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千三百四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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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
統世襲騎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五十五年。
庚戌。
二月。
丁卯。
谕、朕此次巡幸山東。
跸路往來。
經由直隸。
所有該省承辦差務之文武大小各員。
宜一體加恩。
用昭渥澤。
着該督查明咨部。
凡有罰俸降級之案。
俱準其開複。
其無此等參罰案件者。
各加一級。
○是日、駐跸半壁店行宮。
○戊辰。
遣官祭黑龍潭昭靈沛澤龍王之神。
玉泉山惠濟慈佑龍王之神。
○谕、朕披閱康熙年間萬壽盛典。
恭載聖祖仁皇帝六旬萬壽時。
各省老民多有來京慶祝者今朕壽屆八旬普天同慶薄海臣民。
鹹深忭舞朕恐外省文武大員。
紛紛籲請是以每省酌派二三員并令各帶道府丞倅将備等官來京。
以遂其祝厘瞻觐之忱至各省耆民人等。
雖未降旨準其赴關。
而草野情殷葵向。
思欲遠來效悃。
祝延萬壽者。
各省想亦不少。
朕思年老之人。
正須頤養。
長途跋涉。
未免辛勤。
或因不服水土。
偶生疾病。
轉非體恤高年之意不但外省地方。
道路遙遠。
不便前來。
即順天直隸老民。
僻處鄉隅。
亦不必齊赴京師。
緻滋勞頓前已于恩诏内、令查明各省耆民。
赉以粟布銀兩。
溥被恩施。
茲特再降谕旨。
着各督撫轉饬地方官。
出示曉谕。
凡欲來京慶祝之老民等。
俱着不必前來。
以副朕安老引年至意。
○又谕、昨據雅滿泰奏、将福崧之車夫丁三貴、私帶玉石搜獲。
今日又據秀林奏、将福崧家人曹大保私帶玉石搜獲等語。
閱其奏摺系福崧由葉爾羌起身之前。
先寄信與伊等俾其詳細搜查。
是以各派人搜出。
福崧尚系謹慎曉事之人。
恐伊家人車夫等私帶玉石。
于起身前。
自行搜閱。
仍寄信沿途搜查而伊家人車夫。
仍敢故犯。
看來每歲由各回疆換班之大臣侍衛官員等。
其家人車夫私帶玉石。
自必常有之事。
顯系各城駐劄大臣等。
平日意存瞻狥。
怠忽從事。
并不實心搜查是以未經緝獲。
即如此次因福崧豫行寄信與雅滿泰秀林。
伊二處始行搜出不然。
伊二人亦必瞻狥情面斷不肯如此辦理也。
着傳谕駐劄各回疆大臣等。
嗣後新疆大臣侍衛官員等回京時。
所至關口。
務各派人嚴行搜查。
毋得苟且塞責。
不以事為事倘仍有狥縱。
經他處搜獲者。
必将經過地方各大臣等從重治罪。
○是日、駐跸秋瀾村行宮。
○己巳。
遣官祭曆代帝王廟。
○谕曰、綿懿阿哥業經分府。
且年歲亦壯。
着綿懿往泰陵駐守。
将永碩換回。
○又谕前據長麟奏、濱州舉人薛對元奪犯毆差一案曾降旨令鄰省地方。
一體嚴拏昨已在京城拏獲。
本日又據梁肯堂覆奏前旨。
内稱選派明幹之員。
設法訪拏。
并通饬文武各屬嚴緝等語。
想該撫尚未知該犯就獲之信。
故有此奏。
因思外省陋習。
于此等通緝人犯。
或僅視為海捕具文。
并不認真躧緝。
或已經他省拏獲。
仍複紛紛查辦。
殊屬無謂。
嗣後各省拏獲人犯。
一面知照應緝省分。
即行停緝。
以省煩擾。
至薛對元自東省來京會試。
路由直隸。
今因該犯抵京在先。
查拏在後劉峨及直隸地方官失察處分。
尚可寬免若應緝要犯。
業已奉文通緝。
旋被别省拏獲其經過逗留省分。
失于覺察。
即将該地方官查明。
交部照例議處。
○谕軍機大臣等、據梁肯堂奏、本月十三日起程。
趨赴行在瞻觐等語。
前以本年朕八旬萬壽。
各省大員。
自必情殷祝嘏。
業經降旨。
于督撫藩臬中。
每省酌派一二人。
屆期赴京叩祝。
該撫已在派出之内。
今若再赴行在。
是又多此一來。
殊可不必。
梁肯堂不拘何處接奉此旨。
即遄回豫省。
毋庸再來行在至直隸山東鄰省。
現在書麟奏請前赴山東觐見。
因伊并未派出八月赴京。
是以準其所請。
前赴行在。
以便詢問河工諸事。
江省事務殷繁。
地方緊要。
不可無大員管理。
若督撫同時并來。
亦非所宜。
闵鹗元業已派令于八月來京。
此時不必再行請觐。
其安徽山西雖均系鄰近省分。
該撫等亦不必拘泥奏請前赴行在。
以省往返。
将此各傳谕知之。
○湖廣總督畢沅奏、荊州城守營、前年被水沖失損壞軍裝器械。
應補制盔甲旗幟二項。
額數較多。
若全行補制。
扣饷歸款。
兵力拮據。
拟将箭手鳥槍兵盔甲。
大小紅幟。
先行酌補。
同應制之弓箭藤牌衣帽帳房、及應修之鳥槍腰刀等項。
照滿營之案。
借動司庫制給報聞。
○是日、駐跸梁格莊行宮。
○庚午。
上谒泰陵、泰東陵。
俱未至碑亭。
即降輿恸哭步入隆恩門。
詣寶城前行禮。
躬奠哀恸。
王以下、文武大臣官員、随行禮。
○谕、前據巡城禦史穆克登額等奏稱、拏獲建昌縣盜犯王二等。
供出随同馬十等行劫錢鋪一案。
閱查該縣據報馬十等犯。
業經前縣拏獲。
提省審辦等語。
此案系乾隆五十三年二月之事。
該省既将正犯拏獲。
事閱二載。
至今尚未審結。
案關劫盜重情。
任意延緩。
非尋常案件可比今在京所獲各犯供詞已屬确鑿。
馬十等系案内首從要犯。
何得任其狡展。
懸案多年。
該省辦事廢弛。
于此可見。
劉峨、富尼善。
及承審遲延各員。
着一并查明交部嚴加議處。
所有直隸已獲各犯。
俱即派委妥員。
迅速解交刑部。
嚴審定拟具奏。
毋緻兔脫。
更加罪重。
○谕軍機大臣等、據伍拉納奏、請于七月内進京恭祝萬壽等語。
前以本年八旬萬壽。
各省大員。
自必情殷祝嘏。
業經降旨于各省文武大員中。
酌派一二人。
屆期赴京叩祝。
福建已派魁倫、徐嗣曾。
于八月赴京。
伍拉納想未接奉前旨。
故有此奏。
各省文武大吏。
職守綦重。
若将軍、督撫、自不便同時前來。
況閩省地方緊要。
尤不可無大員經理。
着傳谕伍拉納、遵奉前旨。
不必來京叩祝。
○是日、駐跸秋瀾村行宮。
○辛未。
清明節。
遣官祭永陵、福陵、昭陵、昭西陵、孝陵、孝東陵、景陵、泰陵、泰東陵。
○遣官祭孝賢皇後陵、端慧皇太子園寝。
○賜扈從王公大臣、蒙古王公台吉、及直隸地方官員等食。
○谕、朕仰蒙昊眷。
年屆八旬已降旨将各省錢糧。
普行蠲免。
茲恭谒兩陵。
巡幸山左。
銮辂經臨之處。
童叟歡迎。
情殷愛戴。
允宜廣敷恺澤。
普惠畿民。
因念直隸各屬。
節年因災緩徵錢糧。
貧民無力完納。
積欠甚多。
着再加恩。
将乾隆四十五年、至五十三年、未完地糧銀、一百四十二萬八百六十八兩零。
改折銀二萬一千九百三十兩零。
屯糧、四萬二千九百八十一石零。
屯谷、七百九十八石零。
屯米、三百十四石零。
全行豁免。
俾窮檐得免追呼共安耕鑿。
用副朕省方觀民。
行慶施惠有加無已至意。
該部即遵谕行。
○又谕、上年順天及保定、河間、天津等府屬各州縣因夏秋雨水較多。
田禾被淹秋收
庚戌。
二月。
丁卯。
谕、朕此次巡幸山東。
跸路往來。
經由直隸。
所有該省承辦差務之文武大小各員。
宜一體加恩。
用昭渥澤。
着該督查明咨部。
凡有罰俸降級之案。
俱準其開複。
其無此等參罰案件者。
各加一級。
○是日、駐跸半壁店行宮。
○戊辰。
遣官祭黑龍潭昭靈沛澤龍王之神。
玉泉山惠濟慈佑龍王之神。
○谕、朕披閱康熙年間萬壽盛典。
恭載聖祖仁皇帝六旬萬壽時。
各省老民多有來京慶祝者今朕壽屆八旬普天同慶薄海臣民。
鹹深忭舞朕恐外省文武大員。
紛紛籲請是以每省酌派二三員并令各帶道府丞倅将備等官來京。
以遂其祝厘瞻觐之忱至各省耆民人等。
雖未降旨準其赴關。
而草野情殷葵向。
思欲遠來效悃。
祝延萬壽者。
各省想亦不少。
朕思年老之人。
正須頤養。
長途跋涉。
未免辛勤。
或因不服水土。
偶生疾病。
轉非體恤高年之意不但外省地方。
道路遙遠。
不便前來。
即順天直隸老民。
僻處鄉隅。
亦不必齊赴京師。
緻滋勞頓前已于恩诏内、令查明各省耆民。
赉以粟布銀兩。
溥被恩施。
茲特再降谕旨。
着各督撫轉饬地方官。
出示曉谕。
凡欲來京慶祝之老民等。
俱着不必前來。
以副朕安老引年至意。
○又谕、昨據雅滿泰奏、将福崧之車夫丁三貴、私帶玉石搜獲。
今日又據秀林奏、将福崧家人曹大保私帶玉石搜獲等語。
閱其奏摺系福崧由葉爾羌起身之前。
先寄信與伊等俾其詳細搜查。
是以各派人搜出。
福崧尚系謹慎曉事之人。
恐伊家人車夫等私帶玉石。
于起身前。
自行搜閱。
仍寄信沿途搜查而伊家人車夫。
仍敢故犯。
看來每歲由各回疆換班之大臣侍衛官員等。
其家人車夫私帶玉石。
自必常有之事。
顯系各城駐劄大臣等。
平日意存瞻狥。
怠忽從事。
并不實心搜查是以未經緝獲。
即如此次因福崧豫行寄信與雅滿泰秀林。
伊二處始行搜出不然。
伊二人亦必瞻狥情面斷不肯如此辦理也。
着傳谕駐劄各回疆大臣等。
嗣後新疆大臣侍衛官員等回京時。
所至關口。
務各派人嚴行搜查。
毋得苟且塞責。
不以事為事倘仍有狥縱。
經他處搜獲者。
必将經過地方各大臣等從重治罪。
○是日、駐跸秋瀾村行宮。
○己巳。
遣官祭曆代帝王廟。
○谕曰、綿懿阿哥業經分府。
且年歲亦壯。
着綿懿往泰陵駐守。
将永碩換回。
○又谕前據長麟奏、濱州舉人薛對元奪犯毆差一案曾降旨令鄰省地方。
一體嚴拏昨已在京城拏獲。
本日又據梁肯堂覆奏前旨。
内稱選派明幹之員。
設法訪拏。
并通饬文武各屬嚴緝等語。
想該撫尚未知該犯就獲之信。
故有此奏。
因思外省陋習。
于此等通緝人犯。
或僅視為海捕具文。
并不認真躧緝。
或已經他省拏獲。
仍複紛紛查辦。
殊屬無謂。
嗣後各省拏獲人犯。
一面知照應緝省分。
即行停緝。
以省煩擾。
至薛對元自東省來京會試。
路由直隸。
今因該犯抵京在先。
查拏在後劉峨及直隸地方官失察處分。
尚可寬免若應緝要犯。
業已奉文通緝。
旋被别省拏獲其經過逗留省分。
失于覺察。
即将該地方官查明。
交部照例議處。
○谕軍機大臣等、據梁肯堂奏、本月十三日起程。
趨赴行在瞻觐等語。
前以本年朕八旬萬壽。
各省大員。
自必情殷祝嘏。
業經降旨。
于督撫藩臬中。
每省酌派一二人。
屆期赴京叩祝。
該撫已在派出之内。
今若再赴行在。
是又多此一來。
殊可不必。
梁肯堂不拘何處接奉此旨。
即遄回豫省。
毋庸再來行在至直隸山東鄰省。
現在書麟奏請前赴山東觐見。
因伊并未派出八月赴京。
是以準其所請。
前赴行在。
以便詢問河工諸事。
江省事務殷繁。
地方緊要。
不可無大員管理。
若督撫同時并來。
亦非所宜。
闵鹗元業已派令于八月來京。
此時不必再行請觐。
其安徽山西雖均系鄰近省分。
該撫等亦不必拘泥奏請前赴行在。
以省往返。
将此各傳谕知之。
○湖廣總督畢沅奏、荊州城守營、前年被水沖失損壞軍裝器械。
應補制盔甲旗幟二項。
額數較多。
若全行補制。
扣饷歸款。
兵力拮據。
拟将箭手鳥槍兵盔甲。
大小紅幟。
先行酌補。
同應制之弓箭藤牌衣帽帳房、及應修之鳥槍腰刀等項。
照滿營之案。
借動司庫制給報聞。
○是日、駐跸梁格莊行宮。
○庚午。
上谒泰陵、泰東陵。
俱未至碑亭。
即降輿恸哭步入隆恩門。
詣寶城前行禮。
躬奠哀恸。
王以下、文武大臣官員、随行禮。
○谕、前據巡城禦史穆克登額等奏稱、拏獲建昌縣盜犯王二等。
供出随同馬十等行劫錢鋪一案。
閱查該縣據報馬十等犯。
業經前縣拏獲。
提省審辦等語。
此案系乾隆五十三年二月之事。
該省既将正犯拏獲。
事閱二載。
至今尚未審結。
案關劫盜重情。
任意延緩。
非尋常案件可比今在京所獲各犯供詞已屬确鑿。
馬十等系案内首從要犯。
何得任其狡展。
懸案多年。
該省辦事廢弛。
于此可見。
劉峨、富尼善。
及承審遲延各員。
着一并查明交部嚴加議處。
所有直隸已獲各犯。
俱即派委妥員。
迅速解交刑部。
嚴審定拟具奏。
毋緻兔脫。
更加罪重。
○谕軍機大臣等、據伍拉納奏、請于七月内進京恭祝萬壽等語。
前以本年八旬萬壽。
各省大員。
自必情殷祝嘏。
業經降旨于各省文武大員中。
酌派一二人。
屆期赴京叩祝。
福建已派魁倫、徐嗣曾。
于八月赴京。
伍拉納想未接奉前旨。
故有此奏。
各省文武大吏。
職守綦重。
若将軍、督撫、自不便同時前來。
況閩省地方緊要。
尤不可無大員經理。
着傳谕伍拉納、遵奉前旨。
不必來京叩祝。
○是日、駐跸秋瀾村行宮。
○辛未。
清明節。
遣官祭永陵、福陵、昭陵、昭西陵、孝陵、孝東陵、景陵、泰陵、泰東陵。
○遣官祭孝賢皇後陵、端慧皇太子園寝。
○賜扈從王公大臣、蒙古王公台吉、及直隸地方官員等食。
○谕、朕仰蒙昊眷。
年屆八旬已降旨将各省錢糧。
普行蠲免。
茲恭谒兩陵。
巡幸山左。
銮辂經臨之處。
童叟歡迎。
情殷愛戴。
允宜廣敷恺澤。
普惠畿民。
因念直隸各屬。
節年因災緩徵錢糧。
貧民無力完納。
積欠甚多。
着再加恩。
将乾隆四十五年、至五十三年、未完地糧銀、一百四十二萬八百六十八兩零。
改折銀二萬一千九百三十兩零。
屯糧、四萬二千九百八十一石零。
屯谷、七百九十八石零。
屯米、三百十四石零。
全行豁免。
俾窮檐得免追呼共安耕鑿。
用副朕省方觀民。
行慶施惠有加無已至意。
該部即遵谕行。
○又谕、上年順天及保定、河間、天津等府屬各州縣因夏秋雨水較多。
田禾被淹秋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