅等籌辦花貓堤石櫃。
雖因舊料曹□少損。
可用者未免較少。
但向來選用舊料。
即最少者亦有十之一二。
今估抵僅止三十分之一。
與向例太屬懸殊。
恐該省承辦官員。
不無浮開情弊着谕該督等、詳悉查明。
另行核估。
據實覆奏。
毋令屬員稍有浮冒。
緻滋弊混。
○是日、禦舟駐跸花園莊。
○甲寅。
戶部侍郎韓鑅、以江蘇高郵州巡檢陳倚道、将該州書吏、私描印信重徵各情申部。
據實代奏。
得旨、此案着派慶桂、王昶、馳驿前往。
會同該督、提齊案内人證。
秉公嚴審。
定拟具奏。
所有随帶司員。
着一并馳驿。
○谕軍機大臣等、本日據韓鑅奏稱、家人蕭雲漢、自京專差、禀有高郵州巡檢陳倚道、差人張貴、将揭部文冊。
投至私宅。
及拆看後、欲根問來曆。
張貴當即避匿。
因将原文、差送中途投遞。
韓鑅以家人不加詳詢。
擅自接收。
恐另有别情。
請将蕭雲漢拏交刑部。
并查拏張貴、一并嚴審根究等語。
蕭雲漢收拾公文。
見用印文冊。
即專差封送伊主閱看。
尚無不合。
蕭雲漢免其拏交刑部治罪。
至巡檢家人張貴赍送公文。
自應投交戶部衙門。
乃遽向韓鑅私宅投遞。
迨蕭雲漢拆看查詢。
又何以即行逸去。
着傳谕綿恩、即傳蕭雲漢問明張貴年貌。
選派番役查拏務獲。
訊究明确。
據實具奏。
○又谕、據韓鑅奏、江蘇高郵州巡檢陳倚道揭報、查獲私描印篆、假給串票、具禀該府州。
俱未批發。
本年正月初十日。
将各禀稿、錄詳撫藩各衙門。
亦未經批發。
因将所獲各項錢糧僞串。
請據情代奏等語。
細閱此案情節。
及所描印信。
真僞顯然。
自非出于捏造。
闵鹗元、系朕信任之人。
平日辦事。
尚屬認真。
似此雕摹印信。
侵蝕錢糧之事。
一經發覺。
即應嚴行究辦。
據實具奏。
朕必寬其失察之咎。
乃于陳倚道詳禀時。
竟置之不問。
既已失察于前。
又複掩飾于後。
殊負委任。
此案既經陳倚道揭報。
必須徹底根究。
務使水落石出。
現已欽派大臣前往秉公審辦。
該撫諒不能将陳倚道、加以陷害滅口。
着傳谕闵鹗元、即将此案情節。
确切聲明。
先行據實陳奏。
如一無欺飾。
雖有應得之咎。
尚可量從末減。
倘意存回護。
希圖颟顜顸朦混。
一經欽派大臣究出實情。
恐該撫不能當此重戾也。
○又谕、地方徵收錢糧。
全憑串票為據。
高郵州胥吏。
竟有私雕印信。
假串重徵之事。
實屬大幹法紀。
既經巡檢陳倚道查獲僞串。
禀明該州究辦。
該州意存袒庇。
沉擱不辦。
及通禀巡撫、藩司、本府、各衙門。
俱未批發。
又令該巡檢采辦硝觔。
自系藉差往他處。
以圖消弭此案。
如此通同欺蔽。
狥縱屬員。
尤非尋常袒庇可比。
竟比直隸疎辦盜案更大矣。
查閱該巡檢粘連呈遞僞串二張。
比對真串。
印篆不符。
顯有私描私雕情弊。
該巡檢禀請查究。
實非無因。
況該州因陳倚道屢次具禀。
面谕該巡檢、此系前任之事。
我既失察于前。
難以救敗。
不過勒令書辦。
将錢糧彌補。
毋庸過慮。
是該州亦知此案情弊屬實。
特因前任事件。
推诿不辦。
意欲彌補錢糧。
将就了事。
以掩其失察之咎。
若地方官于此等侵蝕錢糧。
竟敢私行彌補。
則倉庫設有虧短侵漁。
亦将彌補不辦耶。
書麟身系滿洲。
世受國恩。
非他人可比。
高郵州雖其所屬。
但陳倚道祇禀撫藩。
并未向該督具禀。
書麟自無由知悉。
将來咎止失察。
亦無所用其回護。
現在已欽派大臣前來查審。
着傳谕書麟、即速提集犯證。
吊齊卷案。
于欽差未到之前。
先行查明。
據實馳奏。
若敢狥庇闵鹗元、康基田、查究不實。
且以該知州吳瑍、系吳嗣爵之子。
稍存袒護。
一經欽差查訊具奏。
必将書麟一并治罪。
想該督亦不敢代受過也。
○又谕、據穆和蔺奏、開封歸德、衛輝、懷慶、河南、南陽、陳州、許州、陝州等府州屬。
于三月二十七八九等日、得雨自二寸至四寸等語。
現在山東直隸一帶。
望雨甚殷。
間有得雨一二寸、至三四寸者。
而于麥田尚未深透。
今該撫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