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千三百三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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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
統世襲騎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五十四年。
己酉。
八月。
己巳。
上自避暑山莊啟銮。
幸木蘭。
○谕、各省學政。
現屆應行更換之期。
除安徽學政秦潮、湖南學政張姚成、俱系本年補放、毋庸更換外。
順天學政、着劉墉去。
江蘇學政、着胡高望去。
浙江學政、着窦光鼐去。
江西學政、着趙佑去。
福建學政、着劉躍雲去。
山東學政、着鄒炳泰去。
山西學政、着茹棻去。
河南學政、着茅元銘去。
陝西學政、着周兆基去。
湖北學政、着李長森去。
廣東學政、着陳桂森去。
廣西學政、着費振勳去。
四川學政、着戴均元去。
雲南學政、着蕭九成去。
貴州學政、着陸湘去。
現已啟銮進哨。
以上各員。
現出該省試差者。
于出闱後。
即行接印任事。
其在京各員。
亦着于奉旨後、速赴新任。
均不必前來請訓。
○又谕、前将禦題雞雛待飼圖、韓幹試馬圖、及太常仙蝶詩等墨刻。
分賞内外大臣。
近據各督撫陸續奏謝。
閱其奏摺。
俱用骈體。
未免意涉鋪張。
不知試馬圖之題。
朕原因唐太宗以英武定天下。
不數傳而至天寶。
耽于逸樂。
罔念祖宗創業艱難。
文恬武嬉。
釀成漁陽之變。
倉猝播遷。
國勢遂以不振。
朕撫圖增惕。
形諸篇什。
以為考鏡得失之林。
非如雞雛待飼圖之鑒切民依。
凡有撫綏之責者。
各應顧名思義。
至于仙蝶詩。
亦因太常署中、實有其物。
朕曾目睹。
于幾餘吟詠。
藉紀事實。
适該衙門大臣镌搨呈進。
卷幅太多。
遂以分賞。
于民生吏治。
均無關系。
各督撫祇領後。
于奏事之便。
附陳謝悃。
數語可畢。
何必紛紛效用骈體鋪張。
過尚詞華。
使傳之日久。
将無識之徒。
誤疑朕為耽嗜缣素。
并好神仙幻妄之說。
此則所關甚大。
蓋玩物喪志。
帝王所戒。
是以宣和鑒賞。
無捄于國是廢弛。
而天書符瑞等事。
尤為誕妄不經。
朕素所鄙笑。
豈肯以玩好禨祥。
啟導臣工。
流傳後世耶。
茲因批覽各督撫奏謝之摺。
特為明白宣示。
嗣後凡屬内外大臣。
務宜益矢悫誠。
勉襄政治。
以副朕黜華崇實至意。
将此旨入于各督撫交代。
永識朕意。
○又谕曰、都爾嘉等奏、呼倫貝爾副都統職銜總管赓音蘇、現在患病等語。
赓音蘇、着即回旗調理。
俟病愈、另行簡用。
所遺副都統職銜總管員缺。
着伊蘭保補授。
伊蘭保、着即赴任。
不必前來請訓。
○是日、駐跸中關行宮。
○庚午。
谕曰、劉躍雲、窦光鼐、現在俱出學差。
禮部漢侍郎乏人。
着金士松暫行署理。
○又谕曰、李世傑奏、據涪州紳士、開具前任兵部尚書周煌事實。
合詞呈請入祀鄉賢等語。
已故尚書周煌、人品端正。
學問優長。
着準其入祀鄉賢祠。
○谕軍機大臣等、據琅玕奏報雨水糧價情形。
摺内稱、浙省各府屬地方。
于六月内、節次得雨普遍。
即仁和等十三縣、于上中二旬未獲優沾、亦已于七月初七、初十等日。
連得大雨。
高下深透。
均可一律豐收等語。
該省雨澤、既經沾足。
收成可期豐稔。
則各屬米麥價值、自應日就平減。
乃閱該撫糧價單内、有每石比上月較增一二分、至四五分不等之處。
而摺内未據叙及增價緣由。
殊不可解。
若年歲果屬豐登。
市價何以轉臻昂貴。
該撫所奏。
未免自相矛盾。
着傳谕琅玕、即将該省糧價。
因何轉有增加之處。
查明據實覆奏。
○封閉甘肅英峨硖、普城山、鉛廠。
從總督勒保請也。
○是日、駐跸波羅河屯行宮。
○辛未。
谕、據伍拉納等奏、浙江溫州鎮。
界連閩省。
島嶼錯雜。
最易藏奸。
較他鎮更為緊要。
總兵韓正國、人尚明白。
究系新任。
查處州鎮總兵謝斌、在任年久。
兼熟悉該處情形。
請将謝斌與韓正國對調等語。
着照所請。
謝斌、着調補浙江溫州鎮總兵。
其處州鎮總兵員缺。
即着韓正國調補。
○又谕曰、安臨之母乘轎赴伊任所緻轎夫在甯古塔開設賭局。
騷擾旗民。
将安臨定拟發往伊犁、效力贖罪。
自屬罪所應得。
但安臨究因伊母、以緻轎夫滋事。
凡有盡孝于其父母者。
朕從不治罪。
即安臨借伊母以為名、亦可免其發遣。
況伊母年逾七旬。
兼有疾病。
安臨、着從寬免其發往伊犁。
俾家居自思罪戾。
奉養伊母。
○谕軍機大臣等、據何裕城奏、恒甯因四月分、銷鹽數少。
饬商将五月銷數劃補。
俾嗣後趕緊暢銷。
止屬移後作前。
并非将無作有等語。
所奏情節。
朕亦難遽定其曲直。
此事以何裕城所奏情形。
恒甯不但無過。
且能奮勉急公。
而全德系該管鹽政。
其參劾恒甯。
自因該員辦理有過當之處。
衆商未免抱怨。
禀知全德。
始行具奏。
必非無見。
揚商運鹽前赴口岸。
銷一引、應歸一引之價。
若鹽未實銷。
則課雖已交、而價仍懸宕。
商人何以辘轳轉輸。
且四月缺銷之鹽、以五月補足。
設五月之鹽、又複缺銷。
月複一月。
作何劃補。
此蓋恒甯因暫護道篆。
止期于伊署任數月内、銷數無缺。
通融劃補。
若該員實任鹽道。
未必肯如此辦理。
看來恒甯乃意存見長之人。
故以移後作前。
表其督銷認真。
而何裕城則因恒甯為其屬員。
又系首府。
外省督撫。
于所屬道府。
往往各相袒庇。
遂不免為其所愚。
此事現令書麟前往查辦。
該督到彼後。
務宜秉公查奏。
以定是非。
不可稍有偏向。
并将朕此旨指出情節、是否如此。
一并确查據實具奏。
勿存回護。
将此傳谕書麟、并谕何裕城、全德、知之。
○又谕、據劉峨奏、湖南漕船被劫案内逸犯。
續經天津縣知縣金之忠、拏獲孟大一名。
香河縣知縣尹名選、拏獲王二、吳三、二名。
已飛饬押解順天府尹、一并審拟等語。
此案各犯。
閱其情節。
原不過竊賊臨時拒捕。
尚非劫盜可比。
但該犯等膽敢在辇毂之下。
糾竊行強。
若非從嚴辦理。
不足以示懲創。
将來定拟時。
此案首犯。
自當即在該處正法示衆。
即為從夥犯。
亦俱應拟發黑龍江、給索倫等為奴。
除就近谕知劉峨外。
着傳谕蔣賜棨等、于審明此案情節後。
即照此定拟。
○又谕曰、伍拉納等奏、審明續獲大門洋等案盜犯、分别正法一摺。
内稱首犯陳禮禮、曾于
己酉。
八月。
己巳。
上自避暑山莊啟銮。
幸木蘭。
○谕、各省學政。
現屆應行更換之期。
除安徽學政秦潮、湖南學政張姚成、俱系本年補放、毋庸更換外。
順天學政、着劉墉去。
江蘇學政、着胡高望去。
浙江學政、着窦光鼐去。
江西學政、着趙佑去。
福建學政、着劉躍雲去。
山東學政、着鄒炳泰去。
山西學政、着茹棻去。
河南學政、着茅元銘去。
陝西學政、着周兆基去。
湖北學政、着李長森去。
廣東學政、着陳桂森去。
廣西學政、着費振勳去。
四川學政、着戴均元去。
雲南學政、着蕭九成去。
貴州學政、着陸湘去。
現已啟銮進哨。
以上各員。
現出該省試差者。
于出闱後。
即行接印任事。
其在京各員。
亦着于奉旨後、速赴新任。
均不必前來請訓。
○又谕、前将禦題雞雛待飼圖、韓幹試馬圖、及太常仙蝶詩等墨刻。
分賞内外大臣。
近據各督撫陸續奏謝。
閱其奏摺。
俱用骈體。
未免意涉鋪張。
不知試馬圖之題。
朕原因唐太宗以英武定天下。
不數傳而至天寶。
耽于逸樂。
罔念祖宗創業艱難。
文恬武嬉。
釀成漁陽之變。
倉猝播遷。
國勢遂以不振。
朕撫圖增惕。
形諸篇什。
以為考鏡得失之林。
非如雞雛待飼圖之鑒切民依。
凡有撫綏之責者。
各應顧名思義。
至于仙蝶詩。
亦因太常署中、實有其物。
朕曾目睹。
于幾餘吟詠。
藉紀事實。
适該衙門大臣镌搨呈進。
卷幅太多。
遂以分賞。
于民生吏治。
均無關系。
各督撫祇領後。
于奏事之便。
附陳謝悃。
數語可畢。
何必紛紛效用骈體鋪張。
過尚詞華。
使傳之日久。
将無識之徒。
誤疑朕為耽嗜缣素。
并好神仙幻妄之說。
此則所關甚大。
蓋玩物喪志。
帝王所戒。
是以宣和鑒賞。
無捄于國是廢弛。
而天書符瑞等事。
尤為誕妄不經。
朕素所鄙笑。
豈肯以玩好禨祥。
啟導臣工。
流傳後世耶。
茲因批覽各督撫奏謝之摺。
特為明白宣示。
嗣後凡屬内外大臣。
務宜益矢悫誠。
勉襄政治。
以副朕黜華崇實至意。
将此旨入于各督撫交代。
永識朕意。
○又谕曰、都爾嘉等奏、呼倫貝爾副都統職銜總管赓音蘇、現在患病等語。
赓音蘇、着即回旗調理。
俟病愈、另行簡用。
所遺副都統職銜總管員缺。
着伊蘭保補授。
伊蘭保、着即赴任。
不必前來請訓。
○是日、駐跸中關行宮。
○庚午。
谕曰、劉躍雲、窦光鼐、現在俱出學差。
禮部漢侍郎乏人。
着金士松暫行署理。
○又谕曰、李世傑奏、據涪州紳士、開具前任兵部尚書周煌事實。
合詞呈請入祀鄉賢等語。
已故尚書周煌、人品端正。
學問優長。
着準其入祀鄉賢祠。
○谕軍機大臣等、據琅玕奏報雨水糧價情形。
摺内稱、浙省各府屬地方。
于六月内、節次得雨普遍。
即仁和等十三縣、于上中二旬未獲優沾、亦已于七月初七、初十等日。
連得大雨。
高下深透。
均可一律豐收等語。
該省雨澤、既經沾足。
收成可期豐稔。
則各屬米麥價值、自應日就平減。
乃閱該撫糧價單内、有每石比上月較增一二分、至四五分不等之處。
而摺内未據叙及增價緣由。
殊不可解。
若年歲果屬豐登。
市價何以轉臻昂貴。
該撫所奏。
未免自相矛盾。
着傳谕琅玕、即将該省糧價。
因何轉有增加之處。
查明據實覆奏。
○封閉甘肅英峨硖、普城山、鉛廠。
從總督勒保請也。
○是日、駐跸波羅河屯行宮。
○辛未。
谕、據伍拉納等奏、浙江溫州鎮。
界連閩省。
島嶼錯雜。
最易藏奸。
較他鎮更為緊要。
總兵韓正國、人尚明白。
究系新任。
查處州鎮總兵謝斌、在任年久。
兼熟悉該處情形。
請将謝斌與韓正國對調等語。
着照所請。
謝斌、着調補浙江溫州鎮總兵。
其處州鎮總兵員缺。
即着韓正國調補。
○又谕曰、安臨之母乘轎赴伊任所緻轎夫在甯古塔開設賭局。
騷擾旗民。
将安臨定拟發往伊犁、效力贖罪。
自屬罪所應得。
但安臨究因伊母、以緻轎夫滋事。
凡有盡孝于其父母者。
朕從不治罪。
即安臨借伊母以為名、亦可免其發遣。
況伊母年逾七旬。
兼有疾病。
安臨、着從寬免其發往伊犁。
俾家居自思罪戾。
奉養伊母。
○谕軍機大臣等、據何裕城奏、恒甯因四月分、銷鹽數少。
饬商将五月銷數劃補。
俾嗣後趕緊暢銷。
止屬移後作前。
并非将無作有等語。
所奏情節。
朕亦難遽定其曲直。
此事以何裕城所奏情形。
恒甯不但無過。
且能奮勉急公。
而全德系該管鹽政。
其參劾恒甯。
自因該員辦理有過當之處。
衆商未免抱怨。
禀知全德。
始行具奏。
必非無見。
揚商運鹽前赴口岸。
銷一引、應歸一引之價。
若鹽未實銷。
則課雖已交、而價仍懸宕。
商人何以辘轳轉輸。
且四月缺銷之鹽、以五月補足。
設五月之鹽、又複缺銷。
月複一月。
作何劃補。
此蓋恒甯因暫護道篆。
止期于伊署任數月内、銷數無缺。
通融劃補。
若該員實任鹽道。
未必肯如此辦理。
看來恒甯乃意存見長之人。
故以移後作前。
表其督銷認真。
而何裕城則因恒甯為其屬員。
又系首府。
外省督撫。
于所屬道府。
往往各相袒庇。
遂不免為其所愚。
此事現令書麟前往查辦。
該督到彼後。
務宜秉公查奏。
以定是非。
不可稍有偏向。
并将朕此旨指出情節、是否如此。
一并确查據實具奏。
勿存回護。
将此傳谕書麟、并谕何裕城、全德、知之。
○又谕、據劉峨奏、湖南漕船被劫案内逸犯。
續經天津縣知縣金之忠、拏獲孟大一名。
香河縣知縣尹名選、拏獲王二、吳三、二名。
已飛饬押解順天府尹、一并審拟等語。
此案各犯。
閱其情節。
原不過竊賊臨時拒捕。
尚非劫盜可比。
但該犯等膽敢在辇毂之下。
糾竊行強。
若非從嚴辦理。
不足以示懲創。
将來定拟時。
此案首犯。
自當即在該處正法示衆。
即為從夥犯。
亦俱應拟發黑龍江、給索倫等為奴。
除就近谕知劉峨外。
着傳谕蔣賜棨等、于審明此案情節後。
即照此定拟。
○又谕曰、伍拉納等奏、審明續獲大門洋等案盜犯、分别正法一摺。
内稱首犯陳禮禮、曾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