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千三百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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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又谕、前據毓奇奏、江西各幫漕船。
在該省之鳳凰灘等處。
水淺耽遲。
業經降旨、将書麟、何裕城申饬。
本日又據毓奇參奏、湖南幫船。
行次湖北漢口地方。
各丁以置備篷纜。
并江行遇風為詞。
任意逗遛。
脫空十日之久。
亦已将押運、領運、各員。
交部議處矣。
漕運為天庾所關。
自應迅速趱行。
銜尾前進。
以期如限抵通起卸。
無誤回空。
況本年運河水勢充裕。
豫東江浙各幫。
行走順利。
抵壩渡黃各日期。
視上年較早三四十日不等。
江西湖廣各船。
正應跟幫遄行。
俾及早南回。
趕符冬兌冬開定制。
乃江西湖南幫船。
又有淺滞脫幫之事。
浙江尾幫。
早于四月二十七日、全入東境。
湖北幫船。
應跟浙江行走。
何以并未據報渡黃。
是湖北已屬脫幫。
而湖南幫船。
竟在漢口耽延十日之久。
其遲誤為尤甚。
江西受兌水次。
即在鄱陽湖左近。
而鳳凰灘、罐子湖等處、相距不過數十裡。
何至頭幫船隻。
于四月十三日、始渡湖前進。
則其在後各幫。
尚未離水次。
更屬顯然。
似此脫空耽延。
是今年江浙各船。
雖抵壩較早。
又多閏月。
而江西湖廣之船。
恐仍似每年之抵壩遲延。
甚至又須截留守凍。
豈不前功盡棄。
伊誰之咎。
該督撫等既不督催查辦。
而毓奇又曲為回護。
并不嚴查參辦。
僅以一奏塞責。
俱不可解。
此事若仍交該督撫、及總漕辦理。
未免始終諱飾。
現在通州起卸各事。
劉秉恬帶領坐糧廳等、足資料理。
着派蘇淩阿、會同韓鑅、速行迎赴山東江南一帶。
實力嚴催。
務令湖廣江西漕船。
接續前進。
毋任再有脫幫遲緩等事。
并将該二省各幫船。
究竟因何遲滞。
其禀報風水淺阻之處。
是否有捏飾情弊。
即秉公訪查。
據實嚴參。
想蘇淩阿等、亦無所用其回護。
若因江西相隔遙遠。
訪查鳳凰灘淺滞。
及距水次遠近之處。
一時不能得實。
不妨酌留韓鑅在彼。
督催江廣落後各幫船。
蘇淩阿曾任江西道員。
熟悉該省道路情形。
即速赴江西就近嚴查。
據實具奏。
不可瞻徇。
緻負委任。
将此傳谕知之。
○是日。
駐跸兩間房行宮。
○甲午。
谕、前因吏部帶領引見各官内。
有原任甘肅階州直隸州知州顔培天一員。
系福康安在陝甘總督任内。
辦理計典。
填注才力不及者。
觀其年力正屬富強。
人亦似去得。
與福康安填注之語相反。
特将該員發往直隸以同知用。
并以福康安不應察屬錯誤若此。
降旨詢問。
令其據實覆奏。
茲據奏稱、該員于進見時。
詢以地方事件。
不能登答。
其精神甚覺委靡。
細加察訪。
竟是嗜酒廢事。
彼時原欲專摺劾參。
因其年力正屬富強。
一經參革。
即廢棄終身。
是以于大計疏内。
填注才力不及等語。
各省督撫。
察吏是其專責。
如果所屬中有嗜酒廢事。
贻誤地方之員。
即應随時糾察。
何待大計始行辦理。
況計典之設。
原為激濁揚清。
使人知所懲勸。
該督撫于填考時。
自應加意勘酌。
以期舉措得當。
豈可因慮屬員廢棄。
轉為姑息調停之計。
各省督撫。
于計典作如此者。
往往有之。
而福康安受恩深重。
則不應出此。
朕臨禦五十餘年。
辦理庶務。
無論钜細。
靡不躬親綜核。
即如顔培天、其平日之嗜酒與否。
朕何從知悉。
其日朕禦出入賢良門閱射。
奏事九卿等、無不目所共睹。
詢之伊等、亦佥稱顔培天似非才力不及之人。
維時朕若将顔培天照例降調。
則似朕未經鑒别。
九卿等或竊意因該員系福康安所劾。
故曲照所請矣。
福康安自知錯誤。
若止據實陳覆。
朕念其屢經出力。
未始不可加恩免議。
今乃以顔培天一經參革。
必緻終身廢棄為詞。
不免意存回護。
轉難寬宥福康安着交部議處。
嗣後各督撫等于大計時。
宜秉公察核。
确切填注。
毋得意為軒轾。
進退失當。
朕于諸臣功過賞罰。
一秉大公。
不存畸重畸輕之見。
若各督撫于激揚钜典。
不知慎重辦理。
以緻舉劾不公。
經朕察出。
則咎由自取矣。
将此明白宣谕中外知之。
○又谕、據富綱等奏、滇省通海、甯州、河陽、江川、河西等五州縣。
均于五月十四日連次地震。
城垣官署。
俱有坍壞。
并多倒塌民居。
傷斃人口之處。
該督自省起程前往查辦等語。
此次通海等五州縣同時地震。
情形較重。
小民倉猝被災。
殊堪轸憫。
富綱現在親往查勘。
先行撫恤。
所有震倒房屋。
傷斃人口。
分别借給銀谷。
務須督率各屬。
确實妥辦。
毋令一夫失所。
并着照乾隆二十八年、江川等處地震之例。
加倍赈給。
并将通海等五州縣、應納五十四年條公等項。
一體加恩蠲免。
以示朕惠恤災黎。
有加無己之至意。
該部即遵谕行。
○又谕、據畢沅奏拏獲棗陽縣邪教姚應彩餘黨。
現在嚴行追究一摺。
閱該犯傳教咒内。
有十門有道一口傳。
十人共士一子丹。
十口合同西江月。
開弓射箭到長安等語。
措詞實屬悖逆。
推其傳習煽惑之意。
與造反何異。
必須嚴行根究。
徹底窮追。
不可姑息。
亦不可波及無辜。
着傳谕畢沅、務将此案研得确情。
按律定拟。
毋任各犯捏飾。
以緻或有漏網。
至十人共士一子丹一語。
或其教内為首之犯。
另有李姓。
亦未可知。
并着該督嚴切訊究。
一并查明具奏。
○是日。
駐跸常山峪行宮。
○乙未。
谕、杜爾伯特親王車淩烏巴什、自投誠以來。
三十餘載。
在禦前行走多年。
甚屬奮勉。
今伊舊病
○又谕、前據毓奇奏、江西各幫漕船。
在該省之鳳凰灘等處。
水淺耽遲。
業經降旨、将書麟、何裕城申饬。
本日又據毓奇參奏、湖南幫船。
行次湖北漢口地方。
各丁以置備篷纜。
并江行遇風為詞。
任意逗遛。
脫空十日之久。
亦已将押運、領運、各員。
交部議處矣。
漕運為天庾所關。
自應迅速趱行。
銜尾前進。
以期如限抵通起卸。
無誤回空。
況本年運河水勢充裕。
豫東江浙各幫。
行走順利。
抵壩渡黃各日期。
視上年較早三四十日不等。
江西湖廣各船。
正應跟幫遄行。
俾及早南回。
趕符冬兌冬開定制。
乃江西湖南幫船。
又有淺滞脫幫之事。
浙江尾幫。
早于四月二十七日、全入東境。
湖北幫船。
應跟浙江行走。
何以并未據報渡黃。
是湖北已屬脫幫。
而湖南幫船。
竟在漢口耽延十日之久。
其遲誤為尤甚。
江西受兌水次。
即在鄱陽湖左近。
而鳳凰灘、罐子湖等處、相距不過數十裡。
何至頭幫船隻。
于四月十三日、始渡湖前進。
則其在後各幫。
尚未離水次。
更屬顯然。
似此脫空耽延。
是今年江浙各船。
雖抵壩較早。
又多閏月。
而江西湖廣之船。
恐仍似每年之抵壩遲延。
甚至又須截留守凍。
豈不前功盡棄。
伊誰之咎。
該督撫等既不督催查辦。
而毓奇又曲為回護。
并不嚴查參辦。
僅以一奏塞責。
俱不可解。
此事若仍交該督撫、及總漕辦理。
未免始終諱飾。
現在通州起卸各事。
劉秉恬帶領坐糧廳等、足資料理。
着派蘇淩阿、會同韓鑅、速行迎赴山東江南一帶。
實力嚴催。
務令湖廣江西漕船。
接續前進。
毋任再有脫幫遲緩等事。
并将該二省各幫船。
究竟因何遲滞。
其禀報風水淺阻之處。
是否有捏飾情弊。
即秉公訪查。
據實嚴參。
想蘇淩阿等、亦無所用其回護。
若因江西相隔遙遠。
訪查鳳凰灘淺滞。
及距水次遠近之處。
一時不能得實。
不妨酌留韓鑅在彼。
督催江廣落後各幫船。
蘇淩阿曾任江西道員。
熟悉該省道路情形。
即速赴江西就近嚴查。
據實具奏。
不可瞻徇。
緻負委任。
将此傳谕知之。
○是日。
駐跸兩間房行宮。
○甲午。
谕、前因吏部帶領引見各官内。
有原任甘肅階州直隸州知州顔培天一員。
系福康安在陝甘總督任内。
辦理計典。
填注才力不及者。
觀其年力正屬富強。
人亦似去得。
與福康安填注之語相反。
特将該員發往直隸以同知用。
并以福康安不應察屬錯誤若此。
降旨詢問。
令其據實覆奏。
茲據奏稱、該員于進見時。
詢以地方事件。
不能登答。
其精神甚覺委靡。
細加察訪。
竟是嗜酒廢事。
彼時原欲專摺劾參。
因其年力正屬富強。
一經參革。
即廢棄終身。
是以于大計疏内。
填注才力不及等語。
各省督撫。
察吏是其專責。
如果所屬中有嗜酒廢事。
贻誤地方之員。
即應随時糾察。
何待大計始行辦理。
況計典之設。
原為激濁揚清。
使人知所懲勸。
該督撫于填考時。
自應加意勘酌。
以期舉措得當。
豈可因慮屬員廢棄。
轉為姑息調停之計。
各省督撫。
于計典作如此者。
往往有之。
而福康安受恩深重。
則不應出此。
朕臨禦五十餘年。
辦理庶務。
無論钜細。
靡不躬親綜核。
即如顔培天、其平日之嗜酒與否。
朕何從知悉。
其日朕禦出入賢良門閱射。
奏事九卿等、無不目所共睹。
詢之伊等、亦佥稱顔培天似非才力不及之人。
維時朕若将顔培天照例降調。
則似朕未經鑒别。
九卿等或竊意因該員系福康安所劾。
故曲照所請矣。
福康安自知錯誤。
若止據實陳覆。
朕念其屢經出力。
未始不可加恩免議。
今乃以顔培天一經參革。
必緻終身廢棄為詞。
不免意存回護。
轉難寬宥福康安着交部議處。
嗣後各督撫等于大計時。
宜秉公察核。
确切填注。
毋得意為軒轾。
進退失當。
朕于諸臣功過賞罰。
一秉大公。
不存畸重畸輕之見。
若各督撫于激揚钜典。
不知慎重辦理。
以緻舉劾不公。
經朕察出。
則咎由自取矣。
将此明白宣谕中外知之。
○又谕、據富綱等奏、滇省通海、甯州、河陽、江川、河西等五州縣。
均于五月十四日連次地震。
城垣官署。
俱有坍壞。
并多倒塌民居。
傷斃人口之處。
該督自省起程前往查辦等語。
此次通海等五州縣同時地震。
情形較重。
小民倉猝被災。
殊堪轸憫。
富綱現在親往查勘。
先行撫恤。
所有震倒房屋。
傷斃人口。
分别借給銀谷。
務須督率各屬。
确實妥辦。
毋令一夫失所。
并着照乾隆二十八年、江川等處地震之例。
加倍赈給。
并将通海等五州縣、應納五十四年條公等項。
一體加恩蠲免。
以示朕惠恤災黎。
有加無己之至意。
該部即遵谕行。
○又谕、據畢沅奏拏獲棗陽縣邪教姚應彩餘黨。
現在嚴行追究一摺。
閱該犯傳教咒内。
有十門有道一口傳。
十人共士一子丹。
十口合同西江月。
開弓射箭到長安等語。
措詞實屬悖逆。
推其傳習煽惑之意。
與造反何異。
必須嚴行根究。
徹底窮追。
不可姑息。
亦不可波及無辜。
着傳谕畢沅、務将此案研得确情。
按律定拟。
毋任各犯捏飾。
以緻或有漏網。
至十人共士一子丹一語。
或其教内為首之犯。
另有李姓。
亦未可知。
并着該督嚴切訊究。
一并查明具奏。
○是日。
駐跸常山峪行宮。
○乙未。
谕、杜爾伯特親王車淩烏巴什、自投誠以來。
三十餘載。
在禦前行走多年。
甚屬奮勉。
今伊舊病